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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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2014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山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17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以下简称省政府部门)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统计附表、附图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山东”(http://ww /)查阅或下载。

如有疑问,请与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zfxxgk@)。

一、概述2014年,山东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重大举措,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部署,制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进一步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步伐不断加快,公开实效明显提升。

上海财经大学发布的《2014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2014年山东省财政透明度得分排名居各省区市第2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报告》显示,2014年度,山东省政府透明度得分排名居各省区市第5位,比上年提高9个位次。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拜城县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到11月30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拜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一、基本情况2014年,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地区、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九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搭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完善公开体系,健全公开机构,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持续稳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统筹谋划,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精神,结合拜城县实际,通过多方调研,认真听取部门意见,形成操作性强、任务分解细、责任要求明的实施意见,及时出台•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拜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拜政办发…2014‟112号),为拜城县2014年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公开目标和公开内容,为逐步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供了依据。

同时,也对拜城县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开设“政务拜城”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平台,在新闻发布资料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1.07•【字号】兰政办发〔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兰政办发〔201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2014年12月4日至12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以读网和现场督查的方式对全市66个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从整体看,各县区、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公开专栏整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2014年2月份检查情况相比,在专栏建设的完整性、目录编制的规范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程度提升。

从督查情况看,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建设局、兰州公积金中心、市项目评审中心、城关区政府、七里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安宁区政府、榆中县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15个单位为“优”;市房产局、市国资委、市文广局、市工信委、市经合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外事办、市食药局、市人防办、市少儿活动中心、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城投中心、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社科院、市民宗委、市地税局、两山绿化指挥部等29个单位为“良”;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人口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粮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监察局、红古区政府、皋兰县政府、永登县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15个单位为“中”;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城管执法局等7个单位为“差”。

信息公开办2014年工作情况总结201501

信息公开办2014年工作情况总结20150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办(2015年1月7日)201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完善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情况一是加强领导。

根据上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条例》为标准,积极组织,快速推进,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确定专人组织实施的组织体系,认真按照《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

二是强化培训。

召开全县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邀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人员对《条例》、《重点工作安排》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三是完善机制。

参照上级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等表格。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既防止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漏公开,又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效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度和公开度情况认真梳理政府信息,界定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信息类别,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

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畅通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处理图办理。

三、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4年共主动公开文件数2378条。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4年,市财政局(地税局)根据《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现编制如下年度报告: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注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的合理性,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更新信息公开链接,抓好信息公开目录改造,实施数据搬迁和分类分区工作,进一步增强便民性和科学性。

更加注重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善信息公开流转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前的审查工作。

更加注重信息的及时性,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充分发掘现有资源,确保每个工作日均有信息更新,更新更多更快,增强财税工作的透明度。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4条,同比增长25.8 %。

更加注重信息发布的平衡性,有计划、分步骤实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持月均发布信息数量达到45篇以上。

二是门户网站:公布财税法规文件29 件;公布图片信息12条,工作信息240条;发布通知公告21条,新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地税稽查”、“税收大讲堂”、“三公经费与预决算公开”等专业性的服务专栏,及时整理并发布公众咨询的热点问题及答案,为全市纳税人和特殊对象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今年宁波财税网累计点击次数超过670万人次,受理网上咨询2348件,办结率100%。

受理发票查询2100万人次、个所税查询及打印11872人次,顺利完成了20万多名考生会计考试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工作。

网站提供各类下载表格和软件共300多条,下载次数达100多万人次。

提供多样化的互动交流渠道,全年及时办理网站各类信件及业务咨询共5000余件,受到广大用户好评。

三是其他形式:各县(市、区)财税部门通过大厅通告栏、政策辅导会、财税政策宣讲、“税企QQ群”、《财政政策法规汇编》等载体,同时,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上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1•【字号】盐政办发〔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盐政传发﹝2014﹞241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2014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

从考核总体情况看,2014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主要特点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以点带面,依法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东台市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征地拆迁”、“住房保障”等栏目,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信息;建湖县实施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化,整个征收流程均实现了网上操作;市房产局在市区17个街道、139个社区设立住房保障窗口,并对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选房实行公开摇号制度,现场公证、网上公示、媒体公布;市卫计委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卫生热点问题,先后发布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公立医院改革、新农合政策、禽流感防治知识等专题信息;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以《房屋征收信息》和《盐城房屋征收信息网》为主要载体,加强行业宣传,接受群众监督。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9•【字号】咸政办发〔2015〕20号•【施行日期】2015.03.19•【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9日咸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2014年咸阳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成本报告。

