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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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限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1.目的
为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产权清晰和价值完整,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2.管理目标
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无形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无形资产的产权管理,确保资产产权清晰;保障资产安全和价值完整;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使用、合理调配、提高效益。
3. 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单独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及其他无形资产。
4. 范围
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负责无形资产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界定,无形资产的范围、内容和会计核算,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和处理程序,无形资产记录和清查制度等。
5. 职责和分工
5.1.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5.2.公司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2)负责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和损失核销审批;
(3)参与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决策;
(4)负责分析无形资产状况,对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负责按照会计核算办法、业务流程规范等要求进行无形资产核算,对财务凭证进行会计审核等会计基础工作;
(6)负责定期提供无形资产会计数据、核算信息;
(7)负责接收、复核、完善无形资产核算相关的凭证资料;
(8)负责配合开展无形资产审计检查工作。
5.3.综合部负责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落实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2)负责无形资产的调配、使用和增减变动的信息记录,上报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
(3)对无形资产处置提出申请,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4)负责无形资产核销证据、减值准备等信息的上报;
(5)负责分析无形资产状况,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率;
(6)组织无形资产清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等;
(7)负责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工作。
6. 无形资产的范围、内容和会计核算
6.1.无形资产确认应满足下列条件:
(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准确地计量。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的由企业外购和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通过接受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界定为企业所有的无形资产。
6.2.无形资产主要范围:
(1)单独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企业单独购置的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纳入无形资产核算。
随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对于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通用(商用)的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对一次性购入价值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软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专利权: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授予企业,界定企业为专利权人的、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在法定期限内的专有权。
(3)非专利技术:不为公众所知,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4)商标权:商标注册人对其以企业名义申请注册的,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一定期限内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中特定使用的名称、图案、标记享有的专有权。
(5)其他无形资产,包括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互联网域名等。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企业作为著作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计算机软件、图形、模型等作品。
特许经营权是指特许经营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经营权指企业所获得的特许经营的权利。
互联网域名:与互联网地址相对应,用于识别和定位互联网上的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
6.3.无形资产计价:
(1)外购的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发生的总支出计价。总支出包括所付的价款、聘请的律师费及其他有关的支出。
(2)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通用(商用)软件,按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3)企业自创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计价,应根据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和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该无形资产在依法取得前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计价,若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凭据标明金额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实际成本;若捐赠方无法提供有关凭据的,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实际成本,公允价值参照同期市场可比资产确定。
(5)投资者投入企业的无形资产计价,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作为实际成本。
(6)无形资产确认后发生后续支出,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无形资产入账后,为确保该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预定的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如为维护无形资产正常使用或发挥正常
作用所发生的支出、相关的宣传活动支出等。
6.4.无形资产的摊销要求
(1)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摊销。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摊销。
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2)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照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确定。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计算机软件的摊销年限为3年,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4)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费用。
(5)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按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摊销额。
7. 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和处理程序
7.1无形资产的增加、减少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7.2无形资产的增加主要是自创、购置、受赠、调拨和投资者投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活动所引起的无形资产的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无形资产减少主要是出售、转证、投资、赠与和经批准报废而相起的无形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减少。
7.3无形资产的增减、变更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企业无形资产所有权,明晰产权关系。
7.4无形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基本工作程序:
(1)综合部对各部提出的无形资产处置申请报告进行初步核对,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