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级孵化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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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孵化器载体政策

上海市孵化器载体政策

上海市孵化器载体政策
上海市的孵化器载体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政策:上海市政府支持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科技型企业。

2.孵化器建设标准与评估政策:上海市对孵化器的建设标准和评估指标进行了规定,要求孵化器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以确保孵化器的质量和效益。

3.孵化器资金支持政策:上海市政府设立了孵化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建设和运营,以及对在孵企业的资金扶持和奖励。

4.孵化器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上海市重视孵化器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待遇。

5.孵化器与企业合作政策:上海市鼓励孵化器与企业进行合作,通过产学研合作、产业链协同等方式,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6.孵化器国际化发展政策:上海市支持孵化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在孵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这些政策措施旨在促进上海市孵化器载体的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从而为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和创业热潮的持续升温,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的发展方兴未艾。

政府为了推动创新创业,投入了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扶持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的建设和发展。

但是,这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到底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涉及到政策、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来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探讨。

一、政策法规层面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首先受到政策法规的严格规定和监管。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的基础建设、运营管理、创业服务、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等方面,具体包括场地租金补贴、设施设备更新升级、人才引进和培训、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等。

政府对于这些资金的使用范围有非常明确的要求,要求资金必须用于切实支持和促进创新创业,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社会效益。

二、经济发展层面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和就业创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资金的有效使用可以帮助孵化器与众创空间提升服务水平和创业氛围,吸引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入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资金的合理利用还可以带动周边产业链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对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社会效益层面除了经济效益,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还应当关注社会效益。

这些资金的使用不仅要促进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还要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改善。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公平公正,确保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都能够得到充分支持和公平机会。

资金的使用还要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避免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文章写手,对于上海市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我认为需要在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社会效益。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22•【字号】沪浦科〔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沪浦科〔2011〕50号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企业,集聚创新资源,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07〕183号),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资助对象)入驻在经国家、上海市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初创企业(以下简称“孵化企业”)。

第三条(资助形式及额度)本专项资金的资助形式为无偿资助。

按孵化企业所获投资额度的50%对孵化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资助费用主要用于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和中试。

第四条(申请条件)孵化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浦东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注册资金在50万元-500万元以内;上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元;在孵化器内孵化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初创企业不超过5年)。

(二)孵化企业获得孵化器(含孵化器委托管理的投资机构)或者风险投资机构(仅限于通过国家科技部资格审查或在上海市发改委备案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所获上述机构投资金额不低于30万元,且占投资后孵化企业股权最高不超过35%。

(三)孵化企业应拥有科技创新项目。

项目技术领域应属于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应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以及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蔻第—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幕为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上海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第四条腿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全要素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也称科技创业孵化器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蕖本办法所称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 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芅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膂第三条鼓励孵化器通过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设科技创业苗圃(以下简称苗圃)与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 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艿鼓励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领军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孵化器,通过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初创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袅鼓励各类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级。

蚃第四条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受上海市科委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县孵化器受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

羀第二章条件与程序荿第五条申请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认定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莅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中需有企业管理经验者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羃3、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75% 葿4、孵化场地内在孵企业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蚇5、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目标明确,有与其宗旨相称的完善的管理制度;袃6、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螂7、专业孵化器应具备明确的专业方向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服务平台。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标杆孵化器的培育,上海市将打造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孵化器,成为上海创新创业的领军力量。

二、主要内容
1. 设立标杆孵化器培育计划
上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上海市孵化器协会将联合设立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计划,制定具体培育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指标要求。

2. 精选优质孵化器参与
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评价,精选上海市排名前十的孵化器作为参与培育的对象,确保其具备优秀的服务水平、创新创业生态和运营效率。

3. 加强指导和交流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计划将定期对参与培育的孵化器进行指导和交流,分享经验,提升其服务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

4. 提供政策支持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计划将为参与培育的孵化器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包括资金扶持、人才支持等,助力其打造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环境。

5. 推出优秀项目推荐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计划将定期推出优秀项目推荐,向孵化机构推荐有潜力的项目,鼓励其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三、时间安排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计划的实施时间为两年,第一年为孵化阶段,第二年为发展阶段。

孵化阶段和发展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内容将不断更新和完善。

四、实施机构
上海市标杆孵化器培育计划的实施机构将由上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上海市孵化器协会等共同组成。

