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办法
钓鱼协会章程
钓鱼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钓鱼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规范等方面的事项而制定的。
二、组织结构2.1 钓鱼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2.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每届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2.3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部长等职位组成,各职位由理事会成员互相推选产生。
三、会员权益3.1 会员权益包括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等。
3.2 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两类,普通会员享有基本会员权益,高级会员享有更多特权和优惠。
3.3 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四、活动规范4.1 钓鱼协会定期组织各类钓鱼活动,包括比赛、讲座、钓鱼技巧培训等。
4.2 活动参预者需遵守协会制定的活动规则,保障自身安全,尊重其他参预者的权益。
4.3 协会会员可以提出活动建议和意见,协会将充分考虑并合理安排。
五、财务管理5.1 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5.2 协会财务部门按照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制定财务预算和报告。
5.3 协会财务部门应当保证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合法性,接受会员监督。
六、章程修改6.1 钓鱼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的决议,并由会员大会投票通过。
6.2 对章程的修改应当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保证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通过会员大会后生效,并成为钓鱼协会的基本管理规范。
7.2 钓鱼协会的具体活动细则和管理办法可根据需要制定,并作为本章程的补充。
以上是钓鱼协会的章程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规范等方面的事项。
协会会员可以根据章程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协会通过设立理事会和财务部门,实现决策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的决议,并由会员大会投票通过,以保证章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钓鱼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和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
钓鱼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和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钓鱼竞赛是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已开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中国钓鱼运动的健康发展,同时打造一支具备较高政治觉悟、良好职业道德、先进业务水平的钓鱼裁判员队伍,保证钓鱼竞赛公平、公正、有序进行,规范钓鱼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奖罚等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2015第21号令),并结合钓鱼运动项目发展实际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第三条:钓鱼裁判员的技术等级称号为:国家级(A级)裁判员、国家级(B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二级裁判员、三级裁判员。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在必要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荣誉国家级裁判员。
自2016年1月1日起,钓鱼裁判员不再按项目分类审批,原国家级海钓裁判员保留其海钓项目执裁资质,再次申请国家级(A、B级)裁判员技术等级时需重新培训考核。
第四条:国家级(A级)裁判员可以在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主办的国家级特、一、二类赛事中担任竞赛总监。
国家级(B级)裁判员可以在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主办的国家级三、四类赛事中担任竞赛总监。
第五条: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注册的荣誉国家级、国家级(A级)、国家级(B级)裁判员均适用于本办法,其他各级别的裁判员,必须服从本人所在地方体育主管部门、钓鱼运动协会或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省级会员服务中心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国家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奖罚等(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地方钓鱼协会或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省级会员服务中心进行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体育主管部门、钓鱼运动协会在与本办法不相冲突的条件下,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的规定,对其所属的裁判员(主要包括一级和一级以下的裁判员)进行培训、考核及管理。
垂钓比赛规则范文
垂钓比赛规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是定下垂钓比赛的基本规范和投放作品、展示成果的具体办法。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一切以垂钓为比赛项目的比赛。
第三条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垂钓比赛的举办,增加比赛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比赛的水平。
第四条所有参赛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并对自己的行为和作品负责。
第二章比赛时间和地点第五条比赛时间由举办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包括正式比赛、集训时间以及准备时间。
第六条比赛地点由举办方确定,通常选择在湖泊、河流或其他钓鱼资源丰富的地方。
第三章比赛项目第七条按钓鱼点数计分。
参赛队员通过垂钓方式捕获鱼类,所捕获鱼类的种类和数量将计入比赛得分。
第八条确定比赛的钓鱼种类。
一般情况下,比赛设定较为常见的鱼类种类,如鲤鱼、草鱼、罗非鱼等。
第九条比赛设定不同钓鱼点的价值。
根据各种鱼类的价值和稀缺程度,设定不同钓鱼点的点数,以促进比赛平衡发展。
第四章参赛队伍第十条参赛队伍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地区组成,每个队伍只能报名一支队伍。
第十一条参赛队伍人数不限,但最少应有一名队员。
第十二条参赛队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赛队员的基本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参赛队员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第十三条参赛队伍可在比赛前调整队员,但不得超过已缴纳报名费的人数。
