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个人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工作调动、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教师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
2. 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教案、教学反思、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成果等。
3. 教研活动情况:包括参加的教研活动、发表的论文、参加的学术会议、获得的科研成果等。
4. 工作表现情况:包括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工作调动、岗位培训等。
5. 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书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管理,设立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2. 分类清晰,便于查阅和保管。
3. 及时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
第七条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
2. 档案柜应加锁,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3.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消毒、防虫处理。
4. 教师调离学校时,其业务档案应随调随归。
第八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借阅应遵循以下规定:1. 借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2. 借阅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毁档案。
3. 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学校对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对在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师业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科组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教师个人基本信息;2. 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日志、教学反思等教学文件;3. 科研成果、论文、专著等学术成果;4. 教学比赛、课题研究、培训进修等业务活动记录;5. 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文件;6. 其他与教师业务相关的材料。
第八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分类;2. 按照档案编号进行排列;3. 文件内容完整、清晰、准确;4. 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档案袋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2.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有序;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需经学校领导批准;2. 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4.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归档与销毁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时间:1. 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归档;2. 教师离职时,其业务档案应随其人事档案归档。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的销毁:1. 档案保管期满,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予以销毁;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5篇)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搜集、积累教师业务水平情况,对教师教学科研水平进行考核,必须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3、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业务档案搜集1、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由专人负责管理。
2、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科学研究等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计算机情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参加有关会议总结等材料。
3、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黑钢笔或黑水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1、对材料收集整理时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政绩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这是项经常性的工作。
对接收来的材料,按理卷的要求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大致分为六类;(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登记表、学历及职称复印件、奖惩复印件等;(2)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3)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议、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具有复印件)。
(4)科研活动,包括教学资料编写,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及复印件;项目的立项运作,完成的情况;(5)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6)教学竞赛获奖证书、教案、反思及专家评课资料,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2、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3、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2023年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中越来越离不开管理制度,老师,业务,档案资讯,你可能正苦于不知道如何撰写管理制度,老师,业务,档案文章,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职业学院老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盼望能够关心到大家。
职业学院老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使老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平安、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老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到处长、系(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系办公室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事处搞好协调工作。
2.系指定专人(一般为教务员)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3.系办公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觉问题应准时订正,对增员缺档的老师准时建档。
4.老师业务档案的封面、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5.查阅老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系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6.依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供应材料,就地查阅。
7.老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别状况下,经系主任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需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8.查阅档案时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厉处理。
9.本规定由土木工程系负责解释。
篇2:职业学院土木工程系同学校内实训管理制度职业学院土木工程系同学校内实训管理制度实训教学是指独立设置课程的实训课,按课程性质可以分为专业基础课实训和专业课实训两种类型。
其根本任务是:验证和加深理解、巩固深化所学的理论学问;提高同学的实际动手力量,使同学受到科学试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培育同学的观看力、制造力、综合运用所学学问解决实际问题的力量以及严谨的科学态度、乐观的探究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尤其应注意同学综合型实训力量的培育。
1.实训课前,应仔细预习有关内容,明的确训的目的要求,了解基本原理、方法、步骤。
2.上实训课时,按指定位置就座。
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提前进入实训室(实训场)自行摆布仪器装置。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介绍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强教师专业成长和业务交流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和提升教师业务交流的效果,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二、概述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制定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师业务交流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注重保护教师的个人隐私,确保教师的业务交流档案只在必要的范围内被公开使用。
