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解小微企业金融风险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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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解小微企业金融风险的提案
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小微企业的发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就不会好。目前在苍南小微企业量多面广,但在发展中出现许多负面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好,会影响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下面本人就当前我县不少中小企业陷于金融风险而破产、关闭的现象谈谈自己看法。
本人近年来代理多个银行的诉讼业务,其中办理某国有大银行公司类贷款金融诉讼案件有70多个,一个案件涉及2-3家企业,经过我手上办理的案件中企业关闭的就有100多个,经过梳理我们发现,这些中小企业发生金融风险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某些企业主碍于情面而为亲戚朋友,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当然其中某些也是为了自身融资需要,与其他企业组成联保体向银行贷款,这些企业主对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缺乏风险预估。
二、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困难,而导致被迫向社会高息借贷。小微企业由于贷款额度小、缺乏有效担保物,很多企业向银行贷款无门,被迫向民间高息借贷,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且容易引发法律风险。
三、融资成本高,企业不堪重负。小微企业向民间融资利率为银行的3-5倍,因向银行贷款缺乏担保物,一般由商业险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高,增加融资成本,如常年如此融资,企业不堪重负。
由此可见,造成小微企业金融风险往往是企业自身和外部环境共同造成的,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在其中都并不好受。如何破解这个担保链这条“死结”?我认为,政府在小微企业发展困境中应该主动出击,引导小微企业化解已发生金融风险,积极创造良好融资环境,为小微企业今后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为此本人提供以下几点建议,供各位领导和委员们参考:
一、对于已经发生金融风险但是企业仍然正常经营的。在本人的律师实务处理中有两个思路可以借鉴,一是对金融贷款联保企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大银行要积极争取上级银行支持,同意割断担保链,让正常经营的企业偿还自身贷款,脱离担保链;二是通过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卖给资产管理公司,企业从资产管理公司以一定折扣赎回债权,这样可以让资金不足的企业以较低的代价赎回债权化解金融风险。
二、提高企业家法律风险意识,避免金融风险。可通过各个行业协会、商会举办企业家法律培训,通过司法行政每年举办的“送法进企业”活动等提高企业家法律风险意识。
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从金融机构、政府、民间借贷服务三方面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1、解决企业融资难,最主要是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可采取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破解小微企业无抵押融资难问题。目前有些银行针对小微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无需担保的纯信用产品。如建设银行推出以“税易贷”、“善融贷”为主的“五贷一透”
产品,该类产品为通过企业自身纳税额、结算量的数据作为企业获得信贷的依据,即解决了小微企业无抵押、缺少抵押的问题,又可以脱离担保链风险。银行基于业务办理、市场分析、内部管理、外部监管的需求,产生并记录了涉及客户账户资金往来、财务信息等巨量的文本式结构化数据,以及通过网银浏览、电话、视频了解到的客户行为习惯、兴趣偏好等非结构化数据,构成庞大的可用数据库。依托此资源,银行能有效识别小微企业客户,并利用数据测度各类风险,确定企业资信水平,给予授信额度,广泛应用于贷款评估、客户准入(退出)、授信审批、产品定价、风险分类、经济资本管理、绩效考核等重要领域,为决策提供全方位、精确化和实时的信息支持。因此,针对小微企业而推出金融创新是完全具备条件的,只要银行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对小微企业可以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2、政府应为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支持。国务院在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了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国家担保基金、发展聚焦小微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举措,目前我县尚未具体实施,为此建议如下:一是由政府出资成立专门的融资担保机构,或设立担保基金为优质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二是为商业性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提供风险补偿。由于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存在一定风险性,商业性担保公司要么提高担保费率,要么拒绝担保,为了提高商业性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积极性,政府可为承担责任的担保公司提供一定比例风险补偿,以降低担保费用和解决担保难问题。
3、是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民间借贷目前尚具有市场,不能一棍子打死,对民间借贷行为加以引导、规范,充分利用苍南金融超市平台,降低中间服务成本,合理确定借贷利率,充分保障借贷双方利益。
综上所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目前困扰中小微企业的担保危机尚未解除,我们既不能乐观,也不能失望,而是要直面困难,采取务实的手段,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力,方可有效地破解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