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国家报奖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4•【字号】鄂政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1〕3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4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录第一章准确把握新形势,开启美丽湖北建设新征程第一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保任重道远第三节美丽湖北建设面临新机遇第二章保持战略定力,绘就生态强省新蓝图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目标第三章坚持共抓大保护,稳步恢复长江生态功能第一节突出长江水污染治理第二节加强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三节推动构建长江生态共同体第四章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夯实区域发展绿色底盘第一节全力推进生态省建设第二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三节构建国土空间保护新格局第四节推进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第五章持续推进结构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第一节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第二节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第三节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第六章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第一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第二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第三节大力推进碳市场建设第四节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第五节积极适应气候变化第七章统筹推进“三水共治”,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第一节强化水环境治理第二节优化水资源利用第三节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第八章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第一节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第二节持续推进涉气污染源治理第三节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第九章推进系统防治,持续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第一节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第二节推进土壤安全利用第三节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十章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一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二节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管第三节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第四节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第十一章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有力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第一节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第二节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第三节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第四节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第十二章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第一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二节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第三节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范第四节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第十三章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二节加强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设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第四节深入推进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第五节构建全民环保行动体系第十四章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规划高效实施第一节强化责任分工第二节强化规划衔接第三节强化资金保障第四节强化信息公开第五节强化考核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有关规划计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关于《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6.25•【分类】其他正文关于《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2013年7月30日在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盛洪涛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常委会议审议的《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必要性我市于2006年制定了《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该条例的实施对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严格实施城市规划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也提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幸福武汉”的目标,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新的《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十分必要。
一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也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在调整范围、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公众参与、规划许可、处罚标准等方面与上位法不相一致,已不能适应目前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此外,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的规定较为原则,有的问题没有规定,为了贯彻实施上位法,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和细化。
目前,成都、西安、杭州等12个副省级城市均已先后制定了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发挥城乡规划在城市建设中先导作用的需要。
湖北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湖北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作者:宗赫来源:《决策与信息》 2011年第11期湖北省改革发展中制定的三大文化旅游圈功能互补。
一是武汉“1+8”城市圈在我国中部极具文化旅游发展潜力,整合推出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精品旅游线路,包括三国之旅、红色之旅、宗教之旅、温泉之旅、科教之旅等。
二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拥有2个世界文化遗产、9个国家自然保护区、35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3个国家级地质公园。
三是仙洪旅游试验区充分展示了江汉平原农耕文化、平原水乡风光、红色文化和历史民俗文化。
荆楚文化之花吐艳争芳。
8月20日,湖北作家刘醒龙长篇小说《天行者》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至此,全省共有三位作家获茅盾文学奖,七位作家获鲁迅文学奖。
湖北作家实力与江苏、陕西并称“全国三强”。
10月14日,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人民艺术剧院,4家国有文化企业隆重揭牌。
