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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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

第四章  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

授课题目第四章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1、要求学生理解独立审计准则2、要求学生了解审计准则与审计依据的区别和联系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1、独立审计准则【难点】1、审计准则的层次教学方法本课时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练习。

学时分配 2学时第一节审计准则一、审计准则的含义和作用(一)审计准则的含义审计准则是专业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必须恪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它是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

理解:1。

独立审计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行为准则. [注意不包括助理人员,下同. ]明确哪些工作必须做;可以做;不能做!2. 独立审计准则既对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提出要求,同时也向社会提供审计质量保证。

业务素质:业务能力、品德操行;独立、客观、公正.☆3. 独立审计准则是通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体现出来的。

4。

独立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的客观依据。

要调整有关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有分歧,独立审计准则则是注册会计师坚持其正确审计意见的客观依据。

5.只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是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均应遵照执行。

6.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相关业务,可以参照执行。

也可以遵照执行。

7.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二)审计准则的作用1. 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

审计报告中写明“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2. 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

对审计工作规定详细。

3。

可以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降低审计风险。

4. 可以促进审计经验的交流。

国际间交流。

二、审计准则的结构内容(一)美国的民间审计准则(公认审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uditing Standards,GAAS)1、一般准则2、工作准则3、报告准则(二)国际审计准则(ISA,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Auditing)1、一般准则2、工作准则3、报告准则注意:国际、美国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与毛泽东思想一样—-—--放之四海而皆准!)1、国际、美国审计准则适用于独立审计的全过程;2、国际、美国审计准则适用于任何单位;3、不论是否以营利组织为目的,不论其规模大小,也不论其法定组织形式如何,凡进行的独立检查是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的;4、在适当的情况下,也可应用于注册会计师的其他相关服务.5、适用于会计报表审计6、其他信息。

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国2010审计准则的主要差异修改版

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国2010审计准则的主要差异修改版

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国2010审计准则的主要差异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1.准则体系:多 3 个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

关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IAASB 将其放在准则序言部分加以强调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将则其单独列示。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驭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该准则规定了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业务承接、鉴证业务的三方(注册会计师、责任方、预期使用者)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鉴证报告等内容。

2.未加区分审计准则与审计实务公告IAASB 将国际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实务公告区分,在对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检查的规范中分别列示。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未将审计准则与实务公告加以区分,而是将其并入准则体系中。

把以下六个国际审计实务公告“IAPS 1000银行间函证程序 ,IAPS 1004银行监管机构与银行外部审计师的关系 ,IAPS 1006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IAPS 1010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的考虑 ,IAPS 1012衍生金融工具审计 ,IAPS 1013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归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12 号——银行间函证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 ——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11 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 ——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 ——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3.部分准则存在差异,《审计报告》。

我国报告准则与国际报告准则的区别:①报告名称差异:我国审计报告均称为“审计报告”未加“独立”二字;国际审计报告均称为“独立审计报告”,在标题中增加“独立”一词,强调审计师的“独立性”。

从银广夏事件谈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从银广夏事件谈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从银广夏事件谈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摘要】:银广夏事件导致注册会计师的信誉陷入危机,随着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发展,本文希望从审计准则与职业道德守则中强化和完善的内容来再次分析导致中天勤审计失败的原因,以期加深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作用、框架体系与各项具体准则核心要求的理解以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银广夏审计方法缺陷影响法律责任前言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直言不讳地指出银广夏公司虚构财务报表,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

此时,“银广夏”事件开始浮出水面。

经证监会立案稽查,银广夏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156.70万元。

至此,银广夏2000年全年涨幅高居深沪两市第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的神话戛然而止。

银广夏倒台后,素来享有“经济警察”美誉的注册会计师的信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在1999和2000年,当时可以列入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前五强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为银广夏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银广夏造假案披露后,财政部吊销了中天勤事务所和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受到了刑事处罚。

尽管中天勤和签字会计师都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是在银广夏触目惊醒的造价数字背后,人们不禁想问:为什么身为专业人士的注册会计师对银广夏连续两年含有大量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方法上存在哪些缺陷?中天勤的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方法上存在的缺陷(一)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消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

