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人员行为规范药学部门应明确规定药师的行为规范,培养药师职业道德,树立药师团队良好职业形象。
药学部门可明确要求各班组长结合所分管岗位的具体要求,细化各岗位职业道德细则,并对在岗药师进行规范和管理。
医疗机构一般制定《服务行为规范》或优质服务等文件;药学部门还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要求。
例如面对患者服务制定的“窗口服务行为规范”、面对临床服务的“临床药师行为规范”面对供应商的“采购人员行为规范”等。
(一)药师为患者提供服务时,一定要尊重患者为患者安全用药负责1.药师对待患者应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和地位,都一视同仁,尊重每一位患者,使患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2.应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例如,对于信奉伊斯兰教的患者,药师在审核其中药处方时应特别注意处方组成中是否含有猪的相关成分,及时与医师沟通改用其他替代药物。
3.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配、发放处方药药师有责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但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发放,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发放。
4.药师应尽力向患者提供专业的、真实的、确的和全面的信息,并确保其被理解。
药师应当用患者易于理解的文字向患者准确解释药品说明书,注重对药品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并详尽回答患者的用药疑问;应当客观地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夸大药品的疗效,也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用药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5.对于儿童、孕妇、老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药品,或者具有禁忌、严重不良反应或服用不当可能影响疗效甚至危及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在发药时,药师应当要求患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药品并给予明确的提示信息。
6.不得调配、发放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给患者,更不能向患者宣传和推销药品。
7.严守专业记录中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在未获患者同意时公开这些记录给任何人。
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规范

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规范
1.执业药师应以维护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
2.执业药师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参加继续教育,并依法进行执业活动。
3.执业药师应该在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从事合法的药学技术业务活动,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药品零售业务。
4.执业药师在执业时的着装样式、颜色明显不同于其他人员,并佩戴全国统一的执业药师徽记和标明其姓名和执业药师称谓等内容
的胸卡,同时,《执业药师注册证》应悬挂在所执业的药店和药房中醒目、易见的地方。
5.执业药师不得将自己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工作服、徽记、胸卡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不得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只挂名而不现场执业;不得同意让其他人使用自己的名义向公众推销药品或提供药学服务。
6.执业药师应驻店现场执业,暂时离开执业场所并没有其他执业药师替代时,应有执业药师暂时离开、暂停关键药学技术业务的告示,离开执业场所时间超过1天的,应摘下收起《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的行为规范

执业药师的行为规范第一篇:执业药师的行为规范药师的执业行为规范包括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1、维护病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利益。
2、按规定进行注册、参加继续教育,依法在合法的单位从事合法的药学技术业务活动。
3、提供各类用药咨询。
4、对其调配的药品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关键药学技术业务负责,不得将其职责范围内的关键药学技术工作交由其助实习生等非执业药师人员单独进行。
5、对于在执业过程中知晓的他人的秘密,不得无故泄露。
第二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考试介绍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6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形式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行为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及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人员.(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医技人员。
指医疗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内各种检验检查科室技术人员、口腔技师、康复理疗师、医学物理工程师和医疗器械检验、维护人员等。
(五)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六)其他人员。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药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药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为患者提供优良服务。
2.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甘于奉献。
班组之间、同志之间相互尊重,密切配合,维护药师整体形象。
3.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
真诚对待患者,务必信守承诺。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精通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与窗口服务相关的业务知识。
5.遵纪守法,严格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医院药学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服务。
6.严格遵守所内、科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玩游戏、不吸烟、不打瞌睡、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损害患者利益。
8.讲究办公礼仪,确保仪容、仪表、仪态规范。
9.服装整洁,穿着得体,佩证上岗。
10.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举止得体,端庄大方。
11.接待患者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严禁“忌语”。
语
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做到微笑服务。
12.受了委屈,要冷静处理,不感情用事,不顶撞和训斥患者,更不能与患者发生争执。
13.遇到问题,不回避,应及时向科负责人汇报。
14.实行一次告别制、首问负责制,把方便交给患者,把麻烦留给自己。
15.因故影响取药时,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16.对残疾人、行动不便的患者、年老体弱者等特殊人群提供便民服务。
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规范

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规范
一、服务基本宗旨
药学技术人员应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遵循医疗管理规定,秉持“让患者就医安心、就医放心、治疗有信心”的理念,提供安全、有效、完善、科学、专业的药学技术服务,服务过程中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的作用,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
