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简答题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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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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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简答题国际商法简答题1.简述英国法的特点。

答:(1)这种二元性的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2)英国法的另一个特点是重视程序法。

(3)英国没有一套独立的行政法院,这一点是与大陆法国家不同的。

这也可以说是英国法的一个特点。

(4)英国不设检察官制度。

其理由是检察官出席会破坏司法独立的原则。

(5)成文法还是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

这是英国法的又一个特点。

2.按照英国法的判例,哪些错误都不能使合同无效。

答:按照英国的判例,下列错误都不能使合同无效:(1)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错误。

例如,一方当事人在计算价格时发生错误;(2)一方在判断上发生差错。

例如,某人认为某物能值一万英镑,但实际上只值五千镑;(3)一方当事人对自身的履约能力估计错误。

例如,建筑商甲同意为乙建造厂房,合同约定于7月1日竣工,实际上建至9月1日才完工;(4)在凭说明(description)的买卖中,对说明的含义的理解发生错误。

3.什么是对价,一项“充分的”或“完好的”的对价应具备哪些条件?答:一般而言,这样的对价须符合如下条件:(答正确5条即可给满分。

)(1)对价须发生于诺言作出的同时或之后;(2)对价须是诺言的诱因(3)诺言须是对价之诱因;(4)对价须是某种有价值的东西;(5)对价与诺言在价值上不一定相称;(6)空洞的诺言不能构成对价;(7)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8)既存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4.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

答:除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外,卖方所交的货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即认为其货物与合同不符。

(1)货物应适用于同一规格货品通常使用的用途;(2)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用途,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卖方来说是不合理的。

(3)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4)货物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入容器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则应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进容器或包装。

国际商法简答客观

国际商法简答客观

简答题(1)国际商事合同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3、恪守合法合同的原则;4、遵守强行法原则。

(2)被代理人的授权可以分为几种?1、明示授权、2、默示授权、3、表见授权、4客观需要的授权、5事后追加的授权。

(3)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义务。

1、勤勉谨慎地履行代理职责;2、服从被代理人的指示;3、忠实的义务;a、非经被代理人同意,不与被代理人相竞争;b、不密谋私利;c、不泄露被代理人的商业机密;d、申报账目;e、披露与通知义务。

(4)公约关于卖方对货物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此外卖方交付货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货物适合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2、货物适合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未依赖或没有理由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3、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样品或模型相同;4、货物按此类货物的通常方式装箱活包装,或者无此种通常方式,以一种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

(5)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代表原则有那些。

1、以合同成立的时间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2、以交货的时间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3、货物特定化之后直至卖方放弃对货物处分时,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6)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2、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的证明;3、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7)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提供适航船舶;2、妥善、谨慎地管理货物;3、及时开航并不得无故绕航;4、按运输合同签发提单等运输单据,并在指定的目的港向运输单据制定的收货人交付货物;5、对承运责任期间内货物发生的损失或灭失或交付延迟负赔偿怎人,但依有关法律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

(8)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和特征1、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技术知识;2、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跨国的商业性无形技术交易;3、国际技术贸易标的价格往往较难确定;4、国际技术贸易往往是一种合作与矛盾并存的长期行为;5、国际技术贸易通常不改变技术所有权的归属;6、国际技术贸易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

国际商法复习题简答题

国际商法复习题简答题

二、简答论述1.国际贸易惯例应具有的基本条件答:1、必须是被一定范围内的人们一贯地、经常的、反复地采用。

2、内容必须是明确肯定的。

3、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众所周知的,公认具有普遍约束力。

2.国际贸易惯例的特征答:1、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自发形成的,其形成的过程不受政府机关的控制和制约,它的成文化一般也是由商业自治团体自发地编纂而成的,这使它有别于依靠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国内法以及依靠各国之间的相互谈判、妥协而达成的国际条约。

也正是这种非主权性大大增强了国际贸易惯例的普遍适用性。

2、国际贸易惯例是为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人们所普遍遵守和接受的,偶然的实践不能成为国际贸易惯例,这是国际贸易惯例的客观特征。

3、国际贸易惯例必须能使人们产生必须遵照此惯例办理的义务感和责任感,这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观特征。

4、国际贸易惯例具有任意性,没有强制适用力3.商人习惯法的特点答:国际性、统一性、自治性、公正性。

(1)它具有跨国性和统一性,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业交易的商人;(2)它的解释和运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掌握,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掌握,其性质类似于现代的国际仲裁或调解;(3)某程序较简单、迅速,不拘泥于形式;(4)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案件。

4.大陆法系的特点答:1、大陆法系的首要特点就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归类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2、大陆法系各国把全部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3、大陆法各国都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4、在大陆法系,司法判决不是主要的法律渊源,而仅仅是对法律的注释,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又称为成文法,而不是判例。

5.大陆法的渊源答:1、大陆法国家是成文法(written law)国家,都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但是这并不是说,在大陆法国家法律就是法的惟一渊源。

