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罚款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6〕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现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第二条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金额采取罚款措施的;(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措施的;(四)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五)其他违法情形。
第三条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的;(二)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或者依法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不解除的;(三)明显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保全财产为不可分割物且被保全人无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担保债权实现的除外;(四)在给付特定物之诉中,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五)违法保全案外人财产的;(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被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的;(七)对季节性商品或者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的;(八)对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定动产采取保全措施,未依法通知有关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该保全财产的变更登记,造成该保全财产所有权被转移的;(九)违法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十)其他违法情形。
妨害民事诉讼罚款、处罚规定是什么

妨害民事诉讼罚款、处罚规定是什么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主观故意,采取一些手段破坏庭审秩序、影响民事活动的进行,对法庭纪律或者法院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行为。
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主观故意,采取一些手段破坏庭审秩序、影响民事活动的进行,对法庭纪律或者法院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行为。
认定为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1、作伪证或者是破坏证据,一般该行为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导致法院不能有效的开展庭审工作,其情节比较严重;2、贿赂或者是串通他人作伪证,或者是胁迫、威胁相关人员作伪证,影响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审理和判断,其情节较重的;3、对法院已经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查封或者冻结的财产,进行封藏、隐藏、变卖或者是其他转移财产的行为,该财产一般与案件存在重要的物证关系或者是属于案件标的,或者是间接影响到案件最终执行的困难;4、对法院工作人员(一般指参加案件审理的人员)、诉讼的其他参与人采取贿赂、威胁、胁迫甚至是迫害等手段,影响到案件的开展和正常的审理,其行为应当受到严厉的打击,以维护司法的尊严和公正;5、在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执法过程时,采用某些暴力的手段进行阻碍,比如说法院依照职权对涉案物的真实性进行勘察,而相关人员出于某些护己利益的心理,阻碍法官调取证据,或者是在法院向相关单位调取证据或者是需要相关人员进行配合时,其拒绝配合,导致法院无法调取相关的有力证据,其行为属于单位或者是个人的主观故意,则其最终也是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审理;6、对法院作出的判决不认可,不上诉也不执行,其严重忽视了法律的威严,其行为是对法律的蔑视,应当采取必要的手段对其加以制裁;妨碍民事诉讼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相关法人,但是不论是谁都应当受到处罚,根据其情节的轻重,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综合判断对责任人给予的处罚:1、对责任人处以相应的罚款,其罚金额度一般从5万元起步,最高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责任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其期限一般为15日;2、法院对责任人作出拘留的决定后,会在24小时的时间内通知该人员的家人或者是亲属,如果因为特殊的原因不能立即通知的,会进行记录;3、相关责任人在受到以上处罚决定之后,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应当在3天内提交申请,上级法院在受到申请后会在5天内做出回复和处理,但是一般情况原审法院不会停止对相关责任人人身限制的处罚;4、上级法院如果认为夏季下级法院做出的决定不合理,或者是不正确可以撤销或者是直接对下级法院的决定进行变更,要求下级法院立即停止强制措施的执行,同时如果情况特别紧急,可以直接做出口头的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下发相关的通知;民事诉讼虽然是调整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是如果行为人采取了过激的手段影响司法程序的进行,也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所以各位请谨记。
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指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故意实施的扰乱、危害正常诉讼秩序,并在客观上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进行的行为。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多种,但在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时,还要作具体分析,只有符合以下几个要件,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1.必须实施了妨害诉讼的行为。
如果只有妨害诉讼的意图,而没有付诸行动,不能认为有妨害诉讼的行为。
比如,对证人作证不满,对自己家里人说要打证人一顿,但并没有去打,就不能认为有妨害诉讼的行为。
2.必须是在诉讼期间实施的行为。
诉讼期间,指从起诉到执行终结的期间,包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清产还债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期间。
原告在起诉前和在申请再审阶段所为的某些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殴打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认为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因为,起诉前,诉讼还没有系属人民法院,而申请再审时,诉讼程序已告完结,它们都不在诉讼程序中,因此,所为的行为不能认为是妨害诉讼的行为。
但并不是说,对起诉前、申请再审时的违法行为没有人管,对此可依照有关法律,由有关部门处理。
比如,对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必须是故意的行为。
过失不构成妨害诉讼的行为。
有的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比如,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但有些行为,是否出于故意还要作具体分析,比如,违反法庭纪律,可能是故意所为,也可能是由于一时气愤、不冷静、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过失造成。
对于过失行为,不能作为妨害诉讼的行为处理,但如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则构成故意行为。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教育和制裁的手段,是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措施。
妨害民事诉讼的处罚规定

妨害民事诉讼的处罚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以下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妨害民事诉讼的处罚规定(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妨害民事诉讼的具体处罚措施:1、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2、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3、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4、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者变更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
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
相关阅读:民事诉讼的特征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

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一、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和行为,可以分别不同情况,适用五种不同的强制措施。
(1)拘传。
