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5.10.25•【字号】•【施行日期】2005.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现将《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附件:1-3(略)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建立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核心的责任明确、执法公正、管理精细、服务优良的税源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赣国税发〔2004〕26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县(市、区)国税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税收管理员还包括出口退税管理部门负责退(免)税管理的工作人员。
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县(市、区)国税机关内设的税源管理科和所属的农村分局。
出口退税管理部门是指设区市局内设的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第三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
根据经济税源的地域分布及管理对象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管户力量和管户规模,科学划分管理职责。
税收管理员要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依法履行管理责任。
(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
按照税源管理的业务流程,对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下同)具体的涉税事项实施精细化管理,管户和管事责任到人。
税收管理员既要管到每一户纳税人,又要管好每一户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事项。
(三)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税收管理员履行税源管理职责的过程,也是优化纳税服务的过程,在税源管理中担任好“税收宣传员、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税收监督员”五员角色,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规范要求
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规范要求答案:税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税务秘密,公正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为,不得徇私舞弊,遵守纪律规范。
在税务工作中,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规范要求至关重要。
税务工作人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不得随意滥用职权,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收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
税务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如实履行职责,保守税务秘密,不得泄露纳税人的个人信息或税务数据。
同时,税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审查工作,客观公正地处理纳税人的申诉,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此外,税务工作人员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准时上班、准时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同时,税务工作人员还需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确保自己具备应有的能力和素质来执行税务工作。
总之,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规范是税收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才能保障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性。
深入分析: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规范要求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税收征管的有效手段。
税务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始终保持职业操守,维护税收征管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在税务工作中,保守税务秘密是税务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之一。
税务工作人员处理纳税人的税务数据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纳税人的隐私不受侵犯,避免泄露税务信息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
另外,税务工作人员还应当公正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不得随意变通或歪曲法律规定,以免对纳税人和税收征管造成不利影响。
税务工作人员要遵循法治精神,维护税收秩序,不得违法行为,确保税收工作的规范运行。
此外,税务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收受纳税人的贿赂或回扣。
税务工作人员应当以公共利益为重,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维护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综上所述,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规范要求是保障税收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效率。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吉国税发[2004]363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吉国税发〔2004〕363号)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管理,全面提高我省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税收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各级国税机关应结合本地纳税人基本情况以及税务干部政策业务水平,制定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制度,合理划分岗位级别,科学评定税收管理员能级水平,实行按能定级,以岗定责。
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应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馈。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堵塞税收管理漏洞,落实税收管理责任,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指基层税务机关对分管纳税人实施税源监控管理的税收工作人员。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岗位隶属于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负责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处罚决定、定额核定、减免税及其他涉税事宜的审批,但对偏远地区和集贸市场的零散税收,可以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
第四条各级国税机关应按照行政区划和税源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划分税收管理员管理范围,对分管区域内的纳税人实施税源监控管理。
深国税发〔2008〕123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深国税发〔2008〕123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08-13各区局,各基层分局:现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入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国税系统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服务事项和措施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纳税服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利、及时的服务,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纳税服务工作应当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拓宽纳税服务渠道,丰富纳税服务内容。
第五条纳税服务工作应当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提升纳税服务整体能力。
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作配合,交换涉税数据,提高征管联动水平;加强与工商、银行、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支持和引导税务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发挥税务代理的服务功能。
第二章纳税服务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全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
市局纳税服务职能部门负责全局纳税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基层单位负责纳税服务有关事宜的具体办理;市局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纳税服务工作。
第七条市局纳税服务职能部门具有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拟订优化纳税服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纳税服务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建立纳税服务制度体系;(二)负责纳税服务电子平台的日常业务管理,包括123661纳税服务热线、外部网站、短信系统等;(三)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与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四)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负责纳税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和业务指导;(五)组织开展纳税人个性化服务工作。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税源管理、负有管户责任的税务工作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开展工作。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为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
