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共10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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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职称评定条件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职称评定条件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管理机构,在其下属的各级医疗机构中,职称评定是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重要衡量标准。

本文将对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评定的条件进行详细介绍,以供广大医务人员参考和了解。

一、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于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知识:医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医学专业知识,包括对疾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

2. 技术能力:医务人员应具备熟练的临床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常见疾病的诊疗工作,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处理突发事件。

3. 专业素养: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能够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善待患者,树立良好的医生形象。

二、不同职称评定的具体条件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医务人员的实际岗位和职称等级,具体规定了不同职称评定的条件。

1.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初级职称包括初级医师、初级护师等,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学历要求:具有相应专业学士学位或三年制专科学校毕业。

(2)临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基本的临床工作任务。

(3)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基本的临床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常见疾病的基本诊疗工作。

2.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中级职称包括主治医师、主管护师等,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专业相关专业知识扎实。

(2)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

(3)专业技能:熟练掌握临床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常见疾病的较为复杂的诊疗工作。

3.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高级职称包括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等,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学历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知识扎实。

(2)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各类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治工作,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黑卫人函[2014]382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9.25【实施日期】2014.09.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卫人函〔2014〕382号)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委直属各单位:为做好201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高级职称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3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纸质材料上报时间:2014年10月20日,地址:哈尔滨广瀚宾馆,哈尔滨市高新区迎宾路集中区洪湖路33号。

各市(行署)及有关单位上报材料的具体时间见附表4。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一)执行标准:《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

(二)学历与资历1、多层次学历申报人员,如中专、大专、本科,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还应按如下要求提供各级别的学历证明: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需提供已取得各级别(包括初、中、副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为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的通知-黑卫医发[2009]491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的通知-黑卫医发[2009]491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的通知(黑卫医发〔2009〕491号)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为了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医院评价体系,公平、公正、客观地进行医院等级评审,推动医院建设与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规定,经研究,决定组建黑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全省三级及二级甲等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

