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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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
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交易双方的利益和风险分担。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包括信用证结算、托收结算和跟单托运结算,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结算方式。
1. 信用证结算信用证结算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买方与银行签署一个信用证,要求银行根据卖方的要求向其开立该信用证所规定的金额。
卖方可以在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前提下交货,并将提供的发运单据提交给银行。
银行在核对单据后,将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货款。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保障双方利益:买方在支付货款之前,可以确保卖方已经按照合同要求交付了货物,并且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发运单据。
•提高支付能力:有信用证支持的结算方式可以帮助买方在境内和境外提高其支付能力,得到更好的信誉和支持。
•降低交易风险:信用证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的介入,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减少了交易风险。
2. 托收结算托收结算是另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买方将支付货款的责任委托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要求交付货物和相关单据。
卖方根据银行的要求交付货物,并向银行提交相关的单据。
银行将对单据进行核查,核实后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如下:•灵活操作:与信用证结算方式相比,托收结算方式的操作较为简单和灵活。
对于信用信誉较好的买卖双方来说,可以直接与银行协商决定使用托收结算方式。
•适用范围广:托收结算方式适用于交易规模较小、买卖双方信誉良好的国际贸易。
•更低的成本:托收结算方式不需要买方支付信用证费用,相对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更为经济实惠。
3. 跟单托运结算跟单托运结算是国际贸易中的另一种常用结算方式,尤其在海运贸易中广泛应用。
在跟单托运结算方式下,买方通常会要求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运输公司,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提单等单证。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介绍
(三)是一种单据交易
信用证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各当事人所处理的是 单据, 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履约行为。 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开证行就应 承担付款, 承兑, 议付的责任。 如果收到货物时发现与单据不一致, 也只能由开证申请人根 据买卖合同和收到的相关单据向受益人交涉, 与银行无关。 相反, 即使货物相符, 但提交的单据不全或与信用证规定不 符, 银行和开证申请人也有权拒绝付款。
项汇交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 2.当事人: ①汇款人(Remitter): 买方 ②收款人(Payee): 卖方 ③汇出行(Remitting Bank) ④汇入行(Paying Bank)
v 汇付的业务流程
•汇款 人
•进口 方
•①申请
•②委托、指示
•③通知、解付
•汇出
•汇入
•收款
行
行
人
•进口地银 行
开证行具有双重角色
•L/C可以向进 出口商各自保 证什么? ? ?
•如果能提供与所有信用 证条款相符的文件, 那么, 银行会向出口商支付到期 货款。这等于向出口商提 供了销售的安全保障。
代为检查所有文件, 只有 在与信用证上设定条款相 符的情况下才会支付货款 。这等于保护了进口商的 利益。
v 2.当事人 v 三方基本当事人 v ①申请人(Applicant): 一般指买方 v ②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 v ③受益人(Beneficiary): 一般指卖方
•(3) 按付款 时间的 不同
•sight draft(即期汇票 )
•1)at xx days after sight
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汇款Remittance:以商业信用为基础托收Collection: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信用证L/C, Letter of Credit:以银行信用为基础,70%以上用此方式汇款一、汇款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出口商的结算方式;电汇T/T, Telegraphic Transfer三种方式信汇M/T, Mail Transfer票汇D/D, 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1、电汇T/T——汇款人Remitter委托汇出行Remitting Bank采用电报、电传等方式普遍使用电传通知汇入行Paying Bank将货款付给收款人Payee的方式;收款人汇款人货款①进口商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付款;②汇出行用电报或电传电文中加注“密押”通知汇入行;③汇入行通知出口商;④出口商到汇入行取款并出具收据;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和收据寄交汇出行;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2、信汇M/T①进口商填写信汇申请书并付款;②汇出行用航空信函通知汇入行;③~⑥与电汇相同3、票汇D/D——汇款人从汇出行出票人购进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将汇票寄给收款人或携带出境亲自交与收款人的结算方式;②①①进口商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付款;②汇出行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给出口商;③进口商将汇票Bill of Exchange寄给或出境交给出口商;④出口商持汇票到汇入行换取票款或将汇票卖给汇出行的任何一家代理行;或将汇票转让出去以抵偿债务;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寄交汇出行;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汇款按时间先后可分为: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进口商风险大出口商拖延交货甚至取款逃走;出口商占用进口商资金,甚至可做无本生意;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goods:出口商风险大进口商拖延付款甚至提货逃走;进口商占用出口商资金,甚至可做无本生意;汇款方式下,进出口双方完全凭借商业信用来进行贸易,因此它的使用受到限制;一般只用于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贸易从属费用的支付,货款则用其他方式;托收二、托收委托收款——出口商通过本地银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方式;1、结算程序⑥②⑦④⑤进口商付款人Payer货款①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开具一张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或远期汇票;②出口商填写托收申请书并将汇票、提单、发票、保险单等单据交给托收行;③托收行将“托收委托书”及出口商的单据寄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提示Presentation——汇票持有人向汇票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付款或承兑承诺付款的行为;⑤进口商审查单据无误后付款赎单或承兑交单;付款赎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对即期汇票付款即可取得单据;对远期汇票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然后取得单据;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对远期汇票承兑后即可取得单据,汇票到期日再付款;⑥代收行向托收行发出“收妥贷记通知”;⑦托收银行将票款记入出口商帐户;2、托收的特点(1)相对安全些:进口商要提货必须先付款;D/A除外(2)出口商风险大进口商若拒不付款,出口商也无可奈何;D/A时若进口商提货后一走了之,则出口商货款两失; (3)出口商资金负担重,收款时间较长;进口商在D/A方式下可做无本生意; (4)出口商应争取采用CIF成交;即由出口商来办理运输保险,否则,如果货物在途中受损而进口商又拒不付款,出口商就无法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因进口商一般不会将保险单交给出口商;3、托收中的进出口押汇(1)托收出口押汇:托收行向出口商融通资金在步骤②的同时,托收行将汇票金额扣除从买入汇票日到预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及手续费后的余款付给出口商,托收行因此承担了收不到货款的风险;(2)托收进口押汇:代收行向进口商融通资金在步骤⑤付款赎单D/P的情况下,代收行凭进口商出具的一份保函——信托收据T/R, Trust