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或报告有关重大虚假问题,违反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要求。

例如:“编制审计计划时的特殊考虑”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集团内公司间的股权关系、集团内公司间交易频率、性质及规模等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事项,以合理制订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时的特殊考虑”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工作底稿、抵消分录和其他合并资料进行重点审计;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集团内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存货交易、固定资产交易、收入、支出以及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实现损益的抵消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其影响是否消除;第十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进行审计,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是否恰当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编制审计报告时的特殊考虑”第二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抵消的集团内公司间重大交易,并据以确定其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

《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

(2022 年3 月29 日修订)一、运用并遵守相关要求(参见本准则第二十九条) 1.本准则并不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遵守与其具体情况不相关的规定。

例如,在某些国家或者地区,对于没有员工的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某些政策和程序的要求是不相关的。

例如,向项目组委派具有必要胜任能力和素质的适当人员(见本准则第四十六条)、业务复核责任(见本准则第四十八条),以及每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向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通报(见本准则第六十八条)。

二、项目合伙人的定义(参见本准则第十四条)2.在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是指负责某项审计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者类似职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参见本准则第三十二条)3 .普通而言,向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传达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包括说明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其拟实现的目标,明确每一个人对质量负有的责任并要求每一个人遵守这些政策和程序。

通过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表达其对质量控制问题的观点或者关注,体现出获取对质量控制制度的反馈意见的重要性。

4.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记录和传达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可能不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和详细。

四、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参见本准则第三十三条)5.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文化有重大影响。

哺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通过清晰、一致及时常的行动和信息,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下列要求:(1)按照职业准则和合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工作;(2)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这些行动和信息通过认可并奖励高质量的工作,促进形成优秀的文化。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培训、研讨班、会议、正式或者非正式的对话、职责说明书、新闻通讯或者简要备忘录等形式传达这些行动和信息,并将其体现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文件、培训资料以及对合伙人及员工的评价程序中,以支持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切实实现高质量的认识。

5个案例 审计案例

5个案例 审计案例
麦科特与深圳华鹏 : 造假流水线中的舞伴
2021/3/30
• 欺诈只是宏伟进程中的小插曲而已,没有骗子 的繁荣期就像身上不长虱子的狗一样不可思议。 一个健康的自由市场经济必然会吸引大量的投 机者进行各种腐败活动。
刘易斯(美国著名的财经作家)
2021/3/30
一、背景与调查
Phase 1
Phase 2
天勤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中华会计师 事务所
蛇口中华会计师 事务所
电子工业部
交通部
2021/3/30
中天勤介绍
2000年7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复,同意中天和天勤 合并,成立中天勤,但是当时还是分开办公。 2001年,中天勤达到了繁盛的“顶峰”,拥有320名员工、 近百名注册会计师、超过60家上市公司客户,年均业务收入 超过6000万元,在深圳排名第一,全国位列五强。 中天所共有五个审计部和一个行政部,负责银广夏2000年年 报审计的是审计二部的项目组,由该部副总经理刘加容带队, 包括审计员和助理审计员在内共14人,分派到银广夏银川总 部、天津广夏、武汉广夏、芜湖广夏等地。为银广夏的审计 报告签字的是总经理徐林文和副总经理刘加容,两人同时也 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2021/3/30
东窗事发
从2001年初开始,市场对于银广夏业绩的质疑就一直没有 停过,包括当年4月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的研究员蒲 少平曾先后发表《九问银广夏》和《再问银广夏》,在股 市上曾引发了银广夏是否造假的一场大争论。 刘加容曾接受银广夏方面委托,以书面形式回答了蒲少平 提出的部分问题。但是此事在中天勤内部包括银广夏项目 组内都被当作一件小事情放过了。
2021/3/30
• 主要虚构事实
•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在1993年11月8日至1998年 12月18日期间已进口的机器设备由原进口报关价格13450120港 元提高到108086735.69港元,价格虚增94636615.69港元。

