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converted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021 年第 73 号) 是为了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而发布的一项技术指导原则。
该原则涵盖了临床评价的定义、全生命周期临床评价、临床评价的重要性、临床评价的流程等多个方面。
在临床评价中,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以确认医疗器械在其适用范围下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持续进行的活动。
临床评价需要贯穿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在设计开发阶段需要确定上市前产品评价所需的临床数据,判断是否需要开展临床试验以及需要观察的临床终点。
产品上市后,需要周期性的进行临床评价,以更新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信息,作为风险管理的输入,可能引起风险评估、临床证据、说明书、标签和上市后活动的更改。
临床评价的重要性在于,通过临床评价可以证明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为其获得批准和上市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同时,注册申请人需要实施并维持上市后监测计划,对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进行常规监测,并将其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总结起来,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021 年第 73 号) 是为了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而发布的一项技术指导原则,旨在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以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根据2021年第73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为确保医疗器械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了一系列的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过程,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并为临床医生提供更准确可靠的医疗器械选择参考。
首先,该指导原则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临床评价的目的是评估医疗器械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性能,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程序应规范、科学、客观、全面;评价设计应合理、可靠、有效;评价数据应真实、完整、可解释;评价报告应准确、明确、完整。
其次,该指导原则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评价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基本信息、性能指标、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方法包括临床试验、临床观察、回顾性研究、实验室测试等多种手段,并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样本量和研究设计,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此外,该指导原则还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组织和管理要求。
评价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的评价团队完成,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管理。
评价过程中应遵循伦理原则,保
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评价结果应及时公布,便于相关部门和临床医生参考和决策。
总之,2021年第73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旨在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提高其质量和安全性,为临床医生提供更准确可靠的医疗器械选择参考,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015年第14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5月19日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07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07一、引言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是指通过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效果、安全性以及临床价值进行评价,为其上市前的注册、审批提供依据。
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则是在该背景下制定的,旨在为开展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提供指导。
二、评价目标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的目标是评估该器械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临床应用价值。
具体来说,目标包括:1.评估医疗器械在治疗、预防、诊断等方面的疗效;2.评估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性,包括使用时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使用时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等;3.评估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价值,包括对患者的益处以及对医疗体系的价值。
三、评价内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础研究:对医疗器械的技术性能进行研究,如材料性能、结构设计等;2.医学数据分析:对已有的临床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对相应的疗效数据、安全性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3.临床试验:开展针对特定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评估其在现实临床环境中的疗效和安全性;4.相关经济评估: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成本以及对医疗系统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5.临床专家评估:邀请相关领域的临床专家对医疗器械进行评估和鉴定。
四、评价流程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流程:1.研究设计:制定研究设计,确定评价目标、研究对象、随机分组等;2.数据收集:收集相关的医学数据,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临床指标、疗效数据、安全性数据等;3.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需要进行统计学分析,评估疗效和安全性;4.结果解释: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解释医疗器械在临床使用中的疗效和安全性;5.评估报告撰写: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者和角色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多个参与者协同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者:负责设计和执行临床评价的研究;2.临床研究协调员:协调和管理临床研究的各项工作,包括数据收集、质量保证等;3.临床专家:对医疗器械进行评估和鉴定,提出专业意见;4.监管机构:负责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5.患者及其代表:参与评价过程,提供患者的反馈和需求。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该指导原则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该指导原则内容包括总则、
临床评价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临床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等。
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原则和目的。
其中明确指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通过比较试验、观察研究等方法,评估医疗器械安
全性、有效性以及适应性等指标的过程。
该原则强调了科学性、严谨性和
客观性,并提出了评价结果应该具有可信度和应用性等要求。
临床评价的工作机制和方法部分主要介绍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主要
方法和步骤。
其中提到了比较试验、观察研究和特殊试验等方法,着重强
调了临床试验应该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等特点。
此外还介绍了研
究人员的选择、样本容量的确定、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分析等技术要求。
