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

合集下载

国际经济法 复习纲要

国际经济法    复习纲要

• 海牙规则
• 承运人的义务

承运人的责任基础、免责
• 承运人的责任期限
• 承运人的责任赔偿限额

诉讼时效

• 维斯比规则 • 提单的证据力 • 承运人的赔偿限额 • 承运人的责任基础 • 喜马拉雅条款的出现
• 汉堡规则 • 承运人的责任基础 •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 承运人的赔偿限额 • 诉讼时效 • 延迟交货、舱面货等规定
• 掌握ICSID的基本内容 • ICSID产生的背景 • 中心的管辖权(受理的范围和不受理的
范围)
• 受理的前提和后果
• 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中关于调整 国际投资关系的公约
• 《TRIMs》 GATS
TRIPs
DSU
• 掌握TRIMS的内容 • 适用范围 • 具体禁止采取的措施 • 主要内容 • 评价
• 掌握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及特征。
• 国际服务贸易的界定

主体跨越国界。
•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 主体、标的、内容的管理上、所适用的 法律
• 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类型。
• 跨境交付 • 境外消费 • 商业存在 • 自然人流动
• 掌握GATS的基本框架
• 正文、 • 附件、 • 成员方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表、 • 部长会议决议及谅解四个部份构成
• 限制性商业条款及我国的立法态度
• 掌握TRIPs协定产生的原因、保护的标的、 基本原则和实施的方式。
• 产生的原因; • 保护的标的 7种 • 地理标志、未披露的信息等 • 基本原则(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透明
度)
• 实施的方式(民事、行政、刑事、临时措 施、边境措施)
• 对TRIPS的评价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介绍课件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介绍课件

02
国际投资法主 要包括国际投 资条约、国际 投资协定、国 际投资法公约 等。
03
国际投资法主 要涉及投资保 护、投资促进、 投资争端解决 等方面。
04
国际投资法在 国际经济法中 的地位越来越 重要,对跨国 投资和国际投 资争端解决具 有重要意义。
国际金融法
01
国际货币体系: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
综合性:涉及多个法律 部门,如合同法、公司 法、知识产权法等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 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
2
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点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好效果, 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 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涉及国际贸易的 法律规范和制度。
04
案例分析技巧:注意案例中 的细节,运用法律思维进行 推理和判断
谢谢
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法的 核心领域,涉及货物和服 务的进出口、关税和贸易 壁垒等
国际投资:涉及跨国公 司的投资行为、投资保 护、投资争端解决等
国际金融:涉及国际货 币体系、国际金融市场、 国际金融监管等
国际知识产权:涉及专 利、商标、著作权等知 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国际竞争法:涉及反垄 断、反不正当竞争、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
争端解决等
05
国际竞争法:包括 反垄断法、反不正 当竞争法、国际竞
争政策等
03
国际金融法:包括 国际货币体系、国 际金融市场、国际
金融监管等
06
国际知识产权法: 包括专利法、商标 法、著作权法、国 际知识产权保护等
国际经济法的特点
国际性:涉及国际贸易、 投资、金融等领域的法 律规范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课程类别:专业课学 时:64学 分:4适用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生考核方式:考试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二、课程简介1.中文简介国际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主干课之一,是面向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开设的专业课,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主体;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技术贸易、服务贸易法、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资本输入国外国投资法、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法制、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国际股票、国际支付与结算、国际金融监管等法律制度;税收管辖权与所得税法律制度、国际重复征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经济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

2.英文简介economic law, as a newly-developed, comprehensive a nd borderline Internationalcourse, which consists of international laws and internal laws governing economic relaentitiesand individuals,is one of the keyorganizations,internationalbetween states,four-year undergraduatecourses o f the legal s cience a nd is designed f or the full-timestudents and two-year junior college students.The contents are a s follows: basic theoreticalof internationalproblems and subjectseconomic law, law of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transportation and insurance concertrade o f technology, basic t heoretical sale o f goods, law of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 legal form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 foreign investment of capital-import countries, laws on oversea investment of capital-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 l oans ofcountries,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and law, international project finance and the legal sys bonds, issue o f internationalstock and stock trade s ystem, i 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l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foreignpayment and credit c ard system and internationalexchange control; tax jurisdiction and income tax law system,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 and international tax convention, methods for elimination of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 and 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 and evasion; type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disputes methods for their settlement.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一)课程性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本科及专科专业必修课,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

2021三国法大纲解读

2021三国法大纲解读

2021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大纲解读一.国际法和国际经济法:大纲只是作了局部完善调整,并未新增考点或法条。

★“三大本”在国际法“大气环保”部分内容略有调整,调整后内容整理如下:二.国际私法:新增两项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台湾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2016三国法大纲解读配套练习及解析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包括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和《京都议定书》是防止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环保公约。