Receipt,即将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提货后售得货款再归还代收行,代收行因此承担了收不回货款的风险;此种做法称做“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提货D/PT/R”;4、托收方式下货物先于单据到达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在近洋运输中,货已到港而单据还未到代收行时,进口商可办理担保提货手续,步骤如下:(1)进口商向代收行出具一式两份保证书;(2)代收行留存一份,会签一份,进口商凭会签保证书向承运人提货;(3)单据到达后,进口商付款赎单,并用提单向承运人换回会签保证书;(4)进口商将会签保证书交给代收行,同时取回留底的另一份保证书;信用证三、信用证——银行开给受益人的只要受益人呈交000000000………………………………………………………………………………符合规定的货运单据就保证付款的文件;1、结算程序⑩Confirming Bank Baneficiary Applicant, Opener⑥⑦⒀接受开证行的请求偿付行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向对信用证进行保兑Reimbursing Bank付款行或议付行偿付第三国①贸易双方订立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买卖合同;②进口商交纳占货款一定比例的押金往往较少,填写“开证申请书”;③开证行开证并将一份正本、若干份副本航寄给通知行“信开”将信用证条款用电报或电传传达给通知行“电开”④开证行将一份信用证副本交给进口商;⑤通知或转递信用证;⑥出口商审查、修改、接受信用证;⑦出口商备货、装船、取得提单;⑧出口商持信用证、自己签发的汇票及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一般为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等向付款行换取货款即期付款、远期付款、承兑或议付;★议付Negotiation——银行在审核汇票单据无误后,将汇票金额扣除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和手续费后把余款交给受益人; ★不符点Discrepancies——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之处;⑨付款行或议付行将单据和“索汇证明书”寄给开证行;⑩开证行三天内偿付付款行;⑾开证行通知进口商;⑿进口商审核单据、付款赎单;⒀进口商提货;2、性质:银行信用,对买卖双方进行保证对卖方受益人的保证:只要受益人交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一定能得到货款;对买方开证人的保证:只要开证人付款就一定能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3、特点(1)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性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契约,银行只受信用证约束;(3)信用证业务的处理以单据为准:单证是否相符是各当事人是否履行义务的依据;4、作用(1)基本解决了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2)对进口商的好处:付款后肯定能取得代表货权的单据;通过信用证条款约束卖方交货的数量、质量和时间;一般只须交少量押金即可开证,资金负担轻;(3)对出口商的好处:交付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可取得货款;通过议付获得资金融通;避免进口国家限制进口或限制外汇转移产生的风险;(4)对银行的好处:收取开证、通知、议付等的手续费;向进出口商融通资金收取利息;开证行可通过控制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和收取开证押金来降低风险;5、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开证人与开证行:契约开证申请书关系(2)通知行转递行与开证行: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3)开证行与受益人:契约信用证关系(4)开证人与受益人:契约合同、信用证关系A.若进口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申请开立信用证,出口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进口商索赔;B.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有义务在信用证规定的交货期内交付货物并提交正确单据;C.若开证行倒闭而信用证尚未被利用,出口商有权要求进口商在其他银行重新开证;6、种类(1)光票信用证Clean L/C——受益人向付款行索取票款时仅凭光票Clean Draft即可,而不必随附货运单据的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受益人向付款行索取票款时除了要提供汇票外,还必须随附货运单据的信用证;贸易中的信用证皆指跟单信用证(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在出口地银行对受益人作出付款、承兑或议付之前,开证行无须事先通知受益人便可随时修改信用证内容或将其取消的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信用证一旦开出并通知受益人,开证行便不能修改或取消的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被广为使用,信用证中若无注明是否可撤销,视为不可撤销(3)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除了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以外,还有另外一家银行保兑行作了付款保证的信用证;(4)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受益人凭即期跟单汇票或只凭单据向付款行收取货款的信用证;迟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受益人不需汇票,仅凭合格单据就可要求付款行在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或付款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银行将汇票金额扣除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和手续费后把余款交给受益人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又分为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L/C和公开议付信用证Free Negotiable L/C,前者只能由指定银行议付,后者任何银行都有权办理议付;(5)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开证人通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指定银行通常是通知行,允许受益人在发运货物前可凭汇票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6)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将进口和出口联系起来的信用证,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称回头证的开证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多用于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或易货贸易;(7)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受益人可以要求有权办理转让的银行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转让给一个或多个第三者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转让过一次的信用证不能再作第二次转让(8)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中间商在实际买主开来以他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后,以该信用证作担保,委托其往来银行开立一份以其本人为开证人以供货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此新证称为对背信用证或从属信用证;(9)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信用证金额全部或部分用完后可以恢复原金额再次使用的信用证;开证人一次开证,受益人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交货;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问题:初在外企做出纳,想知道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都有哪些呢?解答: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
