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总体事故情况:截至12月31日,2018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1起,死亡68人,受伤49人,直接经济损失1246.3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6%和11.7%。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7起、死亡9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995.7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2人,同比上升16.7%和28.6%;
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发生事故64起、死亡59人,受伤47人,直接经济损失250.6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相比减少6起、11人,同比下降8.6%和15.7%;
其他行业领域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信息直报工作情况
(一)事故直报工作总体向好。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71起事故,录入直报系统事故71起,事故直报率100%。其中,工矿商贸领域事故7起,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64起(含高速事故17起),均完成了系统直报,未出现违规上报、违规统计核销和事故瞒报情况。
(二)个别事故存在超时入库。个别县区还存在直报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问题,不能按照“24小时入库、7日内完成统计
—1 —
上报”的要求及时完成直报工作,造成一些事故信息超时并受到省局通报批评,尤其工矿商贸事故,如青龙“4·5”冒顶事故超时入库,鑫保公司“5·6”中毒窒息事故7天内未完成统计上报。此外,山海关和卢龙各有1起道路运输事故未及时入库和统计上报。
(三)事故卡片存在诸多问题。事故卡片还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错填漏选,长时间不续报、不完善事故信息等问题,主要集中在:事故单位名称错误、管理分类错误、事故概况不完整(缺事故简要经过)、未填写单位规模、经济损失、起因物、致害物、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登记注册类型、事故原因。
三、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分析
(一)从事故发生的属地情况看:7起事故中,县(区)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其中开发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青龙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抚宁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北戴河新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市属以上企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其中驻秦中省属企业事故2起、死亡2人;市直企业事故1起、死亡2人。
(二)从事故发生的行业情况看:7起事故中,建筑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居民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业事故1起、死亡2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建材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1起、死亡1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事故1起、死亡1人。
(三)从事故发生的类型情况看:7起事故中,高处坠落事—2 —
故2起、死亡2人;中毒窒息事故1起、死亡2人;坍塌事故1起、死亡2人;触电事故1起、死亡1人;机械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冒顶片帮事故1起、死亡1人。
(四)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情况看:7起事故中,3月份发生事故 1起、死亡1人;4月份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5月份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7月份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9月份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
(五)从事故发生的原因情况看: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二是企业对作业现场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三是企业对外协单位用工管理和安全检查不到位;四是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的“三违”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
四、下一步应对措施和工作安排
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新型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着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秦皇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加快推进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修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巡查督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企业生产经
—3 —
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
(二)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行动,推进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治理,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加快构建完善事故预防体系。深入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推进企业事故防范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推进企业由隐患排查治理向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转变。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实行分级管控,提高我市整体安全事故预防控制能力。
(四)持续深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员工操作规程对口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和避险能力,不断规范作业行为,防止习惯性违章引发事故。二是加强作业方案、施工方案、检修方案等专项培训,使作业人员清楚方案中的安全要求,防止违规作业。三是加强持证人员培训,杜绝无证或持假证上岗,防止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人员上岗作业引发事故。
(五)持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4 —
改措施,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把所有风险隐患纳入视野、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帐,制定整治清单、查办清单、处罚清单、问责清单,要实现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要层层压实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
(六)持续强化外协队伍规范管理。一是严把外协队伍资质关,严禁使用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的施工队伍;二是制定实施外协队管理制度,明确外协队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管理措施等;三是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各自应该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四是强化安全告知,提前告知外协队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措施;五是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管控,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七)强化执法检查和督查问责。要始终保持严抓严管、重处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力度,强化“红名单”“黑名单”管理,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地调查处理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通过采取上限处罚、警示教育、约谈、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等手段,推动县区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2019年1月18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