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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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发文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95号【发布部门】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1.18【实施日期】2021.0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3年1月5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经营与服务第四章设施保护与器具管理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发展规划、设施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天然气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燃气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

2021年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意见

2021年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意见

2021年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燃气管理办法(暂行)》、《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研究确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组织推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

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办分管主任、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

各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照行政管理职能,落实相关部门燃气管理职责。

安监局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开展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燃气隐患整治。

负责我市城市门站以外的高压燃气管道(境内长输管线除外)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项目安全预评价和项目验收评价的备案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燃气安全事故。

发改委负责境内燃气长输管线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建设项目的核准、监督和投资管理阶段的安全审核。

住建局是本市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燃气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宣传用户安全用气知识,保障燃气生产经营安全,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进行监管;协调地下燃气老旧管道改造更新计划和路面开挖审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及其元件制造质量,以及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

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扬府令〔2021〕101号

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扬府令〔2021〕101号

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正文:----------------------------------------------------------------------------------------------------------------------------------------------------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扬府令〔2021〕101号《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2月7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21日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燃气工作的领导,将城镇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城镇燃气事业发展,将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将燃气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监督检查本区域内燃气安全生产状况。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对燃气经营企业的供气安全、经营服务等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燃气、向无证经营单位转供燃气等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燃气经营和使用实施安全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地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安全监察,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燃气、燃气燃烧器具以及燃气配件等违法行为。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燃气的生产、供应、使用和管理活动,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

第三条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和规定从事燃气生产供应活动。

第四条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供应网络和设施,确保燃气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燃气生产与供应第五条燃气生产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六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以用户的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合理的供应计划并向用户提供定期供应服务。

第七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气设备和设施,确保其运行正常、无故障。

第八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燃气供应中的突发事件。

第九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定期对燃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燃气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三章燃气使用与管理第十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选择和使用燃气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气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确保燃气使用环境通风良好,防止燃气泄漏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定期检测和维护燃气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燃气使用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火灾预防和灭火设备,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燃气供应和使用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和整改。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巡查和抽检,对燃气供应和使用进行检测,提供监测数据和评估报告。

第十八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管控和防范。

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

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

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1997年8月29日南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02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5年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2年11月23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2013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修订根据2021年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维护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市政和园林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依法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燃气安全管理年度总结(3篇)

燃气安全管理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工作概述2021年,我单位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了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

现将2021年度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一是成立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修订完善了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燃气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2. 强化燃气设施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对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老旧管道、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二是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维护,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竞赛、培训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与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与燃气企业的沟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 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违规安装、使用燃气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对燃气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部分燃气设施老化,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改进措施:加大燃气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提高设施安全性能。

2. 部分燃气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改进措施: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强。

改进措施: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四、2022年工作计划1. 持续加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2. 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燃气用气安全管理

燃气用气安全管理

燃气用气安全管理燃气是一种灵活、清洁、高效的能源,广泛用于生活、工业和交通等领域。

但同时,燃气也具有安全风险,如果管理不当,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燃气用气安全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燃气用气安全的定义、风险防范与控制、燃气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监督与考核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燃气用气安全的定义燃气用气安全指对燃气进行规范与安全管理,确保其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

其目的是预防燃气泄漏、爆炸、中毒等意外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风险防范与控制燃气用气安全的核心在于风险防范与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对于燃气管道的维护、检查与监管应该非常重视,避免管道的老化、损坏等问题。

特别是对城市管道燃气的高压管道,要定期进行维护,及时检修修复问题。

2、强化燃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燃气设备的安装、检验、验收等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同时,做好设备的保养,排查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3、加强燃气用气场所的安全管理。

对于每一个用气场所,都应该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排查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的及时应对。

4、推广使用燃气安全知识。

对于社会公众、燃气用户、燃气从业人员等,应该进行定期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三、燃气设备安全管理燃气设备安全管理是燃气用气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环节:1、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设备的安装与验收是燃气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环节。

设备的安装需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前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与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2、设备的日常维护。

设备的日常维护需要定期进行,包括金属部件的润滑、管道的清理、附属设备的维护等,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可以正常运行。

3、设备的故障排除。

如果发现设备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排查原因,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待排除故障后再使用设备。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释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本章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城镇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据统计,到2021年年底,全国人工煤气供应总量达382.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405.9亿正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1208.7万吨。

全国用气人口约5亿人;其中,城市用气入门约3.45亿人,用气普及率约91%;县镇乡用气人口约1.57亿人,用气普及率约49%。

燃气的普及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燃气设施、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现象比较突出。

燃气设施无序建设、重复建设、任意改建以及燃气配套设施建设不健全等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资源浪费、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二,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