其中付款人与汇出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解付货款。
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委托人,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用及风险管控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用及风险管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国际贸易的增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
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风险控制和资金流动。
选择合适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以及有效的风险管控策略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一、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择1. 信用证结算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函,它是出口商与进口商所选择的一种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由进口商的银行发出的,承诺在一定条件下支付进口商的款项给出口商,从而保障了出口商的利益。
这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为广泛,尤其是在对买方信誉不够熟悉的情况下,信用证结算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选择。
2. 托收结算托收结算是一种结算方式,进口商的银行在出口商交单后代为通知进口商并要求其支付货款。
出口商将货物的单据委托给自己所在国的银行,由银行按照委托人(出口商)的要求向进口商(付款人)提示单据。
接到单据的进口商可根据单据的具体要求支付货款或承兑付款后取得单据取得提货。
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买卖双方有一定的信任基础,但又不能完全信任对方的情况。
3. 电汇结算电汇是国际贸易中较为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
电汇是指进口商将货款汇至出口商帐户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快捷、方便、节省费用,同时也能保障出口商的资金安全。
使用电汇结算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支付后无法退款等问题。
因此在选择电汇结算时需要谨慎对待。
信用风险是指因对方违约而导致资金损失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风险是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为了规避信用风险,企业可以选择使用信用证结算的方式,由银行网络来承担买卖双方的信用风险,从而保障了出口商的权益。
企业还可以通过购买信用保险来规避信用风险,从而降低资金损失。
2.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波动而导致的资金损失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支付和收款的货币可能不同,因此需要将外币折算成本国货币。
但是由于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导致结算金额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企业的利润。
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得结算方式1、汇付(remittance)2、托收(collection)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4、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5、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一、汇付汇付就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者其她途径主动将款额汇交给收款人。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就是由买方按约定时间与条件通过银行将约定得款项汇交给卖方。
1、1 汇付得当事人汇付通常有如下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就是进口方。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就是出口方。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接受汇款人得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得银行。
通常就是进口方当地得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指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得银行,因此又称解付行。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就是出口方当地得银行。
1、2 汇付得种类汇付得方式包括信汇(mail transfer,M/T)、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与票汇(remittan ce by banker’s draft,D/D)。
信汇就是汇出行应汇款人得申请,用航空信函得形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得款项给收款人得汇款方式。
电汇就是汇出行应汇款人得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得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就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得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得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得汇款方式。
上述三种方式,付款速度与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就付款速度,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最慢。
故电汇最受卖方欢迎,成为汇付得主要方式。
就收费而言,信汇、票汇较低,电汇费用较高。
1、3 汇付得业务程序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信汇与电汇得业务程序相同,只就是传递委托书与支付通知书得方式不同,信汇就是以邮政航空信件方式,电汇就是电讯传递方式。
国际贸易结算基本知识
国际贸易结算基本知识国际贸易结算是指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为了完成交易而进行的货款结算活动。
了解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知识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非常重要。
以下是关于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知识:1. 国际贸易结算的种类:国际贸易结算主要包括预付款结算、跟单结算和信用结算。
预付款结算是指在货物交付前,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方式;跟单结算是指在货物装运后,卖方将货物的提单交付给买方,买方凭提单向银行支付货款的方式;信用结算是指买卖双方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卖方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装运货物,买方向银行支付货款。
2. 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货币:国际贸易结算通常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因为美元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广泛的接受度和流通性。