根据上述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所有缔约国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B.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工业化国家承担具体的削减义务C.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发达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D、《<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明确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的整体框架答案:BCD解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包括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和《京都议定书》明确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所有缔约国都有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但具体减排义务又因国家类别不同而不同,A项错误;公约和议定书把参加国分为三类:(1)工业化国家。

这类国家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具体义务;(2)发达国家。

这类国家不承担具体减排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3)发展中国家,这类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同时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

故BC项正确;2015年12月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明确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的整体框架,D项正确。

2.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是内地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主要依据。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2021年XX司法考试大纲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XX司法考试是为XX和XX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法律专门人才,由XX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XX、检察XX和担任律师、公证员必须通过XX司法考试。

XX司法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有担任初任法XX、检察XX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相应法律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实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通过XX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XX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考试内容、科目与要求根据《XX司法考试实施办法(XX)》的规定,XX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21年XX司法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法制史、XX、行XX法与行XX诉讼法、XX、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共14门科目.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i觅煮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够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XX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XX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三、考试方式XX司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行。

四、试卷结构2021年XX司法考试考试试卷共四张,试卷结构: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

本卷分值150分,XX180分钟。

本卷科目:法理学、法制史、XX、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国际经济法考试整理提纲

国际经济法考试整理提纲

第一章导论1.国际商法调整的范围:调整国际商事关系和惯例2.国际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民事关系,即其主体、客体、法律事实三个要素中,至少有一个要素与外国联系。

3.国际商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

4.大陆法国家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原则上不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的同等效力。

英美法系强调判例法,其成文法的数量也日益增多。

5.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某项惯例,该惯例就对其有确定的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法一.西方国家关于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6项)ppt1、合意----通过要约和承诺达成合意合意(Agreement)是合同成立的最基本的条件。

合意必须真实。

我国:协商一致2、当事人的缔约能力*自然人:各国法律基本规定,未成年人、酗酒者、吸毒者、精神病患者受到一定限制。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且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律实体。

3、存在对价关系或约因**对价—英美法国的独特概念对价的定义: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或好处,或是对方当事人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

通俗而言,即:我给你某物品,是为了你给我其它物品。

约因:订约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接近和最直接的目的,即双方当事人间存在的相互给付的关系。

4、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西方国家---基本采取“不要式原则”,即:当事人可采取任何方式订立合同,只是对某些特殊种类的合同,才要求按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

5、具备合法性**英美法的原则:要求合同的目的或目标必须是合法的,合同标的、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必须是合法的。

通常而言,下列协议是非法的:(1)违反成文法的协议(2)违反公共政策的协议(3)不道德的合同**大陆法系的原则:各国在民法典中对合同违法、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021司考大纲新旧对比国际经济法

2021司考大纲新旧对比国际经济法

2021司考大纲新旧对比国际经济法【大纲教材增删说明】国际经济法在最近五年的平均分值为16分,其考题大多相当灵活,仅仅看法条是不够的,必须认真学习教材中的相关理论。

与2021年相比,2021年国际经济法部分已修订完善教材为主,大纲没有新增考点。

第一章导论基本要求: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考试内容: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任意性我国对公约的保留(保留与撤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要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风险转移(公约确定的风险转移的时间)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基本要求:了解: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的规定。

理解:提单及其他运输单证,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与附加险别。

熟悉并能够使用: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作用,海运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第一节汇付与托收汇付(汇付的概念汇付的当事人汇付的种类)托收(托收的概念托收的程序托收的当事人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托收的种类银行的义务与免责)第二节信用证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流转程序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银行的责任和免责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2005年《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UCP600号)☆☆☆第五章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要求:了解: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机构设置、决策程序等一般知识。

理解:世贸与关贸的区别与联系,服务贸易总协定。

熟悉并能够使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考试内容: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概述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与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中国人世承担的特殊义务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约束关税措施数量限制的禁止与例外)服务贸易总协定[特点最惠国待遇义务具体(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减让表)]☆争端解决制度(制度特点争端解决程序通过争端解决报告的方式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职能争端类型)☆☆☆第七章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基本要求:国际投资法的概念、渊源及形式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第三节国际融资法国际融资法概述(国际贷款国际证券融资国际融资租赁)国际贷款协议的种类及共同性条款国际融资担保(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第四节国际税法国际税法的概念及渊源国家税收管辖权及其表现形式(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的认定)☆国际双重征税及其解决(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附录:法律法规目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4月11日订于维也纳1988年1月1日生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1(2021年国际商会修订2021年1月1日起生效)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2006年国际商会修订2007年7月1日生效)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5年10月24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68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14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5〕13号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2月16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6日公布?自2009年3月5日起施行)法释〔2009〕1号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修订1996年1月1日生效国际商会(ICC)出版物第5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28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29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30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修订)关于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1965年3月18日订于华盛顿1966年10月14日生效)。