2、从总体上看,大陆法受到罗马法的深刻影响,有的国家的法典就直接继承了罗马法的精神与传统。

国际商法期末简答题

国际商法期末简答题

国际商法期末简答题1、What is the classification of contract breach?1. Non-performance不履行(1)Subjective non-performance.不愿履行(2)Objective non-performance履行不能te performance迟延履行3.Partial performance部分履行4.Defective performance瑕疵履行5.Anticipatory Breach and Actual Breach预期违约/实际违约6.Material Breach and nonmaterial Breach根本违约/非根本违约2、What are the 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under the CISG?(书本158页)The remedies under CISG are drawn from both common law and civil system在CISG下的补救措施是根据普通法和民事制度1) 买方针对卖方违约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减少价金;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修补;交付替代物;宣告合同无效;损害赔偿。

2) 卖方针对买方违约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实际履行;宣告合同无效;请求损害赔偿;要求支付利息。

3) 买卖双方都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Specific performance实际履行;Damages 损害赔偿Recession 宣告合同无效3、What are the definition and function of bill of landing?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受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只要体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证据。

(证实其已按订单的记载受到托运人的货物。

国际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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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机构是管辖国际商法争议的常用机构?a) 联合国国际商会仲裁院b)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仲裁委员会c)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国际中心d) 国际贸易委员会答案:c)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国际中心2. 下列哪个国际条约规定了跨国商业活动中的普通合同规则?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 联合国国际商法公约c) 联合国国际贸易仲裁公约d)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答案:b) 联合国国际商法公约3. 在国际商法中,什么是"INCOTERMS"?a) 国际货物交付条件b) 国际商业条款和条件c) 国际商事仲裁规则d) 国际商业保险条款答案:a) 国际货物交付条件4. 下列哪个法律原则适用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的仲裁?a) 契约自由原则b) 政府干预原则c) 法律优势原则d) 公平原则答案:b) 政府干预原则5. 下列哪一条是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常见原则?a) 不可撤销裁决原则b) 法院干预裁决原则c) 当事人平等原则d) 争议决定协议原则答案:c) 当事人平等原则二、简答题1. 请简要解释国际商法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答案:国际商法是指涉及跨国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总称。

它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商业合同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等。

国际商法的重要性在于为跨国商业活动提供了一套公认的规范,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了跨国商业的发展和合作。

2. 请解释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其特点。

答案: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方式。

其特点包括: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依法平等参与;仲裁程序相对快速高效,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仲裁裁决拥有国际承认和执行力;仲裁裁决较为保密,有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三、论述题请在下文中论述国际商法中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要素、特点及其适用的法律规则。

答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国际商法中最常见的合同形式。

它是指跨国买卖双方就货物的买卖达成的合同。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要素包括: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货物的描述、价格、交货方式和时间、支付方式等。