除美元外,欧元、日元、英镑等货币也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扮演重要角色。
3. 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国际贸易结算主要有电汇、信用证、托收和结算等方式。
电汇是指买卖双方通过银行之间的电子转账完成货款支付;信用证是指买方向银行开立信用证,卖方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承兑货款;托收是指买卖双方通过银行完成货款结算;结算是指买卖双方直接进行货款结算。
4. 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国际贸易结算中存在着汇率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波动导致结算货币价值发生变化;信用风险是指买方或卖方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结算失败的风险。
5. 国际贸易结算的流程:国际贸易结算的流程包括合同签订、货物装运、结算方式确定、货款支付、结算凭证取得等步骤。
在整个流程中,买卖双方需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结算方式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结算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了解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知识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掌握了国际贸易结算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好地规避风险、保障权益,确保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知识。
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国际贸易中常见外贸结算方式及使用
国际贸易中常见外贸结算方式及使用来源:互联网一、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1)、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
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
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2)、托收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DOCUMENTARY CREDIT 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 付款时间 假远期信用证 USANCE L/C远期信用证
UNTRANSFERABLE L/C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跟单信用证
定义: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 (随附或不随附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 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 逆汇法。 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银行只作为出口人的受托人行事,既没 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 付款的责任。出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是进口人的商业信用。 如果遭到进口人拒绝付款,除非另外有规定,银行没有代管货物的义 务,出口人仍然应该关心货物的安全,直到对方付清货款为止。
光票托收多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等。
信用证
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 定义: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 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分类: L/C
有无货运单据
CLEAN CREDIT:光票信用证(不随附货运单据如提单等)
汇票的分类
DRAFT
即期汇票 SIGHT BILL
付 款 时 间
远期汇票 USANCE BILL
银行汇票 BANKER’S DRAFT 商业汇票 COMMERCIAL DRAFT
国内汇票
流通地域
有 无 附 属
出票人
货 运 单 据
国际汇票(一式二份)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国际贸易结算是指跨国经济合作中进行货币结算的一种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因为涉及不同国家的货币和法律制度的差异,因此需要通过一种统一的方式来进行货币结算。
目前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现金支付、跨境转账、信用证以及托收等方式。
以下将对这些结算方式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现金支付是最简单和直接的结算方式之一。
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在交易结束后以现金的形式进行结算。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快捷方便,减少了中间环节的复杂性,可以直接获得货款。
然而,现金支付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现金易被偷盗和假币所替代,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现金支付可能导致资金难以跨境流通和监管困难。
因此,现金支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相对有限。
跨境转账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买卖双方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电子资金转移。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便捷,资金可以快速到账,可以避免现金支付的风险。
然而,跨境转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涉及跨国支付,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
其次,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和监管要求的不同,跨境转账可能受到一定限制和监管,导致交易流程的复杂和延迟。
因此,在选择跨境转账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成本和效率的平衡。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开具的担保文件,用于保证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货款的一种方式。
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出口商向买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买方银行担保支付款项给出口商。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确保了出口商的付款,降低了付款风险。
信用证的作用在于出口商无需担心进口商的付款情况,而可以直接向自己的银行获得货款。
然而,信用证的使用相对繁琐,需要双方银行的参与和审核,会增加整个交易流程的时间和成本。
托收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出口商将货物发运给买方,并委托自己的银行对货款进行收取。
然后,出口商的银行将货款转交给出口商。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直接,少了信用证的繁琐程序,适用于信誉良好的买卖双方。
然而,托收方式也存在一些风险。
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国际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
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结算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结算方式指的是,商家或买卖双方在交易结束后,以何种方式进行交易款项的支付和收款。
在国际贸易中,经典的结算方式有四种,分别是:先汇款后发货(TT)、信用证、跨境支付以及托收。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几种经典的结算方式。
1、先汇款后发货(TT)先汇款后发货的方式是指,在双方达成协议后,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向卖方汇款,当卖方收到买方汇款后才会给买方发货。
这种结算方式的好处是卖方可以在交货之前就收到货款,这样可以避免交货后发生付款风险。