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达室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
(2)训诫。
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3)责令退出法庭。
人民法院对违反规则情节轻微的人,可以责令其退出法庭,以维持法庭的秩序,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4)罚款。
罚款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人,根据情节轻重,强制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一定数额金钱的措施。
(5)拘留。
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民事强制措施指的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
在中国,采取这种措施的目的在于,排除妨害,教育行为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诉讼秩序,听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指挥,保证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三、民事强制措施的性质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是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
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制裁。
违反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其违法行为应予制裁的,给予民事制裁。
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违法行为应予制裁的,给予行政制裁。
法律制裁是实体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只能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人采取强制教育的方法,使其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不能给予法律制裁。
民事强制措施我们也应该多少有点了解,应该区分跟刑事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不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民事强势措施的种类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最新虚假诉讼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定罪从重处罚。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2阶段练习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二阶段练习题及答案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第5章至第8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判断题1、不同诉讼阶段当事人的称谓有所不同。
()2、当事人能力是指当事人自己实施诉讼行为所必要的诉讼法上的能力。
( )3、精神病患者及10周岁以下儿童都没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4、共同诉讼是诉的主体的合并。
()5、共同诉讼的每一方当事人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 )6、诉讼代表人可以不征得被代表人的同意而变更诉讼请求。
( )7、当事人的近亲属不得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 )8、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9、公告送达不需要送达回证。
()10、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视情况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二.单选题1、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寄交我国律师的民事授权委托书,必须( ),才具有法律效力。
A.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B.由所在国司法部门出具证明C.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D.由所在国律师见证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一审法院判决作出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个人在判决的上诉期间对该判决()A.有权上诉B.无权上诉C.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判决是否涉及到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D.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法院的决定。
3、齐老汉去世后,他的七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小儿子齐七告大儿子齐大侵犯了他的继承权。
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其余五儿子应诉,其中齐三和齐四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齐二和齐五根本不表态;齐六愿意参加诉讼。
请问本案中应列谁为原告?( )A.齐七B.齐七齐六C.齐七、齐六、齐二、齐五D.齐七、齐六、齐二、齐五、齐三、齐四4、陈辉因其存于中国工商银行A县支行曲塘储蓄所的5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百七⼗四条民事诉讼法第⼀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百七⼗五条拘传必须⽤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
第⼀百七⼗六条诉讼参与⼈或者其他⼈有下列⾏为之⼀的,⼈民法院可以适⽤民事诉讼法第⼀百⼀⼗条规定处理: (⼀)未经准许进⾏录⾳、录像、摄影的; (⼆)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 (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或者其他⼈进⾏录⾳、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段强制删除。
第⼀百七⼗七条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训诫的内容、被责令退出法庭者的违法事实应当记⼊庭审笔录。
第⼀百七⼗⼋条⼈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百⼀⼗条⾄第⼀百⼀⼗四条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的,应经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
第⼀百七⼗九条被拘留⼈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民法院应当派员到被拘留⼈所在地的⼈民法院,请该院协助执⾏,受委托的⼈民法院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
被拘留⼈申请复议或者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需要提前解除拘留的,受委托⼈民法院应当向委托⼈民法院转达或者提出建议,由委托⼈民法院审查决定。
第⼀百⼋⼗条⼈民法院对被拘留⼈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四⼩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百⼋⼗⼀条因哄闹、冲击法庭,⽤暴⼒、威胁等⽅法抗拒执⾏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续。
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解除拘留。
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专项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专项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单项选择题 1.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就反诉调解不成,作出判决。
请问本案二审法院的做法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哪—项基本制度?()A.合议制度B.回避制度C.公开审判制度D.两审终审制度 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和书记员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 A.人民法院院长;审判长 B.审判长;审判员 C.审判委员会;审判长 D.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院长 答案:A[解析]审判人员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在我国,下列哪些主体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居住在北京大学内的外国留学生 B.中外合资苏州菲飞浦公司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D.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答案:D[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和法人、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诉讼。
4.12岁小童甲在学校不慎将同学乙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