国际商法资料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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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谁是债权人。(二)提存的效力主要有:(1)债务人免除责任。(2)风险转移。(3)费用担
保。
9.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发价撤销的规定。答:对发价的撤销作了以下两项规定:
(一)公约第16条第1的款规定,在合同成立以前,发价得予撤销,但通知须于受发价人作出接
受之前送达发价人。这项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意思:(1)公约认为,发价在其送达受发价人之后
10.简述发价的终止情形。答:发价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1)发价因被拒绝而终止。拒绝发
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了当地表示拒绝接受其项发价,另一种是对发价人在发价中所提出
的交易条件进行讨价还价。(2)发价因被发价人撤销而终止。除公约特别规定不可撤销的发价
之外,其它的发价均可因其被发价人撤销而告终止。(3)发价因其所规定的接受期限届满而终 止。(4)发价因“合理期限”已过而终止。 11.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逾期承诺效力的规定。答:(1)约第21条第1款的规定, 逾期的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只要发价人毫不延迟的以口头或书面将其认为该逾期的接受仍 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发价人即可。反之,如果卖方不及时对此项迟到的接受予以确认或表示由 于接受逾期其发价已经失效,则该项迟到的接受就不具有接受的效力,合同就不能成立。(2) 公约第21条第2款还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它书面文件表明,则此项逾期的接受应 认为具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在收到逾期的接受之后,不及时通知受发价人,表示其发价 已因接受逾期而失效,则该项逾期的接受仍认为有效,合同将得以成立。 12.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对分批交货合同发生违约的救济方法。答:有以下三 种情况:(1)在分批交货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已对 该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对方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即宣告撤销合同中这一批交 货的效力,但不能撤销整个合同。(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 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今后各批货物亦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则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 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即撤销合同对今后各批货物的效力,但对在此以前已经 履行义务的各批货物不能予以撤销。(3)当买方宣告合同对某一批交货无效时,如果合同项下 的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不能将任何其中的一批货物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则买方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经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 即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13.依美国产品责任法,原告以严格责任为依据提起诉讼时,其举证责任有哪些?答:原告的举 证责任有:(1)证明产品确实存在缺陷或不合理的危险。(2)正是由于产品的缺陷给消费者或 使用者造成了损害。(3)产品所存在的缺陷是在生产者或销售者把该产品投入市场时就有的, 只要原告能证明以上三点,被告就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4.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的某些抗辩有哪些?答:被告的抗辩主要有(1) 担保的排除或限制。(2)与有疏忽与相对疏忽。(3)自担风险。(4)非正常使用产品或误用, 滥用产品。(5)擅自改动产品。(6)带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15.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法中,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范围的内容是什么?答:其范围有:(1) 难受与疼痛。(2)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3)收入的减少和挣钱能力的减弱。(4)合理的医疗 费用。(5)身体残废。 16.简述欧共体《关于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的指令》中对产品责任无罪责抗辩的内容。答:其内 容有:(1)无罪责。(2)时效。(3)赔偿的最高额。 17.简述代理人的义务。答:(1)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2)代理人对本人应该诚信, 忠实。(3)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4)代理人须向本人申 报账目。(5)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18.简述代理人忠实义务的主要内容。答:其主要内容有:(1)代理人必须向本人公开他所掌握 的有关客户的一切必要的情况,以供本人考虑决定是否同该客户订立合同。(2)代理人不得以 本人的名义同代理人自己订立合同。除非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3)代理人不得受贿或密谋私 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的利益。 19.比较英美代理法中代理人不披露本人的存在和大陆法中的间接代理的区别。答:其区别在于: (1)按照大陆法,间接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不能直接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而对第三人 主张权利,而必须由代理人同他再订立合同把前一个合同的权利转移给他,他才能对第三人主 张权利,即需要经过两个合同关系,才能使间接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同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法律 关系。(2)按照英美法,未披露的本人有介入权,他毋须经过代理人把权利转移给他,就可以 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而第三人一经发现了未披露的本人,也可以直接对本人起诉。这是英 美法同大陆法的一个重要区别,也是英美代理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 20.简述合同的特征。答:(1)合同是建立在合同契约的基础上的一种企业。(2)合同是“人的 组合”,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等都影响到合伙企业的存续。(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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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包装D. 货物的运输方式答案:D2.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个术语不属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A. EXWB. FOBC. CIFD. DDP答案:D3.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A. 要约B. 承诺C. 合同的书面形式D. 合同的合法目的答案:C4.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A. 根本违约B. 预期违约C. 合同的书面形式D. 不可抗力答案:C5.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以下哪项不是仲裁程序的特点?A. 保密性B. 灵活性C. 强制性D. 专业性答案:C6.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是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A. 代理人的独立性B. 代理人的代表权C. 代理人的义务D. 代理人的权力答案:A7.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是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目的地D. 货物的保险答案:D8.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个术语表示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和风险?A. DAPB. DDPC. EXWD. FCA9.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履行?A. 货物的交付B. 货款的支付C. 货物的运输D. 合同的解除答案:D10.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违约的救济方式?A. 要求履行B. 要求赔偿C. 要求退货D. 要求解除合同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A. 合同的合法性B. 合同的书面形式C. 合同的目的D. 合同的公平性答案:ACD2.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些情况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理由?A. 根本违约B. 合同的书面形式C. 不可抗力D. 合同的公平性3.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以下哪些因素可以影响仲裁裁决的执行?A. 仲裁裁决的合法性B. 仲裁裁决的书面形式C.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D. 仲裁裁决的公平性答案:AC4.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代理行为?A. 代理人的代表行为B. 代理人的独立行为C. 代理人的义务履行D. 代理人的权力行使答案:AD5.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目的地D. 货物的保险答案: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国际商法,合同的书面形式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

国际商法简答题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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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1、商法民法联系与区别联系:民商分立,互相独立;或者是民商合一,民法为基本法,商法则纳入民法典之中,作为民法的特别法。

区别:(1)从法律关系看,商事关系完全是财产关系,均属于有偿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既有财产关系,也有人身关系,在财产关系中既有有偿的,也有无偿的。

(2)从法律制约程度看,商法对商行为的要求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形式也比较多样化,完全取决于市场运行的客观要求。

(3)从归责原则看,商法的归责原则在很多情况下均承认无过错也应承担责任,从发展趋势看,无过错原则将不断增加。

案例(4)从规范形式看,商事习惯规范在形成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2、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1.传播方式不同2.法律渊源不同3.变革速度不同4.法官的作用不同5.法律体系不同6.法律程序不同7.判决技术风格不同8.对经验与应用的重视不同3、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与民法的三项原则是相一致的:自由与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与所有权原则。

4、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区别虽然普通法与衡平法有相同之处,即都是判例法,但是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救济方法不同2.诉讼程序不同3.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4.法律术语不同5.管辖权不同此外,衡平法是对人的,普通法是对物的。

