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01.07•【字号】浙科发政[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政〔2010〕8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现将《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一月七日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与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是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的交叉和综合学科。
软科学研究是指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其目的是为各级领导机关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咨询。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政策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评价与预测,科技统计分析,重大技术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第四条软科学研究计划是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第五条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有关单位协助省科技行政部门监督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软科学研究计划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择优支持的原则。
根据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动设计的比例,加大研究资助力度,加强研究基地建设,加快研究人才培养。
第七条建立省软科学研究专家咨询组,为研究和制订软科学发展规划、编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确定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提供咨询,并参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招标和验收等工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推广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推广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10.23•【字号】浙科发条[2010]213号•【施行日期】2010.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推广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科发条〔2010〕213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了充分发挥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提高平台科技创新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推广计划项目,我们制订了《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推广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推广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我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切实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推广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成果转化推广项目),推动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深入实施,进一步提高平台科技创新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1.平台牵头,各方参与。
成果转化推广项目由平台建设承担单位牵头,联合拥有优质科技资源和重大创新成果的相关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加,鼓励有关联性的平台共同承担项目。
充分发挥市县科技部门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成果转化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共同组织实施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2.主动设计,市场导向。
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导向,由平台共建单位牵头主动设计,并应吸纳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领域专家的意见。
通过政府引导,各方参与,市场导向,机制创新,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3.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实施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必须注重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通过重点支持关系国计民生和受益面广的项目,推广应用一批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和产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3•【字号】浙教办高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38号各有关高校: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法治新常态下我省“三改一拆”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实证研究》等6个项目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重大招标项目;《新常态下浙江省供给侧与需求侧政策的协调耦合研究:市场不完全视域》等26个项目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税收竞争视阀下税收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投资冲击的影响研究》等61个项目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青年重点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加强项目和经费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校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核拨经费,加强对项目和经费使用的跟踪督促与过程管理,促使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应按《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请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目标要求和计划进度开展研究,努力产出一批高质量的创新成果。
三、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要规范、合理使用项目研究经费,不得将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四、项目结题时须完成项目所确定的各项研究任务。
其中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做标注的,不视为项目研究成果。
五、省教育厅将对高校承担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于未按计划开展实质性研究的项目,将进行公开通报。
附件:2015—2016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立项名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7年5月3日。
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
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
资助经费承诺书
社会科学研究院:
今有我学院(系)申报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项目(规划重点项目/青年重点项目),若该项目获得立项,我单位承诺资助经费万元(20万元/5万元),并将加强对项目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如期办理结题手续。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所在学院(系)和社会科学研究院各执一份。
学院(系)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间:。
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育厅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促进高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厅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项目分A、B、C三类下达,其中A类为重点项目,B类为一般项目,C类为自筹经费项目.A类和B类项目只面向省属普通高校(包括浙江大学),C类项目主要支持省属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院校).第三条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点的科研骨干;一般项目主要支持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第四条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是省教育厅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教育厅项目的管理,包括课题立项、进度检查和总结验收。
第二章项目申请第五条教育厅项目的申请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科学、农业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领域。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推广应用和科技服务等类型的项目均可申请.第六条教育厅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二至三年.第七条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