上海市级孵化器毕业企业政策

上海市级孵化器毕业企业政策

上海市级孵化器毕业企业政策
根据上海市级孵化器毕业企业政策,上海市级孵化器为推动创新创业,培育优秀企业,在企业毕业后提供一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1. 资金支持:上海市级孵化器毕业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资金支持,包括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科技创新基金等。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研发、市场推广、设备购置等方面。

2. 办公场所:毕业企业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孵化器,享受相对较低的租金,或获得其他租金优惠政策。

另外,总部经济开发区等特定区域也提供了相应的办公场所支持。

3. 人才支持:针对毕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上海市级孵化器会提供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包括引进优秀人才、提供培训项目、搭建交流平台等。

4. 税收优惠:毕业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方面的优惠。

5. 公共服务:上海市级孵化器还提供一系列公共服务,包括技术咨询、市场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执行细则可能会根据市级孵化器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企业在享受政策支持时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

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

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创新创业热潮的兴起,孵化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推广。

上海作为中国最具创新力和活力的城市之一,孵化器的建设和培育工作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促进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的发展,特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高质量的孵化器按一定比例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优惠政策。

2.加强资金扶持,设立专项基金,对于高质量的孵化器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的补贴和支持。

3.建立科技创新政策配套机制,对孵化器内的创新企业提供专项支持,包括科研经费、知识产权保护等。

二、优化孵化器布局和环境1.合理规划孵化器布局,将孵化器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紧密结合,形成创新创业生态圈。

2.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包括宽带网络、会议室、图书馆等,为孵化器内的企业提供便捷的办公环境和服务。

3.推动孵化器场地的建设和改造,根据不同的企业需求提供不同规格的办公空间,并配备合适的设施设备。

三、加强孵化器管理和服务1.完善孵化器的评估和审核机制,对于入驻的企业进行全面的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2.提供专业化的孵化服务,包括创业导师指导、市场推广、融资对接等,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

3.建立孵化器交流平台,组织孵化器之间的交流活动,分享经验和资源,促进孵化器的合作和互补发展。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训1.组织创新创业培训班和讲座,提升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市场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抓住机遇和挑战。

2.加强高校教育与孵化器的对接,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培养更多的创业人才。

3.鼓励孵化器与企业联合举办创业竞赛和活动,提供创业机会和资源支持。

五、加强孵化器与产业的融合1.积极引导孵化器与产业结合,推动孵化器与特色产业的深度合作,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2.加强孵化器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孵化器内的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机会。

3.组织孵化器参与各类创新展览和交流活动,增强孵化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与补贴试行方案

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与补贴试行方案

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与补贴试行方案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与补贴试行方案1. 引言上海市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发展创新科技产业,为此推出了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与补贴试行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对科技创业孵化器进行全面评估,并给予补贴奖励,以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

评估的深度和广度将在本文中进行探讨。

2. 考核范围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与补贴试行方案将涵盖所有在上海市注册并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孵化器。

这些孵化器必须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以及一定数量的入驻企业。

考核还将对孵化器的硬件设施、服务质量、创新成果和企业孵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 考核指标为了深入评估科技创业孵化器的质量和发展状况,考核指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估。

以下是一些主要指标:3.1 入驻企业情况评估考核将详细了解孵化器入驻企业的数量、发展阶段和行业分布。

这有助于评估孵化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2 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孵化器必须制定一系列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如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咨询和产业对接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情况将被考核评估。

3.3 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孵化器必须提供完备的硬件设施,如办公空间、会议室和实验室等。

软件服务也很重要,如专业咨询、法律服务和市场推广等。

3.4 创新成果衡量创新孵化器的一个关键指标是孵化企业的创新成果,如专利申请、科研合作和技术转让等。

这反映了孵化器的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

4. 考核方法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器考核与补贴试行方案将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定期考核将以季度为周期,抽查则有不固定的时间间隔。

考核机构将对孵化器的相关政策进行核查,收集信息,并与孵化器管理层、入驻企业进行沟通和访谈。

5. 考核补贴和奖励考核合格的科技创业孵化器将根据评估结果获得一定金额的补贴资金。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提升孵化器的硬件设施、改善服务质量或拓展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为了激励更多的创新创业孵化器,还将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出色的孵化器给予额外奖励。