5、商事组织的主要形式及各自设立的条件形式:个人企业、合伙与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外商;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且与其规模相适应;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规定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有共同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经营场所6、清算人选定的方法与顺序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过半数同意,自解散后15日指定一人或数人或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国际商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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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简答题1.What is international law?Defined: The body of rules and norms that regulates activities carried on outside the legal boundaries of nations It regulates thre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hips:1) Those between states and states2) Those between states and persons3) Those between persons and persons2. Sources of international law?1. Authorized Sources:1)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2) International custom,3)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4) Judicial decisions and Teachings of publicists.2. Treaties and Conventions: ?条约,公约?1) Treaties are legally binding agreements between two or more nations.2) Conventions are binding agreements between states sponsored b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3. CustomRules that have been around for a long time or which are generally accepted.4. General Principles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that are common to both (or all) the state parties to a dispute3. Product liability laws ?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 laws attempt to discourage manufacturers from putting defective products into the marketplace by requiring them to assume liability for the injuries their products cause.There theories are commonly relied upon to do this: (依据)1).bread of contract 2).negligence 3).strict liability6.Copyrights, Patents, Trademarks?A copyright is a statutory right that gives the author of an artistic work, for a limited period, the exclusive privilege of making copies of the work and publishing and selling the copies.A]. Pecuniary Rights B]Moral Rights C] Works Covered D] Neighboring Rights A statutory privilege granted by the Government to inventors, and to others deriving their rights from the inventor, for a fixed period of years, to exclude other persons from manufacturing, using, or selling a patented product, or from utilizing a patented method or process.A] Design patentsB] Plant patentsC] Utility patentsAny word, name, symbol, or device that merchants and others use to identify themselves and their productsA]trademarksB]trade names; C]service marks;D]collective marks; E]certification marks7.Dumping? Subsidy?倾销?补贴?The anti-dumping duty?The anti-Subsidy duty?反倾销税?反补贴税?The export price of the product exported from one country to another is less than the comparable price,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trade, for the like product definesdumping.The subsidy is a financial contribution made by a government or other public body that confers a benefit on an enterprise, group of enterprises, or an industry.The anti-dumping duty used to counter the dumping of imports.If subsides have an unreasonable impact on anothercountry’s internal market, that country can impose countervailing duties to offset their impact.10. National monetary systems?There are three types of organizations that operate on the national plane to implement national monetary policies.1).The highest level is a political agency of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that sets national fiscal policy and carries on financial functions of the government.2).The next level is a central bank.3).The third level are the commercial banks that accept and manage deposits, make loans, and offer trust services.11.Three methods of Diplomcay to settlement of disputes?Negotiation谈判is the process of reaching an agreement by discussion. Mediation调解involves the use of a third party who transmits and interprets the proposals of the principal parties and sometimes advances independent proposals.(调解可以解决全部争议)Inquiry调查is a process used to determine a disputed fact or facts.(针对某一特定事件)12.What i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Defined: Useful information or knowledge1.Artistic property: Artistic, literary and musical works.2.Industrial property: A] Inventions; B] Trademarks14.What is free trade areas?自由贸易区types?Virtually all states encourag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to invest in their economies by setting Free zones.The largest Free zones are called free trade areas(FTAs) and are made up of two or more states.②Export processing zones(EPZs)出口加工区②Free retail zones免税零售区15.The main principles of GATT 1947?(GATT1947 的主要原则)1) Trade discrimination forbidden.Each state had to afford most favored-nation status to all other contracting states equally; foreign goods treated the same as domestic goods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2) Only barriers that one contracting state could use to limit the importation of goods from another contracting state were customs tariffs.3) The trade regulations of contracting states had to be transparent4) Customs unions and free trade agreements between contracting states were acceptable for liberalizing trade so long as they did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third-party GATT states.5) GATT states were only allowed certain chargesa] Import tax equal to internal taxesb] Antidumping dutiesc] Countervailing duties to counteract foreign export dutiesd] Fees and proper charges for services rendered16.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BIS) 国际清算银行The olde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involved in monetary cooperation.Its 3 main purposes:1_to act as a bank for the world’s central banks.2_to promot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cooperation3_to act as an agent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17.What’s doctrine of imputability?A state is only responsible for actions that are imputable or attributable to it.The mostly commonly accepted interpretation of this theoryis that the state is responsible for acts done by officials within their apparent authority.This includes (1) acts within the scope of officials’authority.(2) acts outside their scope of authority if the state provided the means or facilities to accomplish the act.18. International persons(主体)?13.What is state? The types of state? {}States and their subdivision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businesses, and individuals. {1.States are political entities that have a territory, a population, a government capable of entering in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a government capable of controlling its territory and peoples.Three kind of states: independent states(独立国家), dependent states(附属国), inchoate states.}2.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1)public or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IGOs);(2)private or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s)19.What iscorporation?Types?公司?种类?A corporation is a company of capital whose owners have limited liability; investors are responsible only to the extent of their financial investment.In civil law states:1)shock corporation股份公司2)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有限责任公司In common law states:public corporation公众公司, private corporation私人公司, and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有限责任公司.20. Home state regulation of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跨国公司的母国规制To the extent that a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operates within the domestic marketplace of its home country, the home countryregulates it in the same way that national enterprises are regulated.The forms of home state regulation: competition; injuries caused by defective products; prohibition of sharp sales practices; securities; labor and employment; establishment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taxation.21.Limitations on foreign equity 外国股权的限制?1_Sectoral limitations 行业限制Closed sectors restricted sectors foreign priority sectors 2_geographic limitations 地理区域限制23.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was created in 1967 with the adoption of the Stockholm Convention.1) Administering the Paris and Berne Unions and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conventions.2) Sponsoring and hosting conferen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ew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greements.3)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4) Resolving Internet domain name disputes.。