临床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部分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报告的
内容和编写要求。
该部分明确了报告的基本结构和要素,包括引言、研究
方法、结果和讨论等。
要求报告应该清晰明确、客观公正,并提供充足的
科学依据,以支持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此外,该部分还要求报告
应该经过专业审查和科学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总体而言,《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
价提出了科学、客观和可信的要求,规范了临床评价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并指导了报告的编写。
通过遵循该指导原则,可以更好地评估医疗器械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旨在规范和指导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该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1. 临床试验设计:要求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必须符合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
临床试验的设计应考虑到研究目标、样本数量、研究方法、随访期限等因素,并遵循国家和地区的伦理要求。
2. 数据采集和分析:要求临床评价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必须准确、完整。
数据采集应包括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副作用等相关信息,并采用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和分析。
3. 安全性评价:要求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必须对其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对潜在风险的评估、对可能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等。
4. 有效性评价:要求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必须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
临床试验应设计合理的研究方法,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 伦理和法律问题:要求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必须遵守伦理和法律的要求。
包括研究过程中的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病人权益保护等。
该指导原则的发布旨在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同时,该指导原则还鼓励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重点内容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重点内容一、《指导原则》重点内容梳理《指导原则》进一步厘清了临床评价和临床证据相关概念,阐述临床试验、临床数据、临床评价以及临床证据之间的关系。
同时,明确临床评价主要是为回答:“医疗器械在按照要求使用时,应能够达到其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其已知的、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副作用已被降至最低且可被接受”的要求。
这一规定是基于《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对医疗器械的要求。
因此,在进行临床评价前,注册申请人应先根据《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进行医疗器械风险识别与控制,与风险管理文件相互参照,以确认临床评价的范围。
《指导原则》对临床评价相关概念进行重新定义,明确指出临床评价是一个持续进行的活动,并要求注册申请人需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进行周期性审核并更新临床证据。
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临床评价是《指导原则》反复强调的一个概念。
在设计开发阶段,临床评价需确定上市前产品评价所需的临床数据,判断是否需要开展临床试验以及需要观察的临床终点。
产品上市后,随着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信息的不断更新,需周期性的进行临床评价。
持续开展临床评价使注册申请人可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产品风险受益的重大变化,或者需对禁忌证、警告、预防措施或说明书等方面进行变更时,向监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说明书更改告知等事项。
以往注册申请人只是将临床评价视为上市前的一个注册要求,对于产品上市后的临床数据收集并不在意。
但从科学角度看,上市前的临床评价并不足以完全对申报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合理评价,有些罕见不良事件并不能在注册前研究中发现。
此外,许多医疗器械是不断地通过上市后改进完成产品升级换代。
若没有上市后临床数据的支撑,有些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可能难以开展。
根据多年实践经验,《指导原则》梳理了临床评价的流程,帮助注册申请人重新理性看待临床评价过程。
临床评价路径的选择不再是以前简单的yes/no的选择,而是先识别需要临床数据支持的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然后识别与产品及其适用范围相关的可用的临床数据;接着根据产品在适用范围下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论证需要,评价临床数据的适宜性和贡献;随后在上述流程的基础上,根据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剩余问题的解决需要,产生新的临床数据;最后汇总所有临床数据,得出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结论。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第14号通告)是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指导原则。
它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提供了指导,以确保医疗器械在使用前经过科学、严谨的评价,确保其安全有效性和可靠性。
以下将对该指导原则进行详细解析。
该指导原则首先明确了临床评价的重要性。
它强调,医疗器械应通过临床评价来证明其在治疗、诊断或预防疾病等方面的安全有效性。
这是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器械质量临床使用的必要步骤。
指导原则接下来详细介绍了临床评价的步骤和程序。
首先,它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临床评价计划,并根据产品特性和目的设计相应的临床评价方案。
这些方案应包括研究设计、样本量、观察指标等内容,以便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性。
该指导原则还强调了临床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它要求临床评价应符合伦理学、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患者权益,保护其安全和隐私。
同时,评价应按照良好的临床实践指南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指导原则还要求在临床评价过程中应注意风险评估和临床可用性评价。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评估使用医疗器械可能带来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评价还应考虑医疗器械在临床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可接受性和适应性。
除了介绍临床评价的步骤和要求,指导原则还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技术指导。
它对临床评价研究设计、样本量计算、数据采集和分析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建议和指导。
这些技术指导有助于确保临床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总体而言,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第14号通告)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
它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提供了系统、科学、规范的指导,帮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和可靠性。
同时,它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07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071.研究设计和方法: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应采用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和方法。
研究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采用适当的对照组和分组,样本量应具有统计学意义。
