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基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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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基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宛政[2016]40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06
【实施日期】2016.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基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宛政〔2016〕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标准,履职尽责,拼搏奋进,着力打造南阳教育品牌、创建河南教育高地,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向上、厚积薄发的良好态势。
特别是2016年,作为基础教育工作重要方面的高考工作再创佳绩。
全市普通高考本科三个批次上线人数比去年均有增加,上线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尤其是市一中应届毕业生刘凯翔、刘云鹏分别以660分、709分的成绩荣获文、理科第一名,全市有25 1 / 2
名学子被清华北大录取,开创了南阳教育史上的新辉煌。
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基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南阳市教育局等4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内乡县教育体育局等12个单位通令嘉奖、张清范等12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田承志等30名同志通令嘉奖(见附件),对2016年度基础教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职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基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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