三、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内容和构成。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应包括教师的个人基本信息、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教学研究、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教师个人基本信息是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基础,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等信息。
教学经验记录了教师的教学历程和成长经历,可以展示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经验积累。
教学成果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体现,包括教学设计、教材开发、教学创新等。
教学研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体现教师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教育培训则记录了教师参加的培训活动和获得的相关证书。
四、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管理机构和责任。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管理机构应由学校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该机构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维护。
同时,学校领导和各个部门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支持和推动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建立和更新。
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建立应在教师入职时进行,记录教师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材料。
随着教师的工作和发展,教师业务交流档案应进行定期更新和补充。
教师应时刻关注自己的教学和研究成果,及时将其纳入档案中。
六、教师业务交流档案的保密和使用。
教师的业务交流档案应被严格保密,仅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使用。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的一套规范教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教务档案是对教育工作中各项事宜的记录和归档,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等相关资料。
以下是教务档案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教务档案的建档与维护:确定教务档案的建档标准和要求,明确档案的存储方式、保管期限和保密措施。
同时,规定教务档案的定期维护和整理工作。
2. 教务档案的分类与归档:对教务档案进行分类,包括教学档案、教师档案、学生档案等,明确各类档案的内容和管理要求。
并规定档案的归档时间和归档程序。
3. 教务档案的查阅与利用:制定教务档案的查阅和利用规定,明确查阅权限和程序。
同时,注重保护个人隐私,规定档案的提取和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原则。
4. 教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推动教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库和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同时制定电子档案管理的规定,包括数据备份、安全性保护等方面。
5. 教务档案的销毁与转移:制定教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规定,明确销毁的条件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于有转移需求的档案,规定转移程序和目标档案馆的要求。
6. 教务档案的管理责任:明确教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团队,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教务档案管理宣传和培训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和执行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教务档案,提高教育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同时,也能够保护教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的可靠性和便捷性。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对教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教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便捷的管理。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确定各类教务档案的名称、编号、格式、内容、存储方式等,并依据规定的流程建立档案。
2. 档案的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或档案库,严格管理教务档案的存放、保管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是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教师的专业成长、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教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职称等。
(二)教师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课时、培训考核结果等。
(三)教师培训成果:论文、课题、教学成果、荣誉证书等。
(四)教师培训总结:培训过程中的收获、体会、改进措施等。
第七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教师业务培训的各个方面。
(三)及时性:收集档案资料应与培训活动同步进行。
第八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时间、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阅。
(三)装订: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档案名称、编号、起止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室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整洁:保持档案室整洁,定期清理、消毒。
(三)保密:对涉及教师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第十条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公开档案信息。
(二)合理:教师本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查阅档案。
(三)有序:查阅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一条对在教师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4年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3篇)
2024年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系(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系办公室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事处搞好协调工作。
2.系指定专人(一般为教务员)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3.系办公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及时建档。
4.教师业务档案的封面、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5.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系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6.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7.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系主任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8.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9.本规定由土木工程系负责解释。
2024年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2024职业学院全体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务档案是记录教师的岗位业务能力、发展成果和业绩的重要依据,是教师个人职业发展和职称评定的基础。
第四条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便捷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促进教师个人成长,推动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第五条教师的基本信息、任职资格、职业发展计划、教学经历、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应作为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应由学院行政部门负责,教师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业务档案材料应按照学院规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整齐和可查阅性。
第八条教师业务档案应定期整理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学术研究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历史记录,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教师业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教师登记表;2. 统计考核鉴定(包括考核鉴定表、教学检查听课评议情况等);3. 学术水平(包括论文、教材编写、科研成果等);4. 专业技术职务动态及奖惩情况;5. 其他与教师业务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2. 指导、监督各系部、教研室及相关部门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对教师业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4. 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系部、教研室及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教师业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教师业务档案;2. 定期向教务处报送教师业务档案情况;3. 按照要求对教师业务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和归档;4. 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收集齐全,不遗漏;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3.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八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教师本人或相关部门将收集到的档案材料整理成册;2. 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目、整理;3. 报送教务处审核、归档。