国际商法章节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章节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章节复习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国际商法通常指的是:A. 国内商业法律B.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规则C. 国际投资法律D. 国际税收法律答案:B2. 以下哪项不是国际商法中常见的合同类型?A. 销售合同B. 租赁合同C. 服务合同D. 婚姻合同答案:D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是卖方的基本义务?A. 交付货物B. 提供货物的运输C. 保证货物的所有权D. 承担货物运输风险答案:A4.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包括:A. 必须在法院进行B. 裁决具有终局性C. 必须公开进行D. 裁决不可执行答案:B5. 以下哪个不是国际商法中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A. 商标权B. 著作权C. 专利权D. 土地使用权答案:D二、简答题1. 简述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的区别。

答案:国际商法主要调整跨国商业活动,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规则和国际条约。

国内商法则主要调整一国内部的商业活动,依据的是该国家的法律。

国际商法需要考虑不同国家的法律差异和国际惯例,而国内商法则主要依据本国法律体系。

2. 什么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它对国际贸易有何重要意义?答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是一项国际条约,旨在统一国际贸易中货物销售合同的法律规则。

它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套共同的法律框架,减少了因法律差异而产生的不确定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根据合同,中国公司将向美国公司出售一批电子产品。

合同中未明确货物的风险转移点。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损坏,美国公司拒绝支付货款。

请问,根据CISG,中国公司应如何处理?答案:根据CISG第66条,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损坏,风险应由买方承担。

因此,即使合同中未明确风险转移点,中国公司仍有权要求美国公司支付货款。

中国公司可以向美国公司提出索赔,如果美国公司不同意支付,可以寻求国际商事仲裁解决争议。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以下是一份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符合2000字的要求。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1. 国际商法是指什么?A. 仅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法律规定。

B. 只在国际贸易纠纷中适用的法律规范。

C. 适用于国际商业交易和跨国公司活动的法律规则。

D. 仅适用于跨国公司合同中的法律规定。

答案:C2. “海牙规则”广泛适用于哪些国际商法领域?A. 购销合同。

B. 转让合同。

C. 运输合同。

D. 所有上述合同。

答案:D3. 在国际商法中“认可的商务惯例”是指什么?A. 合同缔约各方按惯例采用的具体条款。

B. 长期形成并被普遍接受的商业行为方式。

C. 一国或地区特有的商业惯例。

D. 跨国公司单独制定的商业行为准则。

答案:B4. 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特点是什么?A. 高效、灵活、保密。

B. 公开、快速、正式。

C. 专业、公正、强制。

D. 个人、秘密、非正式。

答案:A5. 现行国际贸易中,贸易方式的主要趋势是什么?A. 进口和出口数量的双向增长。

B. 以服务贸易为核心的多元化贸易。

C. 主要仰赖于经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

D. 对资源和能源的单一依赖。

答案:B第二部分:案例分析题(共3题,每题20分,共60分)案例一:跨国公司合同纠纷海尔集团(以下称甲方)是一家中国跨国公司,与美国一家电子设备公司(以下称乙方)签订了一份供应合同。

根据合同,甲方需向乙方供应一批电视机,并约定交货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然而,由于材料供应商的原因,甲方无法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电视机。

乙方因此向甲方提出违约索赔。

请回答以下问题:1. 根据国际商法,甲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答案:是。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供应电视机属于违约。

2.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乙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要求补偿损失。

3. 假设乙方与甲方无法就违约问题达成解决方案,乙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解决合同纠纷?答案:乙方可以选择通过国际商事仲裁解决合同纠纷。

国际商法答案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答案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答案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A. 要约B. 承诺C. 合同标的D. 合同形式答案:D2.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个术语表示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的费用和风险?A. FOBB. CIFC. DAPD. EXW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些情况可能构成合同的解除?A. 一方违约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一方破产D. 合同期限届满答案:A、B2.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A. 政治风险B. 汇率波动C. 自然灾害D. 法律变更答案:A、B、C、D三、判断题1. 根据国际商法,合同的变更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答案:错误2. 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可以免除其责任。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1. 简述国际商法中“不可抗力”的定义及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答案:国际商法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免除或减轻其履行合同的责任。

2. 描述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作用及其对交易双方的保护。

答案: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出具的支付保证文件,它承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

信用证对交易双方起到保护作用,因为它确保了卖方在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能够收到款项,同时也保证了买方在支付款项前能够获得货物的所有权。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A国公司与B国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A国公司向B国公司销售一批机械设备。

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信用证支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A国公司发现B国公司提供的信用证存在瑕疵,无法满足合同要求。

A国公司因此拒绝发货。

问题:A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请结合国际商法的相关原则进行分析。

答案:A国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国际商法简答题

国际商法简答题

1.简述国际商法的构成和特点。

答:国际商法的范围超出传统商法;国际商法属于跨国私法;国际商法的发展轨迹不同于其他法律分支;国际商法的渊源为国际立法、国际商事惯例以及各国相关立法,尤以前两者为主。