湖北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10家发行量超过百万的报刊,被中央新闻出版领导机关称为“湖北现象”。
国家获准在武汉东湖建立华中电子出版基地。
近年来,湖北不断加大文化投入,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图书馆等绝大部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文化下乡、办农家书屋、免费看戏、免费放电影等惠民活动的文化公共网络体系初步建成。
武汉城市规划中的中央文化区内,楚河汉街闪耀江城。
该文化中心区总建筑面积约340万平方米,集文化、旅游、商业、商务、居住五大功能于一体。
除了核心工程楚河汉街外,周围还布局有“汉秀”剧场、电影文化主题公园、万达电影城、名人广场、大众戏台、高档酒店、超高层甲级写字楼等。
武汉城市规划获国际首肯。
2009年,《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因顺应“低碳城市”理念,被第45届国际规划大会授予“全球杰出贡献奖”,这是国际规划界最高奖,也是中国城市总体规划在国际上首次获得的最高奖项,是中国城市规划及建设水平走向世界前列的标志。
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
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廊坊分院
陈永武许坤
胡少华朱如凯
周明顺姜正龙
李长喜
西气东输管道增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梁烜张文伟
郝宪国朱锋
张育晶迟彩云
赵俊
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2004~2020年)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陈耀才王阿华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
张海波罗世培
张喜正向红
陈建君郭俊
张荫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系统综合研究
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
应名洪顾伟华
毕湘利宋键
赵时旻毕艳祥
王晓保
武汉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吴之凌胡忆东
何继斌何梅
汪勰明伟华
陈玮
安徽省“十一五”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王子宗张敏
岳程孙晓芳
陆云马蕾
曲岩松
中国石油四川80万吨/年乙烯工程对四川及周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评价报告
中化国际咨询公司
李君发刘志光
白颐于殿名
伍桂松白雪松
孙晓牧
苏丹Muglad盆地六区石油地质综合研究与规模储量勘探研究报告
*中石油集团公司咨询中心
中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地质研究中心
中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芮建良廖琦琛
陈奉良傅菁菁
陈祥荣丁明明
杨彬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吴舜泽孙宁
侯贵光程亮
周劲松逯元堂
孙钰如
向家坝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报告
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总2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管理,确保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梯度推进,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下列项目:(一)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现代产业发展项目。
(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有利于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大型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有利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
(五)有利于对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福利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重大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策划储备项目3类:(一)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项目,以及已列入上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结转新年度续建的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是指尚未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但计划于未来3年内开工的项目。
(三)重大策划储备项目是指已列入本市5年规划或者远景规划,尚处于策划、调研、论证阶段的项目。
第五条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项目办),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全市重大项目的综合管理。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的批复-鄂政函〔2017〕1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的批复鄂政函〔2017〕18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报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的请示》(武汉政文〔2016〕111号)收悉。
经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中方协调组成员单位审议,现对《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总体规划》。
二、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是中法两国政府推动的可持续发展合作的示范区。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将中法两国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技术和经验运用于示范城建设,注重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技术,突出低碳交通体系和绿色建筑应用,促进发展高技术研发创新,努力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三、《总体规划》是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建设过程中要科学引导开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开发总量,修复和重建水生态和水安全格局。
要依法对生态城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
请你市切实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合理安排有关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2010年3月时事政治
2010年3月时事政治2010年3月3日~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
2010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2010年3月7日,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010年3月8日,修改后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
2010年3月11日,乌克兰议会投票通过了由执政联盟对乌地区党领导人之一阿扎罗夫担任政府总理的提名,并批准了政府内阁组成人员名单。
随后,阿扎罗夫及其内阁成员在乌议会宣誓就职。
2010年3月11日,智利当选总统皮涅在余震中宣誓就职。
2010年3月1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9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以回应美国国务院11日发表的《2009年国别人权报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的指责。
2010年3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会上,委员们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的方式,增选何厚铧为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2010年3月13日,铁道部副部长王志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接受集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投入运营的高速铁路已达到6552公里,我国高速铁路运营历程居世界第一位,正在建设之中的高速铁路有1万多公里。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这表明,我国城乡居民选举首次实现“同票同权”。
2010年3月14日,泰国反政府组织“红衫军”成员在曼谷市中心集会,来自泰国各地的“红衫军”成员前往曼谷参加示威游行。