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咸阳”门户网站()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咸阳市乐育北路3号,咸阳市信息办四楼公开科,邮编:712000,电话:************转8013)。

一、概述2014年,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目标,着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机构建设,统筹工作推进。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

2014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电子阅览室、4个公共查阅点。

截至201 2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镇在201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一些工作:(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了人员分工,针对新人上岗实行个别补课工作措施,定岗定责;认真梳理信息,实行甄别信息、编制目录、全文发布工作制;规范内部流程,实行拟文科室、办公室和单位领导三级审核制;健全公开形式,网上实行审核、核实、日志“三审”制,纸质实行“条线把握内容”制;明确公开责任,实行投诉处理、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

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天金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推进实施政府信息报备制度;拓展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及时总结实际操作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上级各项制度规范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发放濒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引等资料,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加顺畅。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镇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1 1.11%;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89%。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信息;二是设立了1个电子阅览室、4个资料索取点、1个政府信息公告栏等场所、设施,使广大群众能通过便捷的方式了解和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编制和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二是及时下发了有关的宣传资料和便民手册等。

2014年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4年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4年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近年来,XX区政务公开工作以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大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2013年,在全市政务公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工作中,区政府被评为全市网络问政先进集体,平圩镇、架河镇等基层政务公开也受到市政府的表彰肯定。

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不断深化的良好态势。

一、提升回应度,解疑释惑,构建舆论“定盘针”随着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从三个方面,加大社会回应。

(一)运用新媒体,在回应快捷上求稳。

区公开办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qq交流群、手机彩信等新媒体技术,便捷回应方式,增强公开的及时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依申请,在回应实效上求准。

针对公众对政府相关信息的申请诉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一是按时高效办理。

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确认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主体,并将受理单位和依申请公开相关材料登记在册,办理过程实时跟踪,办理结果限时反馈,并对依申请公开当事人的满意情况进行电话回访。

二是主动依法办理。

积极完善申请办理方式,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三)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回应效果上求实。

为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级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

并针对群众关注的医疗、教育、公共事业等热点话题加大了公开力度。

二、提升规范度,主动公开,形成政策“扩音器”(一)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概述、围绕上级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局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4年,在原有基础上及时调整了县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确立了分管领导,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查、审核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调整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的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全局和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4年以来,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建立和实施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4年,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了及时调整和更新,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维护管理。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绵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同时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6日绵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绵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年报》电子版通过绵阳政务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绵兴东路98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

一、概述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4〕23号)要求,坚持以民生需求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不断创新思路,创优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全市已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对9个县市区、42个市级相关部门共30559项(其中市本级320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它行政权力等7类行政权力运行行为的实时监控、全程监督、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达到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12•【字号】济政办字〔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济政办字〔20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18号),切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11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办发〔2014〕12号文件落实情况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2014〕107号),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度和网上检查,有针对性地向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反馈意见书》。

现将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反馈意见书》要求,迅速行动,积极整改,紧紧围绕济政办发〔2014〕18号文件各项部署,以信息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三个关键环节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拓宽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政府网站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按照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梳理,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细化相应目录,做到目录规范、内容准确。

截至2014年12月25日,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12173条。

任城区、邹城市依托网站群技术建成了包括政府所有部门、单位的子网站,拓宽了信息公开平台。

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新郑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内府信〔2014〕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214年,新郑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水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

领导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市水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

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新郑市水务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安排市水务信息中心专人负责新郑市水务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

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市水务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1、充分发挥新郑市水务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水务信息。

2、在市水务局大院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新郑市水务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

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4、在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设置水务办事流程。

5、市水务监察执法支队显著位置,公开水务监察执法支队办事流程和工作职责。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3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可以在“焦作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焦作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焦作市市政大厦东配A405;邮编:454000;电话:0391-*******;传真:************;电子邮箱:**************)。

一、概述2014年,焦作市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四中会议精神,依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规范有序,平台建设逐步增强,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

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了重点收集,尤其是涉及非法集资、征地拆迁、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等民生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2014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主动公开内容1、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等。

发展规划方面,公开了《焦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信息。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概述(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任王能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组织机构的完善为我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有序。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委办公室作为市国资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规范和完善。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规范政府信息上网内容和发布程序,确保上网政府信息安全。

(三)重点明确,沟通平台有效。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

按照“内容全面、标准统一、实时更新”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凡我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内容上突出强化了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改革发展类信息公开。

搭建与群众互动交流平台,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设立了领导信箱、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栏目,方便受理群众咨询、举报和诉求。