税收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根据具体的分工范围和管户情况确定工作重点。
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巡查巡管,严防漏征漏管;加强税额核定管理,公平个体税负。
企业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精细化管理,使企业纳税申报趋于真实,征收率不断提高,减少税收流失。
第四条税收管理员在履行税源管理职责时,依法具有日常检查权、纳税评估权和处罚建议权。
第五条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税收管理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
第七条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税源实际状况和税务人员素质及能力,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队伍。
企业税收管理员应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第八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九条日常管理是指税收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依法行使税收管理职能的统称,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额核定调查、催报催缴、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推广和税控装置的推广与管理,税务资格认定调查、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以及为履行管理职能所进行的日常检查等。
第十条基层税务机关应当规范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下户,依法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税收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纳税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事项的管理,实地核查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所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基础信息,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更新。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税收管理员是国家税务部门的关键角色,他们负责执行和管理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按时缴纳税款,并维护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为了确保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高效、规范和公正,下面是一份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1. 遵守法律法规:税收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破坏税收制度的运行。
2. 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税收管理员在执行工作时必须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不受任何不当影响,公正执行税务活动,不偏袒或歧视任何纳税人。
3. 保护纳税人隐私:税收管理员必须严格保护纳税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纳税人的个人或商业机密信息,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隐私不受侵犯。
4. 提供准确、及时、友好的服务:税收管理员应提供准确的税务咨询和指导,及时处理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税事务,并友好地与纳税人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
5.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纳税人关系:税收管理员应与纳税人建立良好的关系,理解并尊重纳税人的需求和困难,帮助解决问题,增加双方的互信和合作。
6. 踏实工作、严谨认真:税收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执行税务活动,认真核实纳税人的税务资料和申报表格,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7. 监督和执法:税收管理员必须及时、有效地监督和执法,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罚,并保护诚实纳税人的权益,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力。
8. 持续学习和提升素质:税收管理员应继续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税收制度的不断变革和发展。
9. 远离腐败和不当行为:税收管理员必须绝对避免腐败和不当行为,不接受或索取任何贿赂、礼品或其他非法利益,维护税收系统的廉洁和公正。
10. 接受监督和纪律约束:税收管理员应接受组织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得违反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
通过遵守以上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税收管理员将能够保持高标准的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提供高效、公正和优质的税务服务,为国家税收管理做出贡献。
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监控,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根据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国税机关管理税源、联系和服务纳税人的工作人员。
各级国税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的岗责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正确处理管户与管事的关系,按户管理涉税事务,并通过逐户管理落实各项税务管理事项。
(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合理界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规范其管理行为,做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
(三)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结合纳税人规模、性质和行业特点实行划片管理。
(四)激励与有效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及奖惩考核机制,定期轮换,按期考核,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应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岗位职责清晰,信息采集及时,人员素质过硬,纳税服务优化。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负责做好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管理制度,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二)代表国税机关免费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定期送政策上门;(三)在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方式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将政策规定和征管程序告知纳税人;(四)对依申请的涉税事项,及时将办理程序、要求、状态和结果告知纳税人;(五)负责法定税务文书的送达工作;(六)辅导和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了解税务管理要求,熟悉办税程序;(七)引导和鼓励纳税人利用税务网站或其他信息化手段办理涉税事项和进行纳税咨询。
第六条负责做好税务调查和核实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办税服务厅传递的信息,实地调查了解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和停、复业情况,核实纳税人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和税务登记情况;(二)根据办税服务厅传递的信息,调查核实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申请代开发票的资格和发票限量限额的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被盗、遗失发票的有关情况;(三)根据有关部门传递的信息,调查核实所辖区域内纳税人减、免、缓、退、抵税资格和条件,及时反馈核查信息;(四)调查核实纳税人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财务核算方式;(五)调查了解并及时提供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的相关信息,协助进行清税审查;(六)调查核实纳税人税种、征收方式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信息。
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标 签】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颁布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大地税发﹝2005﹞135号【发文日期】2005-08-01【实施时间】2005-08-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要加强领导,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和辖区内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加强以户为单位的税源管理。
通过税收管理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要充分认识税收管理员在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重要桥梁作用。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要根据本地区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辖区范围及管户数量。
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规范税收管理员管理职能,加强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动态监控,发挥税收管理员全面了解管户情况优势,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结合起来。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要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力度。
在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财务会计知识、计算机知识、管理方法、管理技巧等方面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