审计执业规范

审计执业规范
14100199需要介绍的事项120国际审计准则框架200299一般原则及责任200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210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条款220审计工作质量控制230文档记录240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审计师对考虑舞弊和错误的责任250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和监管的考虑260与负责公司治理的部门沟通审计事项300499风险评估及对风险评估结果的反应300计划315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320审计重要性330审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402与利用服务机构的主体有关的审计考虑15500599审计证据500审计证据501审计证据特殊项目的额外考虑505外部函证510首次接受委托期初余额520分析性程序530审计抽样和其他可选择测试程序540会计估计的审计545公允价值计量及其披露的审计550关联方560期后事项570持续经营580管理当局声明600699利用其他人员工作600利用其他审计师的工作610考虑内部审计工作620利用专家的工作700799审计结论的报告700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师报告710比较数据720含有已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16800899特殊领域800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师报告10001100国际审计实务公告1014对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审计师报告1000银行间函证程序1001信息技术环境单机1002信息技术环境联机系统1003信息技术环境数据库系统1004银行监管者与外部审计师之间的关系1005在小规模企业审计中的特殊考虑1006对银行财务报表的审计1008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特征及考虑1009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1010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1012审计衍生金融工具1013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图24国际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实务公告的基本内容17我国审计准则的制定遵循以下

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比较

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比较

审计月刊年第6期(总第期)审计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权威性标准,对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均简称为中注协)自1988年11月15日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从1991年至今审计准则先后经历了制定执业规划阶段、建立准则体系阶段和完善与提高阶段,尤其是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准则体系、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国审计准则的框架体系与国际审计准则框架体系存在趋同,但趋同不等于相同,各国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执业环境以及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认识程度的不同,决定了我们在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同时,必须考虑我国国情,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审计准则框架体系,使之既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又能保持中国特色。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框架体系因原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即: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独立审计执业规范指南)已不能适应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为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的需要,我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对原审计准则体系进行了改进,新颁布的准则体系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见图)。

(二)国际审计准则的框架体系国际审计准则体系指的是由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简称I FAC )下属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简称I AASB)所制定的准则体系。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公告覆盖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类型包括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业务、除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相关服务业务,与其相关的准则分别被称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而且公告还包括用于保证各类业务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见图2)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框架体系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体系,并与国际审计准则框架体系趋同,趋同情况具体为:(一)规范对象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构成。

银广夏案例分析15页PPT

银广夏案例分析15页PPT

2019年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虚报销 售收入从 天津市北辰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
份。除向正常销售单位开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广夏公
司职员付树通以天津广夏公司名义向天津禾源公司
(系天津广夏公司萃取产品总经销)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290份,价税合计22 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 3764.7619万元,后以销售货款没有全部回笼为由, 仅向北辰区国税局交纳“税款”500万元。2019年5
2019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 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财政 部亦于9月初宣布,拟吊销签字注册会计 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 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 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证,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 责人的责任。
主要原因
1、编制银广夏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 巨额资产和利润。这违反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 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2、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如对 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账款,审计人员在运用替代 程序时,未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 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应收账款。这违反了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 3、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如对于银 广夏在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生产用电 的电费费用却降低的情况竟没有发现或报告。这违反了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
什么是银广夏事件?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现证券简称为ST银广夏(000557)。1994 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 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 2019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 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专家意 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 “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 品”。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 旦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称的数量;天津广夏萃 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出口合同中 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 备提取。

关于印发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通知-会协字[1996]456号

关于印发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通知-会协字[1996]456号

关于印发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通知(会协字[1996]4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直管所: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拟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规则。

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已于1995年12月25日正式颁布,199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按照预定计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包括《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期后事项》、《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2号——管理建议书》、《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经财政部、审计署审批同意,现予以发布,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批准则及已颁布的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条文中所指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包括审计事务所,不再另行发文解释。

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宣传、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独立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