第五章比赛装备第十四条参赛队员需自行配备垂钓所需的装备,包括钓竿、鱼线、鱼漂、鱼钩等。
第十五条参赛队员需自行携带垂钓饵料,不得使用违法、有害或破坏生态平衡的饵料。
第六章比赛流程第十六条比赛开始前,举办方应向各参赛队伍说明比赛规则,并对比赛进行简要的演示。
第十七条比赛开始后,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钓鱼活动。
第十八条比赛结束后,参赛队员需将钓到的鱼类归入指定的鱼桶中,由工作人员介绍进行计分。
第十九条比赛计分按照鱼类的种类和数量进行。
不同种类鱼每尾得分不同,数量越多得分越高。
第七章比赛规则第二十条参赛队员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来增加自己的得分。
第二十一条参赛队员在比赛中,应遵守垂钓的基本规则,不得干扰其他队员。
关于举办上孟2垂钓园钓鱼大奖赛的通1
上孟2号垂钓园《太平洋杯》钓鱼比赛通知为了更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推动我县垂钓竞技水平再上新台阶,感谢广大钓鱼爱好者对上孟2垂钓园的支持与厚爱,切磋钓技,增加交流,提高钓技。
定于2014年月日,在上孟2垂钓园举办钓鱼大奖赛,诚邀爱好全民健身的钓友踊跃参赛,勇取佳绩。
比赛当日放鲫鱼500斤。
运动员渔获归自己,赛后垂钓另交费30元。
没有参赛的钓友钓鱼交费50元。
19:00结束当天垂钓。
上孟2垂钓园钓鱼大奖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 上孟2垂钓园二、承办单位: 太平洋渔具店三、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月日前在:报名联系人:电话:报名费:每人50元(以交款为准,口头报名无效)四、比赛时间2014年月日7:30----9:00手竿池塘钓鲫鱼(1场)。
五、竞赛编排、抽签办法1、所有参赛运动员按当天比赛前抽签确定比赛。
2、各参赛人员一经确定不得互换,否则停止参赛。
3、钓位签号一经确定当场登记,不得私自调换。
4、若提前离位,按犯规处理。
六、比赛规则1、钓具自备,手竿钓对象鱼,竿长3.6米(±0.03),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
可携带同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
2、限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
3、钓饵自备,不准使用毒饵、虫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添加物。
4、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
5、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钩、漂入水。
6、运动员应坚守自己钓位,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7、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执行总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
收竿将钩提出水面,原地等候计量;记录单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签名后,成绩有效。
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
8、比赛中严禁喧哗,禁止在钓位上使用通信工具,如有事离开钓位通话。
东城区钓鱼协会举办举办裁判员培训方案
东城区钓鱼协会举办举办裁判员培训方案按《东城区钓鱼协会年度工作计划》,为加强我区钓鱼协会裁判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钓鱼比赛裁判法》,《北京市钓鱼比赛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定于9月25日上午八点在东城区体育局举办东城区钓鱼协会裁判员培训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学习相关体育法规文件;二是垂钓理论技能;三是裁判员规则及裁判员的工作程序;四是实地实践执裁工作;五是书面考试五部分。
经考试合格发给等级裁判证书。
2010年度注册的会员可报名参加。
培训垂询电话130****4905培训报名电话131****8071授课课时表:授课具体内容(共九个附件)钓鱼比赛裁判法(授课附件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对裁判工作提出规范要求与工作准则,特制定本裁判法。
第二条本裁判法主要适用于中国境内举办的正式钓鱼比赛,其它钓鱼比赛参照执行。
第二章赛前准备第三条组织裁判人员学习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制定的钓鱼比赛组织办法、规则、裁判法以及竞赛规程,明确任务和要求,布置工作计划。
第四条对比赛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第五条制订比赛所需器材、物品计划,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在赛前会议上,介绍竞赛工作准备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裁判人员第七条裁判人员与参赛运动员的比例,不得少于20%。
第八条裁判人员包括:(一)裁判长、副裁判长。
(二)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
(三)裁判员。
第四章裁判长职责第九条组织和领导比赛的全部裁判工作,根据竞赛规程处理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掌握全场比赛动态和进程。
第十条组织裁判员学习,分配裁判员工作。
在比赛中可根据情况,调整裁判员的任务,撤换不称职的裁判员。
第十一条比赛中发生意外,决定更换比赛场地,直接向组委会提出暂停、延期或终止比赛。
第十二条审核、签发成绩册,宣布比赛成绩。
第十三条组织裁判人员总结工作,填写裁判工作记录。
第十四条副裁判长协助裁判长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完成裁判长指定的工作。
在裁判长缺席时,代行裁判长职责。
关于举办钓鱼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xxxx年xxx老年人钓鱼比赛的
通知
Xxxxxxxxxxx:
为丰富xxxxx节活动内容,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活跃老年人体育生活,促进我市老年人健身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定于xxx 年x月x日举行xxxx老年人钓鱼比赛,望积极组织参加。
附件: xxxxx老年人钓鱼比赛规程
Xxxx年x月x日
附件
Xxxx年xxxxx老年人钓鱼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X月x日,地点待定。
二、比赛项目:
团体赛、个人赛
三、参加单位:
全x各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四、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手杆赛,杆长6米以内,线长不得超过杆长0.5米,鱼钩限用两只。
-1-
(二)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队员不限,参加团体赛4人。
名次按四人所钓鱼尾数之和计算,相同则按单尾重量计算。
(三)参赛队员的钓位除统一更换外,不得擅自更换。
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四)钓具、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毒饵及危害鱼类生存饵料。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为准。
赛前不得将鱼钩下水。
结束后立即收杆,违规者将取消参赛成绩。
(五)个人赛按本人所钓鱼尾数计成绩,若相同则按单尾重量计算。
五、录取名次:
团体成绩录取前三名,个人录取前6名。
六、报名:
(一)各单位和个人于x月x日前将报名表报到xxxx老年人体育协会(xxxxxx,电话:xxxxxxx)。
(二)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50元。
七、定于xxx月xxx日上午xxxx时在xxxxxx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并进行抽签。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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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钓路亚比赛规章制度
岸钓路亚比赛规章制度一、赛事概况1.1 岸钓路亚比赛是一种以钓鱼技术、钓鱼器材和比赛策略为基础的钓鱼比赛形式,旨在促进钓鱼运动的推广和发展。
1.2 比赛采用总尺寸计算分数的方式进行评分,选手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钓到尽可能大的鱼类。
1.3 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两种形式,选手可以选择参加其中一种或两种比赛。
1.4 比赛地点设在岸边水域,比赛时间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选手。
二、参赛资格2.1 参赛选手必须具备良好的钓鱼基本技巧和经验,能够独立操作钓鱼器材。
2.2 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章制度,拥有良好的比赛品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3 参赛选手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钓鱼器材参赛。
2.4 团体赛的参赛队伍必须由3-5名队员组成,选手不可重复参加不同团体。
2.5 参赛选手需要提前报名参赛,名额有限,先报名先得。
三、比赛规则3.1 所有参赛选手需根据比赛主办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准时参加比赛。
3.2 比赛开始前,主办方会对选手进行器材检查,禁止携带违规器材参赛。
3.3 比赛开始后,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钓鱼,不得提前开始或延迟结束。
3.4 比赛过程中,选手需按照规定的标准、方式和尺寸计算分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绩。
3.5 比赛结束后,主办方会根据选手的成绩评选出个人赛和团体赛的冠亚季军,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3.6 比赛过程中,选手需遵守比赛纪律,不得使用作弊手段,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四、器材规定4.1 比赛使用的钓鱼器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使用违禁器材。
4.2 参赛选手需自备必要的钓鱼器材,包括钓竿、鱼线、鱼钩等。
4.3 比赛中,主办方会提供一定数量的鱼饵,选手也可以自备鱼饵。
4.4 钓鱼器材的设置和使用必须符合比赛规定,否则将影响比赛成绩。
五、奖励政策5.1 个人赛的冠亚季军将获得相应的奖金和奖牌。
5.2 团体赛的冠军队伍将获得团体奖杯和奖金。
5.3 每位参赛选手都将获得比赛纪念品和证书。
5.4 主办方将对比赛场地进行奖励,鼓励各地开展更多的岸钓路亚比赛。
钓鱼比赛组织办法
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办法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国钓鱼比赛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竞赛质量和加强组织管理,促进我国钓技水平不断提高并与国际接轨,推动群众性钓鱼活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倡导勇攀高峰的精神,坚持科学的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弘扬优良的垂钓道德作风,为发展我国钓鱼事业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第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各英标准与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举办的正式钓鱼比赛第四条本办法由县级以上各级钓鱼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垂钓基地、俱乐部、企业钓鱼协会参照执行并接受指导第二章比赛审批程序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的规定,凡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名称的钓鱼比赛,需向中国钓鱼协会申报,经批准同意,方可举办第六条举办全国性钓鱼比赛,由申办单位经当地主管部门、钓鱼协会审核,呈报地方人民*批准后,向中国钓鱼协会申报第七条地方钓鱼比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钓鱼协会参照本办法在当地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条级正式钓鱼比赛均应建立组织委员会,全权负责比赛工作组委会应由相应级别的钓鱼协会负责人、有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如有必要可设名誉主任或顾问第九条组委会可设秘书长或公室、竞赛处、财务处、宣传处、后勤处、保卫处等工作机构其职责范围如下:秘书长或办公室:负责制订比赛工作计划,办理申办、登记、报名、资格审查等手续,编印比赛文件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竞赛处:负责裁判人员的落实与分工,比赛场地的选择与准备,赛前会议的召开,比赛规程的制订与执行,成绩公告的发布,为运动员具比赛成绩证明等财务处:负责管理集资、广告活动及财会会计工作宣传处:负责会议及比赛场地的布置和宣传报导工作后勤处:负责安排车旅、交通、食宿、赛场救护及环保等事宜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第四章项目设置第十条手竿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手竿进行的钓鱼比赛,可设如下项目:“总尾数”按规定时间内钓获鱼的总尾数决定成绩“总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鱼的总重量决定成绩“单尾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最大一尾鱼的重量决定成绩“单品种总尾数”按规定时间内钓获单一鱼种的总尾数决定成绩“单品种总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单一鱼种总重量决定成绩“规定数量”按规定数量钓获鱼的时间决定成绩第十一条抛竿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抛竿进行的钓鱼比赛,可设如下项目:“总尾数”与手竿比赛同“总重量”与手竿比赛同“单尾重量”与手竿比赛同“规定数量”与手竿比赛同第十二条陆地抛投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抛竿,按《陆地抛投比赛规则》进行的陆地抛准、抛远比赛:“陆地抛准”按规定距离的抛投落点的准确度计算成绩“陆地抛远”在有效区内按抛投距离远近计算成绩第十三条各项比赛可按年龄、性别分组进行第五章参赛队和运动员第十四条参赛队:各级钓鱼协会组织的正式钓鱼比赛,其参赛队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参赛队人数,由竞赛规程加以规定第十五条运动员:各级钓鱼协会组织的正式钓鱼比赛,其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当年注册的中国钓鱼协会会员;参赛运动员必须赛风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比赛要求的相应钓技水平第六章裁判员第十六条裁判人员应公正严明,作风正派,具有裁判经验和鱼类有关知识,熟悉钓鱼技术第十七条比赛现场的裁判工作,