四、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要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指标,做为行政评价的主要内容。
评价指标应涵盖税收征管业务各个方面和各个业务环节,考核评价结果要与评优、晋升、奖惩挂钩,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黑体 size=5>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
税务管理员制度
税务管理员制度税务管理员制度税务管理员制度是指国家税务部门对从事税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旨在规范、提高和加强税务管理工作。
税务管理员制度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税务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管理员具备良好的素质和专业知识。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务管理员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主体,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税收政策,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维护税务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同时,税务管理员还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素养,深入了解税法、财务会计和税收政策等相关知识,不断学习更新,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其次,税务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管理员切实履行职责。
税务管理员是税收管理的执法者和执行者,必须按照法律和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税务管理员要积极宣传税法、财政政策和税收征管要求,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和服务,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税务管理员还要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严惩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再次,税务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管理员建立健全的纪律和奖惩机制。
税收征管工作是一个复杂和繁琐的工作,为了保持税务管理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必须建立健全的纪律和奖惩机制。
税务管理员应遵守税务部门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履行职责,严禁违反纪律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对于违纪行为和失职失责的税务管理员,应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同时,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务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激励和奖励工作出色的税务管理员,提高税务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最后,税务管理员制度还要求税务管理员加强合作与协调。
税收征管工作需要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协调,共同完成税收管理的任务。
税务管理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共享信息和数据,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加强对税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以“纳税人的满意,国税人的追求”为目标,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营造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环境。
第三条纳税服务的基本形式分为窗口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网站服务、上门服务及法律救济等服务。
(一)窗口服务是指国税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或场所为纳税人提供的各类税收服务事项及措施。
(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税机关通过电话语音服务平台为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供自动语音和人工座席等税收服务事项与措施。
(三)国税网站服务是国税机关通过互联网方式为纳税人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网上办税、投诉举报受理等税收服务事项与措施。
(四)上门服务是国税机关根据征管工作需要或纳税人的特定需求,深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提供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事项与措施。
(五)法律救济是国税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实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和听证等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与措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国税机关、税收执法人员及其接受国税机关委托履行征收管理职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技术,加强与工商、银行、地方税务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共享数据信息,形成现代化服务网络。
第六条国税机关应当依法行使税收政策执法权,不得以任何名义指定税务代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自治区国税局征收管理处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负责国税网站有关纳税服务栏目的管理;建立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
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稽查局等部门负责按照业务管理范围,负责受理纳税人涉税咨询,承办国税网站栏目、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业务的回复;收集、整理税收政策法规及其他信息,在国税网站系统中及时发布。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 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员应熟悉并遵守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确保自己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准确核算和征收税款:税收管理员应准确核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并根据规定的程序征收税款,确保征收过程的公平、公正。
3. 维护税收信息的安全性:税收管理员应严格保护纳税人的税收信息,确保其机密性和安全性,防止泄露和滥用。
4. 及时回复纳税人的咨询和申诉:税收管理员应及时回复纳税人的咨询和申诉,解答疑问,提供帮助。
5. 防止腐败和行为不端:税收管理员应遵守廉洁纪律,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腐败和行为不端,坚持廉洁自律。
6. 不滥用职权:税收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不滥用职权,不搞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7. 不接受贿赂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税收管理员应坚决抵制贿赂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保持公正、客观的原则。
8. 不泄露税收信息和商业机密:税收管理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泄露纳税人的税收信息和商业机密。
9. 持续学习和提高专业能力:税收管理员应持续学习和提高专业能力,不断更新税收
知识,提升服务能力。
10. 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税收管理员应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高效、规范地工作。
这些是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根据不同的工作实际情况,可能还会有
其他特定要求。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正文:----------------------------------------------------------------------------------------------------------------------------------------------------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07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县)国家税务局要选拔工作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熟悉税收业务、具备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知识的税务人员担任税收管理员。
区(县)国家税务局要根据本地区税源数量、结构、分布,税务人员数量、素质等科学合理配备税收管理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内容和要求,落实管理责任,规范行为,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区(县)国家税务局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管户到人、管事到位、人机结合、无缝衔接”的原则,结合税收征管工作的现状,根据纳税人的规模、性质和行业特点,将所辖的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企业、一般税源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三类。
第一类:重点税源企业。
是指年应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第二类:一般税源企业。
是指除第一类以外的其他企业;第三类:个体工商业户。
第五条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下,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按照管户职责,依法对分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
