SHSSXZ0116-2020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4.13
•【字号】2020年第7号
•【施行日期】2020.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2020年第7号
为了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质量抽检。
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表)。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表: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附件:。
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概述
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概述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是中国国家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的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使用说明和包装标志等内容,目的是保障人们在危险环境中使用此类呼吸器时的安全和效果。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是一种能够过滤空气中悬浮颗粒物,如烟尘、颗粒物、病毒等,提供呼吸的呼吸器。
这些呼吸器通常由面罩、过滤元件、外壳和头带等组成。
根据标准的规定,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基本要求包括外观、尺寸、包装和外包装,以确保产品的出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技术要求包括过滤性能、呼吸阻力、泄漏性能、呼气阀性能等,其中过滤性能是该标准的核心要求之一,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别的过滤效果要求。
测试方法包括过滤效果测试、呼吸阻力测试、泄漏性能测试等,以确保产品能够正常工作并满足标准要求。
此外,GB2626-2024还规定了产品的使用说明、保养和维修等要求,以便用户能正确使用呼吸器,并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效果。
同时,标准要求包装盒上应有关于产品的使用和储存信息,供用户参考。
标准中还规定了包装标志和使用期限,可以确保产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坏。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主要功能是阻挡和过滤空气中的有害颗粒物,从而保护人们的呼吸系统免受危险颗粒的侵害。
该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化工、农药、矿山、制药、建筑等领域,以及一些特殊的环境和工作场所,如煤矿、钢铁厂、石化厂、实验室等。
总之,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是中国制定的一项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使用说明和包装标志等内容。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人们在危险环境中的呼吸健康,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9.21•【字号】沪市监质发20200461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情况的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市委、市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沪委〔2018〕2号)有关“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强化质量技术攻关”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以下简称质量攻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申报情况1.申报渠道多样。
2020年质量攻关项目申报数量共145项,通过区市场监管局、集团公司推荐申报的项目占比分别为51%和40%,通过行业协会推荐申报和企业自行申报的项目占比分别为5%、4%,目前本市已经形成以区市场监管局、集团公司为主,以行业协会等为补充的质量攻关推进工作体系。
本年度闵行、崇明、奉贤、青浦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发动积极。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共同组织推动区质量攻关工作。
图1 2020年申报项目推荐分布情况2.申报领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年度申报项目中93%的项目属于《中国制造2025》列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新材料等领域,充分体现了质量攻关在工业强基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有力推动了《中国制造2025上海行动纲要》的落地及本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图2 2020年申报项目产业分布情况3.申报项目质量创新突出。
本年度申报项目经专家评议,57.2%的申报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1.4%申报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的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名单的通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的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名单的通告正文:---------------------------------------------------------------------------------------------------------------------------------------------------- 关于产品质量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的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名单的通告2018年19号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的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予以通告。
广大消费者应谨慎选择以下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企业名称企业属地联系地址抽查类别通告原因1经典舒绒柔棉保暖内衣(针织内衣)165/95南极人(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青浦区青浦区沪青平公路1362号102室2018年第一季度国家监督抽查复查不合格2钢质隔热防火门GFM-1523-dk5A1.00(乙级)-2上海申安门业有限公司宝山区宝山区月罗路310号F西楼2018年第一季度上海市监督抽查复查不合格逾期不改正的企业,由所在地后处理部门组织进行强制复查。
产品复查不合格的企业,如同类产品在通告发布后经复查质量仍不合格的,将被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9月21日——结束——。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版)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2具,其中6具为检验样品,6具为备用样品。
2 抽查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本次抽查的产品名称主要为: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各产品执行标准见表1。
表1 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3 检验依据表2 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重要程度分级: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指标;B类-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或特征性指标等;C-一般质量项目,外观、尺寸等不直接影响产品使用的指标。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依照有关规定或产品适用标准,需要检测的其他项目,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4 判定规则4.1依据标准GB 21976.7—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SHSSXZ- 可燃气体探测器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二)