由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下设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和裁判员裁判人员要分工明确,标志明显第十八条不同等级的比赛应配备相应等级的裁判员第十九条全国性比赛,由中国钓鱼协会选派必要的裁判人员第七章成绩统计和设奖原则第二十条正式钓鱼比赛根据规程规定的运动员人数,分赛区进行,比赛成绩以各赛区的名次分计算得出第二十一条奖项可设个人手竿、个人抛竿、个人陆地抛准、抛远、个人总成绩以及团体成绩等项第八章仲裁委员会第二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复审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程、规则中所发生的纠纷,保证竞赛规程、规则的正确执行仲裁委员会决定为最终裁决第九章安全与环保第二十三条比赛场地应确保参赛人员的安全,防止触电、溺水等事故第二十四条注意保护赛场环境和水质,提倡文明垂钓,不随着抛弃废弃物第二十五条珍惜鱼类资源,不钓幼鱼、种鱼和稀有鱼,禁止毒鱼、挂鱼等第十章附则本办法自修订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中国钓鱼协会钓鱼比赛规则一、比赛项目1、钓重:不限鱼种,以总重量多少排列名次2、钓大:不限鱼种,以单尾重多少排列名次3、钓小:以小为胜,由小到大排列名次4、钓多:不限鱼种和大小,以尾数多少排列名次5、钓单鱼种:只限某一种鱼,钓其他鱼种不计成绩钓单鱼种也可进行“钓大”、“钓重”、“钓多”等项目的比赛6、多项目比赛:一场竞钓,分项裁判,分别排列名次,每个运动员和团体均可兼得优胜亦可分钓区多项目同时进行,由运动员自选项目参加比赛7、抛竿投远赛:在陆地或水面用抛射投钩,以远和准两项指标评定优劣二、比赛时间的规定1、单项比赛,每场净钓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2、同时进行两个项目以上的比赛,每场净钓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三、划分赛区1、凡赛区岸边地形地貌比较整齐,上下游水深差别不大的地方,可将赛区分段编号,采取组、队抽签对号入座的办法分配位2、凡赛区岸边地形地貌比较复杂,上下游水深差异较大的地方,应采取在指定的较大区域内,让各组、队自选钓位的办法分配钓位四、怎样裁判钓鱼比赛一般设有总裁判、副总裁判直接指导裁判员工作,较大规模的比赛,也可分若干裁判组,设正副组长同时设有若干名裁判员和记录员钓鱼比赛的裁判方法,一般根据比赛规模和项目而定其主要的裁判方法有:。
竞技钓比赛规则(2)
(池钓)
2008-08-12 7
一、场地要求:
1 手竿钓对象鱼
鲫鱼: 池长90—120米,池宽18—22米
鲤鱼: 池长90—120米,池宽22—25米
罗非: 池长90—120米,池宽22—25米
2 手竿钓混合鱼 池长100—120米,池宽22—25米
2.限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3.必须使用立漂垂钓,漂尖至主线距离不超过0.50米。
4.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
5.比赛期间,严谨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
6.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
11.比赛按规定时间,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2.比赛中严禁喧哗,在钓位上不得吸烟,禁止使用通信工具,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
13. 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故意造成鱼获死伤。必须使用抄网,抄鱼入护。死鱼无效。
14.运动员垂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25米。
鲫鱼:150克以上;
鲤、 草、 罗非鱼标准同上;
鲢、 鳙鱼:600克以上;
投鱼总量1250公斤以上/亩。
3 抛竿混合鱼池:
鲫、 鲤、 草、 罗非、 鲢、 鳙鱼个体标准同手竿混合鱼池,同时也可投放一些非主要养殖鱼类,投鱼总量600公斤以上/亩。
4 特别提示:手竿赛池投放鱼类个体差异不得过大,对象鱼总量不少于赛池鱼类总量的60%。抛竿混合鱼池投放鱼类个体差异可不做过于严格要求。
钓鱼比赛章程范文
钓鱼比赛章程范文第一条:总则1.为促进钓鱼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升钓鱼爱好者的技艺水平,举办本次钓鱼比赛。
2.本次钓鱼比赛设立主办方与参赛选手之间的权益保护,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第二条:比赛安排1.本次钓鱼比赛设定比赛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由主办方根据当地气候和其他条件来确定。
2.比赛地点由主办方提前确认,并告知参赛选手。
3.主办方将根据比赛规模和参赛选手数量确定比赛的赛制和参赛选手的分组方式,并及时告知参赛选手。
第三条:参赛资格1.本次钓鱼比赛对所有对钓鱼感兴趣的个人开放,无论性别、年龄、职业等。
2.所有参赛选手需提前向主办方报名,并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用。
第四条:比赛规则1.参赛选手需遵守主办方制定的比赛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竿组规定、鱼类种类和数量限制、使用饵料的规定等,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2.参赛选手需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比赛,不得利用任何非法手段干扰其他选手。
3.比赛期间,参赛选手需按照指定位置进行钓鱼,不得跨界或越位,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五条:评判办法1.参赛选手钓上的鱼类需马上放生,不得私自保留或销售。
2.评选标准将依据所钓鱼的数量、大小和品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主办方将组织专业评委对各个组别的参赛选手进行评分,最终决定比赛的名次和获奖选手。
第六条:安全保障1.主办方将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医疗援助,确保参赛选手的安全。
2.参赛选手需自行保管好个人财物,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损失的责任。
第七条:奖励设置1.本次钓鱼比赛设立第一、二、三名的个人奖励,奖品将由主办方提供。
2.主办方可酌情增设其他奖项,如最大鱼、最小鱼等。
3.获奖选手将在比赛结束后颁发奖品,并进行表彰。
第八条:荣誉守则1.参赛选手需遵守钓鱼运动的荣誉守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作弊等行为。
2.参赛选手需尊重其他选手、裁判和观众,并正确对待比赛结果。
3.参赛选手因违反比赛规则或不当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比赛资格、禁赛等。
钓鱼裁判人员工作细则
钓鱼裁判人员工作细则一、目的及要求1、所有钓鱼赛事应依据钓鱼竞赛规则及规程,使控制比赛的裁判工作标准化。
2、各级裁判员应遵守比赛规则,公平、公正、公开、专业,不得滥用职权人为控制比赛。
3、所有裁判人员应牢记服务赛事原则。
4、所有裁判人员通晓《竞赛规则》。
5、判罚准确而权威,如有错误应承认,并道歉更正。
6、不允许在执裁区、吸烟、打手机和玩游戏。
7、不允许为运动员传递信息或比赛用品。
8、整个比赛过程中不允许同运动员谈论与比赛技术有关的话题。
9、应着装整齐、语言文明、规范执裁。
二、裁判人员的组成可根据竞赛类型、竞赛类别、竞赛项目、竞赛赛制、参赛人数、场次数量和赛期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裁判的数量和岗位。
一般设赛事总监1名(可不设),总裁判长1名,执行总裁判长1人(可不设),副总裁判长1—4名,成统裁判长1名。
直接赛、积分赛:每个分区,分区裁判长1—2名、裁判员2名以上。
多人(队)PK赛或小组循环赛:每组主裁判长1名、裁判员2名以上。
一对一PK赛:每对主裁判长1名、裁判员2名以上。
三、裁判员比赛中执裁位置总裁判长(执行总裁判长)一般在赛事指挥部,指挥整个赛事(巡视除外)。
副总裁判长按照分工在各自工作区域。