附件: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名单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附件:黑龙江省综合性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名单行政组(39人):单位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赵长久党委书记主任医师黑龙江省第四医院石耀辉党委书记主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张晓友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魏光春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永晨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马松峰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吴德全纪委书记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吴江副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协会陈英副秘书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李响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徐伟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张璞主任副研究员黑龙江省医院刁凤英副院长主任技师黑龙江省医院焦广宇副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李桂雪副主任副主任护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董强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市卫生局李若奇副局长大庆油田医院集团刘湘彬主任医师牡丹江红旗医院顾长虹院长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第一院曹书杰院长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一院杨絮党委书记主任医师大庆市卫生局李敬彬副局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张启新局长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王琦副局长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务处朱孔东副处长调研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彭相文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科焦军东院长助理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科王晓峰科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医务科阚泽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医院医务郭振军科长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卫生局医政科林世昌科长牡丹江市卫生局医政科张效宇科长佳木斯市卫生局医政科刘立学科长主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医务部赵继明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李平党委书记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医务科庄雪科长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何其勇科长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储继凯科长副主任医师综合组(25人):后勤(总务)(9人)单位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医院协会姜凤发副秘书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刘长久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后张瑞泰总务长高级政工师黑龙江省医院后勤杨海军副经理政工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后勤崔志刚科长政工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务科任祖科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物资中心刘玉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学工程王革主任高级工程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工程科常立祥科长工程师设备(7人)单位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医院设备科李广武科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备科张大力科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备科刘刚科长研究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设备科商弘主任副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设备科杨明科长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设备科艾立辉科长高级工程师大庆市人民医院设备科邹德春科长高级工程师财务(9人)单位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财务科孙默然科长会计师黑龙江省卫生厅计财处洪有会副处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财经部王晓鹏院长助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财务部戴淑杰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财务科郝靖坤科长高级会计师黑龙江省医院王亦冬科长高级会计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财务科王彦华科长高级会计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财务科张守仁科长高级会计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财务科毕建平科长高级经济师临床组(90人):手术科室(25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胸外王胜发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普外张伟辉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普外张建国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普外金政锡副院长主任医师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普外程刚主任医师大庆龙南医院普外王刚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外科王盛江主任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外科张浩民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郑建华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李佩玲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谭文华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妇产韩世愈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妇产朱红莹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妇产陈立平主任主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妇产叶飞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关咏梅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妇科娄阁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泌尿外孙长华副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泌尿外张东升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泌尿科倪少斌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乳腺张清媛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胃肠外薛英威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脑血管张卓伯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神经外刘晓谦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外刘洪宇副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骨外王友成主任主任医师非手术科室(21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心内于波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李学奇副院长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协会内科刘革副秘书长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内贺兆发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心内郑志虹副院长主任医师大庆市人民医院心内李英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霍建民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石玉枝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呼吸娄杰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呼吸王萍副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内解汝娟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肾内薛继强副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化杨幼林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张艳桥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242医院消化杨绍安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皮肤病防治院内科金慧新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内科吴东红主任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内科崔晶华主任主任医师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徐国通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姚笠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神经内赵立波主任主任医师病案(10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医院病案赵莉主任主任技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案许凤娟主任主任技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案于秋滨主任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案贺晓慧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病案杜继伟主任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质控办病案刘岳鸿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病案邱海英主任副主任技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病案朴玉台主任主任医师牡丹江红旗医院病案安云凤主任副主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病案张秀云副主任主治医师护理(16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护理林萍副主任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杜秋焕主任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吴怀兰副主任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护理主任主任护师黑龙江省医院协会护理李桂贤副秘书长调研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护理杨慧茹副科级员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护理郑守华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护理宋淑平副主任副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护理黄晓岭主任副主任护师黑龙江省医院护理主任主任护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护理康秀文主任主任护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护理王冬梅主任主任护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护理张吉霞主任主任护师牡丹江红旗医院护理安秋月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安珍玉主任主任护师大庆油田总医院护理主任副主任护师院感(10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感林玲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感穆丽焕主任副主任护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感穆锦江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感周学军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院感王丽萍主任副主任护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院感陈丽新主任主任护师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感吴艳科长副主任护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院感刘俊玲主任主任医师大庆油田总医院院感江敏主任副主任护师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感曹建滨主任主任医师急诊(ICU)(7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王新春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侯立民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赵鸣雁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急诊关卫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急诊赵侃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急诊张登先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急救中心急诊陈宇主任医师医技组(50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麻醉(9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麻醉李恩有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李文志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麻醉王国年副院长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麻醉戚思华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麻醉闫国君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麻醉肖占元主任主任医师牡丹江红旗医院麻醉金昌道主任教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曾凡荣副主任主任医师大庆龙南医院麻醉姜吉主任主任医师药剂(9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黑龙江省医院药剂何心副主任主任药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马满玲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剂刘高峰副主任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药剂欧阳郢主任主任药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药剂张力华主任主任药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学杜智敏副主任主任药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学董梅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药学吴玉波主任主任医师牡丹江市心血管医院药学王立峰副院长影像(10人)单位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影像杨志杰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影像张在人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于丽娟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影像杨永平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影像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物理诊断杨秀华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物理诊断XXX主任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放射王善霞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放射沈风奇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核磁刘鹏飞主任主任医师病理(10人)专业姓名职务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理赵玉兰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理戚基萍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理杜金荣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理耿敬姝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病理胡成乙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病理王立峰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病理李秀荣主任主任医师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病理岳农灝主任副主任医师大庆市人民医院病理刘明副主任主任医师齐齐哈尔医学院病理中心张晓明主任主任医师检验(12人)单位专业姓名职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辛晓敏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检验刘彦虹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检验彭士云主任主任技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检验姜晓峰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检验吴晓岩主任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院检验马宏宇主任医师黑龙江省临检中心检验吴皓瑜主任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检验陈非主任主任技师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检验郑慧丽主任副主任技师牡丹江红旗医院检验仝连信主任主任检验师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李升副主任主任技师大庆油田总医院检验曹秀华主任技师——结束——。

2019年普通内科正副高级(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019年普通内科正副高级(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蒂螅衿膁莃蚄腿2015 年普通内科正副高级(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蚄莀肀袄袇虿蚀一、专业理论知识薆膃莅蚅膀葿羂(一)基本理论知识肁薂薄莇薂蒃螇熟练掌握内科主治医师所规定的基础理论、临床医学理论和临床技术理论知识。