请问本案如何确定当事人?() A.乙为原告;甲为被告 B.乙父母为原告;甲父母为被告 C.乙父母为原告;甲为被告. D.乙为原告;甲父母为被告 答案:A[解析]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无年龄限制。
5.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张某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刊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张某原住所地法院 B.乙市张、薛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 C.丙市薛某服刑地法院 D.丁市张某现居住地法院 答案:D[解析]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惩治虚假诉讼的司法困境与解决思路

惩治虚假诉讼的司法困境与解决思路法庭、法律、法官等元素共同构筑了诉讼这一人类社会纠纷解决方式。
然近年来,诉讼这种承载公平与正义价值的制度载体却被不法分子利用作“智者的法律游戏”,即通过构筑虚假的诉讼,利用法院的裁判权和强制执行权谋取非法的利益。
据浙江高院做过的一项调查,基层法院近九成法官称:曾接触到虚假诉讼案件,八成法官认为该类案件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面对虚假诉讼愈演愈烈之势,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回应,即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虚假诉讼的行为表现、制裁措施。
然而解读这一法条,不难发现,其规定尚过于原则和抽象,面对司法实践中形态多样的虚假诉讼,法律适用仍是摆在司法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一、问题审视:虚假诉讼案件法律适用不统一(一)虚假诉讼典型案例虚假诉讼行为人试图假借法官之手实现自己的非法意图,不仅侵害了第三人的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然而,无论是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中,对虚假诉讼进行法律规制的认识并不一致。
下面以几则案例加以阐释。
案例一:2003年,汪某与杭州某建设工程公司商议成立了衢州分公司,汪某任总经理。
后该公司因年检逾期于2004年8月1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2006年初,汪某为偿还其个人对陈某的160万元欠款,与陈某虚构“衢州分公司在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期间向陈某借款160万元未归还”的事实,向衢州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杭州某建设公司及衢州分公司向陈某归还“借款”16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遂向浙江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汪某提供了虚假的证言,并出具了虚假内容的情况说明,导致二审法院作出陈某胜诉判决。
后该公司及时报案,汪某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诉至衢州市某区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汪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在实施犯罪时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案例二:2008年2月郑某夫妇向朱某借款30万元、利息1分、期限3个月,到期后因郑某夫妇负债数额巨大无力偿还。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七十五条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
第一百七十六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第一百七十七条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训诫的内容、被责令退出法庭者的违法事实应当记入庭审笔录。
第一百七十八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至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的,应经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
第一百七十九条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行。
被拘留人申请复议或者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需要提前解除拘留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向委托人民法院转达或者提出建议,由委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1.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除原告、被告外还可能包括()A. 证人B. 鉴定人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 翻译人员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 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是()A.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C.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D.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答案:C解析: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
3.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审结。
A. 3 个月B. 6 个月C. 1 年D. 2 年答案:B解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 个月内审结。
4.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应自()起计算。
A. 立案之日B. 程序转换之日C. 转为普通程序之日D. 送达之日答案:A解析: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
5.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是()A. 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性B. 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C. 传闻证据不能作为证据D.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答案:A解析: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性,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复印件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作为证据,传闻证据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据,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但并非绝对不能作为证据。
6.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个人罚款的金额为人民币()A. 1000 元以下B.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C. 1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D. 1 万元以上答案:C解析: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
7. 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的对象是()A. 必须到庭的被告B. 必须到庭的原告C. 证人D. 鉴定人答案:A解析:拘传适用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本科《民事诉讼法》自测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自测题(本科)一,单项选择题1,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 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 5 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 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A.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 元钱B. 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 元租?C. 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2,齐老汉去世后,他的七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小儿子齐七告大儿子齐大侵犯了他的继承权.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其余五个儿子应诉,其中齐三和齐四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 齐二和齐五根本不表态;齐六愿意参加诉讼.请问本案中应列谁为原告() A. 齐七 B.齐七,齐六 C. 齐七,齐六,齐二,齐五 D. 齐七,齐六,齐二,齐五,齐三,齐四3, 岁小童甲在学校不慎将同学乙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 请问本案如何确定当事人?( )A.乙为原告;甲为被告B.乙父母为原告;甲父母为被告C.乙父母为原告;甲为被告D.