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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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审判家具(中院)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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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审判家具(中院)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摘要:
1.项目名称: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审判家具(中院) 采购项目
2.项目结果:中标结果公布
3.中标公司:暂未公布
4.项目内容:审判家具采购
5.项目意义:提升审判效率和质量
正文:
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审判家具(中院) 采购项目近日公布了中标结果。
据公告显示,该项目的招标工作已经完成,中标结果已经确定,但中标公司暂未公布。
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审判家具(中院) 采购项目主要涉及审判家具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审判桌、审判椅、书记员桌、原告席、被告席等。
这些审判家具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审判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审判家具的更新换代,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的审判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助于提升审判效率和质量。
新的审判家具将更加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舒适度。
同时,高质量的审判家具也能给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带来更好的体验,增强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虽然目前中标公司暂未公布,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审判家具(中院) 采购项目将为法院带来全新的审判家具,助力审判工作的
顺利进行。
2021年度广铁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度广铁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a6fc9195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3c.png)
2021年度广铁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布日期】2022.05.16•【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度广铁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01 广州市万悦城百货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罚款案案例要旨对于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并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处罚。
案情及裁判广州市万悦城百货有限公司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于2020年10月30日起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万悦城百货门口举办“2020万悦城网红夜市美食嘉年华活动”,实际参与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举办的该活动予以取缔,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二十万元。
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广州市万悦城百货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广州市万悦城百货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认为,广州市万悦城百货有限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追求经济利益,对公安机关的提醒置若罔闻,在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情况下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对该公司作出取缔活动并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
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为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国务院于2007年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度。
2020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亦成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或其他经营者举办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提前申请安全许可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020年10月15日,广州市花都区发现1例新冠无症状感染者,当晚广州市花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开工报告内容范本
![开工报告内容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d69d8103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73.png)
开工报告内容范本目录1. 项目概述 (2)1.1 项目名称 (3)1.2 项目地点 (3)1.3 项目建设内容 (4)1.4 项目业主及设计单位 (5)2. 施工方案 (5)2.1 施工组织计划 (7)2.2 主要工序及技术措施 (8)2.3 施工图纸 (9)2.4 关键工期及进度安排 (10)3. 安全生产 (11)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2)3.2 安全生产措施 (14)3.3 安全生产预警及应急预案 (15)4. 招标投标及合同履约 (16)4.1 招标投标情况 (17)4.2 合同内容及约定 (18)4.3 合同执行情况 (20)5. 资源配置 (20)5.1 人员配置 (21)5.2 机械设备配置 (22)5.3 物资供应情况 (24)6. 环保措施 (25)6.1 环保措施方案 (26)6.2 环保监督及管理 (26)7. 风险控制 (28)7.1 风险点 (29)7.2 风险管控措施 (30)1. 项目概述本项目(或工程)名称为:(项目名称)。
项目位于:(项目地点)。
项目总投资额为:(总投资金额)。
本报告旨在对项目的开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预期成果、计划进度、资源需求等。
项目背景:简要介绍项目的起因、目的和意义,以及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的主要目标和预期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
项目范围:明确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涉及的领域、行业、业务内容等。
预期成果:描述项目完成后预期达到的具体成果和影响,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改善环境质量等。
计划进度:列出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包括各个阶段的任务分解、工期安排等。
资源需求: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以及如何合理配置和利用这些资源。
1.1 项目名称本开工报告所指项目为“XX建设项目”,项目位于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项目占地面积约为XX平方米,建筑面积预计为XX平方米。
广东法院多元解纷改革案例
![广东法院多元解纷改革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81ae068f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9ea2c57.png)
广东法院多元解纷改革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8.24•【分类】其他正文广东法院多元解纷改革案例目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法院+”机制促进纠纷分类化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好四个关键问题系统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双中心”建设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1+2+3”多元解纷新模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建设高质量特邀调解员队伍打造分类分级分层名册管理新模式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创新跨境商事争议多元解纷体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法院+”机制促进纠纷分类化解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以专业审判为核心,以科技融合为支撑,积极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强化“诉源治理”,创新“法院+”机制,服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创建“法院+仲裁院”办案平台衔接机制一是探索创新,建立裁审衔接工作“广州模式”。
近年来,市中院和市仲裁院展开联合调研,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卷宗调阅制度、调解联动及重点案件会商等方式,推进裁审协同运行,率先实现了裁审衔接工作的常态化。
二是信息共享,实现裁审办案系统智能化。
智享:借助市电子政务外网建立数据接口,法院和仲裁院将案件信息实时传输到对方的前置机数据库,实现审判四大类45项信息、仲裁五大类41项信息的实时共享,大大节约立案录入、调阅卷宗的工作量,有效提高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
智审:对接广州法院智审辅助裁判系统,实现类案识别与说理推送,通过输入关键词等方式,选择匹配广州中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库中六大类111项具体段落,提高裁审效率,统一裁审尺度。
