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艺考培训学校薪资制度范本

艺考培训学校薪资制度范本一、前言薪资制度是保障教师权益、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建立一套公平、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资体系,根据我国教育行业特点和艺考培训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范本。
二、薪资结构1. 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和基础工资三个部分。
(1)岗位工资:根据教师所承担的岗位和工作职责确定,分为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别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
(2)职级工资:根据教师的职称和职级确定,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
(3)基础工资:为保证教师基本生活,设立基础工资标准。
2.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教学成果和学校考核结果确定。
3. 奖金:包括学期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学期奖金根据教师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学校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金根据教师全年工作表现和学校考核结果发放;其他奖金根据学校特殊贡献和表彰给予。
4. 津贴:包括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加班津贴等。
(1)岗位津贴:根据教师所承担的岗位和工作职责发放。
(2)课时津贴:根据教师承担的课程量和课程难度发放。
(3)加班津贴:根据教师加班时间和加班任务发放。
5.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和生活补贴等。
三、薪资标准1. 基本工资:根据我国教育行业薪资水平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基本工资标准。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根据教师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基本工资的50%。
3. 奖金:奖金标准根据学校财务状况和教师工作表现确定。
4. 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5. 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学校所在地生活水平和教师实际需求确定。
四、薪资发放1. 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2. 薪资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如需现金发放,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
3. 教师入职时,应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财务部门。
培训学校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人员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学校人员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薪酬体系以公平、合理、激励为原则,注重内部一致性、外部竞争性和激励性。
第四条学校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其他补贴等。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工资部分。
第六条基本工资的确定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因素。
三、岗位工资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体现员工岗位职责差异的工资部分。
第八条岗位工资的确定依据岗位评价结果和学校财务状况。
四、绩效工资第九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绩效,体现员工工作成果和贡献的工资部分。
第十条绩效工资的确定依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工作完成情况、学校经济效益等因素。
五、奖金第十一条奖金是根据学校经济效益、部门业绩和员工个人贡献等因素,对员工进行奖励的工资部分。
第十二条奖金主要包括年终奖、优秀教师奖、优秀管理者奖等。
六、其他补贴第十三条其他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确定。
七、薪酬调整第十四条薪酬调整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学校经济效益和员工工作表现等因素,定期进行。
八、薪酬支付第十五条学校按月支付员工薪酬,确保员工按时领取工资。
九、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制度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办公室所有。
通过以上薪酬制度范本,培训学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一套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具有竞争力且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竞争力。
培训机构管理薪酬制度模板

培训机构管理薪酬制度模板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培训机构员工的薪酬确定、发放、调整、计算等行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收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1.3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薪酬确定原则2.1 薪酬确定主要以职位(Position)、能力(Person)、业绩(Performance)和市场(Place)的4P理论为原则而设立。
2.2 职位: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和职责确定薪酬水平。
2.3 能力:根据员工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确定薪酬水平。
2.4 业绩: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确定薪酬水平。
2.5 市场:参考同行业、同职位的市场薪酬水平,确保培训机构薪酬的竞争力。
三、薪资体系3.1 岗位职等设置:根据公司岗位设置情况,薪资体系岗位划分为三个职等,九个职级。
详见岗位职级及工资明细表。
3.2 薪酬类别:中心薪酬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两类。
3.3 适用范围:年薪制适用于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以上级别的高级管理岗位与特殊岗位,其他岗位员工适用于月薪制。
3.4 发放标准:3.4.1 月薪制:按月发放。
3.4.2 年薪制:(1)年薪总额:固定工资(工资总额的70%)+效益奖金(工资总额的30%)(2)发放办法:月工资固定工资总额/12个月+效益奖金效益奖金总额效益奖金发放系数详见表(一)根据年薪制效益奖金考核目标及依据按季度发放详见表(二)年薪制效益奖金考核等级及发放标准四、薪酬调整4.1 薪酬调整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4.2 薪酬调整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薪酬调整,必要时可进行临时调整。
4.3 薪酬调整程序:(1)各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薪酬调整申请。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政策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调整方案。
(3)薪酬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培训机构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机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教育行业发展特点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机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在岗员工,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体现按劳分配、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机构薪酬绩效管理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合法性原则,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四条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等部分组成,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级设定不同的薪酬比例,基本工资占有一定比重,体现刚性,而绩效奖金则根据绩效结果浮动,体现激励性。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同行业薪酬水平及机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确定的,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基本工资的设定应遵循市场原则,参照同行业、相似职位的薪酬标准,确保机构的薪酬竞争力。