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在比赛中的执裁位置如下:(一)直接赛、积分赛只有一名分区裁判长时,一般在分赛区的中间,有二名分区裁判长时,一般在分赛区的三分之一处(巡视除外)。
比赛快结束时在赛池的两端。
(二)多人(队)PK赛或小组循环赛一般在各分组的中间。
(三)一对一PK赛裁判员分别在两名运动员的左或右侧面,记分裁判长在两名运动员身后的正中间。
四、裁判员的职责(一) 总裁判长的职责1、总裁判长对比赛全面负责。
根据竞赛规则处理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掌握全场比赛动态和进程。
2、组织各级裁判员学习,并分配安排各级裁判员的工作。
3、组织召开运动员领队、教练员会议,全面介绍与比赛有关情况。
4、组织领导裁判人员工作,保证竞赛规则和规程的执行。
全国钓鱼公开赛竞赛规程
全国钓鱼公开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安徽省体育局池州市人民政府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二、承办单位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安徽省钓鱼协会池州市教育体育局三、协办单位北京鼎齐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四、比赛时间2015年10月27-28日五、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限2支队),上述行政区省会城市及所属地级市、县(限1支队)的优秀钓鱼选手参加比赛;每队由2人组成(其中1人兼领队),限报100支队。
六、比赛项目3.6-7.2米手竿钓混合鱼单尾大及重量积分赛(杂鱼无效)。
七、参赛及报名办法(一)每队每人交报名费300元(组委会负责竞赛日午餐及饮水);(二)各队人员差旅费、住宿费自理;(三)参赛运动队可登陆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官网注册报名:钓天下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7日八、报到与离会(一)报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于10月26日到安徽省池州市杏花村文化园报到。
(二)离会时间:2015年10月29日12:00前。
九、竞赛办法(一)比赛衣服、帽子、鱼护、鱼饵由组委会统一指定使用。
(二)比赛共分A/B两个赛区,每个赛区分四个计分区,共计八个计分区;每队甲乙两名钓手在不同赛区作钓,各运动队2名运动员在同一天不同赛区不同计分区里,分上、下午各进行一场比赛,每场比赛180分钟。
(三)每队两人四场比赛(两天)的总成绩分之和为团体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团体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每队两个单场排名分的优异为第一副本分;每队钓获量总重量为第二副本分;如第二副本分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团体成绩。
(四)单尾重成绩以每位运动员四场钓获单尾最重数为依据。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总奖金额:8万元,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一)单尾重前六名第一名:5000元证书一份第二名:3000元证书一份第三名:2000元证书一份第四名:1200元证书一份第五名:1000元证书一份第六名:800元证书一份(二)团体前十名第一名:30000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第二名:15000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第三名:10000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第四名:5000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第五名:2000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第六名至第十名:1000元证书一份,奖杯一座十一、裁判员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选调比赛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计分裁判长,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垂钓比赛方案
垂钓比赛方案一、前言银川自古就有“塞上江南,渔米之乡”的美誉,广袤的银川平原得黄河灌溉之利,沃野千里,沟渠纵横,湖泊星罗棋布。
全市湿地面积达4万多公顷,全市已形成了遍及城市周边的养殖水面18万亩,成为西北乃至北方内陆地区自然资源条件最好的渔业生产区域之一。
水产优势与自然资源的完美组合,不仅造就了一个天然的大钓场,也培育出一大批钓迷、钓友,钓鱼运动已经成为银川市广大市民群众最为喜爱、参与最广泛的一项体育健身活动。
钓鱼是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开展的99个体育项目之一。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作为钓鱼运动主管部门,为保证全国钓鱼运动的持续性、稳定性发展开始组织一系列的钓鱼赛事。
XX年银川市成功的举办了“类人首杯”全国钓鱼大赛,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102个代表队306名选手,完成所有3个项目10场比赛。
赛出了水平,赛出了友谊,使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钓鱼活动更加规范,进一步推动了中国钓鱼运动的普及与技术水平的提高。
目前,在银川市的居民中,有钓鱼兴趣的占居民总数的8%,经常参加钓鱼活动的垂钓爱好者达到4万人以上。
垂钓活动已经成为银川市广大市民群众最为喜爱、参与最广泛的一项体育健身活动。
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和区域,钓鱼已经成为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竞技体育项目。
因此,发展钓鱼健身运动,规范钓鱼比赛规则、确定钓鱼比赛规程、普及钓鱼运动基本知识、倡导环保钓鱼观念是引导群众开展钓鱼运动、保持钓鱼运动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环节。
把握钓鱼健身运动广泛的群众基础,以全国范围的钓鱼比赛为契机、为龙头,牵动我区经济,带动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是本次钓鱼大赛的活动宗旨。
银川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塞上古城,早在四五千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
在历史上曾经是戎狄族、匈奴族游牧的地方。
秦时属于北地郡北境,直至公元五世纪的夏国时,在今日银川市东约8公里的地方兴建了”饮汉城”,这里曾是赫连勃勃大夏政权的王家园林,名曰:丽子园,是一座游乐城市。
钓鱼比赛规章管理制度
钓鱼比赛规章管理制度一、比赛宗旨钓鱼比赛是为了促进钓鱼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增强钓鱼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参赛者的钓技水平,增强集体荣誉感、团队合作精神和比赛纪律性。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1. 比赛时间比赛时间将提前至少一个月确定,并在比赛通知中明确告知参赛选手。
2. 比赛地点比赛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保比赛环境和条件的公平公正。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办法1. 参赛资格(1)参赛选手必须具备相应的钓鱼技术、具备相关知识;(2)遵守比赛纪律,服从裁判指挥;(3)无酗酒、嗜烟等不良嗜好。