以前已经发布的相关规定,以及各部门、各地发布的相关规定一并废止。

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1-9号

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1-9号

目录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1号——政府补助证监办发[2012]22号 (1)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2号——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舞弊风险 (3)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3号——审计项目复核 (7)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 (10)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5号——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 (20)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29)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7号——轻资产类公司收益法评估 (40)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 (52)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 (62)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1号——政府补助证监办发[2012]22号目前,政府补助在部分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利润中占有较大比重,日益成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领域,也是会计监管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

现对政府补助相关会计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一、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常见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特定类型的政府补助及其会计处理作了进一步规定。

实践中,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通常存在以下问题:(一)将政府有偿投入作为政府补助。

例如,将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或政府要求无形资产权利的研发费补贴等作为政府补助。

(二)公司通过非常规渠道与相关部门达成协定,将实质上来自于控股股东或集团内其他公司的捐赠作为政府补助。

例如,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将资产通过政府以补助形式转移给公司。

(三)对政府补助的分类不正确。

例如,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可以区分的综合性政府补助认定为难以区分的综合性政府补助。

(四)将未达到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予以确认。

例如,公司在未达到政府补助文件所附条件时即确认补助收入;对于不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在未收到补助金额时即确认补助收入;对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费用的政府补助,在费用尚未发生时即确认补助收入。

《审计学》审计准则和审计标准

《审计学》审计准则和审计标准
第四章 审计准则和审计标准
知识目标 内容讲解 本章练习
知识目标
了解会计的产生和发展,说出“四柱结算法”和“龙门 账”的基本含义;
理解会计的概念、特征和基本职能; 理解会计的一般对象和目标; 掌握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掌握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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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讲解
第一节 审计准则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节 我国审计准则 第三节 审计标准
二、审计准则的基本内容
国家审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法
民间审计法规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
内部审计规定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国家审计准则
国家审计通用准则


审计准则

民间审计准则
国家审计专业准则 国家审计指南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特点
1 审体现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
2 体现了国际趋同的要求
3 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 4 体现了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要求 5 体现了科学、民主和公开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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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鉴证业务的含义、要素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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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审计准则的概念和内容
三、国际审计准则
600 610 620 700~799 700 710 720 800~899
利用其他审计师的工作 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利用专家的工作 审计结论的报告 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师报告 比较数据 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其他信息 特殊领域

新审计准则中内部控制规定诠释

新审计准则中内部控制规定诠释

新审计准则中内部控制规定诠释作者:刘蓉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10期2006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下简称“新审计准则”)中,对内部控制进行了相关规定,与旧准则中的相关规定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

这些规定既适应了被审计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不断的发展变化对审计实务提出的新要求,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新审计准则所倡导的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将对我国的审计实务与注册会计师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拟对其予以诠释和归纳。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研究与评价,中注协曾颁布《独立审计准则第九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概念、固有局限性、了解评价的程序、测试的条件及程序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对内部控制的特殊考虑则在《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三号——小规模企业的特殊考虑》的第三章“对内部控制的特殊考虑”进行了规范。

但在新审计准则中涉及到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却涵盖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下简称1211号准则)的第四章“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以下简称1231号准则)的第四章“控制测试”中,对内部控制的特殊考虑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第四章“风险评估程序”和第五章“进一步审计程序”的部分条款进行规范。

这些与内部控制相关的新规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反映内部控制概念与COSO报告中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6年颁布的1211号准则的第46条、47条中,对内部控制的概念及要素重新进行了界定,提出“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和对控制的监督五大要素”。

技术提示(2015)第05号:单独出具母公司报告的注意事项

技术提示(2015)第05号:单独出具母公司报告的注意事项

技术提示(2015)第05号:——单独出具母公司报告的注意事项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在年度审计中,一些被审计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在存在子公司的情况下需要我们单独针对母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技术与标准部编制了在存在子公司的情况下需要单独出具母公司报告时的报告正文及附注变化示例(参见附件),请各项目组参考使用。

此外,项目组还可以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4》“问题6-1-12(对特殊编制基础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注意事项)”中相关内容。

摘录如下:对于特殊编制基础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而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1、财务报表附注注意事项(1)附注中不能声明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

可以把附注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部分改为“遵循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的声明”,声明本财务报表遵循了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而不能直接声明“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2)在附注“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部分中详细说明所采用的编制基础及其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差异。