三、绩效奖金第七条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业务成果及机构目标完成情况来确定的,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八条绩效奖金的评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绩效考核周期分为季度、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第九条高层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占整个薪酬结构的40%-50%,中层管理人员占20%-30%,基层员工占10%-20%,以激发各层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福利津贴第十条福利津贴包括五险一金、年终奖、节假日福利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及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机构应依法为员工缴纳。
第十二条年终奖是根据机构年度业绩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体现员工一年来对机构的贡献。
第十三条节假日福利包括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的慰问金或礼品,体现机构对员工的关爱。
五、调薪及晋升第十四条调薪有依据,应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同行业薪酬水平、机构财务状况及员工绩效等因素进行调整。
培训学校工资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工资制度范本一、工资制度的目的为了保障培训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资制度。
二、工资制度的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级和工龄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和学校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3. 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岗位性质、责任大小和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
4. 课时工资:根据教职工的课时数量和教学质量等因素确定。
5. 奖金: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等因素确定。
6. 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为教职工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三、工资制度的实施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教职工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同地区其他学校相当,体现教职工的劳动价值。
2. 激励原则:通过设置绩效工资、奖金等激励措施,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 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和能力,实行竞争性工资分配,促进教职工队伍的优化。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国家政策、学校经济效益和教职工工作状况,适时调整工资水平。
四、工资制度的实施流程1. 学校成立工资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整和解释工资制度。
2. 学校人事部门根据工资制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工资核算和发放。
3. 教职工对工资制度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学校工资制度领导小组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特殊情况处理1. 教职工因公出差、请假等原因导致工作量减少的,相应减少工资收入。
2. 教职工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别奖励。
3. 教职工离职、退休或解聘的,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工资制度的监督与检查1. 学校工资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工资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学校审计部门定期对工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工资制度的公平、合理和规范。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薪酬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兼职人员。
第三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按照岗位价值、工作业绩、能力素质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薪酬水平。
2. 竞争原则:薪酬水平应具备一定的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 绩效原则:薪酬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紧密挂钩,多劳多得,奖优罚劣。
4. 可持续原则:薪酬管理应与学校发展战略相适应,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津贴四部分。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按月支付。
2. 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行业平均水平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2. 绩效工资分为岗位绩效工资和项目绩效工资,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奖金:1. 奖金包括季度奖金、年度奖金等,用于奖励员工在特定时期内的突出表现。
2. 奖金发放标准及评选条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福利津贴:1. 福利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按月支付。
2. 福利津贴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九条薪酬调整包括岗位调整、绩效调整、年资调整等。
第十条岗位调整:1. 员工岗位晋升或降级时,薪酬相应调整。
2. 调整幅度根据岗位价值、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绩效调整:1.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时,薪酬相应调整。
2. 调整幅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结构确定。
第十二条年资调整:1. 员工年资按照工作年限逐年递增。
2. 年资调整幅度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三条薪酬发放时间: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薪酬。
第十四条薪酬发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发放。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薪酬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教育培训薪酬管理制度范本范文教育培训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薪酬管理行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创造力,促进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管理体系第二条教育培训薪酬管理体系包括岗位设计、绩效考核、薪酬结构、奖励机制以及薪酬调整等内容。
第三章岗位设计第三条以岗位职责和职位要求为基础,制定岗位设计方案,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以及工作量。
第四条岗位设计方案应明确岗位职责分工,确定岗位级别,并仔细分析各岗位的工作难度,为薪酬管理提供依据。
第五条相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应保持一致,不得因个人原因进行个别调整,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岗位设计方案应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经过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岗位设计方案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来确定绩效考核指标和权重。
第八条绩效考核指标应量化,并且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员工的工作业绩。
第九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临时考核两类,年度考核作为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而临时考核主要用于奖罚和个别薪酬调整。