2.简述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影响范围答: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典型的法、德两国法律以及效仿其法例的其他国家法律的统称。

大陆法系在13世纪形成于西欧,除法国、德国外,其他如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卢森堡、瑞士、荷兰、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等欧洲大陆国家均属于大陆法系。

曾受大陆法国家殖民统治的拉丁美洲、非洲的一些国家,也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

另外,日本、土耳其等国,中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也先后引入了大陆法。

中国大陆实际上秉承了大陆法传统。

3. 简述英美法系的概念及其影响范围答: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海洋法系、普通法系,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以及受其影响或者仿此模式制定的美国及其他国家法律的总称。

英美法系形成于英国,以后又扩展到美国及其他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中国香港等。

南非、菲律宾、斯里兰卡则先采用大陆法,后又引入英美法,形成两大法系混合的局面。

美国独立以后的法律制度还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4.英国的先例拘束力原则是如何体现的?答:先例拘束力原则着重体现为下列三点:(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全国各级审判机关均须遵循,只有上议院本身可不受约束;(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其自身以及下级法院有约束力的先例;(3)高级法院每一个庭的判决对所有低级法院均有约束力。

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分为判决理由和判决词中为解释判决理由所阐述的法律规则两个部分,只有前者对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后者只有说服力。

5. 简述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国际商法简答题.

国际商法简答题.

简答题1答:所谓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

一项违约责任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成立原则上应具备四个条件:(1)行为人有过错;(2)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3)有财产上的损害事实;(4)行为人的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凡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就属违约。

不管允诺人是否有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事实,均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

2用。

答:产品责任法的作用主要是:(1)迫使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2)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3)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维护国际贸易正常秩序,保证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1答:所谓追认代理,是指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或一个人不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但却以被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法律行为,如果事后被代理人承认或者批准这种行为,即为追认代理。

追认代理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代理人必须声明他的行为是以某个确定的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2)被代理人在代理人的行为期间和追认代理期间必须具有授权该行为的能力;(3)被代理人必须在第三人撤回该行为协议前进行追认;(4)被追认的代理行为必须合法;(5)被代理人在追认代理权时,必须对该行为的具体事实有充分了解。

2答: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应承担的义务:(1)提供适航的船舶,即做到船舶的适航性;(2)管理和安全运送货物,即做到船舶的适货性;(3)交付货物,即船舶到港后将提单上载明的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托运人应承担的义务:(1)向承运人提交托运货物;(2)向承运人支付运费;(3)提取货物,即托运人或收货人应按习惯或承运人公告、通知及时到指定地点凭单提取货物。

1答: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及多式联运单据之间的异同点主要在于: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之间的基本共同点,是这些货运单据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所订立的合同的凭证。

国际商法简答题

国际商法简答题

国际商法简答题一、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何区别?1、法律的主要渊源不同2、司法机关的作用不同3、法律推理方式不同4、法律结构不同5、法律的重心不同6、法律分类不同二、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各有何特点?独资企业特点:1、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

2、业主对企业事务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

3、企业的全部财产包括以企业名义获得的利润归业主个人所有。

4、业主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个人进行商业活动的特殊形态。

5、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1、合伙企业基于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而成立。

2、合伙企业是人的组合。

3、合伙企业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

4、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多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异同?四、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1、主体条件(1)股东人数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为2至200人。

(2)股东资格要求。

①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②发起人应是法律上不受限制的法人③公司不得自为股东2、财产要件普通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东的首次出资而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两年内缴足1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3、组织要件。

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及依法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经营条件。

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设立行为条件。

设立行为包括订立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等。

五、有限合伙有哪些特殊的权利?P34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的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国际商法试题含标准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含标准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一组:1.对违约金的性质各国有不同规定,认为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国家是( C )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法国2.依照英国法,对于违反担保,非违约方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B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赔偿损失B.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赔偿损失C.既能请求解释合同,又能请求赔偿损失D.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3.以下国家中,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须向法院提出的是( C ) A.中国 B.德国 C.法国 D.美国4.对于来自订约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施行的胁迫,认为只有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有胁迫情事时,受胁迫的一方才能撤销合同的国家是( C )A.德国B.法国C.英国D.西班牙5.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D )A.普通商业广告B.商品目录C.商品价目表D.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6. 依照法国法,不以公证人的文书作为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的合同是( D ) A.赠与合同 B.夫妻财产制合同 C.设立抵押权合同D.商事合同7.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C )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卖方交付货物时 D.买方支付价金时8.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全部损毁。

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展约定,故发生纠纷。

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B )A.由卖方甲公司承当B.由买方乙公司承当C.由甲、乙公司分担D.按公平原则处理9.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承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

国际商法简答、案例考点整理

国际商法简答、案例考点整理

一、要约的规定1.要约概念要约(offer),又称为发价、发盘、出盘、出价或报价,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作出的一种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构成要件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3.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4.要约生效的法律后果:要约产生拘束对受要约人而言:无拘束力对要约人而言:具体反映在能否变更和撤销要约的问题上(自看英美、大陆法普通法的观点)5. 要约的消灭要约因期限已过而失效;要约因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失效;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要约变为非法;当事人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

