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法择日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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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壬法择日秘诀

六壬,是古代三大秘术“三式”之一。用于预测人事吉凶悔吝上往往准确率奇高,故《六壬论》云:“精六学,推断未来事,多奇中”。

六壬是以该日的天干地支为基础,结合“月将”、时辰排天盘、起四课、发三传、排十二将,然后参照用事之山、向、主命来评定日课吉凶的择日方法。

第一节起课的方法

一、地盘

二、排天盘

将“月将”加于地盘之“用时”上,依次顺布即成天盘。

月将为月建相合之支,月建在“中气”以后为本月,中气前为上月。如正月雨水前算上月即丑月,月将为“子”;雨水后算本月即寅月,月将为“亥”;二月春分后,月将为“戌”;三月谷雨后,月将为“酉”;四月小满后,月将为“申”;五月夏至后,月将为“未”;六月大暑后,月将为“午”;七月霜降后,月将为“卯”;十月小雪后,月将为“寅”;十一月冬至后,月将为“丑”;十二月大寒后,月将为“子”。

排天盘如壬子年农历10月20日巳时,即丙申日、癸巳时,节令为小雪、10月令,月将为“寅”

(下层为地盘,上层为天盘)

实际预测中,地盘永远不变,要熟记。

三、起四课

天盘既定后,从本日干支,生出四课:日干起两课,日支起两课。

查日干寄宫的方法是:“阳日干寻禄位、阴日干寻刃位”。此刃位是三会局的末位,如乙日干、三会局为寅卯辰,故辰为乙日干的寄宫。余类推。

第一课的查法是:上下两个字组成一课,日干在下,上面之字为日干寄宫之地盘对应的天盘字。如上例,寅月将丙申日癸巳时,丙寄宫于巳宫,巳宫对应的天盘之字为“寅”,则此“寅”字为第一课上面之字。得:

第一课:

2、第二课:以第一课上面之字为第二课下面之字,第二课上面之字为第二课下面之字(地盘上找)对应的天盘之字。如上例,得:

第二课:

3、第三课:将日支为第三课下面之字,上面之字为日支(地盘上找)对应的天盘之字。如上例,得:

第三课:

4、第四课:以第三课上面之字为第四课下面之字,上面之字为下面之字(地盘上找)对应的天盘之字。如下例,得:

第四课:

如此,四课即完成,故上例的四课为:

④③②①

寅巳亥寅

巳申寅丙

又如:雨水后,月将亥,甲子日,丙寅时的四课为:

第一课,甲日寄宫于寅,地盘上之寅字,天盘为亥,故得:

第二课,地盘上之亥字,天盘为申,故得:

第三课,日支子,地盘上之子字,天盘为酉,故得:

第四课,地盘上之酉字,天盘为午,故得:

亥将寅时天地盘

四课为:

④③②①

午酉申亥

酉子亥甲

四、发三传

发三传有九种方法,看四课的具体生克情况决定用其中一种方法。九种方法为:贼克法、比用法、涉害法、遥克法、昂星法、别责法、八专法、伏吟法、反吟法。

1、贼克法

四课中任一课有相克者,均用此法。下克上曰“贼”、上克下曰“克”,如下克上,则先用下克上,如无,再用上克下。下克上所得之课体称“重审课”,上克下所得之课为“元首课”。

三传之法为:相克课的上一字为初传,初传之字在地盘上对应的天盘之字为中传,中传之字在地盘上对应的天盘之字为末传。

四课为:

④③②①

巳酉亥卯

酉丑卯丁

三传为:

⑴初传:只有第④课为上克下,故取该课上一字为初传:“巳”;

⑵中传:地盘巳上之天盘字为“丑”;

⑶末传:地盘丑上之天盘字为“酉”。

故三传为:巳——丑——酉。

2、比用法

四课中相克(贼)不止一课者,而相克(贼)之各课中,只有一课之上一字的阴阳与日干阴阳相同者,即以此一字发用,即发初传。

需注意的是:四课中有下克上即相贼一课,上克下即相克一课时,仍用“贼克法”的“重审课”,只有两个下克上或无下克上只有上克下二课以上时,才用“比用法”,称“知一课”。

如大寒后子将,甲午日辛未时,四课为:未甲、子未、亥午、辰亥。前两课为贼、后两课为克,均克贼。先论贼,故先查一、二课。第一课之上一字为“未”、为阴,第二课之

上一字为“子”、为阳,与日干甲阴阳相同,故初传为“子”。三传为:子——巳——戌。

3、涉害法

四课中贼克不止一课,而相比又不止一课或无相比课,则将被克之字涉加地盘,受克多者为发用。如受克数一样,则阳日取日上神、阴日取支上神为用。如雨水后亥将,丁卯日丑时

四课为:巳丁、卯巳、丑卯、亥丑。

一、二课无克,三、四课均下贼上,且课首丑、亥均属阴,难以用1、2种方法发用。故将丑、亥加于地盘,看涉害深浅。

天盘丑加于地盘,为卯字,木克土,一受克,顺排下去:加于辰(乙寄于辰,故辰以乙木论),又受克,后直到本位丑即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均不克丑土,故丑只有两克。

天盘亥加于地盘,为“丑”,一受克,顺排下去:寅、卯不克,加于辰又克亥为二受克,加于巳三受克(戊寄巳),午不克,未又克,申酉不克,戌不克,回到亥位,共五受克。

亥被克多于丑被克,故以亥发传。三传为:亥——酉——未。

4、遥克法

四课均无克(贼),取与日干相克之课上之字发用。先取克日干之字,如无,则取日干克之字,如有两克,则取与日干阴阳相比为用。

如:处暑后巳将,壬辰日、寅时。

四课为:寅壬、巳寅、未辰、戌未。

四课均不克贼,三、四两课遥克日干,但未阴戌阳、壬日干阳,故取戌发用。

三传为:戌——丑——辰。

又如:雨水后,亥将,壬申日,申时。

四课为:寅壬、巳寅、亥申、寅亥。

四课均不克贼,课上之神又无一遥克日干,故取日干遥克之巳字为发用。三传为:巳——申——亥。

5、昂星法

四课中均无克贼,亦无遥克,则取:

⑴阳日干取地盘酉上之天盘字为初传,辰上神即第三课上面之字(横排为左边之字,下同)为中传,日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为末传;

⑵阴日干取天盘酉下之地盘字为初传,日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为中传,辰上神即第三课上面之字为末传。

如春分后,戌将,戊申日,酉时。

戌将酉时天地盘

四课为:午戊、未午、酉申、戌酉。

四课全无克贼、遥克,戊是阳日,取地盘酉上字“戌”为发用,以第三课上面之字“酉”为中传,日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午”为末传。故三传为:戌——酉——午。

6、别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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