肂蚇袈蒁羄薅肇(二)相关理论知识蒆莈荿蒅蒄薈袀1、较深入系统地了解与内科有关的外科学、妇产科学等临床学科基础理论知识。

蝿蒂蚁薇聿羃薃2、熟悉与内科密切相关的遗传学、流行病学的相关理论知识。

芁膂蒆蕿袂肄莄(三)学识水平蚃芄肀螀蒅蒇芀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莇芇蕿螁莆蒇膀二、工作经历与能力螈蚂膂膅羇节肄(一)医疗薁蚃芇蒈膁薄芆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膄膆罿羀肅肅芈担任内科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 周。

肅蒀肃节芇蝿荿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蚆羁螃肆膀薂蚄在内科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各类内科的危重、急症,能独立解决内科一般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熟练地掌握与内科有关的专业技术;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参加内科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等工作。

担任病房主治医师工作至少 2 年。

螀芃羅蒇莁膅膈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螄肈羇艿莂羆膇担任内科主治医师临床工作期间,每年系统诊治内科病人不少于300 例,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的确诊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袆莈莂袃袅蚈虿(二)教学衿膁莃蚄腿螂芅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 2 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 1 名研究生的经历。

肀袄袇虿蚀蒂螅(三)科研莅蚅膀葿羂蚄莀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黑龙江卫生资格考试信息网

黑龙江卫生资格考试信息网

黑龙江卫生资格考试信息网篇一:医疗卫生:2022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招聘800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医疗卫生:2022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招聘800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中国医疗卫生人才网为广大备考医疗卫生的考生整理了2022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招聘800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5月20日。

更多医疗卫生信息请点击中国医疗卫生人才网。

更多医疗卫生考试信息请点击中国医疗卫生人才网。

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22〕25号)要求,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继续面向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和社会为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招聘单位范围为全省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1)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5月20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ljhr/inde某.jp)、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二)现场报名1.应聘人员可以在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举办的供需招聘见面会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016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2016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中、省直各单位⼈事(⼲部)处、委直属各单位:根据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作的通知》(⿊⼈社发[2016]73号)⽂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直卫⽣系列⾼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考核对象申请参加2016年度⾼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的中、省直单位⼈员,按原有规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考核成绩当年有效。

⾼级卫⽣职称考试频道为⼤家推出【2017年⾼级卫⽣职称考试课程!】考⽣可点击以下⼊⼝进⼊免费试听页⾯!⾜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家的通过资格评审梦助⼒!⼆、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定于2016年12⽉25⽇,考核地点定于省农垦管理⼲部学院。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书;考核为闭卷、⼈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考⽣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事部门审查及公⽰。

合格者由审查⼈员及负责⼈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报省卫⽣计⽣委⼈事处审查确认。

省卫⽣计⽣委⼈事处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12⽉15⽇。

地址:省卫⽣国际交流中⼼(哈尔滨市⾹坊区赣⽔路36号)。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核、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切后果,责任⾃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21⽇8:30-16:00地址:省卫⽣国际交流中⼼(哈尔滨市⾹坊区赣⽔路36号)。

考⽣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2016年12⽉24⽇前,与省卫⽣计⽣委⼈事处联系。

(四)坐落在哈尔滨市地域外的中、省直单位⼈员,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准考证领取等事宜均由当地负责,考核合格标准由省⾥统⼀确定。

成绩单由省⾥统⼀发放。

五、考核收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考核收费70元。

2019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doc

2019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doc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细化条件(试行)目录1、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2、中医专业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3、中西医结合专业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4、预防医学专业主任医(技)师专业资格评审条件5、药学专业主任药(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6、中药专业主任中药(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7、护理专业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8、医技专业主任医(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9、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0、中医专业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1、中西医结合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2、药学专业副主任药(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3、中药专业副主任中药(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4、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医(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5、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6、医技专业副主任医(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7、附录一18、附录二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须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疾病诊疗的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临床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对本专业复杂疑难疾病的诊治有独特(创)的见解和精湛的医疗技术,并形成优势,临床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重大(要)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从事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等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2019年医生职称晋升条件.doc

2019年医生职称晋升条件.doc

2019年医生职称晋升条件篇一:医师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医师从业指南)医师系列职称晋升条件考拉网主任医师晋升条件(正高)一、基本条件1、在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5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临床医师临床业务能力考核合格。

(合格证3年有效)4、凡195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5、具有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医疗机构连续学习、进修6个月及以上的经历。