2. 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在比赛通知中告知;(2)报名方式包括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具体报名办法将在比赛通知中明确告知;(3)报名时需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以便进行身份审核。
四、比赛规则1. 竞技项目比赛项目以钓鱼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可结合其他相关环节,如打渔净、提竿、清理鱼饵等。
2. 裁判员(1)裁判员应当有丰富的钓鱼经验和专业知识;(2)裁判员应当严格遵守比赛规章制度,公正公平地执行裁判任务;(3)裁判员对比赛结果负有主要责任。
(1)比赛自选鱼种,每位选手在比赛前需提交选择的鱼种信息;(2)比赛开始前,选手需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位置就位,并等待裁判员的发号命令;(3)比赛开始后,选手需切实执行裁判员的命令,不得私自操作;(4)比赛结束后由裁判员进行计数,每位选手所钓的鱼数量和品种将征求其他选手的确认,确保比赛结果的真实有效。
五、比赛奖励1. 奖品设置比赛奖品将根据参赛人数和比赛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并在比赛通知中告知具体的奖品设置。
2. 颁奖时间颁奖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比赛通知中告知。
六、比赛安全1. 安全措施(1)在比赛现场应设置专业医疗人员,确保比赛中出现突发状况时能够及时救治;(2)比赛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比赛期间选手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七、比赛纪律1. 比赛秩序(1)参赛选手应当遵守裁判员的指挥,服从比赛规章制度;(2)不得在比赛现场使用脏话或进行不文明行为;(3)不得私自移动赛场设备或设置;(4)比赛结束后应当保持比赛场地的整洁和安全,并积极配合赛后的清场工作。
钓鱼大赛策划书模板3篇
钓鱼大赛策划书模板3篇篇一《钓鱼大赛策划书模板》一、活动主题畅享垂钓乐趣,共筑精彩赛事二、活动目的1. 丰富广大钓友的业余生活,提供一个交流和竞技的平台。
2. 推广钓鱼运动,提升钓鱼文化的影响力。
3. 促进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打造特色活动品牌。
三、活动时间[具体活动时间]四、活动地点[详细活动地点]五、参与人员面向社会广泛招募钓鱼爱好者六、活动内容1. 开幕式时间:[开幕式时间]地点:活动现场内容:领导致辞、运动员代表宣誓、文艺表演等。
2. 钓鱼比赛比赛项目: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
比赛规则:按照国际钓鱼比赛规则执行,包括钓具使用、饵料选择、钓法规定等。
比赛时间:[比赛具体时间安排]奖项设置:设立多个奖项,如冠军、亚军、季军、优秀奖等,给予丰厚的奖金和奖品。
3. 钓鱼体验活动时间:活动期间全天地点:活动现场指定区域内容:提供钓具和鱼饵,让非参赛人员也能体验钓鱼的乐趣。
4. 钓鱼文化展示时间:活动期间地点:活动现场展示区内容:展示钓鱼相关的渔具、钓具制作工艺、钓鱼历史文化等。
5. 美食嘉年华时间:活动期间地点:活动现场美食区内容:提供各种特色美食,满足参与者的味蕾需求。
七、活动宣传1. 线上宣传利用社交媒体平台、钓鱼论坛、网站等发布活动信息和宣传海报。
制作活动视频,在各大视频平台进行推广。
与钓鱼相关的自媒体合作,进行宣传推广。
2. 线下宣传在钓鱼俱乐部、渔具店、社区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
发放活动传单。
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
八、活动组织与保障1. 成立活动筹备小组,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执行工作。
2. 提前对活动场地进行勘察和布置,确保场地安全、设施完善。
3. 配备专业的裁判团队,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
4. 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设置医疗急救点,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人员。
5. 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包括餐饮、住宿等。
九、活动预算活动预算主要包括场地租赁费用、宣传费用、奖品费用、餐饮费用、医疗费用、工作人员费用等,具体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核算。
钓鱼活动方案
钓鱼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悠然自得·钓鱼之旅二、活动目的:1.感受大自然的宁静与美好,释放工作压力。
2.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同事间的交流与互动。
3.培养耐心与毅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三、活动时间:为期两天一夜四、活动地点:某风景秀丽的淡水湖五、活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六、活动流程:第一天:1.08:00-09:00集合,发放钓鱼工具及装备。
2.09:00-10:00乘车前往活动地点。
3.10:00-12:00抵达目的地,分组,熟悉周边环境。
4.12:00-13:30午餐时间,品尝当地特色美食。
5.14:00-17:00钓鱼比赛,每组选出最佳钓鱼手。
6.17:00-18:00搭建帐篷,准备露营。
第二天:1.07:00-08:00晨练,呼吸新鲜空气,欣赏湖光山色。
2.08:00-09:00早餐时间,品尝自热火锅。
3.09:00-11:00继续钓鱼比赛,角逐最终冠军。
5.12:00-13:00午餐时间,欢送晚宴。
6.13:00-14:00收拾装备,乘车返回公司。
七、活动准备:1.钓鱼工具:鱼竿、鱼线、鱼钩、鱼饵等。
2.露营装备:帐篷、睡袋、防潮垫等。
3.食品及饮料:自热火锅、零食、矿泉水等。
4.医疗药品:感冒药、消炎药、创可贴等。
5.通讯设备:手机、充电宝、相机等。
八、注意事项:1.活动期间,注意安全,遵守活动规则。
2.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保护自然生态。
3.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居民友好相处。
九、活动预算:1.交通费用:往返车费、油费等。
2.住宿费用:露营费用、住宿费等。
3.餐饮费用:食材购买、聚餐费用等。
4.活动用品费用:钓鱼工具、露营装备等。
5.奖品费用:奖品购买、制作等。
钓鱼活动方案至此结束,希望这次活动能让同事们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收获满满。
就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这次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吧!注意事项一:钓鱼工具的准备解决办法:提前列好清单,确保每个参与的同事都能分到一套完整的钓鱼工具。
钓鱼比赛活动策划方案七篇
钓鱼比赛活动策划方案七篇钓鱼比赛活动策划方案【篇1】为了丰富公司员工的生活,增进兄弟公司间的感情,现与___公司共同举办钓鱼活动,活动安排如下:一、活动地点:公司宿舍区鱼塘二、活动时间:10月27日(周日)三、活动对象:全体员工四、活动报名:意愿参加者请报名至人事行政部__,请各单位企业文化宣传员配合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10月23日(周三)17:00。
五、活动要求:1、选手报名后视具体人数及单位进行分组,抽签决定钓鱼顺序;2、选手因有其他事宜未能参加活动者,请提前告知活动组织部门;3、参赛选手请提前到达活动场地,做活动前准备,活动开始仍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取消参加资格;4、在裁判开始比赛指令下达之前,不允许有钓具下水,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4、每位选手可以自行选择场地进行比赛;5、钓具、鱼饵一律自行准备;6、比赛结束指令发出,所有选手需立即收杆,比赛结束指令之后钓获的鱼不计入活动成果。
