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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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

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一)布局要求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4、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5、有直拨功能的专用电话。

三、人员配备(一)输血科(血库)配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与病床的比例为1:120~150配备,三级医院不少于5人,二级医院不少于3人,贮血室应不少于1人。

上海 血库 建设标准

上海 血库 建设标准

上海血库(输血科)的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条件:血库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具备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护等安全设施,并且具备
清洁、通风、良好的照明等基本条件,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 设备设施:血库应有必要的设备和器材,包括血液采集设备、血液处理设备、血液保存设备、实验室
设备等,以确保血液的采集、处理和保存符合规范,并能满足不同血液产品的需求。

3. 人员配备:血库需要有一定数量合格的医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完成血液的采集、检测、制备、储
存和发放工作。

4. 用房面积:血库的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需求,包括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
区域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5. 安全与卫生标准:血库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与卫生的标准,包括建筑标准、工程设计、装修装饰、通
风、照明、消毒等设施,确保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6. 信息化管理:血库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血液的采集、检测、制备、储存和发放等各个
环节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上海血库的建设标准应以安全、卫生、实用为主,确保能够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及血液制品,满足临床用血的需求。

具体建设标准可以参考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输血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输血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输血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一、简介输血科作为现代医疗中的重要部门,负责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是医院不可或缺的一环。

输血科的建设与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疾病治疗效果。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帮助医院建设和管理输血科。

二、输血科的基础设施建设2.1 输血科的功能定位• 2.1.1 了解医院的输血需求和规模,确保输血科的建设能够满足医院的需求。

• 2.1.2 确定输血科的服务对象和范围,包括住院患者、门诊患者以及其他特殊患者群体。

• 2.1.3 设立专门的输血科人员队伍,包括临床血液科医生、输血科技师和护士等。

2.2 输血设备和仪器的选购• 2.2.1 根据输血科的功能定位和需求,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输血设备和仪器。

• 2.2.2 确保输血设备和仪器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2.2.3 建立设备和仪器的档案资料,记录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情况。

2.3 输血科的空间布局和建筑设计• 2.3.1 输血科的空间布局应合理,确保各个功能区域之间的流程连贯。

• 2.3.2 输血科的建筑设计应满足消防、安全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 2.3.3 考虑输血科的空间布局和建筑设计的扩展性,以适应未来的发展需要。

三、输血科的管理制度和规范3.1 输血科的管理制度建设• 3.1.1 建立科室管理制度,明确科室的职责和权限。

• 3.1.2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输血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 3.1.3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归档输血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3.2 输血科的人员管理• 3.2.1 确定人员编制和招聘标准,招聘专业素质高、技术过硬的医护人员。

• 3.2.2 建立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 3.2.3 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医护人员进行奖励和提拔。

3.3 输血科的质量控制• 3.3.1 建立标本采集和处理的规范,确保输血样本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 3.3.2 建立血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以下是 6 条关于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1. 人员配备得足够专业呀!你想想看,如果手术台上急需输血,没有熟练专业的人员怎么行呢?就好比一支球队,没有各个位置的优秀球员,怎么能赢得比赛呢?咱们输血科一定得有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技术精湛的检验人员等。

2. 设备设施必须要精良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就好像战士上战场,没有好的武器怎么能打胜仗呢?像先进的血液储存设备、精确的检测仪器等,一个都不能少。

3. 流程规范得严谨起来呀!你说要是输血流程乱套了,那不是要出大乱子嘛?这就如同在轨道上运行的火车,必须得按照规定的路线走才行,不能有丝毫差错,从血液的采集到输注,每个环节都得严格把控。

4. 质量控制要死死抓住不放啊!这就好比盖房子,质量不过关,房子能坚固吗?对于血液的质量,我们必须时刻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5. 培训和教育可不能马虎啊!这就像给汽车加油,没有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怎么能跑得远呢?输血科的人员得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

6. 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啊!要是安全出了问题,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这就相当于保护我们的心脏一样关键,绝对不能掉以轻心,要全方位保障输血科的安全运行。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医疗机构输血科的建设标准基本要求非常重要,每一项都关乎着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必须严格认真地落实好!。

深圳市输血科标准

深圳市输血科标准

深圳市输血科标准:
深圳市输血科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申请临床用血的资质。

2.医疗机构应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
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3.医疗机构应根据规模和需求设立储血室、血库或输血科等机构,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人员。

4.临床用血必须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不得私自采集血液或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血液。

5.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临床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6.深圳市输血科标准还包括对输血科建设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如建设标准、设备配置、人员配备、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
定。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一、引言输血科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病患输注血液及其衍生产品,是治疗危重病患和拯救生命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输血科工作的安全、有效,建设管理规范显得格外重要。