2、审计报告注意事项(1)在引言段和管理层责任段中均提及财务报表系按照“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意见段中也针对财务报表是否符合“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发表审计意见;(2)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用途限制段,例如:如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后附的公司财务报表系仅供贵公司向主管工商、税务等机关按有关规定申报2012年度财务报表之用,不做其他用途。

相应地,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主管工商、税务等机关按有关规定申报2012年度财务报表之用,不做其他用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应用指南》中的表述:“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审计特殊目的财务报表的特殊考虑》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审计特殊目的财务报表的特殊考虑》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审计特殊目的财务报表的特殊考虑》应用指南(2021年12月17日修订)一、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的定义(参见本准则第六条)1.以下是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的示例:(1)纳税申报采用的计税核算基础;(2)被审计单位为债权人编制的反映现金流量信息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核算基础;(3)监管机构为满足监管要求对财务报告作出的规定;(4)合同条款(如债券契约、贷款协议或项目拨款合同)约定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2.特殊目的编制基础包括公允列报的编制基础和严格遵循的编制基础。

如果选定的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是公允列报的编制基础,在遵循该编制基础要求的同时,为达到公允列报的目的,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有可能采取以下两种变通措施:(1)提供该编制基础具体要求之外的其他披露;(2)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偏离该编制基础的某项具体要求,前提是该编制基础明确允许这种偏离。

如果选定的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是严格遵循的编制基础,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必须遵守该编制基础的所有要求,不能采取上述任何一种变通措施。

3.在某些情况下,特殊目的编制基础建立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基础上,但并不符合该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全部要求。

例如,对于某项业务,合同可能约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某些规定而非全部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在这种情况下,暗示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是不恰当的。

在说明该特殊目的财务报表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时,可以提及合同中有关财务报告的约定,而不能提及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

4.在本指南第3段所述的情况下,即使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所依据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公允列报的编制基础,特殊目的编制基础也可能不是公允列报的编制基础。

这是因为特殊目的编制基础可能并未遵守其所依据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全部要求。

5.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包括披露)可能是被审计单位唯一对外发布的财务报表。

除了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所针对的使用者外,该财务报表可能还有其他使用者。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3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3号——存货监盘

附件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3号——存货监盘通常情况下,与其他资产项目相比,存货更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特点。

对于制造业、贸易业等行业的被审计单位而言,存货采购、生产和销售通常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都具有重大影响,资本市场上很多的舞弊案例也都涉及存货的虚假记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对注册会计师实施存货监盘程序作出了规定。

本问题解答旨在针对与存货监盘相关的实务问题提供进一步的指引,以协助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恰当执行监盘程序,获取与存货有关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一、注册会计师在存货监盘中的责任是什么?答: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实施存货监盘,获取有关存货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除存货的存在和状况外,注册会计师还可能在存货监盘中获取有关存货所有权的部分审计证据。

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在监盘中注意到某些存货已经被法院查封,需要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这些存货的所有权是否受到了限制。

但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应用指南》第6段所述,存货监盘本身并不足以供注册会计师确定存货的所有权,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执行其他实质性审计程序以应对所有权认定的相关风险。

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恰当区分被审计单位对存货盘点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对存货监盘的责任,在执行存货监盘过程中不应协助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工作。

二、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存货监盘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哪些审计程序?答:《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对于注册会计师实施存货监盘程序给出了指引。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第四条的要求,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对存货的存在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除非不可行);(2)对期末存货记录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的存货盘点结果。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大全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大全

中国注册会计师__独立审计准则__大全(2001年10月更新)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返回目录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以下简称“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体系、制定与发布程序,并对其规范内容、约束力及适用范围进行解释。

本序言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一、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1.独立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

2.制定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2.1建立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和服务作用。

2.2促使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统一的执业准则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2.3明确汪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4建立与国际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二、独立审计准则的体系1.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2.1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和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

2.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特殊行业、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2.3执业规范指南。

执业规范指南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制定的,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三、独立审计准则的约束力1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是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法定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汪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应当遵照执行。