同时,对于买方而言,先付款再收货也可以更好地保证整个交易的安全性。
但是这种方式的缺点也显而易见,例如对于买方而言,如果在付款后卖方却故意迟迟不发货,那么就会造成买方的损失。
另外,如果卖方在货物发出后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信用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较为安全的结算方式之一。
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出一份信用证,并要求卖方向指定的银行提交单证以及符合信用证条件的货物或服务,银行在收到单证和货物后,会向卖方支付货款。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避免货款和货物之间的风险,同时也可以促进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任建立。
但是,这种方式的费用较高,并且对于卖方而言,需要在交货前准备大量的单证,如果相关文件出现了错误或者不符合规定,就有可能导致整个交易的失败。
3、跨境支付跨境支付方式是指,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支付,并且在支付机构的指引下,交货和收货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支付的及时性和操作的便捷性都比较高,并且对于跨境贸易的中小企业而言,跨境支付可以更好的保障其交易的顺利性。
但是对于跨境支付而言,存在诸多风险,例如支付机构的服务质量、费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需要相关人员提前了解。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货款结算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涉及到双方的资金流动和风险控制。
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包括汇付、托收、信用证等。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是最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
汇付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直接进行货款结算,出口商通常会向进口商提供发票和其他相关结算单据,进口商则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汇入出口商的银行账户。
这种货款结算方式的优点是直接快捷,成本较低,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汇款延迟、拒付等问题。
托收是指出口商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如发票、提单、保险单等,要求进口商接受交单,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货款。
银行根据出口商的委托,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并在收到货款后将货款划归给出口商。
托收的优点是相对于汇付而言,对出口商更加安全可靠,但也存在一定的操作复杂度和时间周期较长的缺点。
信用证是银行在进口商的委托下,向出口商开具的一种结算保证,出口商在交货后,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可以向银行要求支付货款。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结算方式,它可以保障出口商的付款安全,同时也可保障进口商货物的质量和交付时间。
但信用证的开具手续繁琐,成本较高,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
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是三种最常见的货款结算方式,其选择取决于交易双方的信任度、交易规模和风险偏好。
出口商和进口商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并加强合作,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风险。
汇付托收信用证是结合了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的一种综合性货款结算方式。
它的出现是为了兼顾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利益,既能确保货款的及时到位,又能兼顾双方的风险和成本。
汇付托收信用证也考虑到了交易双方的成本和风险,它简化了结算流程和操作步骤,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费用,降低了双方的交易成本。
银行的介入也可以帮助双方减少一些结算风险,提高了结算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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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是买卖双方进行货款支付的方式。
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对于有效管理风险、提高效率以及降低成本都非常重要。
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它是一个由银行保证的支付承诺,买卖双方在信用证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买方在国内银行发出开证申请,并向银行支付货款,同时要求银行以信用证的形式发给卖方。
通过信用证,卖方可以获得银行的担保,确保买方在交货后按照合同支付货款。
信用证通常由国际知名银行开具,这也为卖方提供了更高的交易保障,尤其是涉及到高风险国家或买方信用不足的情况下。
2. 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托收是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它是在银行的介入下进行。
卖方将货物的单据交给自己的银行,银行将单据发送给买方的银行。
买方在付款或接受汇票后,银行将货权单据发送给买方,以完成交割。
托收相对于信用证而言,更加灵活,并且手续费用较低。
然而,托收的风险更高,因为买方可以在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接收货物。
3.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是一种通过银行进行货款支付的方式。
买方通过自己的银行向卖方的银行发送电汇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货款。
电汇是一种便捷和快速的支付方式,减少了支付过程中的中间环节。
然而,电汇需要买卖双方互相信任,并确保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免出现支付错误。
结论介绍了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信用证、托收和电汇。
每种结算方式都各有优劣势,并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风险考虑进行选择。
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可以确保支付的安全性、简化支付过程,同时降低了风险和成本。
当然,在选择结算方式时,还应考虑到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交易规模和国家间的法律要求等因素。
一个合理的结算方式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因此,在进行贸易时应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结算方式的优缺点,以达到最佳的支付效果。
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为
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简介在国际贸易中,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的货币和法律体系,买卖双方需要通过一种结算方式来完成交易。
结算方式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包括货到付款、信用证和托收三种方式。
本文将介绍这三种结算方式的特点、适用场景以及优缺点。
1. 货到付款货到付款是指在货物交付给买方后,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小额交易或买卖双方长期合作的情况下。
特点•交易安全性较低:卖方在交付货物前需要信任买方,因为货物交付后买方可能违约或无法支付货款。
•买方风险较低:买方在支付货款前能够验证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适用于货物交付后无需支付其他费用的情况,如小额商品销售、国内贸易等。
优点•买卖双方无需银行或第三方的介入,交易过程简单快捷。
•对于买家而言,可以在收到货物并确认质量后再支付货款,减少了经济风险。
缺点•对于卖家而言,风险较大,容易遭遇不诚信买家的欺骗。
•对于买家而言,可能需要提前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增加了经济压力。