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

而目前城镇燃气气源保障能力不容乐观,供需处于微弱平衡,管网之间互相支撑能力弱,储气能力有限,保障冬季用气峰值需求压力大。

各种突发事件,都可能引起燃气供应中断。

第三,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燃气经营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造成燃气经营市场秩序的混乱。

城市燃气输配管道完整性管理

城市燃气输配管道完整性管理

城市燃气输配管道完整性管理◎高铎管理科一、我国城市燃气使用现状众所周知,城市燃气是现代化城市能源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必不可少的能源基础设施。

大型供气企业按照需用量和所需压力将燃气输送和分配到城市各类用户。

城市各类用户的用气是不均匀的,随月、日、时而变化。

生产用气受生产工艺要求和工作班制等的影响而波动。

建筑物采暖用气量和季节有关并受采暖期间气温变化的影响。

将各类用户的小时用气量叠加,即可得出全市小时最大用气量。

城市燃气输配系统的各种设施,应能满足各类用户的小时最大用气量,并能适应其波动情况。

我国城市燃气事业,经过50多年的努力,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石油工业的崛起,液化石油气和开发重油制气成为大中城市的主要气源。

六十年代初,先后开始部分供应天然气主要有四川、东北、华北等地区,七十年代由于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受资源和政策的限制,发展比较缓慢,较多的还是坚持以煤和石油产品为原料的煤气厂。

八十年代,国内液化石油气的供应量逐步增加,从而使优质民用燃料进入千家万户。

九十年代,由于改革开放之后,大量进口国外的液化石油气和国内天然气的开发利用,使中国城市燃气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

进入21世纪以后,煤制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等多种气源并存,是中国的城市燃气事业基本状况。

中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尤其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能源价格将逐步向国际价格接轨,同时也发生了各种能源、资源的相互替代关系。

截止2000年底,全国665个城市人工煤气供应量为152亿m3,天然气年供应量为82亿m3,液化石油气供应量为850.7万吨,城市居民用气普及率达到84.1%,用气人1.76亿,其中有人工煤气约占23%,天然气约占13%,液化石油气约占63%。

近十年来,液化石油气的大量进口推动了燃气事业的快速发展。

而煤制气则受到其成本高、污染环境等原因的影响,导致了与国际上相同的衰落情况。

天然气作为最理想的燃料得到快速发展,不仅保护大气环境,同时也为人们带来了全新的观念。

2021年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_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2021年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_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No matter what you do, do not rush to return, because sowing and harvesting are not in the same season, and there is a period of time between them. We call it persistence.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_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燃气公司、燃气用户、相关部门和个人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2. 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3. 安全标准制度:制定燃气供应和使用的相关安全标准,包括燃气设施设计、施工和维护等方面。

4.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燃气设施巡查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 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燃气设施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要求,包括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和燃气灶具等。

6. 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燃气泄漏、火灾和意外事故等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和救援措施。

7.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8.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规定燃气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监管监察制度:设立监管机构,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监管和监察,确保相关法规和制度的有效实施。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在城市中,燃气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生活、工业和商业领域。

然而,燃气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维护城市燃气安全,各地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就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总则1.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管道燃气使用和管制。

其中,管道燃气指通过城市管网输送到用户端的燃气,包括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

2.城市燃气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燃气供应企业应当保障用户安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用户应当按规定使用燃气,自觉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促进城市燃气安全。

4.城市燃气安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的原则。

二、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管理1.燃气供应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燃气输送和供应,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技术管理制度。

2.燃气供应企业应当保障燃气管道、设备和阀门等的安全运行,加强巡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3.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对新用户进行燃气接入前的安全检查,对已接入燃气的用户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提供安全使用建议和技术支持。

4.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5.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用户的安全管理1.用户应当按照燃气供应企业的要求,采取正确使用方式,不得违法改变管道燃气供应和使用方式。

2.用户应当定期检查家庭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清理管道和设备内部的杂物和积垢,确保安全使用。

3.用户应当在使用燃气时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防毒面罩等安全装备,确保自身和家人的安全。

4.用户应当在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发生。

同时,及时报告燃气供应企业或相关部门,并接受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燃气事故的现场。

四、安全监督检查1.燃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和自检工作,确保燃气安全可靠。

城市管道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管道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管道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管道燃气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城市中的燃气管道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份关于城市管道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大致内容,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的管道燃气系统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燃气使用单位的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加强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燃气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

第四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设计、施工和验收第五条燃气管道工程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采用优良的材料和先进的施工工艺。

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条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应合理布局,具有良好的通风和排气能力。

设计时应考虑到地质、环境和安全因素,确保燃气的安全供应。

第七条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并且必须遵守相关的作业规范和安全措施。

第八条燃气管道工程的验收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燃气使用单位必须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十条燃气使用单位应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燃气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保持设施记录和维修记录。

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加强燃气设施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二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供应管网的管理制度和监控系统,确保供气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十四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加强燃气供应的质量监督,确保燃气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措施