二、服务体系
1、药品报损报溢管理:规范药品的报损报溢,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使用;
2、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3、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药品经营,防止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损失和合理利用;
4、药品存储管理:规范药品存储,确保药品保存的质量和稳定性;
5、药品使用管理:规范药品的使用,加强药物审查,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
6、药品收费管理:规范药品收费,确保收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7、药品拆零管理:规范药品拆零,确保拆零药品的质量安全;
8、危机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处理突发危机,及时有效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
三、服务标准
1、专业性:药学技术人员应勤于学习,保持科学性、专业性,熟练掌握药学知识;
2、准备性:药学技术人员应充分准备。
药剂师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药剂师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剂师的职业行为规范管理,规范药剂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全部药剂师的职业行为。
第三条药剂师的职业行为应符合医疗伦理要求和专业技术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保证医疗服务安全和病患权益。
第四条医院将对药剂师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第五条药剂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调剂处方药品,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供应药品咨询和信息,帮助医生解决用药问题;3.参加药品采购、验收和储存工作,确保药品质量;4.帮助医院开展药学教育和药品使用评价;5.参加订立和修订药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药剂师享有以下权力:1.依法行使药品管理的权力;2.依法享有职业保密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3.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建议,向上级汇报工作;4.参加药学研究和学术沟通活动。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七条药剂师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2.保护病患隐私,严守职业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病患的个人信息;3.敬重病患的权利,确保供应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药服务;4.供应专业的药物信息和解释,帮助医患双方进行合理用药决策;5.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和配送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6.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药品分类、标识和存储管理;7.乐观参加药学教育和连续教育,提高个人专业水平;8.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职业人员和部门紧密搭配;9.不得接受非法利益和贿赂行为,不得参加或从事药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10.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个人非法经营行为。
第四章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医院将建立健全药剂师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药剂师的行为符合规范。
第九条药剂师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包含:1.定期对药剂师开展职业行为评估,评估综合素养和职业道德;2.监督和检查药剂师的工作记录和用药决策,评估药品使用合理性;3.针对药剂师个人或群体显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与处理;4.药剂师职业行为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和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1)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yǒuguān)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guīfàn)合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kòngzhì)、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qǔdé)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rényuán)。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jīb ěn)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jiànkān g)服务。
“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
以人为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党的卫生事业根本宗旨的体现。
祖国传统医学“大医精诚”的文化精髓和道德理念,的人文思想和道德理念,革命战争年代锤炼而成的白求恩精神,新时期医学发展的创新理念和医务人员展现的特有精神内涵和良好风尚,都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生动诠释。
以人为本既是目的,也是方法。
惟独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才干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满足人民健康需求;惟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才干不负使命,实现“仁心”、“仁术”的完美结合,成为人民健康的忠诚守护者。
最全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与医药伦理学整理

最全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与医药伦理学整理第一节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①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
②乡村医生也适用于《行为规范》;③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2.规范内容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3.实施与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贯彻执行规范的监督检查,并把《行为规范》的实施情况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界定《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和其他人员。
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1.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遵纪守法,依法执业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4.优质服务,医患和谐5.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不收回扣和红包,不做黄牛,不广告)6.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四、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概述(一)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的界定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药学技术人员是医院药学工作的主体,承担着药学部门各项关键性专业技术工作。