二、设立输血科的条件1.具备足够的场地和设备,满足输血操作的要求;2.拥有合格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拥有符合标准的血库,包括血液采集、储存、分离和安全运输设备等;4.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保证输血科的正常运转。

三、输血科的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1.输血科应设置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2.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输血科的质量和安全;3.医务人员的配置应合理,包括输血科医生、护士、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等;4.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应定期进行,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四、血液管理1.制定血液采集、储存和分离等操作规程,确保血液质量的安全可靠;2.建立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的有效利用和储存;3.实施血液的定向供应,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进行合理的血液供应;4.建立血液使用的审批制度,确保血液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浪费。

五、输血操作1.建立严格的输血操作规范,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准确;2.严格执行输血手续和身份识别,避免输血错误和混淆;3.采用科学的输血速度和方法,注意输血反应的观察和处理;4.建立输血记录和监测制度,及时记录输血情况和相关指标,保证输血质量的可追溯性。

六、风险防控1.建立输血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输血风险进行预测和防控;2.规范质控检测和监测流程,确保各项检测指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3.加强对输血相关感染的预防和控制,确保输血相关感染的发生率低于标准要求;4.加强对输血意外事件的管理和应对,建立相应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七、质量管理1.制定输血科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指标体系,监测和评价工作的质量;2.建立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制度,确保工作水平和质量的稳定提高;3.建立不良事件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纠正发现的问题。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第十四条输血科(血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和卫生标准,建筑面积、工程设计、装修装饰、通风、照明、消毒等设施应当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应当配备适宜的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分离机、冰箱、离心机、输血泵、血液过滤器、血液贮存仓等,确保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六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原辅材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袋、采血器、血液标本管、试剂等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确保血液质量的安全和稳定。

五、人员配置第十七条输血科(血库)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经验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管技师、技师、护士等,确保输血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输血科(血库)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临床用血管理和技术水平。

六、安全卫生第十九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完善的血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液采集、储存、运输、发放和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事故处理等,确保血液的安全和有效。

第二十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加强对血液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做好血液筛查和病毒灭活等工作,确保输血过程中的感染风险最小化。

第二十一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输血科(血库)环境的清洁和无菌,避免交叉感染。

七、业务管理第二十二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液采集、储存、发放、输血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输血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第二十三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血液质量控制、质量评估、质量监督和质量改进等方面,确保输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八、计算机管理第二十四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库存管理、血液质量控制、输血记录和信息管理等方面,提高输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九、质量管理第二十五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方针、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等方面,不断提高输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医疗机构输血科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基本标准

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贝y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动输血医学学科建设,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制定《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第二条本规范包括输血科(血库)组织与管理、基本配置、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及附则五方面。

第三条本规范是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设置输血科(血库)应向负责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并定期接受用血资质审核后,与采供血机构签订供血协议,医疗机构方具有用血资格。

第五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输血科(血库)负责人为本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输血科所有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应成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

第七条输血科(血库)在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医务部门管理医院日常临床用血工作,配合临床开展输血及输血治疗工作。

三、基本配置第八条三级综合医院或年红细胞用量大于5000单位的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其他有临床用血需要的医院应设立血库。

承担辖区内临床用血储存任务的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科或独立血库,履行储血点和输血科(血库)功能。

第九条人力资源配置要求(一)输血科主任应具有丰富的输血相关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卫生技术职称,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血库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一)业务用房l、二级医院输血科(血库)至少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分设贮血室、配血与检验室、资料保存室等;2、三级医院输血科(血库):至少4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分设贮血室、配血室及检验室、质量控制室、资料保存室及洗涤室等。

(二)环境条件1、输血科(血库)应设置在远离污染源的区域,业务区域与行政办公区域应分开。

2、业务用房内的结构布局符合工作流程,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分开,人流物流分开,有空气温度调节和通风设备并符合卫生学要求。

3、室内墙面装饰瓷砖或油漆粉刷,地面铺设地砖,便于清洁。

4、贮血室(血库)设发血窗,配血室设标本接收窗。

室内安装(放置)紫外灯或其他消毒设施并符合卫生学标准。

(三)必备设备试剂、血液标本留样冰柜(箱);贮血专用冰箱(2-6C○);低温冰箱(—20 C○以下);血小板保存箱;专用恒温水浴箱;振荡混匀器;离心机;微量加样器;显微镜等能够满足血液储存和血液交叉配型试验所需的相关设备;工作间消毒设备。

二、人员配备(1)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其中大专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卫技人员数:二级医院应占50%以上,三级医院及占70%以上,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2)技术岗位人数根据各医院的床位数及年用血量决定,一般为二级医院不少于3人,,三级医院不少于5人,为符合条件的专业医师或技师;(3)输血科主任应具备大学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和输血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从事输血工作5年以上。