2020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变化

2020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变化

2020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变化国际经济法备考提示国际经济法在最近五年的平均分值为16分,国际经济法侧重在理解方面,其考题大多相当灵活,仅仅看法条是不够的,必须认真学习教材中的相关理论。

【经典试题】1.甲公司依运输合同承运一批从某国进口中国的食品,当正本提单持有人乙公司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C.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D.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答案:B解析:选项A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可知,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可见,具体法律适用,首先要看要求承运人承担何种责任,然后再进行确定。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2.中国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购买成套机器设备,双方约定CIF价格,并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005年7月10日,买方中国甲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上载明2005年7月25日之前卖方乙公司要将机器设备装船发运。

2005年7月27日,日本乙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该批成套机器设备由某船运公司的“金顺”号运输。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第⼀部分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经济法知识框架】总论概述⼀、国际贸易法的核⼼内容有五部分:国际买卖、运输、保险、⽀付和管理(包括中国与国际组织),其他的还有国际投资法的问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国际税法问题、国际⾦融法问题。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体、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格者。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然⼈、法⼈、国家和国际组织。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1.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国际贸易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3.联合国⼤会的规范性决议;4.国内⽴法,如《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等;5.司法解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2010”)1.主要内容的分析和记忆——归类⽐较记忆(清关⼿续、风险、交货地点、运输、保险)提⽰:Ex works(⼯⼚) carrier(承运⼈) alongside(旁边) ship(船) free(⾃由) board(船的甲板) freight(运费)cost(成本) insurance(保险) Place(地点) At(在) Terminal(终点站) Delivered (交货) Duty(关税) Paid(⽀付)FCA:货交第⼀承运⼈,如果是在出卖⼈营业地交货,出卖⼈承担装货义务;如果是交到指定地点,则出卖⼈不必卸货,卸货费⽤由买受⼈承担。

F组的特点:买受⼈负责找承运⼈运输,买受⼈承担运费,风险都在装运地转移。

CIF项下的运输:默认为是投保的平安险,除⾮双⽅当事⼈另有约定;如果运输途中造成货物损失,由买受⼈索赔。

2.★★★主要修改:(1)新的分组⽅式:第⼀组:适⽤于任何运输⽅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
引导语: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下是2021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欢迎阅读!
【大纲】
第一章导论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考试内容: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商业惯例、1980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

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2017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2017。

熟悉并能够运用:FOB、CIF、CFR贸易术语的基本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救济。

考试内容:
第一节概述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格式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通则的选用 2010年通则对2000年通则的主要修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主要内容(新增术语DAT、DAP,主要术语FOB、CBF、CFR)
第三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任意性我国对公约的保留(保留与撤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 风险转移(公约确定的风险转移的时间) 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基本要求:
了解: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的规定。

理解:提单及其他运输单证,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与附加险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提单的种类,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司法解释,海运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
班轮运输(班轮运输的概念班轮运输的当事人,提单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提单的种类提单的内容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他运输单证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其他方式的国际货物运输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索赔时效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别)
第四章国际贸易支付
基本要求:
理解:托收各方的关系、托收支付中银行的责任与免责。

熟悉并能够运用:信用证支付的相关原理、UCP600号。

考试内容:
第一节汇付与托收
汇付(汇付的概念汇付的当事人汇付的种类) 托收(托收的概念托收的程序托收的当事人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托收的种类银行的义务与免责)
第二节信用证
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流转程序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银行的责任和免责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UCP600号)
第五章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基本要求:
理解: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相关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
外贸法律制度(外贸法的结构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贸易秩序、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调查)
第二节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措施(倾销与损害的确定因果关系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和审查) 反补贴措施(补贴及专向补贴损害因果关系反补贴调查及反补贴措施) 保障措施(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损害的调查与确定因果关系保障措施的实施) 贸易救济措施的国内司法审查与多边审查WTO的两反一保制度
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
基本要求:
了解: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机构设置、决策程序等一般知识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2017司法考试。

理解:世贸与关贸的区别与联系,服务贸易总协定。

熟悉并能够运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考试内容: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与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中国人世承担的特殊义务
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约束关税措施数量限制的禁止与例外) 服务贸易总协定[特点最惠国待遇义务具体承诺(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减让表)] 争端解决制度(制度特点争端解决程序通过争端解决报告的方式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职能争端类型)
第七章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及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国际投资法、国际融资法和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其法律渊源的构成,国际技术转让、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资金融通的法律制度,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及其解决方式。

熟悉并能够运用: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多边投资条约、国际贷款、国家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980年4月11日订于维也纳1988年1月1日生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
(2010年国际商会修订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2006年国际商会修订2007年7月1日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5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68次会议通过 2005年11月14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5〕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9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 2009年2月26日公布自2009年3月5日起施行) 法释〔2009〕1号
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
(1995年修订 1996年1月1日生效国际商会(ICC)出版物第5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28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29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决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30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修订)
关于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
(1965年3月18日订于华盛顿 1966年10月14日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