2.适应症和疗效评价: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应明确适应症和疗效评价指标。
适应症指明了医疗器械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疗效评价指标用于评估医疗器械的治疗效果和临床应用价值。
3.安全性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评价应全面考虑器械本身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风险。
评价内容包括器械的材料、结构、功能、性能等特性,以及使用者的培训和操作规范等。
4.数据收集和分析: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应有科学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
数据应符合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数据分析应使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对结果进行可靠性和可解释性的评估。
5.临床试验管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试验人员的选择和培训、试验设备和环境的管理等。
试验场所应符合要求,试验过程中应监测和记录试验数据,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伦理和法规考虑: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应符合伦理和法规要求。
研究方案和试验过程应经过伦理委员会和监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确保病患的权益和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7.结果和报告: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结果应进行客观、准确的描述和分析,包括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结果。
评价报告应提供详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附有相应的结论和建议,能够为医疗器械的上市和使用提供依据。
8.信息披露和知识产权保护: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信息应进行合理的披露和保护。
评价过程中的数据和结果应在符合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进行披露,但不得泄露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5月19日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第一部分:主要定义和概念一、前言《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提出了与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相关的要求,部分条款特别提出,医疗器械在按照要求使用时,应能够达到其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其已知的、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副作用已被降至最低且可被接受。
由于医疗器械及其技术的多样性,使注册申请人和监管机构在判断现有证据是否足以证明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时面临较大挑战。
一些技术已使用多年,其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已得到充分认知。
另一方面,许多产品采用了尚未应用于患者的新技术。
此外,产品的适用范围和临床应用可能有较大差异,终端用户范围较广,使用经验多样,均可影响临床结果。
考虑到医疗器械相关情况的复杂性,当证明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时,需基于个案分析以评估临床证据是否可接受。
因此,了解医疗器械如何完成符合性评估,以及临床评价在此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部分主要介绍临床评价和临床证据相关概念,阐述临床试验、临床数据、临床评价以及临床证据之间的关系。
本部分的定义和概念,用于医疗器械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的建立和保持,不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本部分是医疗器械临床评价通用指导原则体系的一部分,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相互引用。
三、定义和概念(一)临床试验定义:为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在一例或多例受试者中开展的系统性的试验或研究。
解释:临床试验包括可行性试验、为获得上市批准而进行的试验,以及在上市批准后开展的试验。
(二)临床数据定义: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信息。
解释:临床数据的来源包括:1.申报产品上市前和上市后临床试验数据;2.同品种医疗器械上市前和上市后的临床试验数据;3.已发表和/或未发表的申报产品或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经验数据;4.其他来源的临床经验数据,如登记研究、不良事件数据库和病历数据等。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

4.基本原则——需确认信息
适用范围
• • • • • • • 适用人群 适用部位 与人体接触方式 适应症 疾病的程度和阶段 使用要求 使用环境等
使用方法
禁忌症
防范 措施
警 告
逐条确认
10
4.基本原则——应得到的结论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 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 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Series1, 6822, 3, 4%
Series1, 6863, 18, 23%
6866
6877 6822 6825 6840 6854
9
6 3 3 3 3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介入器材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Series1, 6877, 6, 8%
Series1, 6866, 9, 11% Series1, 6846, 16, 20%
第十八条 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在有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向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临床试验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将备案情况通报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的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 门。 第十九条 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 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 免于临床的产品目录由CFDA制定,不能自行判定是否可以免除临床; • 需临床试验审批的产品参见《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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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第14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5月19日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对新型医疗器械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通过临床试验等手段,对医疗器械的性能、安全性、效果等进行评估,为医疗器械的上市和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指导原则。
首先,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高度符合伦理原则和专业道德要求。
在评价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的知情同意,并遵循隐私保护规定,保护患者的权益和隐私。
评价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履行职业道德,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次,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遵循科学性原则。
评价工作需要基于科学的方法和严密的研究设计进行,确保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评价研究应具备良好的样本选取原则和随机分组原则,以减少实验误差和偏差。
评价结果应具有可靠性和可重复性,能够为医疗器械的上市和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注重病种适应性和多中心协作。
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临床应用需求,选择适当的病种进行评价研究。
同时,应推广多中心协作的评价模式,通过多个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
评价工作应着眼于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选择有实际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应注重医疗器械的实用性和经济性,促进有价值的医疗器械进入市场。