SHSSXZ- 可燃气体探测器上海市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实施细则(二)
-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SHSSXZ-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质量标准
- 抽查结果及建议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查对象:上海市销售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
2. 抽查内容:产品的外观、性能、安全性、使用说明书等方面。
3. 抽查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4. 抽查范围:抽查范围包括生产厂家、经销商、市场等环节。
5. 抽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样品检测、用户反馈等方式进行抽查。
SHSSXZ-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质量标准:
1. 外观:产品外观应美观、整洁,无明显划痕、变形等缺陷。
2. 性能:产品应具有稳定、可靠的检测性能,能够准确、迅速地检测
出可燃气体浓度,并发出警报信号。
3. 安全性:产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能够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
发生。
4. 使用说明书: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应详细、清晰,易于理解,能够指导用户正确、安全地使用产品。
抽查结果及建议:
经过抽查,大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使用说明书不清晰、产品性能不稳定等。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生产厂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完善使用说明书,提高产品性能和安全性,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同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3.03•【字号】沪市监特种〔2021〕130号•【施行日期】202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沪市监特种〔2021〕130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特检院,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20年市局组织对相关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和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进行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监督抽查情况此次监督抽查采用重点抽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投诉举报、日常监察、检验检测、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217家相关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
(一)生产和充装单位监督抽查情况2020年共监督抽查生产和充装单位166家。
其中,锅炉生产单位7家、压力管道生产单位32家、压力容器生产单位8家、电梯生产单位48家、起重机械生产单位29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10家、大型游乐设施生产单位2家、气瓶充装单位23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7家。
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为:生产和充装单位是否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产品质量安全性能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重点检查单位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产品质量安全性能控制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1.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单位场地的租赁、变更手续不全;生产、储存场地未进行划分、标识和有效的隔离;持证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要求;缺少必需的生产、检测设备和试验装置;未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充装过程进行管理和记录;生产现场应急器材和用具不全,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不足;仪器、仪表和安全附件未按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储罐的爆破片未按期更换;现场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未及时更新等。
SHSSXZ 保温板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V1
SHSSXZ 保温板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细则-V1
SHSSXZ 保温板是一种用于建筑保温的新材料。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上
海市实施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以下是SHSSXZ 保温板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监督部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SHSSXZ 保温板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2. 监督对象
监督对象为在上海市销售的SHSSXZ 保温板生产企业以及销售企业。
3. 监督抽查范围
监督抽查范围包括生产企业的生产线、材料采购和质量控制,以及销
售企业的库存和销售情况。
4. 监督抽查内容
监督抽查内容包括SHSSXZ 保温板的外观质量、尺寸、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等基本性能指标。
5. 监督抽查方式
监督抽查采用无预先通知的方式进行,监督人员随机选择生产企业和
销售企业的样品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监督人员会对问题进行调
查并进行处罚。
6. 监督结果公示
监督结果将会公示在市场监管部门官网上,并通知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对于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责令生产企业停产整改,并对销售企业进行处罚。
总之,上海市祭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拳,有力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促进了SHSSXZ 保温板企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
未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继续加强监督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优质建筑材料的生产和消费提供可靠的保障。
2011年第1季度上海市安全帽和防尘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11年第1季度上海市安全帽和防尘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发布时间:2011-05-042011年1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安全帽和防尘口罩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
该两类产品均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截止1月底,本市共有两类产品获证生产企业25家。
本次抽查本市两类产品生产企业25家,实际抽到产品的有20家,另有5家企业由于停产等原因未能抽到样品。
本次共抽查产品22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