(二)我国有关法规文件对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药师以上: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2010年12月原卫生部颁布的《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规定:1.三级医院药学部、二级医院药剂科:药学专业不得少于总人数8%2.三级医院药学部:本科学历不少于30%,二级医院药剂科本科不少于20%3.三级医院药学部:副高不低13%,教学医院应当不低于15%,二级医院药剂科则不得低于6%4.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药剂科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德医风为响应医院的服务优化年,做好我科室各项工作特制定以下行为准则,科室每个成员都应遵守。
1、要求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服从安排,实行交接班制度。
2、着装上岗不符合要求(衣着整洁、挂工牌及医院的其他要求等)。
3、上班时要注重礼仪,不准在调剂台前吃东西、看报刊、接打私人电话、打游戏等。
4、病假事假需请假者,按医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有急事须外出时,须向其他工作人员协商并应经药房负责人批准(药房负责人不在时由其他工作人员同意方可外出),每次以半小时为限,每月累计不超过两小时.每次超过1小时者则按脱岗处理.5、上班时间不得随意串岗,离开岗位10分钟以上应经药剂科负责人批准,单人值班时需离开岗位应向收费人员说一声并请其临时照看处理,无故离岗者按脱岗处理。
6、班次排定后若有特殊情况需调班者,由当事人找人调班(并注明调班日期),并应提前2天报科室负责人备案。
当事人按休息、顶班者出勤排班。
若没人与当事人调班就由其自己上。
因无人顶班(空岗),所扣分均分给当天上班人员。
7、对病人热情耐心做好发药解说工作,不得与病人争吵;上班不得有高声谈笑、唱歌等行为.8、被病人投诉到科室或被病人投诉到医院查实按医院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二、工作质量1、要求热情、细致、认真、准确。
差错按药剂科《药剂工作差错管理制度》评定,一般差错反映到药剂科扣10分,病人或其他科室反映到医院的,经查实每次扣当事人20分。
严重差错扣100分。
造成医疗事故,质量奖全扣并报医院按规定处理当事人。
2、不允许药房有药而答复病人没有药,药房无药而库房有药时每个药剂人员都有义务领取。
3、严格执行贵重、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实行同上签字循环交班,进行销帐登记确保帐物相符。
4、药房药品未经药剂科负责人批准不得外借,发给借药人的发药者须在借药本上签字。
5、发药时须严格审核处方(严格按照“四查十一对”执行).6、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包括做好调剂台,药架清洁工作等;在药架上按规定存放药品.7、希望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共同把科室工作做好。
医院药师职业道德规范五篇范文

医院药师职业道德规范五篇范文第一篇:医院药师职业道德规范医院药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提高其健康和生命质量,指导医院药师处理好与患者、同行和公众的关系,树立药师良好的职业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1.面对患者(1).药师应该以患者的最大利益为前提,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已知或怀疑的有害健康的任何物质和药品。
(2).药师接待患者,应做礼貌、热情、大方,说话和气文明,应清楚无误地交待药品用法和有关注意事项,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问题,为患者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药品提供最佳服务。
(3).药师应认真地了解处方内容,按照调剂学原则及有关规定从事有关技术操作,根据处方正确无误的发放质量合格的药物。
(4).药师应注重自我修养,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展现良好的医德、医风。
(5).药师应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法泄露给第三方。
(6).药师应时时处处尊重患者,不准谈论、讥笑、贬低或冷落患者。
2.面对同行(1).药师应主动将药物信息和动态通知医师以促进彼此协作,同心协力为患者服务。
(2).不在患者面前评说处方质量(包括药物治疗作用以及处方错误等),谈论医师以及其他人员的事项(医疗水平和私生活)。
(3).虚心向医护同行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关注学科进展。
(4).当同事及其他卫生事业人员征求意见或请求帮助时,应乐于提供帮助,不应对同事及实习学生隐瞒任何已知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
(5).团结同事,公私分明,正确处理工作关系。
3.面对自己(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法令与规定,要抵制促销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保证工作优质高效。
(2).具有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组内药师之间、科室班组之间团结协作,对工作敬业负责,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非常规问题。
(3).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及时补充货位,注意药品质量,防止污染和药品质量降低,效期药品管理到位,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4).药师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补充药学专业知识,掌握新技术,更新药学领域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善于与同行交流,向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技术服务。
医院药学人员服务规范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
医院药学人员服务规范
药学服务工作是医院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学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和医院的形象与声誉,为了提高药学人员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药学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技术,拓宽知识面,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服务于患者。
2.药学人员应加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优质药品和优质服务。
3.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忱服务、语言亲切,使用医院工作人员服务用语,禁用服务禁语,杜绝生、冷、硬、顶,不离岗,不干私活。
4.认真细致、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耐心解释,在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
5.提前到岗、佩戴胸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精神饱满、
服装整洁、微笑服务以迎接患者。
6.对老、幼、残障患者和孕产妇,应特殊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7.调剂室药师在发出药品时,应注意向患者交代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尽量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贴个性化标签,以指导患者用药。
8.发药时注意尊重患者隐私;药品要轻拿轻放,动作敏捷;药品轻放在患者面前,不能有丢、甩等动作。
9.设立药物咨询室,及时解答患者用药问题。
附件:
药学人员规范化服务标准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环境整洁,布局有序;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态度诚恳,语言文明;
规章落实,操作规范;合理用药,准确调配;有问必答,健康宣教;首接负责,处理及时;
开放窗口,减少排队;主动热情,服务到位。
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16325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道德规范(1)仁爱救人,文明服务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一定要有仁爱之心,同情、体贴患者疾苦,对患者、服务对象极端负责,应做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无论在药品的科研还是生产实践中,都应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尊重患者、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务对象的人格,一视同仁,满腔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对象服务。