第十条绩效考核结果应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并提交上级领导审核,同事应向员工进行反馈,并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五章薪酬结构第十一条教育培训机构薪酬结构应公平合理、多样化,具有一定的差异化激励作用。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机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奖金及股权激励等。
第十三条基本工资是教育培训员工的保障性收入,按照相应的岗位等级和工作年限给予。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的,反映员工工作表现的指标。
第十五条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员工旅游、健康体检等。
第十六条奖金及股权激励是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的特殊奖励,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六章奖励机制第十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制定合理的奖励机制,通过奖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培训机构年度薪酬制度范本

培训机构年度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培训机构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培训机构薪酬体系以职位(Position)、能力(Person)、业绩(Performance)和市场(Place)的4P理论为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薪酬管理。
第四条本培训机构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机构的发展。
二、薪酬结构第五条本培训机构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四部分。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水平的工资。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岗位的责任、难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的,体现员工在机构内的价值和贡献。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体现员工的工作成果和贡献。
第九条福利津贴包括五险一金、年终奖、节日慰问、生日关怀等,体现机构对员工的关爱和福利保障。
三、薪酬确定与发放第十条薪酬确定原则:根据员工的职位、能力、业绩和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员工在机构内的贡献和价值,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方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福利津贴按相关规定发放。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状况和机构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薪酬调整。
四、绩效考核第十三条绩效考核是衡量员工工作成果和贡献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工作质量、工作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学习创新等方面。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薪酬激励措施。
五、特殊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对于特殊岗位、特殊贡献的员工,经机构领导层批准,可以给予特殊的薪酬待遇。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机构规定、工作失职的员工,按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降低薪酬水平。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校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同工同酬,不同岗位的薪酬应体现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工作责任及工作绩效的差异。
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分配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依法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薪酬管理的合法性。
4. 保密原则:薪酬分配过程和结果应严格保密,避免产生不公平感。
第四条薪酬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我校教职工的岗位、职级及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因素确定。
3. 奖金: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
4. 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健康体检等。
第五条薪酬支付方式:1.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月支付。
2. 奖金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或按季度支付。
3. 福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薪酬体系设计与调整第六条薪酬体系设计:1. 设立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工作责任及工作绩效等因素制定。
2. 设立职级工资标准,根据教职工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制定。
3. 设立绩效工资标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因素制定。
4. 设立奖金制度,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制定。
第七条薪酬体系调整:1. 定期对薪酬体系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薪酬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激励性。
2. 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生活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基本工资和福利。
3. 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绩效工资和奖金。
第三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八条薪酬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薪酬核算、支付、调整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薪酬管理工作,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培训教师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教师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教师的薪酬管理,提高培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培训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第三条教师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确保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机构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市场竞争状况、教师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确定教师薪酬水平,确保薪酬制度的可持续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五条教师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等部分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学历、专业等因素确定的固定工资。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教师所担任的岗位重要程度、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第九条补贴包括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根据机构实际情况和教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条奖金包括年终奖、优秀教师奖等,根据教师工作绩效和机构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支付第十一条机构应按月支付教师薪酬,确保教师按时收到工资。