2. 信用证信用证是指由银行代替买卖双方承担付款义务,确保卖方在交付货物后能够得到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涉及高额交易或买卖双方信任度较低的情况下。
特点•交易安全性较高:通过信用证,买卖双方都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障,减少交易风险。
•买方风险较高:买方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或支付相关费用给银行,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
•适用于高额交易或买卖双方信任度较低、经常跨国贸易的情况。
优点•使得买卖双方对交易的安全性更有信心,增加了合作的可能性。
•对于卖家而言,信用证的存在可以确保交付货物后能够及时收到货款。
缺点•买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担保金或手续费给银行,增加了交易成本。
•对于买家而言,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文件材料,增加了操作难度。
3. 托收托收是指买卖双方委托银行作为中介,协助完成交易款项的支付和货物的交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中等金额的交易或买卖双方信任度较高的情况下。
6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6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6种:汇款、托收、信用证、汇票、本票、支票。
一、汇款汇款,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国际汇款业务中,当事人共有四个:汇款人、收款人或者受益人、汇出行、汇入行。
汇款人在办理汇款时,需要向所在的银行提交汇款申请书,以及证明汇款用途的证明文件、收款人的相关信息、收款银行的相关信息。
汇款行在接收到汇款人的指令并核查合格后,按照汇款指示进行汇款。
汇款可分为预付款以及货到付款,属于商业信用。
二、托收托收,是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金融单据或者商业单据或者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在托收业务中,涉及到的当事人,主要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贸易项下的托收业务,主要流程是:委托人即出口方,与进口方约定以托收方式结算后,在货物发运后,持发货单据到银行,填写托收业务申请书,托收行受理后,将货运单据及汇票寄往国外代收行,也就是进口方所在的银行。
代收行收到单据后,在达到相应的条件时(例如:进口方必须用钱赎单)将单据提交给进口方,也就是付款人,付款人付出了货款,收到了货运单据,从而可以凭提单提货。
三、信用证货物贸易项下,经常使用的信用证为跟单信用证。
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即: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业日期承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不同于汇款和托收方式,信用证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是有银行参与到结算环节中的。
主要流程如下:进出口双方买卖合同约定以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算。
进口方向其所在银行提交开证申请,进口方所在银行根据双方约定,开立信用证。
并通过SWIFT系统传送给出口方所在的银行。
出口方所在的银行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及时把信用证通知给出口商,由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约定备货、组织装船,并拿到货运单据。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和风险案例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和风险案例一、结算方式。
1. 汇付(Remittance)汇付就像是你给远方朋友寄钱一样简单直接。
它包括信汇(M/T)、电汇(T/T)和票汇(D/D)。
信汇呢,就像是写封信告诉银行把钱汇给对方,不过现在很少用啦,因为速度慢。
电汇就快多了,你给银行下个指令,银行通过电报或者电传这些电子手段,立马把钱打到对方账户。
票汇就是你买张汇票,然后把汇票寄给对方,对方拿着汇票去银行取钱。
比如说,咱们中国的一家小外贸公司要从印度进口一批香料。
因为之前和印度供应商合作过,彼此有点信任,就选择了电汇这种方式。
先付30%的预付款,等货物到港检验合格后再付剩下的70%。
这种方式对于双方来说都比较方便快捷,尤其是预付款,能让印度供应商放心开始备货。
2. 托收(Collection)托收有点像找个中间人帮忙收钱。
它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光票托收就是只拿着汇票去收钱,没有附带货运单据啥的。
跟单托收就不一样啦,它跟着货运单据呢。
跟单托收里又分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付款交单就是进口商得先付钱,银行才把单据给他,他才能提货。
承兑交单就有点冒险了,进口商只要承兑汇票,也就是答应在未来某个时间付款,银行就把单据给他,他就能提货了。
举个例子,欧洲有个小服装零售商从中国的服装厂订了一批衣服。
双方约定采用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
中国服装厂把货物运出去后,把汇票和货运单据交给自己的银行,银行再把这些寄给欧洲零售商的银行。
欧洲零售商得先付钱,银行才会把单据给他,他才能去港口提货。
这样对中国服装厂来说,只要单据在自己手里,就不怕欧洲零售商赖账不付钱,毕竟没有单据提不了货嘛。
3.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信用证就像是国际贸易里的一个保证书。
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开出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比如说,美国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要从巴西进口大量的咖啡豆。
巴西的咖啡出口商担心美国超市不付款,美国超市担心巴西的咖啡豆质量不好或者不按时发货。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在进行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时候,有多种结算方式。
主要包括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remittance)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
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
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1. 汇付(remittance)2. 托收(collection)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4.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5.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一、汇付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额汇交给收款人。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由买方按约定时间和条件通过银行将约定的款项汇交给卖方。
汇付的当事人汇付通常有如下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方。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方。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
通常是进口方当地的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指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因此又称解付行。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出口方当地的银行。
汇付的种类汇付的方式包括信汇(mail transfer,M/T)、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和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raft,D/D)。
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汇入行一定金额的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的银行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上述三种方式,付款速度和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就付款速度,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最慢。