在这22批次产品中,安全帽产品11批次,不合格0批次;防尘口罩产品11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11-2007《安全帽》、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两类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1、安全帽:佩戴高度、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标识;2、防尘口罩:过滤效率、吸气阻力、呼气阻力、呼气阀气密性、呼气阀盖、视野、头带、连接和连接器、标识。
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防尘口罩:本次抽查中,有1个批次产品呼气阀气密性项目不合格。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2011年第1季度安全帽和防尘口罩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注:排名不分先后安全帽产品的选购和使用小常识安全帽在劳动防护用品中属头部防护装备,是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穿刺和挤压危害而采用的个人防护装备。
安全帽的选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 选择适宜的品种根据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选择:(1)性能方面:每种安全帽都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所以选用要根据所使用的行业和作业环境。
具体适用场所见二。
(2)材料方面:制造安全帽的材料有多种,可根据需要选用。
现在一般用得比较多的是塑料和玻璃钢安全帽,其色彩相对比较鲜艳。
藤编安全帽和竹编安全帽因质量不能保证,尽量不要选用。
钢质安全帽重量较重,对人体不太适合。
《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2020年版)》
产品分类
市场准入制度
风险评价指标
序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生产许 强制产 其他准 危害程 可证 品认证 入 度等级
监督抽 查合格
率
1
消费品
文教体 育用品
书写笔(包括水性笔、圆珠 笔、绘画笔等)
非常严重 中
产品质 量安全 问题案 例发生
状况
中
有无国 家强制 性要求
低
有
中
否
Ⅱ级
29
电子坐便器
非常严重 高
中
有
高
否
Ⅱ级
30
电动剃须刀
严重
中
低
有
中
否
Ⅱ级
31
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
√
非常严重 高
中
有
高
否
Ⅱ级
32
卷发器
√
非常严重 中
中
有
中
否
Ⅱ级
33
电熨斗
√
严重
中
中
有
中
否
Ⅱ级
34
蒸汽挂烫机
严重
中
中
有
中
否
Ⅱ级
第 1 页,共 8 页
35
电热毯、电热褥垫、电热垫
√
非常严重 高
中
有
高
否
Ⅱ级
否
Ⅲ级
否
Ⅲ级
否
Ⅱ级
否
Ⅲ级
否
Ⅱ级
否
Ⅱ级
否
Ⅱ级
否
Ⅲ级
否
Ⅱ级
否
Ⅱ级
否
Ⅲ级
否
Ⅱ级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沪市监产质20200195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0〕195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相关检验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和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本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监管,保障本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疫用品质量保障的重要性防疫用品质量事关百姓健康安全,事关企业生产发展。
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阶段,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面临着由政府征用主导向市场化供应转变、销售市场由国内向全球转变的形势。
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及时调整监管措施由包容审慎向从严监管转变。
要将开展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上海作为“质量高地”的国际形象。
二、检查范围对本市非医用口罩和无纺布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疫情发生以来新增、转产、出口转内销、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流通领域重点检查超市、药房、规模较大、投诉举报较多的销售企业:以标称符合KN95及以上等级的颗粒物防护口罩和熔喷布为重点产品。
三、检查内容(一)检查产品包装标识。
检查产品是否根据最小销售单元进行包装,并在产品或者其最小销售包装上以中文依法标注产品信息,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查阅产品质量档案。
SHSSXZ0110-2020压缩、液化气体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编号:SHSSXZ0110-2020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压缩、液化气体产品1 抽样方法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样品。
2 检验方法与判定依据表1 工业氢产品检验项目表2 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产品检验项目表3 电子工业用气体氢产品检验项目表4 工业氮产品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表5 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产品检验项目表6 电子工业用气体氮产品检验项目表7 工业氧产品检验项目表8 纯氧、高纯氧和超纯氧产品检验项目表9 电子工业用气体氧产品检验项目表10 纯氩、高纯氩产品检验项目表11 电子工业用气体氩产品检验项目表12 溶解乙炔产品检验项目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检验结果判定3.1判定规则3.1.1 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3.1.2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缺少、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强制性质量要求时,按照强制性质量要求判定。
3.1.3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推荐性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3.1.4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3.2结果判定3.2.1参与判定的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3.2.2若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表明未发现被抽查产品不合格,不判定被抽查产品合格。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产品分类1.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分类代码6602/分类名称机械及安防劳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1.2产品种类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产品按照面罩结构分为随弃式面罩、可更换式半面罩和全面罩三类种,按照过滤元件的过滤性能分为KN和KP两类。
本次细则主要针对随弃式面罩。
2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划分。
表2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方法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
3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262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4抽样14.1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依照1.2条款中的产品种类划分,优先抽取企业主导产品。
4.2抽样方法及数量在企业的成品库或者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若产品标注有效期,则有效期应在监督抽查整体工作结束后。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每种产品抽取样品50个,其中25个作为检验样品,25个作为备用样品。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生产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在同一个受检单位(被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3个生产单位(委托方)的产品,每个生产单位仅抽取1个型号规格产品。