第五章档案查阅与利用第九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教师本人可随时查阅本人业务档案;2. 其他人员查阅教师业务档案需经教务处批准;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4. 查阅档案后,应将档案及时归还原位。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职业发展历程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包括教师个人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培训档案等。
二、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学校设立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熟悉教师业务档案的相关规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教师个人档案:包括教师的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
(二)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案、课件、试题库、教学评价等。
(三)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报书、项目总结报告、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四)培训档案:包括教师参加培训的相关材料、培训证书等。
第八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档案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涂改、伪造。
(二)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三)档案材料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文件夹、档案盒进行整理。
第九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整理:(一)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和整理要求,对教师业务档案进行整理。
(二)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档案类别分别整理。
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 按照档案内容的相关性进行分类。
4. 保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一)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变质。
(二)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查、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二、目的和原则(一)目的:建立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教师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
(二)原则:1.公平原则:对于每一位教师,都要按照同等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价和管理,确保公平。
2.全面原则:教师业务档案要全面记录教师的教学、科研、教研和其他业务活动,真实反映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情况。
3.保密原则:对于教师业务档案中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4.便捷原则:教师可以自主查阅和使用自己的业务档案,学校也要提供方便教师获取档案信息的途径。
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一)档案建立:1.新聘教师档案建立:学校对于新聘教师要及时建立个人业务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称评定材料、教学成果、科研项目等。
2.每年更新:学校要每年对教师的档案进行一次更新,记录一年来的教学实绩、教育研究和教务工作等。
(二)档案管理:1.档案整理:学校要定期对教师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保管:学校要做好教师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遗失和泄漏。
3.档案查阅:教师可以向学校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学校要及时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4.档案使用:学校要根据需要使用教师档案进行评价、考核和奖惩等。
四、档案评价与反馈(一)档案评价:1.定期评价:学校要每年对教师档案进行一次评价,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和绩效。
2.不定期评价:学校可以不定期对教师档案进行评价,以了解教师的发展动态和问题。
(二)档案反馈:1.反馈方式:学校要将档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2.反馈内容:对于教师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校要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帮助教师改进。
五、档案保密与使用(一)档案保密:1.个人隐私:学校要严格保护教师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未经教师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披露。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教师的业务档案,确保教师的业绩和能力得
到充分记录和评价,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教师业务
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
1. 档案管理目的: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保密性。
2. 档案管理责任主体:教师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或相关机构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3. 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教师
应提交个人的业务档案申报材料,并经过学校的审核和备案。
4. 档案的内容:教师业务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称评定情况、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情况等。
5. 档案的评价和考核:学校应定期对教师的业务档案进行评价和考核,评价内容包括
教学质量、研究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奖惩和职业
发展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6.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教师的业务档案应妥善保存和保管,要采取防火、防潮、防霉
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保护教师的隐私权,仅在需要的情况
下向有关部门提供档案。
7. 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教师和学校相关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查询和使用教
师的业务档案,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和使用。
8. 档案的移交和销毁:教师由一所学校调入另一所学校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将业务档
案移交到新学校。
对于已离职的教师,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档案的销毁。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和销毁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教师业务档案,是指反映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专业技术职务动态、奖惩情况等有关教师业务工作的原始资料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管理职责1. 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并对全校教师业务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各部门应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收集与归档1. 教师业务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教师登记表;(2)教师考核鉴定表及教学检查听课评议情况;(3)教师的学术成果,如论文、教材编写、科研成果等;(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动态及奖惩情况;(5)其他与教师业务工作相关的资料。
2. 各部门应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定期收集教师业务档案的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
3. 教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教务处的规定归档,并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五条利用与保管1. 教师业务档案主要用于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目的。
2. 教师业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仅限于学校内部使用,不得泄露给校外个人或机构。
3. 教师业务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泄露等风险。