2010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11月27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6月2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全部为规划区。
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城乡规划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规划委员会。
市规划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为市人民政府进行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市规划委员会的组成、议事规则等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新城区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应当设立区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协调本区规定权限内的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包括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下同)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
第七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善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总则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年)》于1982年由国务院批准,修订于1988年,经过十多年的实施,武汉的城市面貌显著改观,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规划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城市功能和整体环境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武汉相继被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开放港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党和国家提出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以三峡水利枢纽建设和浦东开发开放为代表的长江沿岸经济走廊加速开发,都标志着武汉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战略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要求,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6—2020年)》为指导,特制定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总体规划本着尊重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跨世纪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的指导思想,突出“战略性、超前性、适应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重点内容为:(1)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合理引导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产业和人口的分布,提高用地集约性;(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主城功能分区,强化主城服务功能;(4)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保护历史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5)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筑生态框架,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6)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实现基础设施的现代化。
3.总体规划期限为1996年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下世纪中叶。
近期规划期限为2000年。
中期规划期限为2010年。
4.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镇地区和主城三个层次。
武汉长江二桥建设利用外资回顾
武汉长江二桥建设利用外资回顾◇ 张智海在武汉市全长28公里的内环线上,有两座长江大桥,一座是1957年10月15日建成通车的武汉长江大桥(万里长江第一桥,下称长江大桥),一座是相隔34年之后,在长江大桥下游6.8公里处,1991年5月3日动工兴建,1995年6月8日建成通车的武汉长江二桥(下称长江二桥)。
长江二桥在筹建阶段和建设初期,曾一度被称之为长江公路桥,以区别于长江大桥的“公、铁两用”。
鉴于已恭请前国家主席李先念于1990年12月题写桥名“武汉长江二桥”,遂于1992年定名改称武汉长江二桥。
长江二桥不仅是“八五”时期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是改革开放大潮中武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引进和利用外资的成功典范。
史料表明,谋划兴建长江二桥由来已久。
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的武汉城市总体规划中,就有建设两座长江大桥的考虑。
1957年长江大桥建成,“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加上之前已于1956年初建成通车的江汉桥,形成了汉口、汉阳、武昌“三镇一线牵”的城区交通格局。
在此后的20多年间,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区交通条件,武汉市一直在策划长江二桥的建设,但由于“文革”和经济能力等多种原因,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气候大背景下,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才逐步提上日程。
1982年,国务院批准新一轮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同意长江二桥建设规划意见。
据此,国家计委于1986年将长江二桥列入国家“七五”基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1988年批准项目建议书(其中就有计划利用约合3000万美元的日元贷款内容),1989年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其中进一步明确按当时汇率折算,计划利用日元贷款37亿日元),1991年5月下达批文同意正式开工,工期4年(1991年5月至1995年5月),从而为长江二桥的全面建设实施和利用日元贷款,完备了法定依据,做好了充分准备。
长江二桥是长江上第一座双塔双索面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斜拉桥,由铁道部大桥局勘测设计院设计,铁道部大桥局(承担正桥)、铁道部一局(桥梁工程处)、湖北省路桥公司和武汉市政总公司(承担引桥)等单位施工,是我国自主设计与施工建造、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特大型城市桥梁,也是关乎武汉城市交通的重大公共交通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5•【文号】发改基础〔2018〕1915号•【施行日期】2018.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915号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批复〈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7〕617号)、《关于调整〈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方案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8〕433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资金承诺函》(武政函〔2018〕48号)收悉。
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撑武汉市重点发展地区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原则同意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
统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的规划布局,研究提升城际铁路公交化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
优化交通枢纽的换乘设计,做好车站周边的城市道路交通衔接,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word完整版)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有高清大图)
(word完整版)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附有⾼清⼤图)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2-12-12 来源:市局前⾔⼟地是⼈类⽣存和发展的基础。