二、承诺(老师没说这个考点,但是在案例分析中出现)1.概念承诺(acceptance),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的规定,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在英美法国家,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在大陆法国家,承诺送达对方,合同成立。

2.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做出;(3)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镜像规则;(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承诺的方式: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行为。

)3.承诺的生效时间大陆法系---到达主义(送达主义)英美法系---送信主义(发送主义、信筒规则)我国《合同法》、联合国《CISG》均采到达主义4.承诺生效的法律后果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

5.承诺的撤回大陆法国家(送达主义)---可撤回英美法国家(送信主义)---不可撤回问题:承诺有无撤销问题?百度来的:承诺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这种撤销是附了时间条件的,也就是说在承诺没有到达要约人之前的时间是可以撤销的,而且这种撤销是无条件的。

法律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旦承诺到了要约个人那里,那么则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就应该遵循合同订立的原则。

如果合同成立再撤销的话,除了法律规定的那几种撤销情形以外,则不可以随便撤销,且这种撤销需要经过法律程序。

国际商法 简答

国际商法 简答

四、违约的救济方法救济方法是指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法律上给予受害一方的补偿办法。

先将各国有关违约的救济方法分别介绍如下:(一)实际履行实际履行有两重意思:一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一是指债权人想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执行机关运用国家的强制力,使债务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1、中国法《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时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德国法德国法认为,实际履行是对不履行合同的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

凡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

但法院只有在债务人履行合同尚属可能时,才会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

当德国法院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时,这种判决应按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的程序执行。

德国民事诉讼法典对不同类型的诉讼规定了不同的执行程序。

(1)关于判令交付财产的判决,其执行办法是由法警从债务人手中取得财产,然后把财产交给债权人。

(2)判决判令债务人作交付财产以外的某种积极行为,则区别为两种情况:1)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由另外的人去完成,而不必由债务人亲自去完成,即所谓“可以替代”的行为,其执行办法是由债权人根据法院的授权雇佣第三人去完成这种行为,而由债务人承担一切费用,这在民事诉讼法中称为“代位履行”。

2)债权人所要求的履行只能由债务人本人去完成,即所谓“不可能替代”的行为,其执行办法是用罚款或监禁的方式来威胁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3、法国法法国法也承认,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都有权提起实际履行之诉。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国际商法中,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要约和承诺B. 要约和接受C. 要约、接受和履行D. 要约、承诺和履行2.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卖方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哪项?A. 按时交付货物B. 提供货物的所有权C. 保证货物质量D. 所有上述选项3.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其主要作用是什么?A. 保证买方按时付款B. 保证卖方按时交货C. 降低交易风险D. 促进国际贸易二、简答题1. 简述国际商法中代理的概念及其法律效力。

2. 阐述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几种贸易术语(Incoterms)及其含义。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销售合同,合同中规定使用CIF条款。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因船只沉没而全部损失。

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B公司拒绝,认为货物未到达目的地,风险未转移。

问题:根据国际商法,分析B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货款,并说明理由。

四、论述题1. 论述国际商法在全球化背景下的重要性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2. 讨论电子商务在国际商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案一、选择题1. 答案:B. 要约和接受2. 答案:D. 所有上述选项3. 答案:C. 降低交易风险二、简答题1.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法律效力包括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行为对被代理人具有约束力。

2. 常见的贸易术语包括FOB(离岸价)、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DDP(完税后交货)等,每种术语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付、运输、保险和风险转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案例分析题根据CIF条款,卖方A公司的主要义务是将货物装上船并提供运输保险,风险在货物过船舷时转移给买方B公司。

因此,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B公司仍需支付货款,因为风险已经转移。

四、论述题1. 国际商法在全球化背景下的重要性体现在为国际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法律规则,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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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1、商法民法联系与区别联系:民商分立,互相独立;或者是民商合一,民法为基本法,商法则纳入民法典之中,作为民法的特别法。

区别:(1)从法律关系看,商事关系完全是财产关系,均属于有偿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既有财产关系,也有人身关系,在财产关系中既有有偿的,也有无偿的。

(2)从法律制约程度看,商法对商行为的要求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形式也比较多样化,完全取决于市场运行的客观要求。

(3)从归责原则看,商法的归责原则在很多情况下均承认无过错也应承担责任,从发展趋势看,无过错原则将不断增加。

案例(4)从规范形式看,商事习惯规范在形成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2、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1.传播方式不同2.法律渊源不同3.变革速度不同4.法官的作用不同5.法律体系不同6.法律程序不同7.判决技术风格不同8.对经验与应用的重视不同3、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与民法的三项原则是相一致的:自由与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与所有权原则。

4、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区别虽然普通法与衡平法有相同之处,即都是判例法,但是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救济方法不同2.诉讼程序不同3.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4.法律术语不同5.管辖权不同此外,衡平法是对人的,普通法是对物的。

