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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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表【模板】

审查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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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据表。主要参加者:资格审核请见本表的2、3、4、5、6点;注意“学历”和“学位”的填写规范,学历填写“研究生”或“本科”,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或“学士”;在读研究生的专业职务应填写“初级以下”,且学历或学位,应填写已获得的学历与学位,不能填写“在读博士生”之类;工作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写到院系所一级。
审查表
申报要求:
请申请人逐项认真检查,并在“□”处打√,与本项目无关的项请打×;
申请者承诺:
我已阅读《申报通知》,所申报内容符合《申报通知》的精神,保证申请书所有内容(包括项目组成员信息)真实、准确,保证项目组所有成员知情,且对以下形式审查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对,并按学校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若填报失实或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书部分
7
封面:项目类别填写规范,应与表1数据表一致;学科分类须按《2019年数据代码表》的一级学科填写(填写中文),注意填写准确;注意下划线不能断开,长短一致。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封面所在单位填:广东工业大学



8
申请书第二页申请人需亲笔签名。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关键词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其他注意事项
24
认真检查申请书,注意申请书内容中语句通顺且没有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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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件和保障。根据提示的5项内容分列,没有字数规定。避免无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基本无关、研究基础薄弱的。



18
四、经费预算。各类开支科目的解释具体见学校最新的国家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中,直接经费占总经费的70%,间接经费占总经费的30%,申请书中经费概算年度经费预算栏目填写的额度是直接经费的额度。

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模板】

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模板】

附件1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区路号房属: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居住地址:区路号房属: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封面及表中第3至8页中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封面中“保障类别、批次、受理编号、市区轮候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第9页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城区民政部门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

二、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表格填写一式一份。

三、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申请家庭成员较多,家庭成员个人收入情况申报表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填写。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提供以下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1.《XX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各一份;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各一份;4.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未再婚证明,适婚年龄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5.现住房所有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拆迁补偿协议等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租赁住房产权证、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情况下提供由残联出具的残疾证;7.收入证明材料:属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金领取凭证;非城镇户籍人员需出具在户籍所在地的农田及收入情况;8.拥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9.非城镇户籍人员及外地户籍人员需在户籍所在地出具房产信息;10.申请家庭成员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提供缴纳证明;11.其它根据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未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将对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取得造成影响。

2024年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五篇)

2024年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五篇)

2024年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模板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_____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三条 1.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不含税)情况如下:注明:甲方须协助乙方开具发票手续及车位租赁事宜。

2.租金按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月、季、年)的第10天前按____的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无息全数退回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若甲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则甲方除退还乙方所交之保证金外,并应以同等数目之金额赔偿乙方,若乙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结清该物业的水.电及煤气费,并没收乙方一半的保证金,但须向乙方返还一半的保证金。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合同约定在_____前将房屋及设备(附清单)交付乙方使用。

2.该物业交接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必须保证该物业的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一概由甲方负责.4.甲方负责该物业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如该物业及设备由于质量问题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5.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广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5篇

广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5篇

广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5篇篇1广州市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广州市内一套房产,并愿意将该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房产的具体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产位于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号,面积约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_______________间卧室、_______________间客厅、_______________间卫生间、_______________间厨房。

房产设有_______________设施,并配备了_______________家具和家电。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次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支付乙方应当按照每个月_______________日的约定时间,将租金__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

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第四条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_____元。

在租赁期满并清理出房的情况下,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押金全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房屋使用约定1.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为整体出租,不得分割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实物转补贴)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实物转补贴)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注:1.请在对应“□”内打“√”;2.本表“其他住房情况”是指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获购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住房;3.保障家庭所有成员未签名或未签注日期的,不予受理;4.保障对象如实填写后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保障方式变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变更住房保障方式需提交的材料(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原件;(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四)居民身份证明:1.申请对象需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供核对。

2.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供核对。

(五)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六)住房证明:1.;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象若存在享受宅基地情况或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需提供村委或有关部门出具是否享受宅基地的相关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户籍地与居住地住房证明。