故电汇最受卖方欢迎,成为汇付的主要方式。
就收费而言,信汇、票汇较低,电汇费用较高。
汇付的业务程序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信汇与电汇的业务程序相同,只是传递委托书与支付通知书的方式不同,信汇是以邮政航空信件方式,电汇是电讯传递方式。
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首先,最常见的结算方式是电汇。
电汇是通过国际银行间结算系统进行货款支付的一种方式。
买方将货款直接转账到卖方的银行账户中。
这种方式快捷方便,成本相对较低,通常在现货交易中使用。
第二,信用证结算是一种买卖双方都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
买方在国内银行开立信用证,并要求银行对卖方进行付款担保。
当卖方完成货物交付后,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必要的单据,买方的银行才会支付货款给卖方。
这种方式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但要求卖方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可能会增加卖方的操作成本和时间。
第三,托收结算是指买方通过自己的银行委托其境内或境外银行向卖方收款的一种方式。
买方将单据和提示银行收付款的指示提交给自己的银行,由该银行转交给卖方的银行进行收款。
托收方式相对于信用证结算较为灵活,而且可以与双方信任的银行合作,对于一些更加简单的交易可以选择使用。
第四,票据结算是指利用票据作为支付工具的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票据包括汇票和承兑汇票。
买方可以委托自己的银行开立票据,并将其转交给卖方,卖方持票到买方银行进行兑票并收款。
票据结算方式在一些长期合作关系中常被使用,可以为卖方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使用方式。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结算方式,如账期结算、保函结算等。
账期结算是指买方和卖方在商品交付后,按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给了买方一定的信用,但也增加了卖方的收款风险。
保函结算是指买方向卖方的银行开立担保函,承诺在一定情况下按时支付货款给卖方。
总的来说,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涵盖了多种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的结算方式来平衡风险和效益。
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双方需要考虑交易的规模、信任程度、风险承担等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同时,双方也应根据市场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灵活调整结算方式,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变化和需求。
另外,结算方式的选择还受到国际贸易的特殊性和制约性的影响。
例如,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某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可能有特殊的结算要求,此时买卖双方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在结算方式上有一定的限制。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汇款(Remittance):以商业信用为基础托收(Collection):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信用证(L/C, Letter of Credit):以银行信用为基础,70%以上用此方式汇款一、汇款(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电汇(T/T, Telegraphic Transfer)三种方式信汇(M/T, Mail Transfer)票汇(D/D, Remittan 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1、电汇(T/T)——汇款人(Remitter)委托汇出行(Remitting Bank)采用电报、电传等方式(普遍使用电传)通知汇入行(Paying Bank)将货款付给收款人(Payee)的方式。
①进口商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用电报或电传(电文中加注“密押”)通知汇入行。
③汇入行通知出口商。
④出口商到汇入行取款并出具收据。
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和收据寄交汇出行。
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
2、信汇(M/T)①进口商填写信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用航空信函通知汇入行。
③~⑥与电汇相同3、票汇(D/D)——汇款人从汇出行(出票人)购进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将汇票①进口商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给出口商。
③进口商将汇票(Bill of Exchange)寄给或出境交给出口商。
④出口商持汇票到汇入行换取票款(或将汇票卖给汇出行的任何一家代理行;或将汇票转让出去以抵偿债务)。
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寄交汇出行。
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
汇款按时间先后可分为: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进口商风险大(出口商拖延交货甚至取款逃走);出口商占用进口商资金,甚至可做无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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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所谓结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各单位或个人之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
结算方式是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式,是结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算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交易货款支付的地点、时间和条件,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结算凭证及其传递的程序和方法等。
现行的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等七种。
这七种结算方式根据结算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票据结算和支付结算两大类;根据结算地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大类。
其中,同城结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异地结算方式是指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包括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通用结算方式是指既适用于同一城市范围内的结算,又适用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具体包括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其中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经常发生贷款外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
它是建立在商品交易货物与外汇两清基础上的结算,又称为有形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的几种结算方式: 汇付风险,又称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
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时,买方将货物发运给对方后,有关货运单据由卖方自行寄送买方,而买方则径自通过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