银行招聘笔试:审计考试题库

银行招聘笔试:审计考试题库

审计试题库判断题:l 由于执业判断贯穿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作的全过程,并且可能得到的审计证据有很多是说服性⽽⾮结论性的,因此,注册会计师的任何审计意见都不能绝对保证会计报表使⽤⼈确定已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

(√)2 尽管不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的全部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为,注册会计师仍然有责任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重⼤错误、舞弊和对会计报表有直接影响的重⼈违反法规⾏为。

(√ )3 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产⽣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阶段。

(×)4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变更了会计处理⽅法,只要确定变更是合理的,就应发表⽆保留意见。

(×)5 根据2003 年开始执⾏的新修订的有关独⽴审计准则的内容,审计的⼀般⽬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法的⼀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6⽆论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在进⾏财务审计时所依据的标准、所运⽤的⽅法和所检查的内容均具有⾼度的⼀致性。

(√)7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以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审计,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8在审计监督体系中,政府审计出于主导地位,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等均是对政府审计的有效补充。

(×)10实施1999 年度主营业务收⼊的截⽌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该年度的销售发票为起点,以检查是否⾼估主营业务收⼊。

(×)11凡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及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有关的资料,均应属于会计报表的审计范围。

(√ )12如果F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报告应付账款如下:“应付账款……100000 元”, 且没有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对应付账款作任何说明,则管理*对此应付账款做出的暗⽰性认定包括:应付账款是存在的,所有表述报告的应付账款都是公司的义务,应付账款未被⽤作担保、抵押。

(× )13⼀般地,具体审计⽬标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管理*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和审计总⽇标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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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一一小规模企业审计
的特殊考虑
(1996年12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字[1996]4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小规模企业会计报表审计
业务,提高审计效率,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小规模企业,是指营业额或资产总额较小,职工人数较少,职责分
工有限的企业。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对小规模企业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
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公告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专业判断,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为小规模企业,以根据其特征,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的判断结果,并不改变其审计目的及应当承担的审计责任。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小规模企业可能存在的以下主要特征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一)所有权集中于少数个人;
(二)管理人员少,组织结构简单;
(三)缺乏成文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不相容职责分工有限;
(五)管理当局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很大;
(六)高层管理人员或业主可能支配所有基本经营活动;
(七)经营规模较小,经济业务简单。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小规模企业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以确定是
否接受委托。

第七条如果小规模企业会计记录不完整、内部控制不存在或管理人员品行不端,可能导致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考虑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业务约定。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审计小规模企业,应当运用专业判断,合理确定审计重要性和审计风险水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审计计划。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可同时承接同一小规模企业的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不能承办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二)注册会计师为企业提岀建议时,不应代替企业作岀决策或认同某些业务的执行。

第三章对内部控制的特殊考虑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审计小规模企业会计报表时,应适当了解内部控制,以确定可否信赖。

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对相关内部控制作岀说明。

第十一条小规模企业的内部控制通常比较薄弱,控制风险较高,注册会计师可考虑不对其进行符合性测试。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如未对特定内部控制实施符合性测试,而委托人要求对其进行专门审核,可考虑与委托人另行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四章对实质性测试的特殊考虑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进行实质性测试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但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简化。

第十四条小规模企业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通常较高,注册会计师一般应主要或全部依赖实质性测试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以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进行实质性测试时,应当考虑成本与效益原则,采用以下方法,以有效地获取审计证据:
(一)对会计报表项目,特别是损益表项目进行分析性复核;
(二)对账户余额,特别是重要账户的余额进行测试;
(三)对重要交易或事项进行测试。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进行实质性测试时,应当特别关注可能导致小规模企业会计报表产
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下列情况:
(一)为减少纳税等目的而低估收入或高估费用;
(二)将私人费用在企业列支;
(三)业主或管理人员因解决个人财务问题等而从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四)因对外筹资等需要而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管理人员从企业获得的经济利益与其承担的责任及企业经营规模不相称; (六)管理人员获得的经济利益取决于企业经营成果的大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公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公告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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