第十二条教师薪酬支付应遵循税法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机构应建立健全薪酬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薪酬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机构应定期对教师薪酬进行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五条薪酬调整应依据教师工作绩效、教学成果、市场状况等因素进行。
第十六条机构在调整薪酬时,应充分听取教师意见,确保薪酬调整的合理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机构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加强对薪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机构应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适应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变化。
第十九条教师有权了解自己的薪酬情况,对薪酬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机构违反本制度,未按时足额支付教师薪酬的,教师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教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规章制度的,机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情况扣除相应薪酬。
培训机构校区员工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模板

培训机构校区员工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区员工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绩效,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个校区的全体员工,包括校区管理人员和教师。
第三条校区员工薪酬和绩效考核监督部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
第二章:薪酬制度第四条校区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
第五条校区员工的基本工资按照岗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校区员工的绩效奖金由绩效考核结果决定,绩效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和比例根据不同岗位而定。
绩效奖金发放周期为月度。
第三章:绩效考核制度第七条校区员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
第八条定期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校区主管进行评定。
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九条定期考核采用五级评定制度,具体评定标准详见下表:评级描述优秀在本月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突出,是校区工作的中流砥柱良好在本月工作中表现较好,达到预期目标,是校区工作的骨干力量合格在本月工作中能够完成任务,但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不合格在本月工作中完成任务存在明显不足,需要加强改进差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明显不合格,对工作效果影响较大第十条临时考核是针对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件的评定,由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
第四章:薪酬和绩效考核结果处理第十一条校区员工的薪酬和绩效考核结果采用积分制度管理,具体积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根据员工的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结果,公司将根据绩效奖金比例计算员工绩效奖金数额,并与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三条优秀员工将享受额外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升职加薪、奖金、培训机会等。
优秀员工评选每年进行一次,评选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培训学校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人员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教务人员、市场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薪酬分配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培训学校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五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学历、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贡献程度确定,按月发放。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确定,按月发放。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等,按月发放。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为每月的固定日。
第十一条员工入职后,薪酬将在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三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分为年度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五条年度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员工绩效、市场行情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临时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岗位变动、公司政策等因素,进行临时薪酬调整。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培训机构教师薪酬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规范我机构教师薪酬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机构所有全职及兼职教师。
二、薪酬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教师职称、学历、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保证教师基本生活需要,并体现岗位价值。
2. 课时费:根据教师所授课时数计算,体现教师工作量。
3. 工龄奖:根据教师在我机构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奖励,鼓励教师长期服务。
4. 续费提成:根据教师所带学员续费情况给予提成,激励教师关注学员学习成果。
5. 奖金:根据教师工作绩效、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等因素给予奖励。
6. 罚款:对工作失误、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给予处罚。
7. 年终奖:根据教师年度工作绩效、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等因素给予年终奖。
三、薪酬标准1. 基本工资:初级教师800元/月,中级教师1000元/月,高级教师1200元/月。
2. 课时费:小学课程30元/次,初中课程40元/次,高中课程50元/次。
3. 工龄奖:工作满一年,每月增加100元,连续增加两次后不再增加。
4. 续费提成:学员续费金额的10%。
5. 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者可获得2000元奖金。
6. 罚款:工作失误或违反规章制度,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0元。
四、薪酬发放1. 薪酬按月发放,每月底前发放上月薪酬。
2. 教师请假、事假等特殊情况,薪酬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 教师离职,薪酬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五、绩效评估1. 教师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工作态度、教学成果等。
3. 考核结果作为薪酬、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员满意度,促进我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培训学校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培训学校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兼职教师等。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三条教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标准确定。
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说明书确定。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教学质量等因素确定。