汇付风险表现形式:赊销是指出口商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在没有得到付款或付款承诺的情况下,就将货物运输单据交给进口商,让进口商提取货物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先货后款的方式是一种给了进口商较大信用、较长融资时间的结算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能否得到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一旦出口商违约,就会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
而进口商则在没有支付任何货款的情况下得到了货物,并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货物。
货到付款:出口商先行将货物出运,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再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
货到付款具体又可以分为寄售和售定两种,在付款时间点上两者有细微的差别,但是都是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的单方融资渠道,并且出口商还要承担进口商拒付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多用售定方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全部货款以电汇的形式付给出口商。
预付货款:进口商先将货款汇交出口商,出口商在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给进口商的方式,多见方式为预付定金。
汇付风险的防范:对客户进行有效的资信调查,弄清对方的资信情况,仅和那些资信可靠、经营作风正派的贸易商采用汇付结算方式。
在预付货款的交易中,进口人为了减少预付风险,采用凭单付汇的做法。
进口人将货款汇付给汇入行,并指示汇入行凭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单据和装运单据付款给出口人。
因此对进口人来说,比一般的汇付方式多了一层保障,对出口人来说,只要按时交货交单就可以拿到全部货款。
对于预付定金,一般为合同总值的25-30%,或者以起运地到目的港所需运输费用的两倍或者略高一点。
这样做,首先预付金并不算多,如果是有一定信用的进口商,这种方式并不会触及其根本利益,从而体谅出口商的苦衷而给予配合;其次,进口商预付了货款,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牵制,即使日后想毁约,也会考虑其预付金而勉强履约。
退一步而言,就算进口商到时真的不提货、不付款,出口商还可以降价销售或用其他办法处理,其损失的部分可用进口商的预付金来补偿,最坏结果也可以将货物全部运回。
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者付款,或者凭承兑或者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托收风险的表现形式: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和代收行银行风险。
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进口商会找借口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还有可能与代收行串通,或者伪造代收行骗取提货单据。
进口国的政治风险。
进口商可能会因为进口国的战争骚乱、罢工、未能取得出口许可证、进口国的外汇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付款。
这些都属于出口商需要考虑的进口商所处国家的政治风险。
财务风险。
一旦进口商拒绝付款收汇失败,出口商即使在掌握物权的情况下,也不得不独自承担相关的财务损失。
如:货物转售的价格损失;目的港的仓储、提取和保险费等,货物存储时间过长还可能腐败变质;实在不能转售,还不得不承担往返的运费等等。
托收风险的防范:加强对进口商和进口商银行的信用审查。
详细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及代收行银行的可靠程度。
投保出口信用险以转嫁出口收汇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政府为鼓励和扩大出口而以财政资金做后盾,由专门保险机构向出口商提供的保证其收汇安全的一种政策性风险保障制度,是一种政策性保险业务,它所保障的风险是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或不能承保的境外商业信用风险或政治风险等。
多种结算方式结合,预收部分货款以降低收汇风险。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为使代理人有足够的激励去自动选择有利于委托人的行动,就必须在合同的设计中让代理人也承担一部分不确定的风险,并从这种风险承担中获得相应的补偿。
所以,为了确保托收方式下的收汇安全,出口商可以预收一定的预付金,余额用D/P即期的方式收汇。
信用证,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之负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的相关种类:(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此处的单据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
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付款的信用证。
银行凭光票信用证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附交一此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
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绝大部分使用跟单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
不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
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且只能转让一次。
不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凡信用证中末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
它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
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额的具体做法有:自动式循环、非自动循环和半自动循环。
自动式循环是指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非自动循环是指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末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7)对开信用证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
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
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8)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
(9)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
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
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
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人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风险的表现:开证行信用风险。
信用证虽然是银行信用,但是也不是绝对安全的。
在一些国家银行的成立不像中国这样严格,并且需要有注册资本的限制,国外银行的所有权也大多是私有性质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资信非常重要。
进口商会同一小银行或者根本不存在的银行联合进行诈骗是完全可能的。
信用证硬条款风险。
在信用证的规定格式中,有许多的硬性条款,这些构成信用证的基本要素,如受益人、有效期、装运期、交单期、议付行等,任何一个条款的细微变化都可能给出口商带来麻烦。
信用证软条款风险。
在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或开证行有可能利用信用证只关注单据这一特点设置“陷阱条款”,或称为信用证软条款。
单据风险,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
首先,银行审单只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就会把货款付给出口方而不管实际货物是否符合进口方的要求。
其次,如果单证可能完全做到一致,就会出现单据不符。
对于单据不符包括两种情况,UCP600 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是无关紧要的不符;二是名符其实的不符。
无关紧要的不符是指虽然单据表面与信用证不符,却可以视为相符的不符点,这种不符点单据仍可为银行所接受。
名符其实的不符,即构成可以拒收拒付的单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