(2)严谨治学,理明术精药学是一门科学,药学工作人员要以科学的“求真”态度对待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实践活动。
任何马虎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仅会有损科学的尊严,还可能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3)济世为怀,清廉正派药学事业是一项解除患者痛苦,促进人体健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高尚职业。
药学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当抵制各种诱惑,一心一意只为患者的健康服务;不能利用自身在专业上的优势欺诈患者,谋取私利。
2.药学工作人员对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1)坚持公益原则,维护人类健康药学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服务对象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责任。
药学工作人员应坚持做到对服务对象负责与对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
(2)宣传医药知识,承担保健职责药品的应用不仅在于治疗疾病,还特别要强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预防疾病发生的作用。
提高人口质量和生命质量已成为医药人员的社会职责。
为确保药品对人的健康既不构成威胁又能起到治疗、保健的作用,要求医药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向社会宣传医药知识,实现社会公众的合理用药。
3.药学工作者同仁间的职业道德规范(1)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谦虚的态度是一切求知行为的保障。
药学工作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要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知识,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向任何对象学习。
同时,谦虚也是团结协作的基础。
.现代药学已经分化出众多的学科,现代药学工作的开展已经离不开各学科之间的精诚合作,唯有合作才能促进药学事业的长足发展。
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坚持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不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第三条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和患者用药适应症、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第四条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
●第五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房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XX人民医院西药房工作人员服务规范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完善便民措施。
2、对待病人一视同仁,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
不泄露病人的隐私与秘密。
3、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体贴病人,衣帽整齐。
4、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药谋私。
5、严谨求实,钻研业务,互学互助,精益求精,团结协作。
6、发药仔细、准确、认真。
对病人的咨询解答耐心、热心。
7、建立急诊、老、弱、军人、功臣优先窗口。
8、严把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严防差错事故,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9、严格执行标准药价,做到药价上墙(或有条件电脑查讯)接受监督。
10、设立意见薄,接受病人和医护人员的监督。
11、苦练基本功,提高调配质量、调配速度,缩短病人候药时间。
12、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请稍等”、“请原谅”、“请提意见”、“再见”等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XX县人民医院西药房工作人员职责主管药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药剂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剂、制剂工作。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的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药企人员行为规范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企人员行为规范,提高药企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企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管理、行政等部门的员工。
第三条药企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形象,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药品服务。
第二章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药企人员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药企人员应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药企人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七条药企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
第八条药企人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药企人员应关爱同事,团结协作,共同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职业道德规范第十条药企人员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关注患者需求,尊重患者权益。
第十一条药企人员应遵守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药企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三条药企人员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不得夸大药品疗效,误导患者。
第十四条药企人员应尊重同行,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第四章保密制度第十五条药企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技术秘密、市场信息、财务状况等。
第十六条药企人员应妥善保管企业文件、资料、样品等,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外泄。
第十七条药企人员离职时,应将所涉及的企业秘密资料和物品交还企业。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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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2、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检查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不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3、严格履行处方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审核职责。
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及时告知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4、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和患者用药适应症、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5、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
6、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