津贴补贴:包括加班费、夜班费、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四条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每月末发放。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教职工应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工资领取。
第六条教职工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七条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和学校发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整。
特殊调整:因工作表现突出、岗位变动、职称晋升等原因,经学校批准,可进行一次性工资调整。
第五章工资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工资管理部门,负责工资的制定、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工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资档案,妥善保管工资支付凭证和相关资料。
第十条工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资支付制度的正确执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违反劳动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的,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并扣发相应工资;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处理;3. 拖欠工资的,按国家规定支付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培训学校工资管理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培训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培训学校薪资发放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薪资发放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薪资发放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旨在确保教职工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体现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薪资发放应遵循的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2. 结合学校实际,体现教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
3. 激励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薪资结构第四条教职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等部分组成。
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工资标准发放。
2. 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岗位性质、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确定。
3.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成果和学校考核结果发放。
4.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学校规定和教职工的实际需要发放。
5. 奖金:根据学校经济效益和教职工的业绩表现发放。
三、薪资计算方法第五条教职工薪资计算方法如下:1.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绩效工资 + 补贴2.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个人所得税 - 社会保险费 - 公积金 - 其他扣款四、薪资发放程序第六条薪资发放程序如下:1. 每月末,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计算应发工资。
2. 每月初,将工资发放明细表提交校领导审批。
3. 审批通过后,按时将工资发放到教职工的工资卡中。
4. 教职工收到工资后,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查询。
五、特殊情况处理第七条特殊情况处理:1. 教职工请假、离职等原因导致工作不满全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
2. 教职工因公外出,享受出差补贴,具体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3. 教职工发生工伤、疾病等特殊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资发放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如有争议,可向学校领导申请裁决。
培训学校薪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薪金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
第三条薪金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薪酬与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贡献和绩效相匹配。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难度、重要性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体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用于奖励员工在特定时期或项目中的突出表现。
第九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于弥补员工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额外支出。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财务部门应核对员工工资明细,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员工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核实并给予解答。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按照规定结算工资,包括未发工资、加班费等。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我校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七条我校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假;(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三)定期体检;(四)员工培训及进修机会;(五)员工生日礼金;(六)员工子女教育补贴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我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学校管理层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培训班薪酬制度模板

培训班薪酬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班的薪酬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培训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班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激励、竞争。
第四条薪酬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第二章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的。
第六条基本工资的设定标准由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岗位工资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度、技术含量等因素确定的。
第八条岗位工资的设定标准由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绩效工资第九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因素确定的。
第十条绩效工资的考核周期为一个月,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的设定标准由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奖金第十二条奖金是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员工的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的。
第十三条奖金的设定标准由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津贴和补贴第十四条津贴和补贴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的。
第十五条津贴和补贴的设定标准由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章薪酬支付第十六条薪酬支付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如遇节假日,提前支付。