6、凡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主任医师职务者,应参加国家组织的WSK(含PETS5、LPT)考试,其中PETS5成绩应达到笔试(含听力)50分,口语3分,LPT成绩应达到300分。

凡参加过WSK 考试,且笔试(含听力)、口语两项单科成绩先后达到学校规定的上述合格线,可视为成绩合格。

7、获得博士学位者计算机免考。

无博士学位申报主任医师职务者,需获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合格证》或《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windows版)合格证》。

二、业务条件(以任现职以来统计为准,时间截止至20XX年9月30日)(1)必备条件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并能根据专业发展和学科需要确定新的研究方向。

临床研究或开展的医疗新技术工作在国内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年均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或在医院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有记录可查)2次以上。

②作为指导教师应培养或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参与合格博士生培养工作,主讲本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工作量,获得院级以上教学奖励1项(含院级)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教学论文1篇。

承担和指导中级及以下医师和进修医师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

③独立参加省内外医院会诊或院外急诊抢救任务(有记录可查)。

④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1篇以上、被Medline收录2篇以上(不足部分可用SCI的1篇论文顶替Medline的2篇论文,但不能用Medline的论文顶替SCI的论文,下同)。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在本评审标准中,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六个专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临床和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包括以下专业:(一)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

(二)按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

二、中医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中医内、外、妇、儿、肿瘤、骨伤、肛肠、针灸、推拿、康复及中西医结合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预防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卫生毒理、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地方病控制、寄生虫病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中西药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院药学(中药学)或临床药学(中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护理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护理与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法医专业适用于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技、药、护)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技、药、护)师、主任法医师。

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汇编

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汇编

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和《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4〕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执行《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包括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五个专业。

第三条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等(以上统称“基层”,下同)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管理局和农场、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林业局和林场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资格设置和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一、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基层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考核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取得基层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的人员,颁发“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仅限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聘任,且应工作满8-10年(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份算起,副高满8年、正高满10年),方可调入非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换发同级非基层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换发资格证书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三、取得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满上述规定的任职年限,调入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应按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重新申报评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方可被聘任。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在本评审标准中,医疗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中医和医学科学研究六大类。

其资格名称分别为:一、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卫生检验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三、医学辅助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四、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五、中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六、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研究员、研究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西医l临床诊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专业设置情况,包括以下专业:(一)按二级学科分类设置的医疗机构分为: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科、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专业。

(二)按三级学科分类设置医疗机构分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专业。

二、预防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流行病、营养与食品卫生、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地方病、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卫生毒理、卫生检验、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工作,以及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法医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三、破格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1、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乡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和法医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7年;2、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工作满25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工作满30年,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一、外语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和业绩规定

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和业绩规定

⿊龙江省卫⽣系列⾼级职称评审论⽂要求和业绩规定⿊龙江卫⽣⾼级职称评审论⽂要求参考如下:副⾼级任职资格评审⼯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参与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前五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同时,作为第⼀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刊号,且公开出版发⾏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三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致或相近。

同时,作为第⼀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刊号,且公开出版发⾏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三) 作为第⼀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刊号,且公开出版发⾏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4篇(其中需有2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县、乡和社区医疗卫⽣、公安和司法等机构的申报⼈员,上述条件中的论⽂要求可分别降低1篇。

正⾼级任职资格评审⼯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主持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同时,作为第⼀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刊号,且公开出版发⾏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致或相近。

同时,作为第⼀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刊号,且公开出版发⾏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三) 作为第⼀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刊号,且公开出版发⾏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6篇(其中需有3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县、乡和社区医疗卫⽣、公安和司法等机构的申报⼈员,上述条件中的论⽂要求可分别降低1篇。

黑龙江卫生人员晋升职称条件相关规定

黑龙江卫生人员晋升职称条件相关规定

第⼀条 为统⼀卫⽣技术⼈员的职务名称,加强晋升⼯作的管理,充分调动卫⽣技术⼈员的积极性,加速建设⼜红⼜专的卫⽣技术队伍,为创造我国统⼀的新医学新药学,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特制订本条例。

第⼆条 卫⽣技术⼈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医疗防疫⼈员(含中医、西医,卫⽣防疫,寄⽣⾍、地⽅病防治,⼯业卫⽣,妇幼保健等)的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医⼠(助产⼠)、卫⽣防疫员(妇幼保健员)。