3、继承住房的需提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承情况声明书》及相关证明:1.放弃继承住房的,需提供放弃继承公证书;2.按协商份额继承的,需提供继承公证书;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需提供继承报告。

(七)收入证明:1.申请对象为在职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村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集体分红)》。

复核审批表

复核审批表

其它需说明情况:
复核意见
1、建议续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2、不符合复核条件,限期办理退房手
续。
运营管理中心
初步意见
复核人签字:
年月日
住房保障中心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住房保障对象复核审批表
姓名 家庭人口数 现工作单位 工作情况
申报人基本情况
性别
身份证号
婚姻状 况
联系电话 家庭收入情

□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灵活就业□退休□无业□其他
原申报社区/单位
居住地址 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
公租房 号楼 单元 号, 面积:
共同申报人基本情况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 户籍所在社区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NO:肇公租房申字号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类别:□端州城区户籍家庭□房屋被依法征收暂无住房的家庭□新就业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西江人才计划中的“紧缺人才”、“创客菁英”等□端州城区户籍复退军人、军烈属□环卫工人□单身人士申请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通信地址:受理居委会(单位):受理日期:年月日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说明事项一、本申请审批表由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供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请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申请类别只可选择一项,同时提交相对应类别的申请资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提供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收入、住房等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自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审批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81号)、《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肇府规〔2017〕5号)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准入标准。

四、共同申请人是指与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的人员。

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年薪、奖金(不包括公积金、保险等)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其它所得。

家庭资产净值:一般是指家庭的所有资产(包括货币、动产与不动产)减去负债(如消费贷款等)之后的金额。

五、本表“□”为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应内容;空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

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提供证明;从事其它商业生产经营的,由税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兼职收入等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其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核定,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失业登记,或虽进行了登记,但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服务介绍就业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定提供证明;低保家庭以民政部门核发并经年审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为证明。

有关部门审查意见表【模板】

有关部门审查意见表【模板】
(盖章)
年月日
规划部门意见(请对该项目城乡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等符合性审查)
(盖章)
年月日
国土资源部门意见(请对该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审查)
(盖章)
年月日
林业、农业部门意见(请对该项目涉及到的功能区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符合性审查)
(盖章)
年月日
有关部门审查意见表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性质、项目建成时间、建设内容、原辅材料、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等,可另加页。)
企业:
(盖章)
年月日
属地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意见(请对项目建成投产时间及落地审查)(盖章)Fra bibliotek年月日
商务、发改部门意见(请对该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进行审查)
(盖章)
年月日
发改部门意见(请对该项目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符合性审查)

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格【范本模板】

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格【范本模板】

申请保障性住房收取材料明细表乡镇(或部门)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校验原件申请人签名: 校验人签名:年月日- 0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乡镇(或部门) 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申请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 1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二)申请人签名(摁手印): 年月日- 2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三)申请人签名(摁手印): 年月日- 3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承诺书本人受家庭共同申请人委托申请保障性住房,并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一、已了解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有关规定,保证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真实有效。

二、同意所申报的内容向社会公示。

三、自愿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在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核对家庭共同申请人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家庭共同申请人信息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向审查的有关管理部门提供家庭共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资料。

四、经有关部门审核,如发现家庭共同申请人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自愿取消申请资格;登记为保障对象的,自愿取消保障对象资格;享受租赁补贴的,自愿退还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实物配租的,自愿退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并退回已发放的租金补助;同时,接受县房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五、家庭共同申请人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改变,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证在改变之日起30日内通过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向所属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并主动退出保障.六、申请人家庭联系方式改变,要主动告知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否则,后果自负。

七、家庭共同申请人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 4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查证明(申请人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兹有本村(居)委会居民(或单位职工)同志申请保障性住房(身份证号),经调查审核,该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如下:1.申请人家庭现有人口人,其中,本县城镇户籍人、本县农村户籍人、县外户籍人,享受城镇低保人、农村低保人;2。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申请表(模板)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申请表(模板)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 □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
筹建方式
□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建 □存量房屋改建(含居住类和非居住) □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新建
□通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配置中小户型住房 □城中村住房等存量房源整租运营
□其他途径筹集
项目规模
总共
7)
套(间) 套(间)
出租对象 □公开出租
□定向出租
□混合出租
9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申请表
(参考模板)
日期:
建设主体 名称
运营主体 名称
联系人
(盖章) (盖章)
社会信 用代码 社会信 用代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房地产 所有权人
项目状态
房地产权证书 编号
□新增项目(计划建设或正在建设尚未运营) □既有项目(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运营)
项目类型 □住宅型 □宿舍型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模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模板】