第十七条薪酬支付方式可以为现金、银行转账等,具体方式由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章薪酬管理第十八条培训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培训班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员工对薪酬制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培训班所有。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的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务人员、市场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兼顾员工个人贡献、岗位责任和学校经济效益。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培训学校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补贴四部分。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工作强度和工作难度设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个人业绩、团队合作和客户满意度等因素进行考核,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福利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节日慰问金等,旨在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第三章薪酬考核第九条建立健全薪酬考核体系,确保薪酬发放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考核周期:绩效工资考核周期为一个月,年度考核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客户满意度等。
第十二条考核方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员工自评、同事互评、上级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结果以及市场薪酬水平,定期进行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分为晋升调整、岗位调整和年度调整。
第十五条晋升调整:根据员工的职位晋升和岗位变化,调整相应薪酬。
第十六条岗位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调整薪酬水平。
第十七条年度调整: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和薪酬政策,进行一次性薪酬调整。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培训学校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 休假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待遇。
4. 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专业培训、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规划。
培训学校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工资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教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教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任岗位的职责、工作难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工资发放第九条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发放时间顺延。
第十条工资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教职工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一条工资发放前,由财务部门对教职工的工资进行审核,确保工资发放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工资调整,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十三条工资调整包括晋升工资、职称工资调整、工龄工资调整等。
第十四条晋升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岗位设置,结合教职工工作表现和业绩,按程序晋升工资。
第十五条职称工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职称评定政策,结合教职工职称评定结果,调整职称工资。
第十六条工龄工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工龄工资政策,结合教职工工龄,调整工龄工资。
第五章工资核算第十七条工资核算应以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绩效等为依据。
第十八条工资核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九条工资核算过程中,如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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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RE-KA4927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标准范本In order to make the rules open, maintain the collective coordination,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wer of the group, and realize the legal basis of management.(规章制度示范文本)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标准范本使用指南:本规章制度文件适合在管理中,为使规则公开化,让所有人保持集体的协调,维护集体的利益,从而充分发挥团体的力量,实现管理有法可依,内部运行有规则保障。
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绩效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学校效率和持续发展的保证,体现了学校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励员工的公平的薪酬绩效体系。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三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的付薪思路。
第四条薪酬的结构共由以下部分构成:月度工资、课时费、工龄、福利津贴。
各部分及比例具体参见下表:薪酬序列月度工资课时费工龄福利津贴岗位工资全勤交通补助中层管理待定待定待定待定待定保险正式员工(满1年)1200 100 100 具体执行50/年保险正式员工(不满1年)1200 100 100具体执行无无实习员工1000 无无无无无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指该岗位员工的工资基准,体现的是该岗位员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
2、全勤工资根据月度统计结果发放,按照统计当月迟到,无故旷工,请假的天数等项目进行发放,超过规定者一次性取消全勤奖励发放。
3、交通补助根据月度统计结果发放。
其中实习员工不享受,无外勤教学任务员工不享受。
4、课时费按照学校现行具体课时费管理规定执行并严格统计。
5、工龄在学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月算起),从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增发工龄工资,标准为50元;然后工龄每增加一年,增加50元,从满第五个年开始每年增加100元,累积增加至850元为止。
例如:A员工于20xx年5月18入职,在20xx年6月19日开始每月计算工龄工资50元,到20xx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如此类推,到20xx 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为350元的标准。
此执行标准自薪酬管理制度施行之日起实行,不补发,不扣发。
6、福利津贴此部分为非风险性津贴,满一年正式员工享受。
第三章员工薪酬分配第五条满一年正式员工1、满一年正式员工,从第二年开始,可享受带薪休假5天,5年以上者10天,此休假天数可从当年请假天数中扣除。
2、此年休假不累计,不休者第二年不补休。
3、享受相应保险权利第六条未满一年正式员工1、每月从月度工资中扣除200元,作为风险绩效工资存入个人专有账户,存满一年共计2400元。
2、正式满一年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10日内一次性返还全年风险绩效工资(不计利息)。
3、根据签订的聘任工作协议书中有关条款规定,未遵守学校规定,不提前1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调离和辞职员工,扣除相应累积月份的全部风险绩效工资。
4、不享受保险权利。
第七条实习期员工的薪酬待遇实习期薪酬标准为1000元,实习期满,享受所聘用相应岗位的岗级及相应的薪酬待遇。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八条每月3日前,负责管理人员上报上个月的相关课时等统计结果及报表。
第九条薪酬工资按照统计结果每月5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