乙为原告;甲父母为被告4,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王某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可依法不允许撤诉B 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C 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D 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5,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张某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刊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张某原住所地法院 B.乙市张,薛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C. 丙市薛某服刑地法院D.丁市张某现居住地法院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法院对因共同海损而提起的诉讼无管辖权( ) A.船舶最先到达地的人民法院 B.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C.共同海损理算地的人民法院D.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7,甲市某大学教师徐某乘车去乙市出差,途经丙市不幸发生车祸,徐某左腿骨折,支付医药费等一万元.徐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受理的法院有( )A,丙市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人民法院 B.甲市人民法院C.丙市人民法院或者肇事车辆登记注册地人民法院D.乙市人民法院8,河北省A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该省B 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致.此时应如何处理?( )A.双方都不再管辖本案B.报请河北省高级法院批定管辖C.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D.双方共同管辖9,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屑于本院管辖的,( )A. 可以再自行移送B.应当直接受理该案C.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应当直接退回原移送的人民法院10,北京甲公司和河北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不予受理C裁定本院有管辖权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11,深圳天行实业公司与天津联云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 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办法处理? ( )A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B责令被申请人提供55 万元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C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D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55 万元的财产12,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 )A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B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C因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D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产家俱的工厂,因与广大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广大公司13,和平房地产公司和第四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并由红峰实业公司为和平房地产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和平房地产公司和第四建筑公司履行该合同发生纠纷,第四建筑公司欲起诉.下列有关本案被告的表述中,哪个是正确的?A如果第四建筑公司向和平房地产公司和红峰实业公司一并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将和平房地产公司列为被告B如果第四建筑公司仅起诉和平房地产公司,人民法院应当将和平房地产公司和红峰实业公司列为共同被告C如果第四建筑公司仅起诉红峰实业公司,人民法院可以只将红峰实业公司列为被告D如果第四建筑公司仅起诉红峰实业公司,人民法院应当将红峰实业公司,和平房地产公司列为被告14,某日中午,赵某与其儿子(18 岁)正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 正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支付医药费1480 元.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李赔偿.而李某否认赵某的伤系李某家花盆坠落所致.这种情况,应由( )A,赵某负责举证 B.李某负责举证 C.赵某,李某共同负责举证 D.赵某的儿子负责举证15,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A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 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16,东山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决了甲与乙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于1999 年3 月1 日作出了调解书.后法院于同年 3 月 5 日将调解书送达给甲签收;次日将调解书送达给乙签收.本案调解书生效日期为哪一天?( )A.1999 年3 月1 日B.1999 年3 月6 日C.1999 年3 月8 日D.1999 年3 月5 日17,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多少小时内作出裁定?( )A.48 小时B.12 小时C.24 小时D.立即18 对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公民最高可处以多少元的罚款?( )A.500 元B.逮捕C.1000 元D.罚款19 下列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哪一项属于妨碍民事诉讼行为? ( )A.某日报的记者未经允许在开庭前的法庭中拍照录像B.某银行储蓄所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由于正在进行金融检查结有关存款,直至检查结束后, 才办理了冻结C.张某在法院判决其败诉后指责合议庭"偏心,不公正处理"未能及时协助冻D.李某被其父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李某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拒绝到庭,并表示"我就不去,看能把我怎么样"20,王华向李可借用房屋一间,因借用期间房屋起火,兜毁房屋及屋内财产,李可诉至法院要求王华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一天李可突然心脏病发作住院,医无效于二日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事隔一个月,李可之子李斌申请要求参加诉讼;问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A. 撤销原中土诉讼裁定,恢复原诉讼程序B. 准许李斌要求继续诉讼,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C.裁定终结原诉讼,以李斌为原告另行进行诉讼D.驳回李斌之请求21,李秀桃与张凤珍系邻居.1991 年5 月李秀桃借给张凤珍500 元,后因关系不和向其索还,张凤珍不给,反而辱骂打伤李秀桃.李秀桃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张凤珍返还欠款及利息.在审理中,李秀桃称张凤珍将其打伤,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对于李秀桃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 ).A.告知李秀桃必须另行起诉B.裁定驳回李秀桃的损害赔偿请求C,延期审理 D.合并审理22,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某乙违约,某乙的父母提出某乙患精神病,无缔约能力,要求宣告某乙为无行为能力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方法是:( )A.继续审理该案,同时对某乙作司法精神病鉴定B.中止审理该案,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向某乙住所地法院申请认定某乙无行为能力C.全案移送某乙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以便进行认定某乙无行为能力的审理D.在某乙父母依法申请后,则受诉人民法院中止原诉讼,按特别程序立案审理2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撤回上诉的正确说法是:( )A.民事上诉人可以任意撤回其上诉,这是其有处分权的表现B. 民事上诉人在上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就不能撤回上诉C.民事上诉人只有在人民法院认定其上诉理由不充分时,方可撤回上诉D. 民事上诉人可申请撤回上诉,但是否准许,由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24,甲乙发生口角,乙将甲房屋的门窗砸坏.