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鼓励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原则上不接受正高级职务人员的申请.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人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2、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3、申请人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的通知-浙教高科[2009]171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的通知(浙教高科〔2009〕171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浙教计〔2007〕77号)精神,“十一五”期间,我省高等学校将建设一批创新团队。
经学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73个团队为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现予公布。
其中依托省重点学科、省(部)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各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等平台建设的15个理工类团队和10个人文社科类团队(见附件1),省财政每年分别资助50万元和25万元,连续资助三年。
希望各有关高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凝聚学术队伍,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提高我省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财政资助)2.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财政不资助)二○○九年十月十六日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财政资助)学校名称团队名称1中国美术学院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2中国美术学院传媒动画3浙江工业大学过程装备4浙江工业大学生物质能源及装备生物柴油及产业链5浙江师范大学数学6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7宁波大学医学细胞与分子生物技术8宁波大学金融创新与经济转型9浙江理工大学生物材料及生物传感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磁电子材料和器件1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信与信号处理12浙江工商大学村镇生活废弃物处理技术13浙江工商大学电子商务与物流优化14中国计量学院新材料制备及测试15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防治脑血管病16浙江林学院园艺作物品质调控机理及安全生产技术17温州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18浙江科技学院流动机械与多相流研究19浙江传媒学院传播与文化产业杭州师范大学历史学21温州大学纳米材料化学及应用22温州大学浙南瓯越文化研究23绍兴文理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与越文化研究24湖州师范学院复分析25浙江万里学院港口经济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财政不资助)序号推荐单位团队名称1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化学合成技术及应用2浙江工业大学特种装备与先进加工技术3浙江工业大学先进控制技术及应用4浙江工业大学污染控制与生态安全5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催化与微生物发酵6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制药工程技术7浙江师范大学先进催化材料8浙江师范大学智能信息处理9浙江师范大学植物分子生物学10宁波大学应用海洋生物技术11宁波大学新型无线通信技术及应用12宁波大学冲击与安全工程13宁波大学非线性物理及其应用1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海洋机电装备技术1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技术1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规模无线传感器网络17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线检测18浙江理工大学纤维及高分子材料19浙江理工大学现代纺织装备技术20浙江理工大学绿色化学与生态染整21浙江工商大学生鲜食品贮藏加工与安全控制22浙江中医药大学针灸关键技术研究23浙江中医药大学消化道肿瘤中西医结合防治24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制剂现代化研究25中国计量学院流量计量仪表核心技术26浙江海洋学院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27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和视觉科学28温州医学院生物制药29温州医学院麻醉学30温州医学院医学遗传学31温州大学有机化学与皮革化工32浙江万里学院服务于渔业产业的生物技术33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学34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35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山水画工作室36浙江工业大学中小型企业创新与区域特色经济理论研究37浙江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文学与传统文化38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39浙江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40宁波大学英语海洋文学与国际交流4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决策科学与创新管理42浙江理工大学资源环境与区域发展43浙江工商大学统计方法与科学决策44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创新与区域金融发展45浙江工商大学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应用研究46浙江财经学院产业发展与财政金融政策47中国计量学院标准化与质量管理48杭州师范大学中西音乐比较研究——结束——。
浙江工商大学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院、教师、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提升我校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创新层次,努力建设具有“大商科”特色,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计分范围包括获奖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著作,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教学项目,科研项目等(见附件1);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由科研部、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计财处实施奖励。
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分值按多人合作完成成果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见附件2)。
第二章计分标准第三条获奖成果的计分范围主要为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成果。
如无特别规定,成果均应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第四条应用性研究成果的计分范围为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被省部及以上党委、政府正式应用采纳,或得到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刊发的成果,专利、标准、科技成果转化及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第五条知识产权的计分范围为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被授权的发明专利,及以我校为第一起草单位正式发布的标准。
第六条专利转化的计分范围为在授权后一年内进行转让、实施许可的,以我校为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
第七条学术论文和著作的计分范围为我校认定的学术论文、学术性专著及国家级普通高等教育精品、规划教材和浙江省重点教材。
学术论文和著作的第一作者单位均应为浙江工商大学。
若学术论文有通讯作者单位,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应为浙江工商大学;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不一致时,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之一的,减半计分。
第八条教学项目的计分范围为教育部和教育厅实施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主要由个人承担的项目,包括教改项目、精品开放课程等。
根据项目类型和建设情况,予以相应奖励。
如无特别规定,项目均应以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
第九条科研项目的计分范围为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单个项目经费达到规定额度的横向项目,及当年累计项目到款经费,根据项目类型、级别和到款经费,予以相应计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13年度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报指南选题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13年度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报指南选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9.06•【字号】浙教电传〔2013〕364号•【施行日期】201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13年度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报指南选题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64号各本科高校: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正式启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
为做好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征集2013年度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报指南选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种类推荐的选题主要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