4. 教师业务档案的查阅应经过领导批准,并做好查阅记录。
5. 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保密与信息安全1. 教师业务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
2. 教师业务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篡改、删除教师业务档案的信息。
第七条监督与检查1. 教务处应定期对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一中教师业务档案保管制度范文(三篇)
一中教师业务档案保管制度范文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档案的保管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一中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教师的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可靠,特制定了一中教师业务档案保管制度如下:一、总则1. 为保障教师的权益,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进行,维护教师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特制定此制度。
2. 一中全体教师的业务档案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填写、保管和使用。
二、档案的建立1. 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应由教师个人主动申请建立,学校将根据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建档。
2. 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工作经历、培训记录、教学评估、课件资料、科研成果、教研活动记录、教改项目参与记录等。
3. 档案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三、档案的保管1. 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应存放在学校档案室内,由专门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2. 采取物理与电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档案保管,即同时保留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形式。
3. 纸质档案应放在防潮、防火、防尘、防虫、防盗的档案柜内,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4. 电子档案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计算机系统中,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进行定期备份。
5. 保管期限不尽相同的材料应分别制定保管年限,并按规定进行档案的分类和整理。
四、档案的使用1. 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仅供学校及相关部门内部使用,不得随意外传和公开。
2. 学校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经过申请并获得教师个人同意后,可以查阅档案。
3. 教师本人有权利申请查阅自己的业务档案,并可以申请对档案内容进行更正和补充。
五、档案的保密1. 学校应对教师个人业务档案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档案内容泄露或用于其他非教育教学工作目的。
2. 在档案使用过程中,学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不得私自查看、复制、修改档案内容。
3. 专职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离职前应进行交接,并签订保密协议,保证档案的安全。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是保证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完善的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为教师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引导。
下面将从档案管理的目的、内容、流程和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目的是统一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它可以帮助学校及时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了解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表现,为教师的培训、评估和提升提供依据。
同时,教师业务档案也是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和证明材料,可以记录教师的成长过程、业绩和荣誉等。
1.个人基础信息:包括教师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背景等。
2.教育教学经历:包括教师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教学经验等。
3.教学研究论文和成果:包括教师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参与的教学研究项目和取得的教学研究成果等。
4.教学评估和奖励:包括学校对教师的教学评估结果、教学奖励和荣誉等。
5.培训和进修情况:包括教师参加的专业培训和进修学习等。
6.教学资源和教材:包括教师编写的教学教材、设计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课件等。
1.档案的建立:教师个人在入职时,学校应当建立其个人业务档案并记录个人基础信息。
2.档案的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经历、研究成果、评估和奖励等需要定期更新,以保持档案的及时、完整和准确。
3.档案的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负责人和具体的管理责任人,明确档案的保管地点、保密措施和查阅程序等。
4.档案的使用:教师可以凭借自身的业务档案参加学校组织的评估、晋升和表彰等活动,也可以凭借档案申请学校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等。
1.促进教师发展:教师业务档案记录了教师的成长和发展过程,可以帮助学校和教师了解专业发展的现状,提供合适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2.保障教学质量:教师业务档案记录了教师的教学情况和评估结果,可以帮助学校及时了解教学质量,及时采取措施提升教学效果。
一中教师业务档案保管制度(3篇)
一中教师业务档案保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一中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可查阅性,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保管单位1. 一中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单位为校办公室。
2. 校办公室应专门设立档案保管室,保证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分类1. 一中教师业务档案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1) 教师个人档案:包括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岗位评价、考核结果等。
(2) 学历学位档案:包括教师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
(3) 培训进修档案:包括教师的培训和进修证书及相关材料。
(4) 奖惩记录档案:包括教师的奖励和处分记录。
(5) 任职文件档案:包括教师的任职文件和升迁材料。
2. 档案按照年度进行归档,每年结束时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清晰和有序。
四、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鼠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 教师应注意档案的保密性,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随意外借。
3. 教师在离职前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
4. 档案室应按照一定的整理原则进行档案归整,确保档案的完整和便于检索。
五、档案借阅管理1. 教师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但需提前与档案室联系并填写借阅申请。
2. 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和单位在正当情况下也可查阅教师业务档案,但需提前向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注明查阅事由。
3. 档案室有权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借阅人应凭借阅申请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档案室借阅档案,并在档案室内严格遵守秩序。
六、档案的电子化管理1.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中教师业务档案应逐步实现电子化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2. 电子档案应具备安全性、可查看性和可追溯性。
档案室负责人应定期备份和维护电子档案。
七、违纪处理对于有故意损坏、篡改或丢失档案行为的人员,一中校纪委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一中校务委员会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此前已建立的档案进行调整归档。
中学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学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管理、评价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学所有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个人教育教学活动的历史记录,是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教师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任教科目、任教年级等。
2. 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反思、教学论文、教材编写、课题研究、教育成果等。
3. 教师考核情况:包括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评估、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等。
4. 教师奖惩情况:包括表彰、奖励、处分、处罚等。