六、注意事项:1、公司鱼塘水位深,未配备护栏,请各位参赛选手和观赛员工保持距离,注意安全;2、注意鱼塘周边卫生,不可乱扔垃圾;3、本次活动之后,未经公司允许,不可随意到此鱼塘游泳、垂钓,违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钓鱼比赛活动策划方案【篇2】一、活动主题“快乐参与,渔乐无限”。
二、活动目的1、加强职工沟通与交流,增进职工及钓友之间友谊;2、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现职工的风采;3、增强职工归属感与集体荣誉感;4、弘扬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
三、比赛原则本着体育竞赛“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倡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竞赛精神。
四、活动筹备小组:主办:行政办承办:工会、团支部总裁判: 1名裁判助理:2名工会委员记分:1名工会委员后勤:4名工会委员摄影:1名比赛安排:1、下午)点分统一在公司乘坐班车出发2、到达比赛场地选手报到抽签、编号,确定钓位3、宣布比赛规则4、比赛开始、结束5、称重,计算并统计比赛成绩6、宣布比赛结果并颁奖7、公司食堂聚餐五、活动对象:杭州湾腈纶、先安化工、卓成化纤钓鱼爱好者均可参加六、报名通知1、比赛时间: 9月29日下午2、比赛地点:农家乐鱼池3、报名规定:不限年龄、性别、职位,凡公司在职员工均可报名;4、报名截止时间:9月28日5、报名地点:行政办及各部门工会委员处,联系人:七、比赛规则1、钓具、钓饵自备,可带备用钓具,严禁使用毒饵,赛前、赛中、赛后不得向水中投入饵料打窝,扔杂物,凡死鱼、干鱼不算入成绩;2、服从裁判及工作人员指挥,按抽签号规定位置对号入位,做到三统一:统一喂食,统一调标,统一下杆。
钓鱼比赛方案
第1篇
钓鱼比赛方案
一、前言
为丰富我国钓鱼爱好者的业余生活,提高钓鱼技巧,增进钓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钓鱼比赛方案。本方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比赛目标
1.激发广大钓鱼爱好者的参与热情,普及钓鱼运动。
2.提高参赛者的钓鱼技能,促进钓友间的交流与学习。
3.报名截止时间:待定。
4.参赛者报名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收到参赛确认通知。
十、费用说明
1.比赛报名费:待定。
2.参赛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3.比赛期间,组委会提供部分钓具、饵料等物资。
十一、赛事组织
1.主办单位:待定。
2.承办单位:待定。
3.协办单位:待定。
4.赛事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筹备、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组织结构
1.主办单位:待定
2.承办单位:待定
3.协办单位:待定
4.赛事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筹备、组织、执行及赛后总结工作。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待定
2.比赛地点:待定(确保符合环境保护及渔业资源保护相关法规)
四、参赛资格与报名
1.参赛资格:年满18周岁的国内钓鱼爱好者,具备基本的钓鱼技能和安全知识。
5.颁奖典礼: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九、参赛者须知
1.参赛者需自行准备适合比赛的个人装备。
2.参赛者应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决定。
3.参赛者应尊重其他选手,保持良好的赛场秩序。
4.参赛者应关注比赛期间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费用说明
1.报名费:待定。
2.参赛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3.赛事组委会提供比赛所需的基本钓具和饵料。
钓鱼比赛规章管理制度范文
钓鱼比赛规章管理制度范文钓鱼比赛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钓鱼比赛的管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的钓鱼比赛。
第三条比赛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钓鱼技术的提高,增进钓鱼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四条钓鱼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两种形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比赛组织机构由比赛主办方、执委会、裁判委员会和参赛队组成。
第六条比赛主办方负责比赛的筹备工作,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执委会由比赛主办方和相关钓鱼协会的代表组成,负责比赛的具体参赛细则的制定和保障比赛的公正进行。
第八条裁判委员会由经过培训合格的裁判员组成,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确保比赛结果的公正性。
第九条参赛队由钓鱼爱好者组成,负责参加比赛并遵守比赛规定。
第三章比赛规则第十条比赛的时间、地点和规模由比赛主办方确定,并在比赛前公布给参赛队。
第十一条参赛队必须提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由比赛主办方确定,并在比赛前公布给参赛队。
第十二条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使用禁止的钓鱼设备和饵料。
第十三条参赛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和比赛区域进行钓鱼,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和比赛区域。
第十四条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相互干扰,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第十五条比赛结果根据参赛队的钓鱼数量和钓鱼重量来评定,裁判组进行评分并公布比赛结果。
第十六条比赛过程中有争议的,由裁判组进行仲裁决定,一切仲裁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十七条比赛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进行,比赛主办方有权决定比赛的终止或延期。
第四章奖励办法第十八条比赛结果根据个人赛和团体赛来评定,并分别设立奖项。
第十九条比赛奖项包括个人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团体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等。
第二十条比赛奖金及奖项的金额由比赛主办方确定。
第二十一条比赛奖金将在比赛结束后的一周内发放给获奖选手。
第二十二条比赛优秀组织奖将在比赛结束后的一周内颁发给执委会、裁判委员会和比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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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国钓鱼比赛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竞赛质量和加强组织管理,促进我国钓技水平不断提高并与国际接轨,推动群众性钓鱼活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倡导勇攀高峰的精神,坚持科学的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弘扬优良的垂钓道德作风,为发展我国钓鱼事业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各英标准与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举办的正式钓鱼比赛。
第四条本办法由县级以上各级钓鱼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垂钓基地、俱乐部、企业