甲起诉要求乙赔偿财产损失, 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甲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甲认为自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 于是又向法院起诉, 要求乙赔偿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 关于本案, 以下何种观点是正确的?A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对甲的起诉应当受理B甲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C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甲是否在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意识到,但当时没有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D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受理25,田某数年怠于催讨债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但田某执意要提起诉讼,以讨个公道.对此,有人劝阻他,并帮助他分析下列几种对其不利的情形,请问:下列哪种分析是正确的?A超过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诉权,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B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法院将不予立案,当事人执意要起诉的,法院则裁定不予受理C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D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6,1999 年3 月1 H,原告53131 厂诉某市服装厂要求清偿债务,服装厂在答辩中提起反诉.但在庭审过程中,5313~厂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对于本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按撤诉处理B.判决驳加诉讼请求C.已中止诉讼D.缺席判决27,某市前卫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损害赔偿案件时,在判决宣判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现判决确有错误,而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又未上诉.此时,前卫区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C) A.告知当事人提起上诉 B.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处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D.向双方当事人收回原判决书并重新制作一份判决书,再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28,继承人甲,乙因继承纠纷诉至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被继承人遗产,包括:小楼一栋,存款若干及珠宝等其他动产作出分割一审判决中未涉及对存款的继承问题,甲上诉,二审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方法是:( )A. 告之甲对一审判决未涉及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B.二审中,就一审判决未涉及的诉讼请求一并作出判决C.可按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D.驳回上诉29,陈国忠在安定庄有五间瓦房,陈国忠的儿子陈良在外地工作,1998 年陈国忠去世,陈国忠的五间瓦房由其侄子陈治一家暂住.1999 年陈治未经陈良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胡双龙,陈良听说后立即将陈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治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陈良,陈治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审过程中,陈治提出反诉,要求陈良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金;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陈治的反诉( )A.应当将反诉与本诉一并审理,判决B.直接将案件发回重审C.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D.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陈治另行起诉30,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一种情况可以申请再审?( )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已审结的案件B.适用督促程序已审结的案件C.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已审结的案件D.仅对已审结的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提出申请再审31,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王某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尚好,因而判决不予离婚,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在判决生效6 个月内又起诉,由于无新情况,新理由,因此人民法院未予受理B李某以有新情况,新理由为由,在判决生效6 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C李某尽管有新情况,新理由,但由于是在判决生效6 个月内起诉的,因此人民法院未予受理D李某尽管无新情况,新理由,仍然在判决生效6 个月后又起诉,人民法院未予受理32,园实业公司拖欠海达电脑公司货款7 万元,海达电脑公司多次催付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南园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还款.南园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 5.8 万元,剩下的1.2 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B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则支付令有效C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确实不合理,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D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5.8 万元,可将支付令数额改为5.8 万元33,对于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某基层人民法院在2001 年4 月30 日作出如下判决:张某应在判决生效1个月内向甲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及甲公司预缴的诉讼费.假定该判决于作出当日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而张某未依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依据法律规定,甲公司最迟应在哪天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A、2002 年6 月15 日B、2002 年6 月30 日C、2001 年11 月30 日D、2001 年12 月15 日34,1999年 5 月12 日,张某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协议,张某向王某借款10 万元,定于2000 年5 月12 日返还.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合同签订后,王某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2000 年 5 月12 日张某却没有还款.王某以张某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可由哪一法院执行?A公证处所在地人民法院B张某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C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D张某住所地或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3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中止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裁定驳回申请D.裁定不予执行36 拓海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拓海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A.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D.裁定执行该公司投资人的其他财产37,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 ).A. 可以委托本国律师B.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C.可以委托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D.必须委托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3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 ).A. 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B.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C.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D.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39,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就反诉调解不成,作出判决.请问本案二审法院的做法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哪?项基本制度?( )A.合议制度B. 回避制度C.公开审判制度D.两审终审制度40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B、发回重审的C、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D、标的较小,争议不大,案情较简单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学自考题-4