第五,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强调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
医疗器械评价工作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和安全问题,对医疗器械的使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规范。
评价工作应注重对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的积极监测和及时处理,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需要遵循伦理原则、科学性原则、病种适应性和多中心协作原则、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原则以及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1.临床评价的目标: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明确评价的目标,包括安全性、有效性、适应性、可操作性和预期效果等。
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临床需求,合理确定具体的评价目标。
2.评价方法与设计: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和研究设计,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常用的评价方法包括临床试验、对照研究、前瞻性观察研究等。
研究设计应考虑到研究对象、评价指标、样本大小和研究时间等因素。
3.实验室评价和临床对照: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结合实验室评价和临床对照。
实验室评价主要包括医学物理性能评价、生物相容性评价、材料性能评价等,为临床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临床对照可以采用传统手术、药物治疗或其他医疗器械作为对照组,评价新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优越性。
4.临床试验的合理性:对于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合理选择试验样本群体和试验对象。
试验样本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出产品在实际临床中的应用情况。
试验对象应符合试验的入选和排除标准,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数据采集和分析:临床评价需要进行合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
数据采集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采用适当的数据采集工具和方法。
数据分析应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合理的描述和推断,以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6.道德和法律问题:临床评价需要遵守科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需要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批,并严格遵守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的原则。
同时,临床评价需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价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保障临床使用的安全和效果。
在具体的临床评价过程中,仍需根据不同的医疗器械类型和应用场景,结合具体的技术指南和法规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价方案和实施步骤。
同时,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患者和用户的权益,对于提高医疗器械的研发和应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具体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要求如下:(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二)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对比说明应当包括《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见附1)和相应支持性资料。
临床评价培训一处刘露

365
超声消毒设备
6857
超声消毒设备为电驱动设备,经超声清洗、超声漂洗、电热风干燥等多槽流水线组合而成,可由 程序控制清洗相关参数(如清洗时间、水温等),可按结构组成、技术参数、附加功能(如加热 清洗、程序控制等)等不同分为若干型号,配合清洗剂与消毒剂,供医疗机构用于复用医疗器械 的清洗、烘干、消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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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
对比项目 目录中医疗器械 申报产品 差异性 支持性资料概述
基本原理(工作 原理/作用机理) 结构组成 产品制造材料或 与人体接触部分 的制造材料 性能要求 一 灭菌/消毒方式 适用范围 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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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编制目的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 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本 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 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法规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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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管路消毒机
6857Biblioteka 呼吸管路消毒机可由臭氧发生器、过氧化氢雾化装置、气泵、滤芯、臭氧检测装置、冷却风机、 控制系统等组成;可按设计、型式、技术参数、附加辅助功能等不同分为若干型号;串接于呼吸 管路中,用臭氧和过氧化氢混合气体对呼吸机、麻醉机管路内部回路进行消毒。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5月19日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8年0716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1 —啊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具体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要求如下:(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二)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对比说明应当包括《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见附1)和相应支持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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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
研究的 水平和
临床评价的深
关键技 术
程度 度&广度、需
要的数据类型
&数据量
取决于外围五
大要素;因产
风险程
适用范
品而异
度
围
9
4.基本原则——需确认信息
适用范围
• 适用人群 • 适用部位 • 与人体接触方式 • 适应症 • 疾病的程度和阶段 • 使用要求 • 使用环境等
使用方法
禁忌症
防范 措施
警 告
结构组成
产品制造材料 或 与人体接触 部 分 的制造材料
性能要求
灭菌/消毒方式
适用范围 使用方法 ……
注:对比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
差异性
支持性 资料概述
13
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 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
1. 同品种医疗器械:
条件1:与申报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有源类 产品为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生产工艺、性能要求、 安全性评价、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预期用途等方面基本等同
对比项目
1.基本原理 (1)工作原理;(2)作用机 理2.结构组成 (1)产品组成;(2)核心部 3件.生产工艺
要求更加细化
4.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如材料牌号、动物源性材料、同种异体材料、成分、药物成 分、生物活性物质、符合的标准等信息)
5.性能要求
有 (1)性能参数;(2)功能参数
源 医
6.安全性评价(如生物相容性、生物安全性、电气安全性、辐射安全性等)
6854 3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有源为主
6826 2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有源