血库主任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输血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从事输血工作3年以上。

(4)输血科(血库)的任职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患有经血传播疾病,或携带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的人员,不得从事供血相关的业务工作。

DB12_T751-2017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

DB12_T751-2017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

ICS11.020C 05DB12天津市地方标 准DB12/T 751—2017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Medical institutions blood transfusion (blood bank)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2017-10 - 27 发布2017-12-01 实施,> t,—*_刖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输血协会。

主要起草人:刘先夺、刘薇、董守智、李代红、阎石、熊智、刘旭、刘晗、付仁嵩、魏殿军。

本标准于2017年10月首次发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i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各级临床输血管理组织的任务与职责、输血科(血库)房屋设置、人力资源 配置、仪器设备与试剂配置、业务管理等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具有用血资质的医疗机构设立的输血科、血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WS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3组织与管理3.1用血资质审核3.1.1医疗机构设置输血科(血库)应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将审核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备 案。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输血科或血库项目。

3.1.2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采供血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的血液供应,供血单位在首次供血时审核《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保留复印件,并与医疗机构签订供血协议。

3.2安全主体责任3.2.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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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二级医院输血科开设的基本检测项目应 包括,但不限于: • (1)ABO血型正定型鉴定; • (2)ABO血型反定型鉴定; • (3)RhD血型鉴定; • (4)不规则抗体筛查; • (5)交叉配血(包括盐水法和特殊介质 法)。
七、输血科医疗管理制度
• 1. 输血科(血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制定相关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操 作规程和记录,文件应覆盖整个工作过程。 • 2. 输血科(血库)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 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建立临床科室和医师 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 3. 输血科功能区设置要求 • 3.1输血科业务用房:各功能用房要有明显标识,入库 前血液处置室、血液标本处理区、储血室、发血室、输 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污废物处理室、自体血采集室、 血液治疗室、资料档案室、值班室、办公室和生活区, 承担临床输血技术人员培训任务的应配备教学示教室 (二级医院房屋分区布局功能上满足工作需求即可)。 • 3.2血库业务用房:贮血室、发血室、血液处置区、输 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等。 • 3.3对于部分无法达到以上要求的二级医院,房屋分区 布局功能上满足工作需求即可。 • 3.4生活区与工作区相对独立,应配备适宜的卫生、休 息、更衣、值班等场所和生活设施。
• 输血科人员最低设置不少于8人;年用血量1-3 万单位,不少于10人;年用血量大于3万单位, 不少于14人,每增加1万单位增加1人。 • 每增加一个执业地点增加6人;血库专职工作 人员设置不少于3人;编制床位100张以上或年 用血总量500单位以上的人员配置,应增加专 职人员。 • 年用血量大于800单位的血库应按输血科人员 标准配置。
• 1. 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安全、 合理、有效用血。 • 2. 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确定常规储血 量,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 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 3. 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等工作, 确保血液信息的溯源性。 • 4. 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血库负责 输血相容性检测。 • 5. 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 术。
• 2. 输血科建筑布局要求 • 2.1输血科(血库)应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应远 离污染源,采光明亮,空气流通,方便于临床科室抢救 取血、标本送检等医疗活动的区域,并考虑以下因素: 接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等主要服务对象病区, 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 近 ”。 • 2.2输血科(血库)应有必要的消毒设备,物体表面及空 气净化消毒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输血科 开展自体回输血、输血治疗等工作,其卫生学应符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卫生学Ⅳ类环 境的要求。
三、输血科人员设置要求
• 1. 输血科具备输血、检验、医疗、护理等 专业人员(三级医院应配有输血医师), 输血技术人员应毕业于输血医学、医学检 验、医疗、护理等专业;从事输血相关工 作的医师应持有临床医师执业证书,技师 持有临床检验技师资格证或输血技师资格 证,护士应持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 证书。
• 2. 输血科(血库)选配功能仪器设备(不 限于):全/(半)自动配血系统(输血科 必备)、血细胞分离机、无菌接驳(管) 机、生物安全柜、血栓弹力图、PCR扩增仪、 电泳仪。
• 3. 输血科(血库)应当为各种必备和选配 设备建立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包括设备的 出厂信息(技术信息和操作信息)、出现 的问题、运转情况和维修保养记录等。 •
• 2. 输血科主任要求:输血科主任和血库负 责人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相关专业知识及管 理能力。输血科主任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 上资格,从事临床输血工作五年以上;血 库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资格,从事 临床输血工作十五年以上。
• 3. 输血科工作人员要求:质量主管应具有 与输血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输血 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经过质量管理培训, 具备临床输血质量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 经验;技术主管应具有与输血相关专业本 科以上学历,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临床输血专业检 测技能及实践经验。