基础理论研究旨在深入研究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问题,侧重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问题,以及学科建设中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学术理论问题和学术资料库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集成性。
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解决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侧重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急需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应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
二、征集要求1.推荐的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
选题的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2.各高校推荐的选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没有合适的也可不推荐。
各类选题的推荐人须填写《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报指南选题推荐表》(以下简称《指南选题推荐表》)(附件1)。
三、提交材料请各高校于2013年9月25日前将《指南选题推荐表》和排序的《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报指南选题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务请标注“XX学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报指南选题征集”字样),逾期作放弃处理。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_3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人文社科类)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际情况,制订岗位聘任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一、科研项目业绩点M说明:(1)所有计分项目均需通过社科处申报或签订合同。
(2)所有项目分按研究周期平均分配。
(3)项目承担人需以浙江师范大学名义参与研究。
(4)立项无经费的项目按50%计分。
(5)与外单位联合申请的国家级项目,我校作为第二承担单位的按如下原则计分:①到校经费占项目总经费≥30%,项目等级降一档。
②到校经费占项目总经费10%~30%,项目等级降二档。
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不计分。
(6)同题申报的除按最高计分外,另一个项目按所的分的30%计分(同题认定参照关于《浙江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和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的解释。
(7)项目如果撤题,扣回相应分值。
二、学术论文业绩点M说明:(1)论文署名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2)期刊级别以最近一次修订的《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定级标准》为准。
(3)书评、会议综述降一级处理。
专刊、增刊论文一律为五类论文。
(4)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下的计分减半。
(5)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在同一刊物两期上按1篇计分。
(6)在同一刊物中、英文版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按120%计分。
(7)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3000字以上的按权威论文计分,3000字以下的每少1000字计分递减30%,不足1000字的按1000字计分。
(8)同一篇论文被SSCI、A&HCI等重复收录的,或同一篇论文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摘的,只按最高档计分。
(9)同时被SCI和SSCI收录的论文,可考虑影响因子就高计分。
(8)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作品按该期刊级别计分,多幅作品在同期刊物上发表的以1篇论文计分。
(9)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导师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明确标注通讯方式的作者),则导师视同第一作者计分。
从缺失到治愈——论玛雅·安吉罗的母爱书写
202程卓兰:从缺失到治愈——论玛雅·安吉罗的母爱书写从缺失到治愈——论玛雅·安吉罗的母爱书写程卓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 杭州 310016)基金项目:课题名称:非裔美国自传体文学研究,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青年重点课题,课题编码:2014QN052。
【摘 要】黑人母性在整个非裔美国文化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正是在母亲的保护与鼓舞之下,黑人孩子们才能更好地学会应对种族歧视,在困境中探索自我主体性,实现自身价值。
美国文坛最耀眼的黑人女作家之一玛雅·安吉罗在《妈妈和我,我和妈妈》(2013)中首次探讨了母爱带给她的治愈力。
本文将结合作者的首部自传体作品《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分析《妈妈和我,我和妈妈》一书中薇薇安的母爱是如何治愈了受过重大创伤的女儿玛雅,帮助玛雅重获自信、奔向自由、追求平等,进而揭示出黑人母亲对黑人种族的解放与崛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玛雅·安吉罗;《妈妈和我,我和妈妈》;黑人母性;爱的治愈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32-0202-03一、引言1993年1月20日,玛雅·安吉罗(Maya Angelou 1928-2014)在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的就职典礼上,朗诵了她的诗歌“清晨的脉搏”(On the Pulse of Morning),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在总统就职典礼上朗诵诗歌的伟大黑人女性。
适逢2018年玛雅·安吉罗迎来90岁诞辰。
她84岁时曾在《妈妈和我,我和妈妈》一书中调侃道:“希望自己这一生都能够以母亲为榜样,永远保持对爱的渴望,虽然我现在已经80多岁了,但我计划能够一直保持这种渴望直到90岁,要是我足够幸运能活到90岁。
”在这本书中玛雅首次与读者分享了她一生中最为重要的私人关系——与母亲薇薇安·巴斯特(Vivian·Baxter)之间的故事。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1.03•【字号】浙教办高科[2009]137号•【施行日期】2009.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9〕137号)各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一)研究意义重大,目标明确,在理论或技术上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先进,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有较雄厚的研究工作基础,课题负责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经费预算合理。
(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要围绕我省十一大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编制,优先支持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以下领域项目: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海洋、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医学与生命科学等。
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要围绕浙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突出理论的创新性和研究问题的现实性、针对性。
(三)优先支持产学研基础比较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可能,会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推动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依托现有的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重视学科交叉渗透,鼓励跨学科联合攻关与研究。
二、资助经费与项目管理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由省政府专项拨款资助,其中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30万元,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10万元。
三、申报办法(一)重大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负责人(签名):
申请日期:
浙江省教育厅制
填写说明
1、封面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本人签名。
2、“出国情况”请说明国别、境外停留时间。
3、表格用A4纸打印。
4、“研究类别”含义:
基础研究: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
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和实际经验中所获得的现有知识、生产新材料、新产品、新装置、新流程和新方法,或
对现有的材料、产品、装置、流程、方法进行本质性
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推广应用、科技服务:指与研究与发展活动相关并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活动。
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简介1.郝云宏,男,1962年11月出生,陕西宜川人;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后。
现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企业管理学)负责人;是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浙江省优秀博士后。
