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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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使我院辅导员的各项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推进,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政治理论学习

(一)辅导员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钻研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活动规律,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对学院统一组织的辅导员政治和业务学习,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二) 辅导员应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收集资料,总结经验,每年至少要完成一篇学生管理方面的文章(如文章已发表,注明刊物名称及页数),并上交学生工作处存档,作为推优评先的依据。

(三)辅导员每学期末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做以总结,并将总结上报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

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一)辅导员必须定期有计划的与所带班级的学生谈话,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每天不少于二人次,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略减,每学期每个学生不得少于一次,做好谈话记录;

(二)辅导员要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情

况,特别是学习成绩差、违规违纪的学生,须及时向家长通报其在校情况,做好通报记录。

三、班级管理工作

(一)组织好学生入学教育,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使用。抓好班级班风学风建设;

(二)组织学生搞好年终总结、鉴定,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各项评优工作;

(三)定期召开班委工作会议,每月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会中要对班级近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及公布近期工作计划,并听取班委会的意见,做好会议记录;

(四)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配合系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五)定期召开班会,总结班级工作;

(六)建立班级档案,细化档案内容,包括:学生信息档案、班级工作计划、班级活动档案、班级日常检查档案、学生社会实践档案、心理健康档案、谈话记录、各种会议记录、学生重大疾病档案、贫困学生档案、班委会档案、学生评优档案、学生处分档案、非党积极分子档案、学生成绩档案、学生就业档案、学生诚信档案及各种活动的影像资料等;在保存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建立班级电子档案。

四、课堂检查工作

(一)辅导员必须每天坚持查课,查课时间为每节课上课前五分钟,每班每周不得少于二次;

(二)辅导员必须坚持听课,每周不得少于二次;

(三)辅导员对查课、听课情况要做好记录。对经常迟到、旷课、早退的学生要做好有效的思想工作,保证本班的到课率;

(四)及时主动的与授课教师就学生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学生近期学习情况,以便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每学期至少与每一位任课教师在课堂听课以外的时间专门联系两次,在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做好沟通工作。对联系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查课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辅导员必须向系主管领导汇报。

五、寝室检查工作

(一)辅导员对自己所带班级学生的寝室全权负责,对学生寝室的分布状况,学生居住情况必须全面掌握。尤其在新生入学期间要定期到学生寝室进行走访;

(二)辅导员每天必须到所带班级学生的寝室进行检查,查寝时必须对学生寝室的内务卫生、学生在位情况要记录在册,杜绝学生夜不归宿、校外租房的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辅导员应准时参加学生工作处、系集中组织的查寝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认真记录;

(四)对学生寝室发生的各类事件,必须及时向系领导汇报,并配合相关人员妥善处理。

六、就业指导工作

(一)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二)及时向学生传递就业信息;

(三)必须及时准确了解所带班级的学生就业情况;

(四)积极做好就业指导与咨询;

(五)协助学院与系就业工作人员做好与毕业生的沟通工作。七、值班工作

(一)辅导员根据学生工作处安排的值班表轮流值班,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私自调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将调整情况上报学生工作处;

(二)值班地点为各自的办公室,时间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的各季节作息时间表执行。值班当晚必须留宿于学生公寓值班室。星期六、星期日为全天值班;

(三)值班辅导员必须坚守岗位,并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员协同处理学生公寓内的各项事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其他要求

(一)辅导员必须严格执行院、系两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与学院党政工作保持一致;

(二)辅导员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礼物或礼金;

(三)辅导员应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权,不得在言行上给学生造成人格上的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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