5、商事组织的主要形式及各自设立的条件形式:个人企业、合伙与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外商;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且与其规模相适应;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规定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有共同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经营场所6、清算人选定的方法与顺序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过半数同意,自解散后15日指定一人或数人或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顺序: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 、返还合伙人出资7、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8、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1)股东承担有限责任;(2)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3)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4)公司全部资产不划分为等额股份;(5)公司不能发行股票筹资。

9、公司的主要特征1)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2)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3)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与应诉4)公司拥有日常经营管理权5)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10、公司设立的基本步骤(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数目的发起人; (2)发起人负责制定公司章程及认购股份;(3)由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选出公司的第一届管理机构;(4)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主管机关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准予登记后,公司即告成立。

11、公司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过失致损——赔偿责任12、股票流通市场的主要作用股票流通市场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通过股票价格机制的作用,调节资本要素; (2)通过股票交易形成的财产或资本转移机制的作用,产生强大的外部压力,促使公司加强管理与改善经营;(3)通过股票收益机制与股票差价机制的作用,对投资者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从而为股票发行市场筹集资金奠定牢固的社会经济基础;(4)股票流通市场作为长期投资市场,具有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动态指示器或风向标的作用。

13、股东大会的权限(1)选任与解任董事;(2)决定红利的分派;(3)变更公司的章程;(4)增加或减少公司的资本;(5)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balance sheet)及其他表册;(6)决定公司的合并或解散。

14、企业并购的动机(1)就企业的增长而言,并购是一种比扩大生产更加快捷的方式,这种方式更加适合于那些谋求扩大规模的企业的需要;(2)如果并购企业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不能反映该企业的证券价值,那么,对于企业的增长而言,通过并购则比扩大再生产所花费的代价要小得多;(3)如果某企业要想获得自己稀缺的资源,例如,某种专有技术与专利权甚至现金,并购是一种最好或者是惟一的有效方法;(4)通过并购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增强竞争力,横向并购可以消除现有或潜在的竞争。

15、跨国并购的特点:(1)从地区与国别分析,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其中美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从产业结构与并购方式分析,主要集中于服务业与科技密集型产业,而且是同一领域的横向并购,就是发生在生产同类商品或提供同种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3)从并购范围与规模分析,涉及面非常广泛。

(4)并购数额巨大,开创了一系列新记录。

(5)并购规模不断升级,形成了世界级的超大型跨国公司。

16、合同的主要特征: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有以下四个特征:(1)合同是有关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不是单方面的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3)合同是各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4)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17、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或条件)(1)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必须通过要约与承诺达成;(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约的能力;(3)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4)合同标的与内容必须合法;(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6)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18、一项有效的要约符合的条件:(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根据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因此,凡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就不能称为要约。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时才能生效。

19、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

20、不可抗力的概念和范围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以下意外事故:(1)它们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2)它们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3)它们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即这种事故是无法预见的、无法避免的与无法预防的。

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例如,水灾、风灾、旱灾、大雪与地震等;另一种情况是由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例如,战争、罢工与政府封锁禁运等。

至于应当把哪些意外事故列入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自行商定。

21、产品责任的特征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为产品有缺陷,从而给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这个概念,产品责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产品责任是由产品的缺陷引起的2.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tort)责任3.产品责任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22、产品责任法的特征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使用者之间因为产品缺陷而形成的侵权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西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看,产品责任法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产品责任法实行侵权责任原则,突破了传统的契约原则2.产品责任法基本上属于带有强制性的公法范畴3.产品责任法立法的目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23、票据在法律上的特点1.票据可以迅速、简便的方式进行转让2.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3.强调保护善意第三人4.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5.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24、伪造背书的后果对于伪造背书的法律后果,英美法与大陆法有什么不同的规定?根据英国票据法的规定,伪造签名或未经授权而以他人名义在汇票上签名,是完全不起作用的,任何人都不能根据这种签名而取得保留该汇票的权利,也不能因为对该汇票付了款而解除责任,或提出强制执行付款的要求。

英国法是着重保护票据真正所有人的利益的。

英国法认为,应当由直接从伪造背书者手中取得汇票的人承担损失。

大陆法与日内瓦统一法公约对汇票伪造签名的处理方法与英国法不同。

在出现伪造签名时,汇票并不因此而无效;失去汇票的人不能要求后来的执票人退还汇票,除非他能够证实执票人是以恶意而取得汇票或有重大过失;付款人一旦对有伪造签名的汇票付了款,就可以解除责任,失去汇票的人不能要求他再次付款,除非他能够证实付款人有欺诈行为或有重大过失。

由此可见,大陆法与日内瓦公约所着重保护的是善意的执票人,而让失去汇票的真正所有人蒙受伪造签名所引起的损失。

25、商标的三种类型商标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即制造商标、商业商标与服务商标。

26、产品缺陷的种类美国法学家将产品缺陷分为三种,即制造缺陷、设计缺陷与警示缺陷。

1)制造缺陷。

制造缺陷是指由于制造过程出现问题而产生的缺陷。

2)设计缺陷。

设计缺陷指产品设计本身存在的缺陷。

3)警示缺陷。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第104条(C)款对警示缺陷的解释是:“与产品有关的危险或产品的正确使用没有给予适当警告或指示,致使产品存在不合理的不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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