上海市国家级孵化器政策

上海市国家级孵化器政策

上海市国家级孵化器政策一、背景介绍上海市作为中国最具活力和创新力的城市之一,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孵化器的质量和水平,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国家级孵化器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优秀孵化器和创业者来到上海,为上海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政策内容1. 认定标准上海市对国家级孵化器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孵化器必须具备完善的创业服务平台和良好的服务能力;其次,孵化器应具备专业的创业导师团队和完善的培训体系;再次,孵化器需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和良好的项目筛选机制;最后,孵化器应具备优秀的运营团队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2. 支持措施为了鼓励更多的孵化器达到国家级标准,上海市政府采取了以下支持措施:(1)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的机构,上海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提升其服务质量和基础设施。

(2)政策优惠:上海市政府为国家级孵化器提供了多项政策优惠,包括税收优惠、租金减免等。

(3)人才引进: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上海从事创新创业活动,上海市政府为国家级孵化器提供了人才引进政策支持。

(4)合作交流:上海市政府积极推动国家级孵化器与国内外知名孵化器、投资机构等开展合作交流,拓展上海市的国际影响力。

3. 服务体系上海市政府建立了完善的孵化器服务体系,包括技术支持、法律咨询、人力资源、融资服务等。

这些服务旨在帮助孵化器和创业者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实施效果自上海市出台国家级孵化器政策以来,越来越多的优秀孵化器涌现出来。

这些孵化器不仅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资源,也为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孵化器和投资机构的合作交流,上海市的国际影响力也得到了提升。

四、未来展望随着科技创业的不断发展,上海市将继续优化国家级孵化器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孵化器的支持力度。

未来,上海市将打造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平台和资源支持。

《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

《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
(一)弄虚作假,存在影响公正评价的;
(二)存在违规经营、虚假宣传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变化,逾期未及时报告的;
(四)未及时提交季度、年度发展情况报告的; (五)违反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第四章支持内容和方式 第十三条(资金支持)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财政资助资金,包括启动建设经费、年度运营补贴、绩效评价后奖励 等。 (一)资金支持内容 启动建设经费包括:孵化空间建设、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经费; 年度运营补贴包括: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孵化人才(团队)建设、举办资源对接活动等支持经费; 绩效评价后奖励包括:建设期满后,对超额完成的绩册旨标给予相应的奖励经费。 (二)资金支持来源 高质量孵化器财政资助资金中,启动建设经费由区级财政经费安排,年度运营补贴、绩效评价后奖励由市区两 级安排。 (三)资金支持原则 根据建设任务和考核目标对高质量孵化器财政资助资金进行论证,实行总额控制、专账核算、分阶段拨付。其 中: 启动建设经费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操作细则,支持经费原则上不高于高质量孵化器建设总投入经费的50%o 年度运营补贴在三方合同订立后拨付第一年支持资金,市级资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
1.总则。根据《实施意见》制定《管理办法》,明确高质量孵化器内涵定位和建设目标;明确负责推动高质量 孵化器的部门职责,在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下,设立由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 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上海科创办、相关区政府共同组成的“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工作推进小组”。
《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全文及解读
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科技孵化器在全过程 创新、全要素集聚、全链条加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科创生态体系,依据《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 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上海创业孵化器入驻条件

上海创业孵化器入驻条件

上海创业孵化器入驻条件
上海创业孵化器的入驻条件可以根据孵化器的不同政策和要求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上海创业孵化器入驻条件:
1. 项目条件:申请入驻的项目应具备创新性、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可以是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互联网创业等领域的项目。

2. 团队条件:申请入驻的团队应具备专业的技术和市场开拓能力,团队成员应有相关领域的背景和经验,并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营业执照:团队需要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创业证明,证明其具备合法经营的资格。

4. 资金条件:申请入驻的团队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支付入驻费用和后续的孵化服务费用。

5. 商业计划书:团队需要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包括项目的市场定位、发展规划、经济效益预测等信息。

6. 入驻时间:一般来说,创业孵化器对于项目的入驻时间有限制,通常为1到3年不等。

7. 其他要求:孵化器可能还会有其他要求,如团队注册地在上海、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年龄限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入驻条件可能根据不同的孵化器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者在选择孵化器前详细了解其入驻条件并进行适当的准备。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为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上海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全要素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也称科技创业孵化器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本办法所称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条鼓励孵化器通过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设科技创业苗圃(以下简称苗圃)与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鼓励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领军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孵化器,通过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初创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鼓励各类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级。

