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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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董、监、高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2)第三章薪酬标准及绩效考评程序 (3)第四章薪酬调整 (5)第五章其他激励事项 (6)第六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董、监、高人员薪酬管理机构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监、高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拟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对公司董、监、高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出年度绩效奖金方案。

(二)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监、高人员所披露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以下分别简称为“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智度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智度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否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解锁。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的完成日为2019年2月26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0年2月25日届满。

(二)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象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42名激励对象中共有2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事项。

其他40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均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
段东辉余应敏兰佳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二)公司监事;(三)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领取津贴。

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所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以及经营业绩实现情况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体系与确立薪酬标准:(一)体现以岗位、能力和业绩的付薪理念;(二)体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员工收入水平相结合的原则;(三)体现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原则;(四)薪酬标准体现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的原则;(五)体现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风险共担,收益分享”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其所提出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其所提出的董事津贴、监事津贴计划须报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二)检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决策权和管理职责,他们的薪酬考核制度的设计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促进员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考核目标、考核指标、考核流程和薪酬激励等方面探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设计。

一、考核目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目标应当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相一致。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薪酬考核应当聚焦于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绩效,如净利润、营业收入、市场份额等核心指标。

二、考核指标1.财务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等。

这些指标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

2.员工满意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起到榜样的作用,他们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对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有重要影响。

可以采用员工满意度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3.企业声誉:企业的声誉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维护企业声誉,因此可以将企业声誉作为考核指标之一三、考核流程1.设定目标: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目标。

2.考核评估:通过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的方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

可以采用360度评估、自评和上级评估等多种评估方式。

3.绩效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奖励。

奖励可以以现金奖励、股权激励或其他形式给予。

四、薪酬激励薪酬激励是激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

薪酬应当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挂钩,绩效优秀者应当获得更高的薪酬。

此外,薪酬激励还应当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如提供福利待遇、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等。

薪酬考核制度的设计应当公平、公正、透明,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目标。

考核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方便管理人员进行目标的制定和达成,并能促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发展动力。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密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高管的薪酬评估标准,确保高管薪酬的合理性及公正性,同时引导公司高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发挥他们应有的职责。

以下是关于该制度的详细介绍: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公司高管薪酬评测标准及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2. 业绩导向原则:公司高管薪酬应以业绩为导向,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制定。

3. 合理可行原则:公司高管薪酬应在可承受范围内,既不能过高导致公司成本过大,也不能过低导致管理层激励不足。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1. 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公司支付高管的保障性薪酬,可以根据高管职务级别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

2.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高管的工作绩效,按一定比例向高管支付的激励性薪酬。

3. 福利薪酬:福利薪酬包括住房补贴、交通津贴、股权激励等。

4.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实施1. 薪酬评估:公司应按照规范的流程,采用多种评估方式,进行高管薪酬的评估,确保薪酬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薪酬决策:董事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监事会等公司决策机构应按照相应的权力职责,在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公司高管薪酬标准。

3. 薪酬公示:公司应定期公示高管薪酬信息,包括薪酬构成、具体金额等,向社会公开透明。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意义1. 有利于激励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发挥高管的作用。

2. 有利于规范公司高管的行为,强化公司的治理和管理。

3.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表现和长期价值,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以上就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介绍,希望各位企业家和管理者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制度原则,制定和实施公正合理的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引导整个公司持续发展!。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XX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XX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的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订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

第七条基本薪酬是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

第八条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考核期经营情况相挂钩,每半年度根据当期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九条公司董事或监事兼任公司高管时,薪酬方案上限以上述两条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第十条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天泽信息:2020年度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天泽信息:2020年度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一、本方案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薪酬(津贴)绩效标准(一)董事薪酬(津贴)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0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2、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0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3、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除外)按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位领取薪酬绩效,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津贴)1、非职工代表监事领取监事津贴,2020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2、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领取薪酬绩效,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绩效。

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

绩效薪酬系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四、其它事项1、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实行津贴制,公司根据以上标准按月发放津贴。

2、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绩效薪酬在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次月发放。

智云股份: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智云股份: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公告编号:2020-03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5万元(税前)。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岗位基本工资、绩效薪资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薪资根据月度(或季度)绩效指标和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计算,月度绩效薪资按月度发放,季度绩效薪资按季度发放,年终根据公司利润和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发放年度绩效薪资。