智策:通过大数据服务审判管理、服务绩效评价,依托办案系统对收案、结案、改裁、改判情况进行实时共享,为广州市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法治软实力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项目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e97b0a1c03d8ce2f01662315.png)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13 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须知 (3)第一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3)一、总说明 (3)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6)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6)四、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10)五、规费、税金计价说明 (13)六、其它说明 (13)一、通用项目 (14)1、挖沟槽基坑土方清单项目 (14)2、利用土方回填沟槽基坑土方清单项目 (14)3、外借土方回填清单项目 (15)4、垫层清单项目 (15)5、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进行施工、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及建(构)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费 (15)二、建筑工程 (15)(一)、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5)1、钻(冲)孔桩清单项目 (15)(二)、砌筑工程 (16)1、砖基础清单项目 (16)2、墙砌体清单项目 (16)3、成品铸铁格栅清单项目 (17)4、零星砌体清单项目 (17)5、水厕蹲位清单项目 (17)6、砖地沟清单项目 (17)(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7)1、共性问题的说明 (17)2、主要钢筋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 (18)(四)人防门工程 (19)1、人防门清单项目 (19)(五)钢结构工程 (19)1、钢结构工程共性问题 (19)2、钢柱清单项目 (21)3、钢梁清单项目 (21)4、钢连廊清单项目 (21)5、不锈钢钢爬梯清单项目 (21)6、零星钢构件清单项目 (22)7、钢结构油漆、涂料(含防火涂料)、电弧喷涂清单项目 (22)(六)、屋面及防水工程 (22)1、卷材防水清单项目 (22)2、涂膜防水清单项目 (22)3、刚性防水层清单项目 (22)4、防水找平层、保护层清单项目 (23)5、聚酯纤维无纺布隔离层清单项目 (23)6、保温砂浆层清单项目 (23)7、高密度聚苯乙烯塑料板清单项目 (23)8、变形缝清单项目 (23)9、止水带清单项目 (23)10、保温隔热屋面清单项目 (24)11、隔气层清单项目 (24)三、装饰装修工程 (24)1、一般抹灰清单项目 (24)2、水泥砂浆楼地面清单项目 (24)3、墙柱面块料、石材清单项目 (24)4、墙、柱面钉挂网清单项目 (25)5、油漆、涂料、糊裱清单项目 (25)6、门窗工程清单项目 (25)7、采光天棚清单项目 (26)8、隔断清单项目 (26)9、玻璃幕墙清单项目 (27)四、电梯工程 (28)1、电梯安装清单项目 (28)2、关于新增电梯的计价规定 (28)五、室外市政道路工程 (29)1、基层铺筑清单项目 (29)2、混凝土面层铺筑清单项目 (29)3、侧平石清单项目 (29)六、市政管道工程清单项目 (30)1、塑料管道敷设清单项目 (30)2、构筑物(包括检查井、阀门井等)清单项目 (30)第二部分工程量清单填报须知 (31)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 (32)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须知第一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一、总说明1、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https://img.taocdn.com/s3/m/3f7dbf39284ac850ac024256.png)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基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13年 4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基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根据穗发改投资[2010]18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基坑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基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邱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80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四、项目概况:本项目高9层,下设一~二层地下室,基坑支护总周长约600m,基坑开挖深度4.4~13.7米,基坑底板面标高-7.0~-13.5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坑开挖、场地平整及相关前期工程等。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 .86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4月18日至 2013 年 4月 23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4 月 2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年 4月 28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https://img.taocdn.com/s3/m/f48c665e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dd.png)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1/25
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 的 38.7%。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17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2/25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建筑装饰和装修业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30 个、7 个、6 个。 其中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 到 5611.02 万元、5445.98 万元、4019.94 万元。 近 1 年(2022-03~2023-02):
97.5
(一次)成交公告
TOP4
广州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广州 南站站区铁路用地规划报建设计 单位
广州市城市规划设 计有限公司
95.0
广州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广州
TOP5
南综合维修工区生产生活设施及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 职场环境建设施工图设计单一来 计院有限公司
91.9
源采购(一次)
广州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虎门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JG2022-17485]广深线 K48 新建 长 沙 铁 路 建 设 有 限 交通涵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 公司
1247.7
2022-12-29
大冶法院招标工程项目
![大冶法院招标工程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3514c440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88f411b.png)
一、项目概况为满足大冶法院审判工作需求,提高审判效率,改善法院办公环境,现对大冶法院招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大冶法院办公楼改造工程;2. 大冶法院信息化建设;3. 大冶法院车辆购置;4. 大冶法院其他辅助设施设备购置。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1. 招标范围:大冶法院招标工程项目。
2. 招标内容:(1)大冶法院办公楼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满足法院审判工作需求;(2)大冶法院信息化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购置、安装、调试法院信息化设备,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3)大冶法院车辆购置:包括但不限于购置法院公务车辆、警用车辆等;(4)大冶法院其他辅助设施设备购置:包括但不限于购置法院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安防设备等。
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前往大冶法院招标办领取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九、中标公示1. 中标公示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
2. 中标公示地点:大冶法院招标办。
十、联系方式1. 招标单位:大冶法院2. 联系人:XXX3. 联系电话:XXX4. 电子邮箱:XXX特此公告。
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项目临时施工配电工程
![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项目临时施工配电工程](https://img.taocdn.com/s3/m/6fbb8ece76eeaeaad1f33066.png)