第四条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受上海市科委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县孵化器受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条件与程序第五条申请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认定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中需有企业管理经验者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3、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4、孵化场地内在孵企业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内75%在孵企业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5、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目标明确,有与其宗旨相称的完善的管理制度;6、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7、专业孵化器应具备明确的专业方向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服务平台。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26•【字号】沪府办规〔2023〕16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26日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孵化器在全过程创新、全要素集聚、全链条加速等方面的作用,持续优化本市科创生态体系,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世界一流,以优化科创生态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创新资源集聚、科技成果转化、硬科技企业孵化和未来产业培育为着力点,培育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二)目的意义高质量孵化器是以全球一流孵化人才为核心牵引,具备硬科技创新策源、颠覆性科技成果转化、高成长科技企业孵化和全要素资源整合能力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通过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领域聚焦、专业能力凸显、示范效应明显的高质量孵化器,带动全市孵化器从基础服务向精准服务、从集聚企业向孕育产业、从孵化链条向厚植生态转变,引领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1.坚持前瞻布局。

围绕“2 (3 6)(4 5)”现代化产业体系,探索建设面向未来产业的高质量孵化器,在新领域新赛道和新方向新功能方面,支撑颠覆性科技成果的率先转化和硬科技企业的加速孵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2.坚持专业引领。

上海市 孵化器 意见

上海市 孵化器 意见

上海市孵化器意见上海市是中国的一座国际化大都市,也是全球创新创业的重要中心之一。

为了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的发展,上海市积极推动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支持措施。

一、政策支持1.政府扶持政策: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包括资金补贴、税收优惠、土地资源优先供应等。

对于入驻孵化器的初创企业,可以享受租金减免、设备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

2.创新创业基金:上海市设立了多个创新创业基金,为孵化器提供资金支持。

这些基金可以提供种子资金、风险投资等形式的支持,帮助孵化器提升运营能力,促进创业项目的孵化和发展。

二、资源支持1.场地资源:上海市为孵化器提供了大量的场地资源,包括写字楼、创业园区等。

这些场地通常位置优越,配备了先进的硬件设施和完善的服务支持,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2.人才资源:上海市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包括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海外留学人才等。

上海市通过建立人才引进政策和人才交流平台,吸引了大量的创新创业人才入驻孵化器,为孵化器提供了丰富的人才支持。

三、服务支持1.创业培训:上海市为入驻孵化器的创业者提供了多种培训服务,包括创业知识培训、市场营销培训、团队管理培训等。

这些培训课程由专业的培训机构或企业导师提供,帮助创业者提升创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2.技术支持:上海市为孵化器提供了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转化、技术研发等。

这些支持可以帮助创业者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四、创新创业生态系统1.创业孵化平台:上海市建立了一批创业孵化平台,旨在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这些平台可以帮助创业者获取项目资金、寻找合作伙伴、参与创业竞赛等,提供了一个全面的创业生态系统。

2.创业社区:上海市还建设了多个创业社区,为创业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

在这些社区中,创业者可以互相学习、分享经验,提高创业成功的机会。

总结起来,上海市孵化器建设和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政府政策、资源支持和服务体系的建立为创业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浦东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创新型孵化器。

第三条创新型孵化器应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为创业者和创新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二章孵化器的设立与运行第四条创新型孵化器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运营模式;(三)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团队;(四)拥有适合孵化企业成长的场地和设施。

第五条孵化器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项目评估、企业孵化、风险控制等。

第三章孵化服务与管理第六条孵化器应提供以下服务:(一)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二)技术支持和研发服务;(三)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服务;(四)法律、财务等专业服务;(五)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

第七条孵化器应建立项目评估和退出机制,定期对孵化企业进行评估,确保孵化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四章政策支持与激励第八条浦东新区政府将为创新型孵化器提供以下支持:(一)财政资金扶持;(二)税收优惠政策;(三)人才引进和培训支持;(四)优先参与政府相关项目和活动。

第九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孵化器,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浦东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创新型孵化器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评估和检查。

第十一条孵化器应按照规定报送运营情况和孵化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浦东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草案,实际的管理办法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发布。