具体负责分管纳税人的税收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每三年轮岗一次,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员每五年轮岗一次。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友好征纳关系,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行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旳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旳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在履行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行税收法律救济等法定职责旳过程中,以协助纳税人对旳行使权利、履行纳税义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进税法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旳,依法向纳税人提供旳各项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旳构成部分,是增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旳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遵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旳原则。
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纳税服务,依法应收取费用旳项目除外。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科学规划纳税服务体系,完善纳税服务运行机制;健全纳税服务制度,规范纳税服务内容和服务原则;加强纳税服务培训,提高纳税服务人员旳业务技能;强化对纳税服务工作旳监督和管理,不停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第五条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应当采用合适旳方式及时理解纳税人旳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和改善纳税服务工作,建立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为目旳旳纳税服务格局。
第六条加强与国税部门旳协作配合,提高税务登记、纳税信用等级评估等工作旳联办水平,积极推进涉税数据互换,不停开拓国地税联合办税旳新内容。
加强与工商、银行及其他部门旳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
第七条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旳沟通,积极支持和引导税务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充足发挥税务代理旳服务功能和作用,提高纳税服务整体水平。
全市各级地税机关不得指定税务代理。
第八条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对纳税服务实行集中统筹管理,分层级、分区域运作旳方式。
纳税服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各区(县)局、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旳办税服务厅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纳税服务工作,有关处室、稽查局负责依职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与纳税服务有关旳工作。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的通知【标 签】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颁布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鲁地税发﹝2005﹞25号【发文日期】2005-03-14【实施时间】2005-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落实税收管理员的管户责任,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征管责任区管理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落实税收管理员的管户责任,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地税系统征管责任区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管理员是指基层地税机关负有直接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设置税收管理员,落实管户责任制应遵循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原则;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原则;片区管理与能级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税收管理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 (一)能够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能够掌握相关的会计核算业务和财务管理知识; (三)熟悉各项工作规程、手续制度和岗位职责; (四)具有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一定能力和经验; (五)具有一定的查账技能; (六)能够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从事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户源结构、税源分布、纳税申报、生产经营以及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信用等级等基本情况。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2篇)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纳税咨询服务运行机制,提高纳税咨询服务水平。
所坚持纳税服务工作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宗旨,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增____纳双方良性互动,营造法治、公平、文明的税收环境。
近两年以来,通过全所上下的共同努力,结合实际工作,摸索出一些纳税服务好的做法,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多次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上级领导的赞扬。
现将近两年纳税服务工作汇报如下:一、纳税服务工作情况(一)做好纳税服务基础工作基层税务所作为局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子窗口,让纳税人满意是我们的工作首选目标。
为了让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一听就舒服,一办就满意,我们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规范操作,文明服务,依法办税,重点开展了五项服务:1、微笑服务。
子厅接待纳税人做到用语文明,主动热情,笑脸相迎,态度和蔼。
同时,办税厅还设置了纳税人休息处,饮水机和投诉____号码。
2、公开服务。
实行政务及办税流程公开,将纳税人比较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以及需要群众特别予以监督的事项一律作为公开的内容,如办税程序、税收政策、收费标准等都列入公开内容。
3、首问服务。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纳税人询问的第一个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耐心讲解,全程指引,直到纳税人满意为止。
办理涉税事项中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限时办结或承诺办结时间。
4、限时服务。
为提高办税效率,我们认真落实区局服务承诺、限时办理等工作制度,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实行随到随办,限时办理,如我们规定正常购领____,从____审验到____发售在____分钟内办理完毕,企业正常申报录入在____分钟之内完成,开具税票在____分钟之内完成。
5、延时服务。
为了方便纳税人,子厅工作人员原则上提前半个小时上班,推迟半个小时下班。
具体工作中,针对纳税人需求,即使到了下班时间,只要纳税人的涉税事宜未办完,也不得擅自离岗。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征收管理司)。
税务总局二○○五年十月十六日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要坚持公开办税制度。
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工商、银行及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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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 一、纳税服务的概念及相关解释 • 二、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的必要性 • 三、纳税服务内容和要求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概念及相关解释
• (一)概念 •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
(二)纳税服务是适应政府服务职 能转变的需要
• 新一届政府提出政府的四大职能:经济调
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社
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 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二)纳税服务是适应政府服务职 能转变的需要
• 公共服务是适应公共需求不断增长的必然
机关的重要职责。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三)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征管改 革发展的共同潮流
• 1.美国国内收入局“以服务为治税 宗
旨”。全国共设立408个服务厅,并在国内 设26个呼叫中心。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正常 情况下3.2万人,约占全部税务工作人员 (9.7万人)的33%。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 知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运用税收信息 化手段,提供咨询服务、提醒服务、上门 服务等多种服务。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宣传服务
• Δ 《税收管理员制度》第五条: • 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宣传贯彻税收法律
法规和各项政策。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Δ (一)宣传服务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本质 要求
• 税务机关的职责就是为纳税人服务,坚持
办税公开,公正执法。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三)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征管改 革发展的共同潮流
• 1.美国国内收入局“以服务为治税 宗
旨”。全国共设立408个服务厅,并在国内 设26个呼叫中心。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正常 情况下3.2万人,约占全部税务工作人员 (9.7万人)的33%。