基于我国⼈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必须贯彻落实"⼗分珍惜、合理利⽤⼟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地制度,统筹⼟地资源的开发、利⽤和保护,提⾼⼟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
根据《湖北省⼟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纲(2005~2020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于武汉市⼟地资源供需状况和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确定全市2006~2020年⼟地利⽤主要⽬标和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地区⽤地,优化⼟地利⽤空间布局,明确耕地和基本农⽥保护、建设⽤地节约集约利⽤、⼟地利⽤⽣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城区⼟地利⽤的管控要求,布局和安排⼟地整治⼯程和重点建设项⽬,提出统筹区域⼟地利⽤的调控政策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6~2020年为规划期,2010年为近期⽬标年,2020年为远期⽬标年。
《规划》是指导全市⼟地利⽤和管理的纲领性⽂件,是落实⼟地宏观调控和⼟地⽤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地利⽤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章总则⼀、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加快中西部发展和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的战略机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地的根本指导⽅针,统筹区域、城乡、近远期的⽤地需求,协调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为加快建设中部地区龙头城市和⽣态宜居滨江城市提供⽤地保障。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国家报奖ppt
武汉市外来人口调查及规划对策研究
武汉市农村城镇化发展对策研究
和谐社会现代生活方式演变趋势及规划对策
武汉市生态环境容量研究 武汉城市气候改善与宜居环境优化研究 武汉城市文化特色营造研究 武汉滨水城市景观特色塑造研究 武汉市居民出行方式研究
人居环境系统
城市支撑系统
武汉市物流业发展研究
武汉市分蓄洪区安全体系规划研究 武汉市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及综合利用研究 武汉市社区发展与规划实施单元研究
报省、建设部批准
总规修编工作大纲
总规修编现状 调研报告 武汉总规发展战略 规划研究报告
各部门编制修编建 议书 征集市民“金点子” 大型公众问卷调查
全国专家研讨会 18个专项规划 支撑报告
总体规划纲要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区、各部门 意见征集
总体规划上报成果
市人大常委审议
一、总规编制的基本思路
1、全面评估上轮总规实施情况和现状存在的问题,找出 城市发展的主要问题和本轮总规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内容。 2、研究提出城市的目标定位、发展规模。 3、确定城市的总体发展框架,合理分布城市人口,科学 安排建设用地。 4、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全市总规修编动员大会
各部门研讨会
修编建议书
3、加强了“两规衔接”,重视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套班子,同步推进, 通过“循环式”反馈进行“两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的相互 协调,形成一套“两规一图化”的为核心的“两规”衔接的成
果体系。
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
城市规划的城镇空间布局
总人口(万人) 1180 1400 1300 1280 1300 1180
20 40
万元GDP能源消耗量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总则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年)》于1982年由国务院批准,修订于1988年,经过十多年的实施,武汉的城市面貌显著改观,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规划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城市功能和整体环境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武汉相继被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开放港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党和国家提出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以三峡水利枢纽建设和浦东开发开放为代表的长江沿岸经济走廊加速开发,都标志着武汉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战略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要求,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6—2020年)》为指导,特制定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总体规划本着尊重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跨世纪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的指导思想,突出“战略性、超前性、适应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重点内容为:(1)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合理引导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产业和人口的分布,提高用地集约性;(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主城功能分区,强化主城服务功能;(4)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保护历史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5)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筑生态框架,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6)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实现基础设施的现代化。
3.总体规划期限为1996年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下世纪中叶。
近期规划期限为2000年。
中期规划期限为2010年。
4.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镇地区和主城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即武汉市行政区域,面积8467平方公里;城镇地区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外围7个重点镇及其间的农业和生态用地,面积2256平方公里;主城规划范围以三环路以内地区为主,面积约85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具体划分见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第4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的通知-武政〔2015〕37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的通知武政〔2015〕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5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5〕20号)精神,经研究,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1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核准机关仅对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对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
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省、市制订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1•【字号】武政〔2015〕20号•【施行日期】2015.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201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11日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2014—2030)为加快建成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助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武汉在我国中部地区率先崛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84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号)、《武汉2049远景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机遇(一)武汉金融业发展现状市委、市人民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不断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