上海市创业孵化器优惠政策

上海市创业孵化器优惠政策

上海市创业孵化器优惠政策上海做创业也是有一系列的创业优惠政策,关于创业孵化器的优惠政策是指什么呢?最新的上号创业政策有哪些?小编为你带来了“上海市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海归"创业的完美孵化器:上海留创园优惠政策一、园区简介国家级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位于上海市徐家汇中心区域,共有孵化面积35000平方米,由上海交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投资,委托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管理,园区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上海市国际企业孵化器基地”、“上海市级软件产业基地(软件园)”、“上海市最具活力的科技创业园”,是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徐汇园的主体园区。

二、重点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现代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和软件与动漫三、引进对象院士、__专家、高科技创业团队四、支持政策与服务场地提供支持政策:上海市徐家汇中心地段,符合要求的入驻企业按照3.1元/天/㎡租赁办公场地。

资金支持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优先给予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园区将协助企业进行企业资质认证和项目申报,组织入驻企业参加国家各类基金和项目的申报。

五、孵化器上海交大金桥科技园孵化器是市级科技孵化器,由创业苗圃、综合型科技孵化器、科技加速器和总部园区组成。

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在园区并存,有利于企业毕业后继续在园区快速发展成长。

浙江秀洲慧谷科技创业中心位于上海交大嘉兴科技园内,是公益性科技服务机构,2010年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中心目前拥有孵化面积4.2万平方米,在孵企业87家。

上海新慧谷科技产业园位于闸北区沪太路799号,是经闸北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科技产业园区,2011年被认定为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成立于1999年5月,是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交通大学以及徐汇区人民政府联合组建的社会公益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机构。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总7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第三条鼓励孵化器通过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设科技创业苗圃(以下简称苗圃)与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鼓励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领军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孵化器,通过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初创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鼓励各类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级。

第四条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受上海市科委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县孵化器受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条件与程序第五条申请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认定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中需有企业管理经验者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3、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4、孵化场地内在孵企业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内75%在孵企业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5、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目标明确,有与其宗旨相称的完善的管理制度;6、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7、专业孵化器应具备明确的专业方向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服务平台。

第六条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2、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3、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2个月(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4、企业成立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和实物出资部分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属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5、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6、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并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节能减排标准;7、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含服务),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纠纷;8、在孵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上海市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22•【字号】普科委规范〔2019〕1号•【施行日期】201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条件与标准正文上海市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管理办法(试行)普科委规范〔2019〕1号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经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入库通过,为创业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具备一定物理空间、管理机构、配套设施,并能提供相应公共服务等基础保障服务的创新创业载体,包含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创新孵化载体。

二、入库条件(一)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单位为在普陀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主体,实际运营时间六个月以上,注册资本实缴额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作为集中孵化场地,如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及会议、文印等相关服务。

3.科技企业孵化器拥有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辅导的专业团队;运营主体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具有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创业企业(团队)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具有较完善的入孵企业数据统计机制。

4.科技企业孵化器已入驻创业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5个,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知识产权。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创业企业、创业团队须符合以下条件:1.创业企业应在普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新办企业入驻时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引进企业入驻时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创业企业(项目)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培育时间一般不超过48个月。

2.创业企业(项目)应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毕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二条:1.有自主知识产权;2.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600万元或者当年营业收入超过400万元;3.获得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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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级孵化器政策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创新枢纽,一直致力于促进创业和创新发展。

以下是关于上海市市级孵化器政策的一些主要内容:
1. 政策支持:上海市提供各种政策和支持措施,包括资金支持、场地租金补贴、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旨在帮助孵化器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资源。

2. 孵化器准入标准:上海市对市级孵化器的准入标准进行了规定,要求孵化器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如办公场所、创业指导、技术支持、投融资服务等。

3. 项目评估和培育:上海市鼓励孵化器重点培育有潜力和创新性的创业项目,并通过评估和动态管理来促进项目的发展和成长。

4. 创业辅导和咨询服务:上海市市级孵化器提供创业辅导、商业计划编制、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以帮助创业者解决问题和提升创业能力。

5. 创新资源对接:上海市鼓励孵化器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资源进行合作和对接,促进技术转移和产业协同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细节和实施方式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建议您查阅上海市相关部门或机构发布的官方文件和政策细则,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市级孵化器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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