• 1.宣传(送达)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
通知》(国税发〔2003〕38号)要求“做 好宣传送达、咨询辅导是纳税服务的首要 任务”。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Δ (一)宣传服务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概念及相关解释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 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 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 措施。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度》第十二条:税收管理
员要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认真落实 各项纳税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依法保护 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尊重和保 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 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 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概念及相关解释
• 广义的纳税服务:广义的纳税服务,涵盖坚
持依法治税、优化税收制度、改进税收征 管流程、规范税收检查、推进税收信息化 建设进程、提高税务行政效率、规范税务 代理等工作范畴。
(五)纳税服务与办税公开
• (1)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 (2)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 (3)管理服务规范; • (4)税务检查程序;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五)纳税服务与办税公开
• (5)税务违法处罚标准; • (6)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 (7)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 • (8)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认为,纳税服务是有效解决税收征纳双方 信息不对称的唯一途径。纳税服务本身就 是一种质量和效率: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四)纳税服务是提高税收征管质 量和效率的必然途径
• 纳税服务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 • 纳税服务有利于引导纳税遵从; • 纳税服务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规范纳税服务的重要意义
(三)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征管改 革发展的共同潮流
• 8.香港税务局成立专门的税务咨询中心,负
责电话查询和柜台查询,还设立有咨询服 务站。工作人员约占香港税务人员总数的 2%左右。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四)纳税服务是提高税收征管质 量和效率的必然途径
• “投入产出、博奕论、信息不对称”等理论
•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原则,促进税务
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
• (二)有利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全国纳税
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 规范纳税服务的重要意义 • (三)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健全纳
税服务体系和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 (四)有利于适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加
强税务机关作风建设。
• 1.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部门:综合
协调与专业服务;
• 2.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 • 3.根据纳税服务工作环节; • 4.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二、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的必要性
• (一)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本质要求; • (二)纳税服务是适应政府服务职能转变
• 对纳税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 办税程序和手续不够简便; • 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 纳税服务数据和信息资源利用不够充分; • 个别地区国、地税未共同开展纳税信用等
级评定;
• 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建设进程不一。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三、纳税服务内容
• (一)宣传服务 •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
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概念及相关解释
• (四)原则 • 依法原则 • 无偿原则 • 公平原则 • 公正原则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Δ(五) 纳税服务与办税公开
• 1.办税公开是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Δ 2.公开内容主要有: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概念及相关解释
• 3.税务机关不依法服务将负有法律责任。 • 4.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
机关依法诚信征税。
• 5.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基础工作。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概念及相关解释
• (三)宗旨和目的 • 宗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 目的: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二)纳税服务是适应政府服务职 能转变的需要
• 经济全球化对公共行政管理质量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拓展政府服务职能成为提高国 家竞争力的根本途径,世界各国政府面临 的共同课题。
• 各国人民进一步要求法制化、民主化,提
出要把服务作为政府的天职,贯彻平等、 效率、质量原则。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税收志愿者行动”。并坚持全国统一的 服务标准(标准逐年修订)。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三)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征管改 革发展的共同潮流
• 5. 日本税务局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和开
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
• 6. 新加坡“信息推动型”的纳税服务。 • 7. 法国强调纳税服务的针对性。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三)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征管改 革发展的共同潮流
• 2.德国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
程。
• 3. 澳大利亚税务部门提出“为顾客服务”
的口号,以“因特网和统一的电话咨询” 为纳税服务主要手段,量化服务标准。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三)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征管改 革发展的共同潮流
• 4.英国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目的开展
• 税务机关开展的各项工作均应体现纳税服
务的理念和要求。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概念及相关解释
• 狭义的纳税服务: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
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的服务。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概念及相关解释
国税发[2003]38号文件: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 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 为纳税人提供的经济、全面、便捷、高效 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本质 要求
• 税收本质说。 • 税收“三性”与税收有偿性。 •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
共服务。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一)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本质 要求
• 弗里德曼:公共需求论。 • 当今世界,随着自行申报制的应用和推广,
纳税服务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税务部门的 重视,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水平。
结果。
• 纳税服务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
内容。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三)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征管改 革发展的共同潮流
• 近年来,在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纷纷出现
争相“建立多元化的纳税服务体系”的现 象。
• “纳税人宪章”、“纳税人权利宣言”,
“为纳税人服务”的提出。
• 许多国家将竭诚为纳税人服务定义为税务
收政策法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稽查工 作规程;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税务干 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 门和监督举报电话;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五)纳税服务与办税公开
• 4. 公开方式: • (1)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中心等办税场
所的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等;
• (2)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