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措施

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措施摘要:随着我国城镇管网的日益完善,燃气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资源,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安全隐患。

本文针对介绍城镇燃气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与意义作了介绍,分析当前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隐患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引言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其污染小,热值高,在实际的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输送天然气而敷设的燃气管网包括燃气管道系统和燃气计量系统、监控系统、压力系统等,其具备较高的系统性和复杂性,也正是因为如此,燃气管网实际运行过程中充满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必须对其运行过程加以控制,才能保证其运行的安全性。

而城镇燃气管道作为管网的关键组成部分,一旦发生泄漏很可能会造成着火或者爆炸事故,给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危害,而且更容易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加强对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保障然气安全使用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1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意义分析燃气安全管理就是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措施维持某区域燃气使用的正常状态,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城镇燃气泄漏或爆炸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对于人口密集的区域来说,一旦某区域受到燃气风险的影响,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多人伤亡。

对此,人们应当重视燃气安全,做好日常的监管工作,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实现安全生产与安全生活。

燃气是人们日常使用的重要能源,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有效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能够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在发挥燃气资源价值的同时保障人们的安全。

当前城镇使用的燃气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不同的燃气资源被应用于各不同的领域,但都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资源动力和便利。

因此城镇政府及属地公司应掌握燃气安全管理的要点,实现与燃气资源的共处、共生,提升城市燃气使用率,降低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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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
理概述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21
2021版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概述
近几年,随着城市燃气普及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用上了洁净、方便的管道燃气。

但由于管理不善,管道燃气在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净化城市空气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事故隐患。

城市燃气泄漏造成居民中毒,城市燃气爆炸导致人员伤亡的报道时见报端。

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避免燃气泄漏,己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

然而怎样才能搞好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呢,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浅谈如下:
一、城市管道燃气泄漏的原因
城市管道燃气泄漏的原因多种多样,下表是某市近3年发生的20起典型的管道燃气泄漏事故,表中列出了导致燃气泄漏的原因,每种原因导致的燃气泄漏事故起数,以及在20起事故中所占的比例。

原因
管材质量
设计与施工质量基础沉降
污水腐蚀
野蛮施工
调压设备失灵其它
起数(起)
1
3
2
2
9
1
2
所占比例(%)
5
15
10
10
45
5
10
从上表中不难看出,导致管道燃气泄漏的原因有许多种,但野蛮施工导致的管道燃气泄漏所占比例最高,其次就是燃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

找出管道燃气泄漏的原因,就需要对症下药,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严防管道燃气泄漏以及由此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二、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
(一)狠抓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建设部60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燃气设
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有了规定,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挖毁煤气管道或视燃气管道安全于不顾的野蛮施工行为呢?笔者认为一是审批把关不严;二是处罚力度不够。

要避免野蛮施工挖毁燃气管道,首先要严把市政工程施工的审批关,要求规划、城管等有市政工程施工审批权的部门要清楚地下燃气管道的分布情况,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允许有挖掘作业。

特殊情况,必须进行挖掘作业的,要及时与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取得联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是禁止使用大型挖掘机械,必须使用人工挖掘;二是要对地下燃气管道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三是必须保证工程回填的质量,防止煤气管道基础下沉。

其次就是要加大对野蛮施工的处罚力度,市政府要明确专门的部门负责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并授予行政执法权,尤其不能出现谁都管,谁都管不了,或谁都不管的现象。

(二)严把燃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关
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同
时燃气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城市燃气设计规范》,尤其是对于穿越地下暗河、污水沟,地质松软的地段的燃气管道,设计上必须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严防燃气管道腐蚀,或因基础沉降而断裂。

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也必须由获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所采用的管材必须从正规渠道获得,绝对不允许使用“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除了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把燃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关外,政府还要委托监理部门代表政府监督燃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把好最后一道关。

(三)强化城市燃气运行的安全管理
城市燃气运行的安全管理,主要由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但政府部门、社会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作为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城市燃气运行的安全管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予以管理。

要加强燃气安全常识的宣传,加强燃气管道、调压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燃气管道的巡线检查,加强燃气泄漏事故的抢修、抢险工作;燃气管道遍布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单靠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定时、定点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安全隐患,而一旦出现燃气
泄漏,直接受害的就是广大城市居民。

因此,要求广大城市居民充分认识燃气的危险性,提高安全意识,把保障城市燃气的安全当作自己份内的事,并充分发挥人多、面广的优势,积极协助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城市燃气运行的安全管理,发现燃气泄漏或其它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以便迅速组织抢修;由于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无行政执法权,这就需要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相关部门,把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处理不了的野蛮施工问题,违章建筑占压煤气管道问题,偷盗、破坏燃气设施的问题等,责无旁贷地管起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以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

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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