Chang De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编号 ( )申请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户籍地区办事处(乡镇)社区保障政策一、申请条件方式一:公租房实物配租1、新就业人员(大学毕业未满10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申请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医保1年以上;城区无房(含武陵区、经开区、鼎城区武陵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及其他特困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优先保障。

2、引进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城区无房、有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关系证明,以单位名义提交的保障申请。

3、申请资料:个人申请书、单位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公务员可提供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社保(社保部门证明)、医保(医保部门证明)、住房公积金当年缴费证明。

方式二:公租房租赁补贴1、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一城四区(武陵区、经开区、柳叶湖、鼎城区武陵镇)户口,城区无房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在申请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在市城区有合法的房屋租赁手续,租住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其他情形按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申请。

3、申请资料:租赁补贴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申请人长沙银行卡原件;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市房管局租赁所出具)。

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

上述两种保障方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常德市各区县范围同时期内只能享受一种,不得重复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有住房资助能力(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米)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广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5篇

广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5篇

广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5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位于广州市____________(房屋地址)的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租赁物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广州市的上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类型为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乙方承诺将租赁房屋仅作为______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月租金的______%。

四、押金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元。

2.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押金全额退还;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五、房屋交付及返还1.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返还给甲方,并恢复原状或承担修缮费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交付房屋;(2)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3)乙方违约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3)返还房屋时,恢复原状或承担修缮费用;(4)租赁期内,承担房屋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个月的;(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受损的。

广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

广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注:1.请在对应“□”内打“√";2。

本表“其他住房情况”是指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获购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住房;3。

保障家庭所有成员未签名或未签注日期的,不予受理;4.保障对象如实填写后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期满审查申请,期满审查须知一、期满审查对象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租赁期”或租赁补贴“发放期"即将到期届满的保障对象。

二、期满审查时间保障对象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合同租赁期或租赁补贴发放期满前3个月办理期满审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下称街(镇))常态化受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期满审查。

三、期满审查内容(一)保障对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工会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情况。

(二)保障对象申报期满审查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

全部家庭成员均属于低保、低收入的困难家庭或特困职工家庭,不需要申报可支配收入和资产情况.四、期满审查需提交资料(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下称审查表)原件;(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原件;(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2份.(四)居民身份证明:1.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2份;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2。

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五)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六)住房证明: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对象在本市10区及增城、从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3。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联系电话
申请
理由
申 请 人: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提交证件及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保障办留档)
序号
证件名称
证号
备注
件数
审核人
1
申请人及同住人户口簿
1
2
申请人及同住人身份证
1
3
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由房管所出具)
14Leabharlann 家庭车辆证明材料(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或车辆购置发票
1
5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有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领养老金的社保部门出具领取养老金证明)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盖章)
街 道 办 初 审 意 见
审核意见:经审查,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属实,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元,认定保障人口为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并进行了公示,拟申报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区分
项目
姓名
关系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户口
所在地
月收





申请人





申请人住房情况
□有自有房屋(包括住宅或非住宅)
□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且未退出
□有待入住安置房、经济适用房或未取得产权的商品房
□申请保障之日前五年,曾因离婚、分家析产、赠与、出售自有房产
□租住 □借住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现住房地址
申请人类型
□盐池县城镇户籍家庭 □因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或棚户区改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灭失再无房屋家庭 □国家、省部级劳模、英模 ,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个人或因公致残的转业、退伍军人、军警烈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因特殊原因造成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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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
№:穗公租房申字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
2016年8月
注:1.请在对应“□”内打“√”;2.本表“其他住房情况”是指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获购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住房;3.保障家庭所有成员未签名或未签注日期的,不予受理;4.保障对象如实填写后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期满审查申请,申请时须提交期满审查须知规定的资料。