5. 教师培训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的次数、培训内容、培训成果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收集范围:1. 教师个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2. 学校各部门提供的材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质量评估、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等。
3. 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教材编写、教育成果等。
第七条教师业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完整、准确。
第八条教师业务档案整理内容包括:1. 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档号、页码、形成时间等。
2. 档案内容:包括档案原文、相关证明材料等。
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师业务档案保管应遵循保密、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保管内容包括:1. 物理保管:档案柜、档案袋、档案盒等。
2. 电子档案: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3. 档案查阅:按照档案查阅规定,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原则。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利用内容包括:1. 教师考核:依据档案内容对教师进行考核。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前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各个环节如教学、科研、管理等都需要教师进行各种各样的业务工作。
这些工作无论是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能力还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推进,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教师的业务档案则是对于该业务工作的一个记录,是对于教师业务工作的评价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个人的资料档案,主要记录教师的业务之外的各项情况、业绩、荣誉和奖励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教师个人信息、家庭背景、个人经历、个人爱好等;2.教学业务:包括授课计划、教学反馈、教学成果等;3.学术业务:包括教育科研成就、学术研究成果、学术交流情况等;4.行政管理:包括单位领导安排、组织管理、会议记录、年度工作总结等;5.社会服务:包括为社会的各类公益活动提供的帮助、咨询、以及专业技能输出等。
这些内容的详细记录,能更好地评估和管理教师的业务实力和专业水准,帮助进行事后的评价和总结。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建成和管理1.形成原则:教师的业务档案要遵循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详实性和真实性。
2.形成方式:教师的业务档案就是通过教师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记录而成,主要采取以档案记录或电子档案的形式进行。
3.权限管理:教师个人档案由本人和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教职工个人不得随意调阅他人档案。
4.保存期限:教师档案需要长期保管和保存,原则上一直留存至离退休。
并按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检查、整理和更新档案。
5.档案管理:学校档案管理员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查询、借阅、复制和鉴定教师档案,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同时严格保密教师的个人信息。
三、教师业务档案的价值1.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个人教育教学工作的记录和评价标准,可以对教师的业务实力和专业水准进行全面评估和提升;2.教师业务档案是评选师资格、荣誉和奖励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高教师个人的职业素质和社会地位;3.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总结和回顾,对教师业务和个人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2024年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为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安全性、保密性和高效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系(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与监督下实施,由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同时需与人事处保持密切协调与沟通。
二、指定的专人(一般为教务员)需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存放环境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三、系办公室应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并每学期进行一次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
对于新增或缺失的教师档案,应及时建立或补充。
四、教师业务档案的封面、规格、样式应力求统一,以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美观性。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前,需先办理审批手续,经系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查阅。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查阅单位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材料,并限定在指定地点进行查阅,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七、教师业务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外借。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借用,必须经系主任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同时需按时归还档案。
八、在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圈划、撤换等行为。
同时,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土木工程系所有。
2024年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为了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安全性、保密性和便捷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应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及系(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系办公室主任担任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
同时,需与人事处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工作协调顺畅。
2. 指定的专人(通常为教务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需采取有效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以保障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3. 系办公室应对教师业务档案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并每学期进行一次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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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教师管理工作,全面系统地了解教师情况,及时记载教师教学工作、教学科研和教学成果等情况。
第一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历年任课工作量、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学术研究成果等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各项工作考核得分的重要资料。
第二条我院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均应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具体入档材料:
(一)教师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教师业务工作登记表;
(三)教师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评价材料及奖惩材料;
(四)教师进修和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含外出进修和在职学习);
(五)教师的教学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六)教师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任等材料。
第四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要求: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师实事求是填写,系部审查,教务处审核。
每年9月份由系部负责组织教师认真填写。
填写时必须实事求是。
(二)教师在填报自己相关成果时,必须交验原件并附复印件。
(三)凡经审核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四)教师业务档案由系部安排专人妥善保管。
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漏档案。
(五)教师业务档案不得带出档案室。
因工作需要,经系部主任批准后方可查询。
(六)教师调离本院时,其业务档案按档案管理办法办理。
第五条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表:教师业务档案表
教师业务档案表
年度:
编号:
姓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表
注:本表每学年填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