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项目临时施工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乙方:目录第一篇合同协议书 (4)第二篇合同条款 (1)第1条项目管理的一般约定 (11)第2条词语定义 (11)第3条图纸 (12)第4条各方代表 (12)第 5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3)第6条履约担保.........................................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7条保险. (14)第8条进度计划 (15)第9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6)第10条施工场地的占用和管理 (16)第11条暂停施工 (16)第12条工期延误 (17)第13条工程质量 (18)第14条检查和检验 (18)第15条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19)第16条工程分包 (20)第17条隐蔽验收 (21)第18条事故处理 (21)第19条不可抗力 (22)第20条工程变更 (23)第21条索赔 (24)第22条竣工验收 (25)第23 条工程资料 (25)第24条工程移交 (26)第25条竣工结算 (26)第26条质量保修 (27)第27条违约 (27)第28条争议 (32)第29条合同解除 (32)第30条其他约定 (32)第三篇合同附件 (33)第一篇合同协议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项目临时施工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以下称本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项目临时施工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1.2 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南站东北侧。
1.3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粤发改投资函2016[2582]号和粤发改投资函2017[1437]号。
1.4 资金来源:广铁集团资金及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筹资金。
广州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广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配套弱电建设子项目监理服务
![广州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广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配套弱电建设子项目监理服务](https://img.taocdn.com/s3/m/36e7f75d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424c817.png)
广州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广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配套弱电建设子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需求本项目最高限价16,037.52元。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广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配套弱电建设子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二、项目目标(一)投资目标。
投资金额不超过合同规定金额。
(二)工期目标。
确保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质量目标。
实现合同和设计方案的各项功能,并符合设计方案的质量标准,建设成一个先进、实用、体现当代高新技术水平的弱电智能化工程,同时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高性能。
三、监理服务范围本次监理项目完成对“广州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广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配套弱电建设子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覆盖项目的实施、项目验收全过程,并按建设方要求完成最终验收。
四、监理服务工作要求(一)服务要求监理方需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工程和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
在设备到货、上架安装、调测等环节监理方须到达现场工作,不得推脱,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
根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监理单位需:1、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2、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
3、不得承包信息系统工程。
4、驻场监理人员非因采购人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5、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6、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7、在监理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服务方式1、以现场监理为主。
2、总监负责制,负责整个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三)项目整体设计,组织及实施方案的总体把关1、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实施人员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
广州隧达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海瑞克隧道机械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隧达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海瑞克隧道机械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40e9084e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705de71.png)
广州隧达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海瑞克隧道机械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6【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287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玉芬苏韵怡印强【审理法官】杨玉芬苏韵怡印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州隧达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海瑞克隧道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广州隧达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海瑞克隧道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广州隧达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海瑞克隧道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江安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江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王家路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叶欣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王宜娟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江安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江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王家路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叶欣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王宜娟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江安生江诚王家路叶欣王宜娟【代理律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广州隧达建设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广州海瑞克隧道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合同过错产品责任合同约定第三人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另查明,中铁电气化局15标项目部(合同内称甲方)与水利水电十四局(合同内称乙方)于2016年7月16日签订了《盾构机租赁合同》,该合同第九条“甲方工作"第六点约定:在整个合同履约过程中,所租赁盾构机上的任何设备、配件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设备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将设备进行转租、转让、销售、抵押等行为,更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零配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https://img.taocdn.com/s3/m/d41fb6013169a4517723a36e.png)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审判机关【发文字号】粤高法发[2011]37号【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1.07.26【实施日期】2011.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11】37号二Ο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程欠款纠纷案件中,发包人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主张付款条件未成就的,可以作为抗辩处理。
发包人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请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提起反诉。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主要指的是工程计价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等主要条款内容差距较大。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以补充协议等形式约定的正常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等,一般不认定为“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三、经过招投标程序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当事人另行订立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的,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结算标准和依据,不能因该文件被修改、撤销或失效而否定合同相关条款的效力。