2000年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5项;出版学术专著5部;在《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科研管理》《经济学家》《经济管理》等众多国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数十篇论文被转载、收录、引用和摘登,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主要研究方向:(1)公司治理;(2)企业家行为;(3)企业社会资本与社会责任;(4)企业战略管理;(5)企业经营绩效综合评价。
电子邮箱:haoyh@2.琚春华,男,1962年7月生,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浙江省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带头人,中国商业自动化标准化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杭州市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
杭州市物流学会副理事长。
主要研究领域是企业信息化管理理论、电子商务与物流、决策支持系统等。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国家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省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省重点科技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社科重点基金项目等20多项;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国家、省部级项目10多项;主持和参加横向开发课题20多项;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次,部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三等奖2次,杭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各1次,获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各2次;共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10多篇被EI、ISTP收录。
出版学术著作2部,各类教材5部。
XX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工作经费资助与奖励办法【模板】
**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工作经费资助与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科研竞争力,加大科研创新力度,提高科研项目、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平台、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的层次水平,增强学校整体竞争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尽快实现“国内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根据《**大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实施意见》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与奖励范围、对象及方式1.资助与奖励范围包括高级别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平台、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学术论文和著作、科研成果应用与采纳、科研成果奖等。
2.资助与奖励对象为本校在职教职工。
3.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学校实行经费配套、补助、奖励等多种资助方式。
二、科研项目的经费配套与补助1.对以**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获准的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重大项目,每项给予30万元的经费配套。
2.对以**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获准的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重点项目,每项给予15万元的经费配套。
3.对以**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获准的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各类别项目,每项给予6万元的经费配套。
4.对以**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获准的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委托类项目等,每项给予2万元的经费配套。
5.对以**大学为合作申报单位(前三位)联合申请获准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单列学科),到校经费在2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给予4万元的经费配套;到校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给予2万元的经费配套。
6.对以**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获准的国务院各部委部级重大项目(不含基地项目),且资助经费在15万元及以上的,每项给予3万元的经费配套。
7.对以**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获准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不含基地项目),每项给予3万元的经费配套。
8.对以**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获准的部省级联合资助类项目,按照学校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或申报时约定的协议给予经费补助。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浙教办函〔20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02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和决策依据,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报限额(一)2019—2020年度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
(二)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
其中,浙江大学各限额申报6项、12项,其他本科高校各限额申报3项、6项,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高专院校(含职教本科院校)各限额申报1项、3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实际,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社会学;7.民族学;8.马克思主义理论;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考古学;16.中国史;17.世界史;18.统计学;19.管理科学与工程;20.工商管理;21.农林经济管理;22.公共管理;23.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24.艺术学理论;25.音乐与舞蹈学;26.戏剧与影视学;27.美术学;28.设计学。
三、申报要求(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聚焦国家和全省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
项目结题报告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浙江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制
表1 成果情况
注:本表填写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唯一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统计);研究咨询报告附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在本报告书之后装订;合作成果的作者限署名最靠前的2人。
表2 项目完成的总体情况
注:本表可加页。
表3 最终成果摘要报告
注:本表可加页。
表3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表5 声明和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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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
科重大研究项目)
验收报告书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号:
负责人:
所在学校:
起止时间:
验收日期:
浙江省教育厅制
二OO九年制
验收报告编写提纲及说明:
1.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
3.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概述。
包括哪些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和变动,哪些研究内容未按计划进行,原因何在。
4.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
主要解决的关键技术与创新点,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的绩效等,包括代表性成果介绍,说明其水平和影响,并简要阐述其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等。
视情况提供必要的国内外动态和研究成果的比较,必要的参考文献出处等。
5.存在的问题、纵深研究的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论文、出版专著目录(论文注明:刊物名称,时间,卷(期)起止页码,著作:时间.出版社.社址)。
7.经费决算表(见附表)
8.学校审核意见
9.验收组成员名单
10.验收意见
11.省教育厅审核意见(见附表)
12.相关附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代表性论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以上材料严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此页为:
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学校名称:
五、经费决算表
项目批准号:(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依托学校公章
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费使用说明:
七、验收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