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合同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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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甲方(发包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任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包括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与双方确认的材料品牌、价格、样板提供材料及工程施工。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运输、包卸车、二次及多次搬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
施工、包检验检测、包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包垂直运输、包采保费、包清洁及垃圾清理、包资料整理与移交、包验收通过、包竣工资料必须通过档案部门认可、包保修、包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物价上涨或政府文件规定等)。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且经双方确认的合格量计取。
(五)工程质量等级要求: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工期:预计工期为个工作日,由年月日起计算。如工程变更或另有约定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二、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安装内容及施工安装费用以经双方确认的报价单(附件)为准;报价单未列出的事项,由双方按照增减、变更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工程造价(含税)为人民币元(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以及乙方供应材料范围内,本工程造价不因人工费、物价的波动而调整。工程造价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运输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垃圾清运费、检验检测费、保险费、材料价格变化风险费、成品及材料保管费、水电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
总包服务费、利润、规费、税金、保修费、政府有关验收收费以及本工程所测算的风险费以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一
切费用。本合同所确定的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四)若因甲方原因增加本合同约定项目以外的项目或变更本合同约定项目使得结算价超出工程造价价的,均由甲方负责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需增加额外的项目或变更设计,乙方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五)若甲方提出增补工程量或变更设计的,以工程报价单列明的单价结算,如报价单未列明的,以双方另行确定的为准。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以及全部竣工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组织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确认工程量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回应或确认,则本工程视为通过验收。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需在十天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2.装修工程款支付到乙方以下账户:
账户名:
账户:
开户行:
3.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甲方收到资料后5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双方应在《工程结算书》上签字确认。
4.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在不增加项目工程基础上,验收核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
四、甲方工作
(一)甲方应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及支付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单位和报批的一切费用(工人出入证除外)。
(二)甲方指派一个代表参与及监督现场施工,经甲方代表签字的书面内容,甲方均予以确认;甲方如需更换指派人员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应负责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就前述事项发出相关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及时办理的,视为以乙方通知为准且甲方确认无异议。甲方的监督检查不成为乙方对本合同工程免责的依据。
(四)甲方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行项目施工的,应确保不影响乙方的施工安排;协调甲方施工队伍与乙方施工队伍的衔接,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及工期。
(五)如甲方认为乙方的项目经理不适宜执行本合同的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
五、乙方工作
(一)乙方应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审定。
(二)乙方应保证具备从事本合同约定装修、装饰工作所必备的建筑业资质证书等。
(三)乙方指派一人作为项目经理,负责执行合同工作,以便按要求组织、协调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则,防火安全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引发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严格按照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及时通知甲方并参与相关工程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六)乙方在工程竣工但尚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属于乙方施工内容范围及所用的设施和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七)乙方应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
(八)乙方应配合甲方与其他施工队伍的衔接及安排,
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内容及进展,向甲方解释施工流程、施工工艺及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九)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及乙方管理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做好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绳,配备现场灭火设施;因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导致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因甲方违规操作引发乙方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乙方提供入场施工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十一)乙方有义务保护本工程的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十二)乙方负责在办公设施或设备进场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水电安装等工作。
(十三)乙方确保工程竣工后能通过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部门等的验收(甲方对图纸提出的修改意见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指出,若甲方未接纳乙方的建议仍要求按修改后图纸进行施工致使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另外因加建等原因未能通过验收,乙方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乙方严格按验收要求做好工序交接手续,及时清理承包范围内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清。
(十五)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如办理前期报备手续等;协助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器设备安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