第五章招生奖励薪酬第十条学校奖励薪酬为扩大学校招生制定,体现学校效益和员工利益相适应的原则。
当学校出现经营困难时,学校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奖励薪酬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开新班奖励薪酬统计方法1、新开班热身课不计入课时费和奖励薪酬范围;2、;第十二条续班薪酬的发放统计方法第十三条行政人员薪酬奖励发放统计方法1、;2、;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薪酬相关内容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20xx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由学校负责,经全体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篇2:万江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万江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在公司经营和管理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薪酬”,是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在本公司就职期间因劳动所取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主要有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其他物质性的激励报酬等。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五条公司执行结构工资制薪酬体系。
第六条薪资等级共分为10个等级。
具体等级划分详见附件《薪资与岗位对照表》。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七条公司薪酬结构包括一级构成和二级构成。
(一)一级构成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
(二)二级构成由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津贴两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项;其他福利津贴包括生日福利、节日福利、交通补贴、话费补贴、生活补贴、带薪假期等。
(三) 薪酬构成如下图所示:第八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薪酬构成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正常劳动的固定报酬,是保障性工资。
确定岗位工资的基本原则是: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具体标准详见附件《薪资与岗位对照表》。
第九条绩效工资(一)绩效工资是员工完成目标任务应得的劳动报酬,属于激励性工资,实行动态百分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规定详见《绩效管理制度》。
(二)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层级不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不同,具体见下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从工资总额中划分,比例分配详见下表(单位:%)岗位层级对应岗位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比例(%)高管层行政总监、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运营总监、投资总监100% 项目公司各项目公司总经理100%基层人员地质工程师、热能工程师、技术研发员、各专员、会计、出纳、职员、实习生100%备注绩效考核表中员工自评分值占30%,直属上级评分占70%第十条奖金(一)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突出业绩来确定。
(二)平时奖金:依据《万江公司专项工作奖励办法》实际发生的奖励事件进行奖励;符合《奖惩管理条例》条件的给予奖励,特殊事件经公司研究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分别按不同的缴费比例直接缴纳至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个人应缴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凡社会保险关系未转入本公司的,公司不再另行支付社保补贴。
第十二条其它福利津贴(一)生日福利、节日福利、交通补助、话费补助、生活补助等1、员工生日,综合管理部为生日员工订蛋糕1个。
2、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企业为所有员工发放节日福利。
3、交通补助,每月为全体在职员工报销(凭票)一次回家探亲往返车费(限郑州至员工家庭住址之间)。
4、话费补助,根据《关于员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中话费补助标准执行。
5、伙食补助,公司每月为在职员工补助餐费600元(充就餐卡),午餐在同文酒店就餐,早晚餐由员工自行解决(员工出差期间按出差标准报销,不重复享受伙食补助)。
(二)全薪假期序号假期说明天数1 法定假期春节、五一、端午节、十一、元旦等国家规定2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7天3 产假公司女员工生产90天3丧假员工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去世3天4 年休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含1年)的员工1、工作满1年(含1年)的普通员工3天,经理5天,总经理7天;2、在职工龄增加1年,年假增加1天,最高上限15天。
(三)其他活动补助,如:旅游、体检等。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三条公司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每月10日支付上月的薪金。
若发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公司于发薪日将薪金转入员工以个人名义在中原银行开设的帐户上。
第五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员工薪酬调整包括转正,晋级、降级调薪,职位异动(晋升、调职)调薪及年度调薪4类。
第十五条调薪流程:(一)试用期由员工本人填写《试用期考核表》,考核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发放《转正审批表》进行薪资调整,经各级领导审批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二)晋级调薪根据个人能力、资历、业绩情况及奖励决定填报《员工薪酬审批表》(调薪),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降级调薪根据事实及惩处决定填报《员工薪酬审批表》(调薪),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三)职位异动调薪填报《人事异动审批表》,经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四)年度调薪,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公司员工进行整体的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晋级调薪:员工能力明显提升,并作出突出绩效,具有一定资历,进入职位发展通道,或依据《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及相关文件晋级的,经综合管理部认定,可升级或在本级内提升薪资等。
第十七条降级调薪:员工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是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依据《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受到处理的,经考核评价需降低职位发展台阶的,或根据相关规定达降级条件的,可降级或在本级内降减薪资等。
第十八条职位异动时坚持“岗变薪变”原则调薪,根据异动后新岗位确定薪酬待遇。
第十九条薪酬异动生效:自审批手续齐全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保持原薪资不变,对其不作薪酬调整:(一)在上一年度因违纪或重大失误被公司记大过者;(二)在上一年度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执行公司规定的其他处罚外,同时对其降职、降薪处理。
(一)在本年度因违纪被公司记大过者;(二)在本年度中累计两次记过者。
第二十二条综合管理部有权根据所开处罚单及月度绩效考核分值连续3个月都低于60分直接对该员工进行降职、降薪处理。
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三条试用期工资标准(一)试用期员工工资按入职时所定薪资等级的80%计发。
(二)新入职大学生见习期待遇按照同行业市场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不予计薪规定(一)试用期员工报到后,工作未满7个工作日要求离职的,不计薪资。
(二)员工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或离职手续不全的,不计薪资。
第二十五条薪酬计发依据员工考勤记录、绩效考核结果等,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工资核算,财务管理部统一发放。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年月日起正式执行,原年月日下发的绩效管理制度废止,由综合管理部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