6864 2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无源
6823 1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有源
4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类别
编码 数量 编码对应的产品类别
6866 52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6822 49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条件2:已获准境内注册
P s .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差异不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 生不利影响,可视为基本等同
14
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 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
6.1 同品种医疗器械:
判定是 否为同 品种
等同:同品种医 疗器械临床试验 或临床使用获得 的数据的收集
存在部分差异: 还应通过申报产 品自身的数据进 行验证和/或确认
3. 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的收集 1.临床文献数据的收集
第十九条 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 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 免于临床的产品目录由CFDA制定,不能自行判定是否可以免除临床;
6
• 需临床试验审批的产品参见《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详细解读
1
1.编制目的
定义: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 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 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目的: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医 8.适用范围:
疗 (1)适用人群;(2)适用部位;(3)与人体接触方式
器
(4)适应症;(5)适用的疾病阶段和程度;(6)使用环境 9.使用方法
械 10.禁忌症
11.防范措施和警告
12.交付状态
13.灭菌/消毒方式
14.包装
16
15.标签
16.产品说明书
附2 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有源医疗器械)
录》
临床评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申请人或者备案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 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 过程。
第二十二条 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不需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 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无源 无源
Series1, 6877, 6, 8%
无源
Series1, 6866, 9, 11%
Series1, 6863, 18, 23%
Series1, 6846, 16, 20%
有源
6825 6840
3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3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有源 有源
Series1, 6815, 13, 16%
疗 7.软件核心功能
器 8.产品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
械 9.适用范围:
(1)适用人群;(2)适用部位;(3)与人体接触方式;
(4)适应症;(5)适用的疾病阶段和程度;(6)使用环
境
10.使用方法
11.禁忌症
123.防灭范 菌/措消施毒和方警式告
14.包装
17
15.标签
16.产品说明书
附3
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对比表的格式
各产品指 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 价技术指导原则
二、三类医疗器械 (IVD除外)
关于第一类医疗 器械备案有关事 项的公告(第26
号)
一类医疗器械 (IVD除外)
各产品指 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 床试验技术指导
原则 8
IVD
4.基本原则——数据
临床性能&安全性数据、有利的&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 分析
产品设 计特征
对于未列入免临床 目录,可使用同品 种医疗器械的临床 数据;如果产品存 在一定的差异性, 则可以通过提供申 报产品的临床资料 或针对差异性部分 开展临床试验来完
善临床评价
同品种 的临床 文献数
据
同品种 的临床 经验数
据
本产品 的非临 床研究 数据
本产品 的临床 文献数
据
本产品 的临床 经验数
据
针对差异 性在中国 境内开展 的临床试 验的数据
15
附2 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无源医疗器械)
对比项目
1.基本原理
2.结构组成
3.生产工艺 4.制造材料(如材料牌号、动物源性材料、同种异体材料、成分、药物成分、生物活性物质 符合的标准等信息)
5.性能要求
无 6.安全性评价(如生物相容性、生物安全性等)
源 7.产品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
2015年05月19日 发布 • 临床评价的数据来源有三种:文献资料;经验数据;临床试验。 • 之前进口产品注册提供临床资料时,多采用的是文献资料和经验数据,但 2
在数据的“ 查 全 ”和 “查 准 ” 方 面 远 远 达 不 到 该 指 导 原 则 的 要 求。
2.法规依据
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
条例
否 19
不能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 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注册申请 人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应临床试验资料。
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 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
6.3 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的收集
临床文献数据
临床经验数据
20
6.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 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
有源or 无源
Series1, 免S临er床ies试1,验68的2三6, 类医疗器S械er分ie类
6854, 3, 4% s1, 2, 2%
6864, 2, 3%
Series1, 6840, 3, 4%
无源
Series1, 6825, 3, 4%
Series1, 1, 1
无源 Ser ies1, 6822, 3, 4%
第十七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 试验:
(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 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
(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6810 6841
14 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14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6856 6815
13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12 注射穿刺器械
6858 6830
11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 10 医用X射线设备
表格中所列 的二类免临 床医疗器械 类别占二类 免临床产品 总数的 80.7%
5
临床评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 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
(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三)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 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调整并 公布。未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 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 、有效的,申请人可以在申报注册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6840 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6863 32 口腔科材料
6854 30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6831 27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6821 6864
24 6857
16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16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
6807 14 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