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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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
预防盐酸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危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范围
2.1适用于广悦化工有限公司。
3.引用文件
3.1盐酸的物质安全数据资料
3.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5号令)
3.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 [2002] 63号令)
4.定义及特性(危害)
4.1.1盐酸学名氢氯酸,是氯化氢(化学式:HCl)的水溶液,是一
元酸,在一般情况下,浓盐酸中氯化氢的质量分数在37%左右。
4.2盐酸的特性及危害
4.2.1盐酸是一种强酸,有强腐蚀性。能与几种金属反应产生氢气,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氰化物产生剧毒氰化氢。
4.2.2浓盐酸具有极强的挥发性,因此盛有浓盐酸的容器打开后能
在上方看见酸雾,即是氯化氢挥发后与空气中的水蒸气结合产生的
盐酸小液滴。盐酸酸雾被吸入后会立即引起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
吸入高浓度酸雾可引起肺水肿,出现紫绀,呼吸及脉搏加快,咳嗽
加重、咳血性泡沫痰,有时尚可引起喉痉挛或水肿,甚至导致窒息,很快死亡;误服盐酸后,口腔、咽部、胸骨后和腹部发生剧烈的灼
热性疼痛;皮肤受氯化氢气体刺激,可发生皮、局部潮红、痛痒感或出现红色小丘疹以至水泡。若皮肤接触盐酸液体则会造成化学灼伤,皮肤长期接触稀释溶液会发炎;
4.2.3长期接触盐酸酸雾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牙酸蚀病。
5.权责
5.1采购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的合法性资质以及从供应商处获取盐酸的最新安全数据资
料。
5.2安全部门负责易制毒品的政府备案以及内部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以及确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的落实。
5.3使用部门负责储存、搬运、使用现场的安全操作和员工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
5.4易制毒产品经营实行专人管理:成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
部长:韩兴会
负责人:王鹏桂成元
管理员:杨衍妤王青青
采购员:徐伍蒙
使用人:郝亚飞、王鲁铎、王刚、杨建玲、张彩虹
保管员:王鹏桂成元
6.内容
6.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审核,采购合格的盐酸产品供公司相关
工序使用。
6.2盐酸的储存实行定点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并要求对进出数量
进行认真登记和定期核查。盐酸的购买和使用必需到政府部门进行
申请备案,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核和检查。
6.3储存盐酸的仓库需使用耐酸地坪;盐酸不可与硫酸、硝酸混放,不可与碱类、金属粉末,氧化剂、氯酸盐、氟化物混放;存放盐酸
时需与水、可燃物品隔开。
6.4生产过程中如需使用盐酸,在不影响正常工艺的情况下尽可能
的使生产过程密闭化,
自动化并加强通风以减少员工接触的机会。
6.5员工在操作使用盐酸时应该按照要求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6.5.1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盐酸酸雾浓度超标时,应戴黄色色标
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6.5.2眼睛防护:带化学防溅眼镜。
6.5.3身体防护:穿防酸工作服,耐酸工作鞋。
6.5.4手防护:戴橡胶防化手套。
6.5.5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
用酒精性饮料,工作后更衣;上岗前应进行岗前体检以及组织定期
的健康检查。
6.6所有存储、搬运、使用和管理盐酸的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项
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对应的工作。培训内容包括盐酸
的性质、职业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以及废弃物处理等知识。
6.7应急处理程序
少量泄漏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先配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然后尽可能地切断泄漏源,防止盐酸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处。大量泄漏时则需要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耐酸泵转移至槽车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6.8接触盐酸的员工,根据情况需要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体检。
7.本规定经核准后实施,修正亦同。
山东广悦化工易制毒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韩兴会
副组长:
成员:桂成元、王鹏、杨衍妤、王青青、郝亚飞、王鲁铎、王刚、杨建玲、张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