钓鱼协会参照执行并接受指导。
第二章比赛审批程序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的规定,凡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名称的钓鱼比赛,需向中国钓鱼协会申报,经批准同意,方可举办。
第六条举办全国性钓鱼比赛,由申办单位经当地主管部门、钓鱼协会审核,呈报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向中国钓鱼协会申报。
第七条地方钓鱼比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钓鱼协会参照本办法在当地
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条级正式钓鱼比赛均应建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全权负责比赛工作。
组委会应由相应级别的钓鱼协会负责人、有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如有必要可设名誉主任或顾问。
第九条组委会可设秘书长(组)或公室、竞赛处(组)、财务处(组)、宣传处(组)、后勤处(组)、保卫处(组)等工作机构。
其职责范围如下:(一)秘书长(组)或办公室:负责制订比赛工作计划,办理申办、登记、报名、资格审查等手续,编印比赛文件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二)竞赛处(组):负责裁判人员的落实与分工,比赛场地的选择与准备,赛前会议的召开,比赛规程的制订与执行,成绩公告的发布,为运动员具比赛成绩证明等。
(三)财务处(组):负责管理集资、广告活动及财会会计工作。
(四)宣传处(组):负责会议及比赛场地的布置和宣传报导工作。
(五)后勤处(组):负责安排车旅、交通、食宿、赛场救护及环保等事宜。
(六)保卫处(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章项目设置第十条手竿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手竿进行的钓鱼比赛,可设如下项目:(一)“总尾数”按规定时间内钓获鱼的总尾数决定成绩。
(二)“总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鱼的总重量决定成绩。
(三)“单尾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最大一尾鱼的重量决定成绩。
(四)“单品种总尾数”按规定时间内钓获单一鱼种的总尾数决定成绩。
(五)“单品种总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单一鱼种总重量决定成绩。
(六)“规定数量”按规定数量钓获鱼的时间决定成绩。
第十一条抛竿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抛竿进行的钓鱼比赛,可设如下项目:(一)“总尾数”与手竿比赛同。
(二)“总重量”与手竿比赛同。
(三)“单尾重量”与手竿比赛同。
(四)“规定数量”与手竿比赛同。
第十二条陆地抛投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抛竿,按《陆地抛投比赛规则》进行的陆地抛准、抛远比赛:(一)“陆地抛准”按规定距离的抛投落点的准确度计算成绩。
(二)“陆地抛远”在有效区内按抛投距离远近计算成绩。
第十三条各项比赛可按年龄(老年、成年)、性别(男子、女子)分
组进行。
第五章参赛队和运动员第十四条参赛队:(一)各级钓鱼协会组织的正式钓鱼比赛,其参赛队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
(二)参赛队人数,由竞赛规程加以规定。
第十五条运动员:(一)各级钓鱼协会组织的正式钓鱼比赛,其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当年注册的中国钓鱼协会会员;(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赛风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比赛要求的相应钓技水平。
第六章裁判员第十六条裁判人员应公正严明,作风正派,具有裁判经验和鱼类有关知识,熟悉钓鱼技术。
第十七条比赛现场的裁判工作,由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
下设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和裁判员。
裁判人员要分工明确,标志明显。
第十八条不同等级的比赛应配备相应等级的裁判员。
第十九条全国性比赛,由中国钓鱼协会选派必
要的裁判人员
第七章成绩统计和设奖原则第二十条正式钓鱼比赛根据规程规定的运动员人数,分赛区进行,比赛成绩以各赛区的名次分计算得出。
第二十一条奖项可设个人手竿、个人抛竿、个人陆地抛准、抛远、个人总成绩以及团体成绩等项。
第八章仲裁委员会第二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复审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程、规则中所发生的纠纷,保证竞赛规程、规则的正确执行。
仲裁委员会决定为最终裁
决。
第九章安全与环保第二十三条比赛场地应确保参赛人员的安全,防止触电、溺水等事故。
第二十四条注意保护赛场环境和水质,提倡文明垂钓,不随着抛弃废弃物。
第二十五条珍惜鱼类资源,不钓幼鱼、种鱼和稀有鱼,禁止毒鱼、挂鱼等。
第十章附则本办法自修订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中国钓鱼协会。
钓鱼比赛规则
一、比赛项目
1、钓重:不限鱼种,以总重量多少排列名次。
2、钓大:不限鱼种,以单尾重多少排列名次。
3、钓小:以小为胜,由小到大排列名次。
4、钓多:不限鱼种和大小,以尾数多少排列名次。
5、钓单鱼种:只限某一种鱼,钓其他鱼种不计成绩。
钓单鱼种也可进行“钓大”、“钓重”、“钓多”等项目的比赛。
6、多项目比赛(钓鱼运动协会):一场竞钓,分项裁判,分别排列名次,每个运动员和团体均可兼得优胜。
亦可分钓区多项目同时进行,由运动员自选项目参加比赛。
7、抛竿投远赛:在陆地或水面用抛射投钩(带砣),以远和准两项指标评定优劣。
二、比赛时间的规定
1、单项比赛,每场净钓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2、同时进行两个项目以上的比赛,每场净钓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三、划分赛区
1、凡赛区岸边地形地貌比较整齐,上下游水深差别不大的地方,可将赛区分段编号,采取组、队抽签对号入座的办法分配位。
2、凡赛区岸边地形地貌比较复杂,上下游水深差异较大的地方,应采取在指定的较大区域内,让各组、队自选钓位的办法分配钓位。
四、怎样裁判
钓鱼比赛一般设有总裁判、副总裁判(或正副裁判长)。
直接指导裁判员工作,较大规模的比赛,也可分若干裁判组,设正副组长。
同时设有若干名裁判员和记录员。
钓鱼比赛的裁判方法,一般根据比赛规模和项目而定。
其主要的裁判方法有:
1、裁判可以按钓区分工,定区包段,不定运动员;也可抽签定队(组),包队不包区。
2、钓鱼比赛一般应当一尾一称重、一记录,同时收鱼。
在钓鱼运动员少的小型比赛中,亦可采取一次称重、点数和记录的法。
3、裁判员检斤记录工作,一律在钓位就地完成,运动员不经检斤记录不得离位。
严禁到闭幕会场检斤。
4、两人(组、队)数量同等者,应并列同等名次。
5、限制刺鱼的口腔,对于钩刺其他部位者不记成绩。
6、在不限鱼种的比赛中,甲鱼(鳖)应记录成绩,虾、鳖和其他贝类动物不记成绩。
五、赛场规则
1、各代表队选手一律凭大会签发的证件参加比赛。
2、自选钓位时,运动员间隔不得小于5米。
发现故意妨碍他人垂钓者,应当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3、钓具、钓饵、诱饵由选手自备,但每一场比赛必须明确规定统一钩数。
备用钓具放置岸上,更换时应先起出水中之钩,后撒下新钩。
4、撒窝方法不限,但不准使用有毒、有害饵料,不准提前撒窝,不准撒备用窝。
5、比赛开始2小时不上鱼,运动员可向裁判申请更换钓位,但每场比赛更换钓位不得超过2次。
6、比赛中,一律自钓自取,不准互相帮助,不准两人共用一个盛鱼器。
7、运动员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随时接受裁判员检查,不得弄虚作假。
8、在规定时间内迟到者,准其比赛,但损失时间不予补偿。
9、比赛时间结束,听到终止令应立即起钩。
但此时已上钩而未出水的鱼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