2014年办理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等45件次,办结率100%。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31•【字号】东政办〔2015〕42号•【施行日期】2015.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东政办〔2015〕42号省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2014年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编制海东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海东市政府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电子版发布在“海东市政府”网站()。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东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安县平安镇平安大道208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861267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围绕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指定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公开内容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按照《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办公室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今日海东、部门动态、区县要闻等信息,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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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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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B座501室)>
邮政编码:·一、概述
2013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认真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大对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价格收费、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2013年,我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自治区、市委关于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严肃整治四风问题,全市公用经费和常规性支出压减了20%和50%,政府会议、文件和公务接待活动分别减少24%、36%和48%,清理超标公务用车2000余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10万多平方米,市本级全面公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

市旗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建成,市级平台全年组织交易活动973次,中标总金额293.66亿元,累计节约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资金8.26亿元。

全市各旗区均按要求公开了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和分配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

环保部门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通过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日报、API指数周报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第一时间公开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和验收意见,公示拟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公开各类污染防治等信息,充分保障
了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信息的知情权,激发了群众自觉参与创模的热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月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在线受理举报投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网站、办事大厅电子屏、发放宣传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服务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

全市学校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收入使用情况、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013年,市教育局通过校讯通平台发布教育资讯、安全预警、气象提醒等信息40余条,受众近800万人次。

(二)完善机制制度确保公开取得实效。

市人民政府公布《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出台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招标投标质疑投诉处理、矿产资源交易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沟通协调、新闻发布、公开年度报告等机制制度,完善政府信息清理、发布、社会监督评议制度,细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拟定《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等8项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组织各旗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会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
培训会,对政府信息工作提出了要求,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总结和回顾了《条例》颁布五年来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成果,通过《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在线等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公开内容不规范、信息分类不准确、更新内容不及时、依申请公开不作为等问题一对一地提出更新、改进等督办要求。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旗区和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人民政府评定旗区和市直部门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四)创新工作思路
,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积极探索创新旗区政务服务中心、苏木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为基层百姓提供精益化服务、满意服务新模式。

东胜区建立了以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镇、街道办事处、部门网站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为触角的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形成了功能完备、服务到位、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新体系。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根据城市交通、居住环境、地域面积、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将原有的11个社区合并为6个大社区,构筑垂直管理大社区体制,变旗—镇—社区三级管理为旗—社区两级服务。

鄂托克旗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推行三化便民服务,投入150多万元为每个苏木镇配备流动便民服务车,把办公室搬到农牧民家门口。

2013年11月,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阿勒腾席热镇王府路社区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命名为全区政务公开示范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要求,我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
富公开形式,切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2181条。

(一)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9978条。

其中,鄂尔多斯在线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厅文件908个、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信息公开资讯50余条、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系列访谈6期、重要政策解读8篇;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17037条,文件类信息1528条,行政服务类信息1045条,公共服务类信息664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6882条。

(二)政府公报。

2013年,市人民政府编辑出版政府公报12期,公开各类文件196个,大事记321条。

公报蒙、汉文版共免费赠阅2.4万册,赠阅范围包括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覆盖到乡镇、嘎查村。

>
(三)公共查阅场所。

全市9个综合档案馆共接待查阅利用者7640
人次,调阅档案资料35121卷(册)。

其中市档案馆接待利用者980人次,调阅档案6000卷,打印(复印)档案资料1万多页,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查阅内容多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涉及房屋产权、企业改制、土地草牧场纠纷、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开展学术研究和工资待遇等。

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中心2013年接收现行文件2000多份,接待查阅利用群
众60人次,提供文件复印件120份。

(四)新闻发布会。

2013年,市人民政府共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

发布内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惠民实事安排落实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农民工工资保障、公务用车治理、办公用房清理等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五)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及其他便民服务热线。

2013年,市长热线受理群众来电54040件,办结53022件,办结率98%,满意52596件,满意率99%,回访群众52654人次。

市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1816封;市长热线短信号码受理群众来信188封;创城热线及创城QQ受
理群众来电2573件,全部办结。

行风热线录制节目82期,受理群众案件295件;百姓直通车栏目发稿357篇;答复人民网网民留言15条。

对于没有按时办结的单位采取第二次、第三次督办,直到落到实处,累计二、三次督办2407件,其中现场督办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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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有信函式申请、当面申请两种形式。

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以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答复3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为申请人所提供的政府信息查询,打印纸质文件、表格等费用均从本单位行政经费中支出,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市直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均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起,年内全部办结,其中一起撤诉、一起判决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些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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