4.3样品处置4.3.1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观察抽样样品包装是否破损,如出现破损情况不予进行抽查;4.3.2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在需要直接接触样品时,应注意不要将污渍、液体或粉尘沾染在样品上,防止污染样品;4.3.3封样时应注意不要将污染物带入封样箱内,避免污染样品,并注意样品外包装不要破损;4.3.4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签封,封样箱或者封样袋的每个接缝处用一个封条签封并在封条上施加防拆封措施,使得不破坏封条签封便无法完整取下封条如图1所示,并在封样箱或封样袋的显著位置标明检测样品和备样,同时应有相应影像记录。
SHSSXZ- 除湿机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二)
SHSSXZ- 除湿机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二)- SHSSXZ-除湿机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监督抽查的目的- 确保SHSSXZ-除湿机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购买SHSSXZ-除湿机的信心;- 推动SHSSXZ-除湿机行业的健康发展。
2. 监督抽查的对象- SHSSXZ-除湿机生产企业;- SHSSXZ-除湿机销售企业。
3. 监督抽查的内容- SHSSXZ-除湿机的产品质量;- SHSSXZ-除湿机的产品标识和说明书;- SHSSXZ-除湿机的售后服务。
4. 监督抽查的方式- 抽样检验;- 现场检查;- 抽查调查。
5. 监督抽查的标准- 国家标准;- 相关法规和标准;- SHSSXZ-除湿机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
6. 监督抽查的结果-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不合格: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待处理:存在问题需要企业整改。
7. 监督抽查的后果- 合格:无任何后果;- 不合格: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已销售产品进行召回或退换货;- 待处理: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
8. 监督抽查的周期- 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 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抽查。
9. 监督抽查的意义-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推动SHSSXZ-除湿机行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SHSSXZ-除湿机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增强SHSSXZ-除湿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1.08•【字号】沪市监产质20200015号•【施行日期】2020.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函〔2019〕2419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会〔2019〕11号)、《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会〔2019〕12号)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两节两会期间本市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市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内涵,增强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实效。
二、聚焦重要时段,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吸取近期安全生产领域一系列事故教训,结合岁末年初严寒、冰冻等常见极端气候和元旦春节期间市民出行特点和两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提前研判辖区实际风险状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闭环整改,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防范措施。
1.要求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进行自查。
上海市吸尘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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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过滤吸收器)抽检结果的公告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过滤
吸收器)抽检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公布日期】2008.06.18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过滤吸收
器)抽检结果的公告
经全国人防工程防化研究试验中心检测,下列产品气密性和DMMP防护剂量二项检测项目的检验结果不合格:
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实施整改,特此公告。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过滤效率和泄漏性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专利名称: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过滤效率和泄漏性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发明人:程钧,刘宏斌,竺宏峰
申请号:CN200710053493.5
申请日:20071009
公开号:CN101161308A
公开日:
20080416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检测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过滤效率和泄漏性的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检测装置由供气、颗粒物发生器和样品检测三部分组成,其特征是供气由空气压缩机提供;颗粒物发生器固定安装在检测台内,设置有NaCL颗粒物发生器、DOP颗粒物发生器和玉米油颗粒物发生器;样品检测部分包括样品夹具、检测仓及颗粒物检测器,颗粒物检测器是两台激光光度计,激光光度计分别与夹具和检测仓连接;激光光度计与电脑连接。
利用可装置可实现NaCL颗粒物过滤效率和泄漏性检测、DOP颗粒物过滤效率的检测、玉米油颗粒物泄漏性的检测。
本装置完成国家标准对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过滤效率和泄漏性检测的所有检测项目,设备结构简单,功能齐全。
申请人: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地址:430081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国籍:CN
代理机构:武汉宇晨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王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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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HSSXZ0116-2020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2 检验方法与判定依据
表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产品检验项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检验结果判定
3.1判定原则
3.1.1 若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3.1.2 若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强制性质量要求时,按照强制性质量要求判定。
3.2 结果判定
3.2.1 参与判定的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3.2.2 若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表明未发现被抽查产品不合格,不判定被抽查产品合格。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