民事诉讼法学自考题-4(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25.00)1.甲、乙因房屋产权纠纷而诉至法院,双方都主张该房屋产权属于自己,在法院立案受理后,丙提出该房既不属于甲,也不属于乙,而是属于自己,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参诉。
丙属于______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共同诉讼人 D.反诉中的原告(分数:1.00)A. √B.C.D.解析:[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
本案中,第三人丙对甲乙所争议的房屋产权有独立的实体权利请求权。
2.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由______A.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行决定 B.委托人自行决定C.委托人提议,委托诉讼代理人决定 D.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分数:1.00)A.B. √C.D.解析:[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产生是基于委托人授予代理的意思表示。
诉讼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一般由委托人自行决定。
3.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因法定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时间,所以没有可变期间与不可变期间之分B.期间中有一天是假日的,就应当从期间中扣除,而顺延一天C.指定期间一般是可变期间D.期间和期日一样,有的由法律规定,有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分数:1.00)A.B.C. √D.解析:[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期间。
法定期间,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诉讼期间。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期间、管辖权异议期间、诉讼期间、申请再审的期间、申请执行的期间等属于法定期间。
一般而言,指定期间属于可变期间,而法定期间大都属于不变期间,也有一部分属于可变期间。
期间中的节假日不扣除,期日只有指定期日一种。
4.关于先予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B.所有的给付之诉都可以适用先予执行制度C.申请先予执行,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D.人民法院不可以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分数:1.00)A.B.C.D. √解析:[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先予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罚款多少
1、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2、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后一道保障,也是最后一种救济措施。
因此,民事诉讼对于人们的意义来说是非凡的。
但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有些人抱着不法的目的,来实施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
针对这种行为,我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那么,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罚款多少呢?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诉讼参与人,还可以是案外人。
因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针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的,因此,无论是谁,只要是其行为妨害了民事
诉讼秩序,就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不论其是否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
2、行为人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行为人在诉讼中实施了具体的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该行为在客观上妨碍和干扰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引起了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后果。
行为可能表现为作为,如伪造证据或毁灭证据、指使他人做伪证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员拒绝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工
作等。
3、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
所谓主观上的故意,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希望或放任妨害民事诉讼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造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结果且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如果行为人是因为过失而造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结果的,如因为大意或疏忽而丢失了证据等。
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4、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一般是在诉讼过程中。
如果是在诉讼之前或在诉讼结束之后,行为人所实施的在形式上与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类似的行为,虽然有可能也是违法的。
但一般不能认为该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在诉讼外实施的行为,符合一定情形的,也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即在人民法院执
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处理。
同时具备了上述四个要件,就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行为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罚款多少
1、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2、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3、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4、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者变更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
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组织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这些行为包括:
1、有关单位拒绝或妨碍法院调查取证的;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的;
3、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拒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拒不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其他财产的;
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行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这些行为包括:
1、擅自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
3、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
除上述几种情形之外,还包括恶意诉讼、恶意调解以及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
人民法院受案之后,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也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由此可知,了解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才能判断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是否成立。
关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罚款的问题,这只是一种处罚措施,除此之外,对于这一行为还能够实施拘留以
及其他的处罚等等。
提醒大家,法律是最公正的,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服从法院的规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