(五)输血科(血库)输血知情同意书 签署率(%)
• • • • 指标名称:输血知情同意书签署率(%) 对象选择:全院需要进行输血治疗的患者 指标类型:结果指标 指标改善:签署率达100%
输血科建设标准
一、输血科设置要求
• 1. 我省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置 独立的输血科,或有专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 作,要符合临床科室诊疗需求。 • 2. 各医院输血科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 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 设备,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血库的医疗机 构,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 作。 • 3. 输血科、血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 员会制定的输血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 4. 医疗机构的用血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血站供应。 • 5. 输血科主任或血库负责人为科室质量第 一负责人。 • 6. 输血科应设立质量管理小组并设置质量 主管;血库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对科室输血质量管理体系进行 全面管理和持续改进,确保质量管理体系 能有效运行。
二、输血科的职能及工作范围
五、输血科设备设置要求
• 1. 输血科(血库)基本仪器设备最低配置 要求:2-6℃储血专用冰箱、-20℃以下血浆 专用低温冰箱、2-8℃试剂储存专用冰箱、 2-8℃标本储存专用冰箱、22℃血小板震荡 保存箱、血液低温操作台、专用血浆解冻 箱(溶浆机)、血型血清学离心机、专用 取血箱、恒温水浴箱、标本离心机、显微 镜、电子称、热合机、双路供电、计算机 及信息管理系统。
3. 输血相关制度
• 3.1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 3.2建立紧急用血和特殊用血的应急预案制 度。 • 3.3建立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及非同型输注 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 3.4建立和实施记录管理程序。记录体系必 须完整应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入库、储 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对受血者包括标本 采集、接受、输血相关检测及输血不良反 应记录等整个过程。
• 3.5建立覆盖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制度和流程 • 3.5.1医院有明确规定的流程,确保患者输血过程中的安全; • 3.5.2输血前在患者的床旁由两名工作人员准确核对受血者和血 液的信息; • 3.5.3明确规定从发血到输血结束的准确时间; • 3.5.4制定使用输血器和辅助设备(如血液复温)的操作规范和 流程; • 3.5.5在输血过程中不得添加任何药物; • 3.5.6输血中要监护输血过程,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 3.5.7输血全过程的信息应及时记录于病历中。 • 3.6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相关的原始记录须至少 保存十年。
四、输血科环境设置要求
• 1. 输血科面积要求 • 1.1输血科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业务和功能 的需要。年用血量大于(含)2.0万单位的,使用面 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年用血量1-2万单位的,使 用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年用血量小于1万单位 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50平方米。 • 1.2 血库工作用房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 能需要,其建筑面积应不少于80平方米。 • 1.3 血库工作用房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业务和功 能需要,储血室和发血室必须置于清洁区域,面积 不少于40平方米。
• 4. 输血科设备应具有唯一性标识并定期进 行质量控制和维护保养,包括日维护、周 维护及月维护,做好维护记录。
• 5. 输血科储血冰箱、试剂冰箱及血液样本 冰箱应定期进行温度监测,并有温度自动 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温控记录和报警装 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 时解决并记录。
• 6. 输血科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 落<8CFU/10分钟或<200CFU/立方米为 合格。 • 7. 制定输血科(血库)关键设备发生故障 时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实施的人员 及职责。
• 2.3输血科(血库)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内部环境 业务区与办公区分开、污染区与清洁区分开、血标 本接收窗口和发血窗口分开。 • 2.4输血科(血库)实验室建筑与设施符合 《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 2.5输血科(血库)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 在内的医疗流向,最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 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 2.6输血科(血库)的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 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 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输血科(血库)质量控制指标
(一)输血科(血库)血型鉴定正确率 (%)
• • • • 指标名称:血型鉴定正确率(%) 对象选择:全院所有需要检测血型的患者 指标类型:结果指标 指标改善:正确率达100%以上
(二)输血科(血库)交叉配血正 确率(%)
• 指标名称:交叉配血正确率(%)
• 对象选择:全院所有需要进行输血治疗的 患者 • 指标类型:结果指标 • 指标改善:正确率达100%
• 6. 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 • 7. 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 理用血提供咨询。 • 8. 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细胞治疗,开展相 关新技术,临床输血教学、培训和科研工作。 • 9. 必须加强输血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开 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省级以上室间质量评价。 • 10. 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 他任务。
• 4. 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 健康标准: • 4.1无精神病史; • 4.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 4.3无影响履行输血专业职责的疾病或功 能障碍。 • 4.4乙肝、丙肝、艾滋病毒携带者和梅毒 阳性者不得从事输血科(血库)工作。
• 5.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年版)规定人员数量符合要求,输血科人 员配置与床位数或与年输血量参考比例为 1:100(床)或1:1000单位(以红细胞成分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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