经核算,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如下表: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适用期限: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三)薪酬标准: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资),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资),并享有监事津贴。

监事津贴为2万元/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综合考虑确定:(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2)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3)根据每年公司净利润实现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贡献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7.doc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7.doc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7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一、目的为有效调动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其支付方式,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1、本方案适用于下列人员:(1)在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2)公司总经理(3)公司副总经理、总师或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适用人员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2、考核范围为公司当年度的总体经营业绩。

三、原则1、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标准以尊重历史为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必须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四、组织管理1、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的制订,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薪酬构成和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下:1、基本薪酬规定:基本薪酬指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收入,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其中:总经理基本薪酬4万元,董事长基本薪酬为每月6万元,每位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最高为总经理的70%。

此标准不得突破。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具体比例进行细分,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2、绩效薪酬规定:绩效薪酬是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而确定发放的薪酬,具体规定如下:年度绩效薪酬计算基数=当年度净利润—上年末净资产×10%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计算基数×2.5%董事长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计算基数×3.6%每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最高绩效薪酬=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酬×70%此标准不得突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1X 年X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2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第六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监事的薪酬与考核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董事会确定。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第八条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

第九条固定工资的核定原则及发放董监高人员的固定工资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个人综合能力素质及市场薪酬调研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

每年可根据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制度背景和目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管理程序和分配原则,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人才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

2. 薪酬构成和支付方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权激励和其他福利待遇等。

薪酬支付方式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支付。

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一种稳定的薪酬待遇,主要根据其职位级别和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2.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个人在公司运营和发展中的贡献程度进行评估和分配的。

评估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表现、团队业绩、客户满意度和组织发展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2.3 股权激励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公司股份的权益,并以此激发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4 其他福利待遇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他合理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津贴、医疗保险等,以提高其薪酬待遇的吸引力和福利保障。

3. 薪酬管理程序薪酬管理程序包括薪酬设计、绩效考核、薪酬测算、薪酬审核和薪酬发放等环节。

3.1 薪酬设计公司应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层级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相应的薪酬设计方案。

薪酬设计方案应明确薪酬构成、权重分配和激励机制,并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3.2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薪酬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设定考核指标、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周期等。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之一。

3.3 薪酬测算公司应根据薪酬设计方案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酬测算并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长助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长助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激励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高管薪酬与员工工资水平协调,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为中心,既要切实体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与决策中的特殊作用及其人力资本价值,又要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二、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本方案统称“高管人员”)。

三、薪酬结构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两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和基本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激励薪酬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绩效和节能环保效果等挂钩,实行月度预支,年终结合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

四、基本薪酬董事长、副董事长:2.5 万元/月总经理:2 万元/月其他高管人员:0.8-1.8 万元/月五、激励薪酬公司主营产业为煤电铝材,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安全责任和市场风险较大。

结合这一特点,激励薪酬由安全风险薪酬、经营绩效薪酬和节能环保薪酬三部分构成。

1、安全风险薪酬安全风险薪酬实行个人抵押金制度,并与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挂钩。

实现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兑付标准与基本薪酬相同。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高于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实际兑付标准可提高10-50%。

当年实现安全生产无工亡,安全风险薪酬再提高1 倍兑付。

因公司管理层监管不到位,导致内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视实际情况应扣减相关责任人安全风险薪酬的10-100%。

2018年—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18年—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18年—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机构 (2)
第三章年薪的构成 (3)
第八条基本年薪的额度及发放方式 (3)
第十条奖励基金的提取方式 (4)
第十一条奖励基金的发放方式 (5)
第四章绩效考核 (7)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体系结构 (7)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结果考核体系 (7)
第十四条个人工作成效考核体系 (7)
第五章薪酬考核流程 (8)
第六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实现薪酬分配与公司业绩和股东价值的有机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合本办法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监事(不包括外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市场导向的原则;
(三)绩效导向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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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结合公司2019年的经营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为66.2万元人民币,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监事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发放;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而产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外部监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发放;外部监事因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而产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或者监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基本年薪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统一发放。

五、其它规定
1、本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以上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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