当事人主张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项目桩基础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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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项目桩基础第三方检测评标报告一、开标情况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项目桩基础第三方检测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招标。
本项目于2014年6月26日上午8:30—9: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9:00-9:30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开标,全过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完成。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天信电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共7家投标人准时递交了投标文件(详见开标记录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其中4名专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 名专家由招标人推荐。
评标委员会推荐作为本次评标委员会组长,组员:。
三、评标原则本工程招标采用适合综合评分法,具体的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情况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有效性审查3、投标报价算术复核4、投标单位总得分及排名情况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人民币760800.00元;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人民币773710.00元;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人民币776020.00元。
特此报告。
评标委员会:组长:评委: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精编】开发区法院审判大楼及行政办公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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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体概述 (5)1.1工程概况 (5)1.2工程技术规范 (5)1.3施工现场情况 (6)1.4施工组织设计 (7)1.5施工方案的针对性 (34)1.6施工段的划分 (35)1.7工程的验评标准 (36)1.8编制本文件的依据 (37)第二章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38)2.1施工机械设备配置 (38)2.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39)2.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间 (40)第三章劳动力安排计划及保证措施 (42)第四章拟投入的施工人员表及材料投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 (43)4.1拟投入的施工人员表 (43)4.2材料投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 (43)第五章施工进度计划 (45)5.1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检查 (46)5.2施工进度计划(工期)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8)5.3力争工期提前的技术措施 (49)第六章主要施工方案 (50)6.1计算机网络及存储系统 (50)6.2监控及安全防范系统 (58)6.2门禁管理系统 (58)6.3公共广播系统 (63)6.4智能会议系统 (66)6.5科技庭审系统 (79)6.6LED显示及信息查询系统 (80)6.7机房系统 (81)第七章工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91)7.1 创优目标 (91)7.2 质量保证体系 (92)7.2.1 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92)7.2.2 质量管理职责 (92)7.2.3 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 (93)7.2.4 各施工阶段性的质量保证措施 (97)7.3 工程创优体系及保证措施 (99)7.3.1 施工计划的质量控制 (99)7.3.2 技术制度、技术策划执行质量的保证 (100)7.3.3 工程档案质量的保证 (102)7.3.4 材料质量的保证 (103)7.3.5 施工班组操作质量的保证 (103)7.3.6 工序产品保护制度 (104)7.4 单项工艺实施质量控制措施 (104)7.5质量保修期及服务 (106)第八章工程技术组织的保证措施 (107)8.1工程重点及难点的特殊技术措施 (107)8.2拟采用的先进技术保证措施 (108)8.3雨季施工的技术措施 (110)8.4工程成品的保护措施 (110)第九章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的保证措施 (111)9.1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11)9.1.1 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建立 (111)9.1.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1)9.1.1.2 安全管理组织计划 (112)9.2 文明施工纲要 (113)9.3 文明施工目标 (114)9.4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114)9.5 文明施工检查措施 (114)1. 检查时间 (114)2. 检查内容 (114)3. 检查依据 (114)4. 检查方法 (115)5. 奖惩措施 (115)9.6 文明施工标准 (115)1. 综合治理 (115)2. 场容场貌 (116)3. 环境卫生 (116)4. 治安防火 (116)5. 思想道德建设 (116)9.7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117)9.8 保证文明施工的措施 (118)9.9 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118)9.10 防火安全措施 (119)9.11 安全施工措施 (120)9.12 成品保护安全措施 (123)9.13 环境保护措施 (123)第十章系统调试 (124)第一章总体概述1.1工程概况开发区法院审判大楼及行政办公大楼位于开发区东侧。
工程造价咨询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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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基本管理制度目录一、内容概述 (2)二、工程造价咨询基本管理制度概述 (2)三、制度管理体系 (3)3.1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4)3.2 项目管理流程规范 (5)3.3 人员培训与考核要求 (7)四、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要求 (8)4.1 业务分类 (8)4.2 业务承接标准与流程 (10)4.3 业务质量评估与监控 (11)五、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控制 (13)5.1 咨询前期准备工作 (14)5.2 咨询过程质量控制 (15)5.3 咨询成果审核与反馈 (16)六、工程造价咨询风险管理 (17)6.1 风险识别与评估 (18)6.2 风险防范措施 (19)6.3 风险应对与处置 (20)七、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 (21)7.1 档案分类与归档要求 (23)7.2 档案保管与使用规定 (24)7.3 档案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 (25)八、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趋势与对策建议 (26)8.1 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27)8.2 面临挑战与机遇分析 (29)8.3 对策建议与未来发展计划安排建议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介绍,并提供一个案例分析30一、内容概述总则:明确工程造价咨询的定义、目的和适用范围,以及制度的管理部门、实施原则和基本要求。
从业资格: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条件、审批程序和资质等级管理,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注册管理。
业务承接与合同管理: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业务的条件、程序和合同内容,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
服务质量与收费: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收费方式,以及价格确定和支付程序。
监督与处罚: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体系,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造价咨询基本管理制度概述工程造价咨询基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确保咨询服务质量,维护行业秩序和各方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17) 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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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正文:----------------------------------------------------------------------------------------------------------------------------------------------------广东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17)151号]为统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省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解答意见:一、合同效力1.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如何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中华人是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三种条件之一,并达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应范围和标准,应依法进行招标。