期满审查须知
一、期满审查对象
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及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限将届满的保障对象。

二、期满审查时间
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及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须在保障期限届满前3个月进行资格期满审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下称街(镇))常态化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

三、期满审查内容
(一)保障对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工会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情况。

(二)保障对象申报期满审查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资产、住房、人员结构和婚育状况等情况。

四、期满审查需提交资料
(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下称审查表)原件;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原件;
(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2份(户籍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提供复印件1份)。

(四)居民身份证明:
1.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姓名、号码未发生变化的,提供复印件1份);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五)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18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婚姻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免交)。

(六)住房证明: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对象在本市11区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3.户籍地址的房屋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户籍地址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免交。

(七)收入证明:
1.申请对象应当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村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农村居民)》。

2.申请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收入证明》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以及退休金明细或退管办出具的相应收入证明文件;
(2)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及《收入声明书》;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无法提供《就业创业证》的,则需到当时办理灵活人员就业参保手续的地方开具相关证明;
(4)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缴凭证复印件;
(5)在校学生应当提供在校证明文件原件;
(6)若申请对象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应当提供《收入声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家庭财产证明:
1.拥有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已协议买卖的房产以及本市外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评估申报表》及相应产权权属文件;
2.拥有机动车辆的需提供《机动车辆情况申报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近期照片。

(九)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十)计生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可免交),属违反计划生育的,应提供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当年有效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复印件。

(十二)孤儿年满16岁以上单独申请的,提供孤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信息表》(下称信息表)原件。

(十四)其他证明材料。

注:①申请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对象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为A4纸尺寸。

②上述内容提及的“未发生变化”是指与信息表内的相关内容一致的情形。

五、期满审查程序及办法
保障对象申报,街(镇)初审公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民政部门复核,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

(一)发放表格
1. 街(镇)向辖区内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发放审查表、申报表。

2. 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审查表、申报表。

(二)保障对象申报
保障对象应如实填写审查表,并于保障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户籍所在街(镇)提交审查表和相关资料。

(三)街(镇)核实、公示
街(镇)于10个工作内对辖区内的保障对象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加具意见后同时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及民政部门。

(四)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复核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于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信息和初审意见进行复核。

其中,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核查;区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经复核通过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核定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和保障标准后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经复核不通过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自取消资格之日起20日内书面告知保障对象并说明理由。

(五)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批准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通过的申请对象情况在市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调查核实。

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自取消资格之日起20日内书面告知保障对象并说明理由。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自期限届满次月起按对应的保障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或续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六、有关处理办法
(一)保障对象按期参加资格期满审查,保障期限届满之日未完成期满审查的处理办法。

保障对象按期提交期满审查资料的,如保障期限届满之日未完成期满审查,保障期限届满日之后的审查期间(下称期满后审查)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公布的同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不给予租金减免。

经期满审查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自期限届满次月起按对应的保障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或续签租赁合同,并补发期满后审查期间的租赁补贴,期满后审查期间多缴交的租金用于抵扣后续的租金;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二)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处理办法。

1. 领取租赁补贴的,给予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赁补贴的50%;过渡期满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2. 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应在1个月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

其中,原按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过渡期内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50%计租;原按租金核减方式计租的,过渡期内可核减的租金为原租金减免额的50%。

过渡期满,承租人须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确实无法腾退的,可申请续租1年,并按照公布的同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不给予租金减免;1年期满后必须腾退公共租赁住房,逾期拒不腾退的,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宅市场租金的2倍计租,出租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将其行为载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承租人主动申请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出租人或其委托机构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申请。

(三)保障对象未按期进行资格期满审查的处理办法。

保障对象未按期提交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期满审查的(不可抗力除外),自保障期限届满之日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停止对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应在1个月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布的同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不给予租金减免。

过渡期满,逾期拒不腾退的,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宅市场租金的2倍计租,出租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将其行为载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保障对象可在保障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补交期满审查资料,经审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从审核通过次月起享受对应的保障,停发的住房租赁补贴不予补发。

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按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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