⼆、药剂⼈员(含中药、西药)的技术职称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剂⼠、药剂员。

三、护理⼈员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护师、护⼠、护理员。

四、其他技术⼈员(含检验、理疗、病理、⼝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物制品⽣产等)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见习员。

第三条 各类卫⽣技术⼈员的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努⼒学习马列主义、⽑泽东思想,不断提⾼政治觉悟,做到⼜红⼜专,全⼼全意为⼈民服务,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量。

第四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于实际⼯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

能熟练地掌握⼀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平的科学论⽂或著作;3.善于指导本科全⾯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级⼈材;第五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护师:1.通晓本科理论,了解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于实际⼯作(中医药专业须通晓中医药理论,熟悉经典医著);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

2019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19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19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一、学历和资历要求(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对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对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1.具备相对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对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

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对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对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对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对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对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对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对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对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

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论文要求(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讨论稿〕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 〕94号〕和?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执行?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包括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五个专业。

第三条使用围本方法适用于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村卫生所〔室〕等〔以上统称“基层〞,下同〕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省农垦总局管理局和农场、省森工总局林业局和林场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资格设置和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效劳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一、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基层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考核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展评价。

二、取得基层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的人员,颁发“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书〞,仅限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中聘任,且应工作满8-10年〔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份算起,副高满8年、正高满10年〕,方可调入非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换发同级非基层高级专业技术任职书。

换发书的具体方法另行规定。

三、取得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满上述规定的任职年限,调入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应按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重新申报评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方可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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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天宇考王医学卫生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考试宝典题库,人机对话模拟题分为四部分,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用题干单选题、病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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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在本评审标准中,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六个专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临床和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包括以下专业: (一)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

(二)按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以下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

二、中医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中医内、外、妇、儿、肿瘤、骨伤、肛肠、针灸、推拿、康复及中西医结合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预防医学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卫生毒理、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地方病控制、寄生虫病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中西药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院药学(中药学)或临床药学(中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护理专业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护理与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法医专业适用于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技、药、护)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技、药、护)师、主任法医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三、破格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1、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乡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和法医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7年:2、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工作满25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工作满30年,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一、外语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执业资格要求一、申报临床医学(口腔)、中医、预防医学专业医师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第十条有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任务要求的专业,申报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基层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申报: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二、发生医疗事故未满三年的:三、发生医疗差错未满一年的: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五、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二条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领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工作实践:熟悉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应用知识。

一、工作经历与能力(一)任中级任职资格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二)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专题课讲座。

(三)掌握课题选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进行课题总结。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规范书写与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和资料。

(五)专业能力1、临床医学专业(1)西医专业:在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诊治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能参加门诊咨询和院内会诊工作,具有一定的门诊和病房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2)医学辅助技术专业: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病的诊断、鉴别及治疗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监测及各项检查有较广泛了解,具有一定的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2、中医专业在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诊治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能参加门诊咨询和院内会诊工作,具有一定的门诊和病房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3、预防医学专业熟练掌握各种预防性疾病的防治、流调、监测及突发公共卫生或灾害性事件的处理方法.熟练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能发现本地区公共卫生有关的主要问题,能独立完成监测和数据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判断和评价,具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4、中西药专业熟练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与适应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具有一定的中西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护理专业具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及危急重症的诊断、治疗,并系统掌握其专科护理技术,能解决复杂疑难的护理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6、法医专业具有丰富的法医工作经验。

能解决复杂疑难的法医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法医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与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前五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二)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三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

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以上:(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其中需有2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以上。

县、乡和社区医疗卫生、公安和司法等机构的申报人员.上述条件中的论文要求可分别降低1篇。

第十三条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深刻领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深入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积极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工作实践;全面熟悉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应用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任副高级任职资格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二)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专题课讲座。

(三)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能够规范书写与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和资料。

(五)专业能力1、临床医学专业(1)西医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工作.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2)医学辅助技术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能掌握和应用最新技术,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2、中医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工作,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3、预防医学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精通本专业业务,熟练解决日常监测、评。

价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性事件的疑难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4、中西药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全面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特点,能独立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对新药有较高的评价能力,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5、护理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精通护理专业技术,能熟练、正确地解决复杂疑难疾病及新发现疾病的重大护理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6、法医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丰富的法医工作经验,能解决重大疑难的法医技术问题。

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二)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二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

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

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其中需有3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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