但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年第19号),在民间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2.家庭室内装修和农村建房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家庭室内装修和农村、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自建低层住宅(二层以下、含两层)、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以施工人没有施工资质而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3.施工许可证是否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行为的行政管理措施,发包人未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
4.发包人或承包人能否按照承揽合同的规定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或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权应符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其以《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和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为依据主张随时解除施工合同的,不予支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预留和支付2021年度全省法院系统智慧法院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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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预留和支付2021年度全省法院系统智慧法院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0.29•【字号】赣高法〔2020〕125号•【施行日期】2020.10.2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预留和支付2021年度全省法院系统智慧法院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赣高法〔2020〕125号全省各级法院:江西省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已获省发改委批复(赣发改投资〔2018〕257号),该项目包括智慧审判执行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等七大业务平台、21项业务模块、118项业务子系统,项目总投资4075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在2018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其中省法院、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应承担的建设项目资金在各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经费中列支,分年度实施,现将2021年度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度主要围绕7大平台进行基础能力建设,包括“四智”能力平台(二期)、智能语音大数据平台运维、智慧大数据中心(二期)、专属云服务、政法业务协同系统等19个子项目,总体预算安排为8529万元,项目由省法院实施集中釆购,统一签订合同。
二、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和集中采购工作,在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按本通知附件规定预留所需建设项目资金,并商同级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安排,预留资金原则上按照各法院2020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占全省相应资金比例确定。
三、省法院签订项目釆购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履约进展情况向相关法院下达付款指令,相关法院凭省法院签订的项目总合同和付款指令申请同级财政将应承担的合同款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附件:全省各法院预留资金明细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0月29日附件全省各法院预留资金明细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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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0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 (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9)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21)(一)总则 (21)(二)招标文件 (2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30)(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31)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34)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34)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40)(一)总则 (40)(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42)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2)第三章合同条款 (6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67)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67)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 (116)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121)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131)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132)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134)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 5.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现文: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2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9.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11.2 11.2.1 11.2.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2 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及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格式二)。
11.2.2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提交原件扫描件)(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提交原件扫描件)(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提交原件扫描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提交《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表(资格审查)》扫描件(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注:上述11.2.3(1)-(13)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条款号:11.2.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现文: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五);(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六《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和格式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若有)。
条款号:11.2.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现文:11.2.4投标函(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八)。
条款号:11.2.5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现文:11.2.5施工组织设计(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九)。
条款号:11.2.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五)。
条款号:11.2.7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1.2.7《承诺书》(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
条款号:11.2.8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1.2.8《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承诺书》(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一)。
条款号:11.2.9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1.2.9《质保期服务承诺书》(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