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武汉金融机构日益聚集,金融市场日趋繁荣,金融业态创新发展,金融辐射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根据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第六期发布的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武汉金融中心竞争力在全国前十大区域性金融中心中列第八位,居中部地区首位,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成绩显著。
1.中部地区金融龙头地位确立。
2013年,武汉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征程上迈出了新的步伐,武汉地区生产总值突破9000亿元,居中部地区第一,进入全国经济总量第一方阵。
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占第三产业比重达到9%,金融业已成为我市日益重要的支柱产业。
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01•【字号】•【施行日期】2015.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按照国家、省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要求,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和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制度。
凡是纳入清单和年度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的拟订、调整、公布和组织实施工作。
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的合法性审查。
市监察部门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议题事项的提出、编制、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行政监察。
市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的起草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是市人民政府总体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当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及时拟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送审稿,按照程序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经审议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第六条下列事项不得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一)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基层群众组织能够自治管理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84.09.23•【文号】•【施行日期】1984.09.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告的通知(1984年9月23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转报的《关于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已经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
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指出:对武汉市实行计划单列,赋予其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提高省、市干部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改革的指示。
中央和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应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帮助湖北省、武汉市尽快落实和组织实施武汉市的总体改革方案和各单项改革方案。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1984年7月7日)党中央、国务院对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厅发<1984>49号文件)下达之后,在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省市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就搞好武汉市综合改革试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协商,议定了改革的实施方案。
武汉是长江中游的一个主要经济中心,又是省会大城市,解放后一直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点。
把武汉的工作搞好,对活跃和繁荣全省乃至华中地区的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对武汉市实行度是全面单列,赋予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将会更好地发挥武汉这个中心城市的作用。
在武汉市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任务,是要打破条块分割的状况,按照经济的内在联系,统一组织生产和流通,充分发挥武汉经济、地理优势,发挥武汉工业基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经济效益,把武汉建成工业、流通、交通、科技、金融、文教、信息等具有多种功能的中心城市,增强它在经济上的辐射力、吸引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以武汉为中心的开放型的经济区和经济网络。
武汉总体规划获评“全球杰出贡献奖”
武汉总体规划获评“全球杰出贡献奖”
佚名
【期刊名称】《城市交通》
【年(卷),期】2009(7)6
【摘要】11月18日是世界城市规划日,在波兰格但斯克召开的国际规划大会上,武汉市规划局主持的新一轮《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获评“全球
杰出贡献奖”。
武汉总规是从全球2000个提交项目中脱颖而出的,是我国城市总体规划在国际上获得的最高奖项。
【总页数】1页(P91-91)
【关键词】城市规划;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国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TU9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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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黑灯智造”新纪元/方太获评“2016杰出品牌形象奖”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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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楔和水网、绿网,
形成“两环六楔”、 “两网交融”的生态 框架体系。
后官湖水系楔 形绿地
大东湖水系楔 形绿地
汤逊湖水系楔 形绿地 青菱湖水系楔 形绿地
2、关于禁限建分区管制和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500米见绿、 1000米见园、2000 米见水”的目标, 完善了绿地系统布
局。
城市绿网规划图
3、关于城乡统筹和城市集约发展
东西湖滞蓄洪区
护圈安全,加强其它
干堤整险加固、河道 治理,加强以杜家台
杜家台滞蓄洪区 涨渡湖滞蓄洪区
为重点的分蓄洪区安
全建设。
西凉湖滞蓄洪区
防洪规划图
7、关于城市保障体系
提高城市消防、防震及 综合救治能力
地上地下结合,连 网成片,增强防空抗 毁能力。 人防工程及地下空 间面积达到人均1.0平 方米。
2、关于禁限建分区管制和生态环境保护 规 划 综 合 了 17 个 因
子,在市域划定了
禁建区、限建区、 适建区和已建区。 全市禁建区和限建 区占市域面积达到
了87%。
2、关于禁限建分区管制和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形成“十字”型
山水生态轴,构成两
个环型生态保护圈, 控制六大放射形生态
府河水系楔形 绿地
武湖水系楔形 绿地
空港,每年客运3500-4200万人、货运40万吨的运输能力。
港口布局图
天河机场规划图
6、关于综合交通体系
构建“十”字形的京广、沪汉蓉快速铁路系统,建设六条城际铁路,建
设武汉城市圈“三纵五横”的公路主通道,形成1小时通勤圈。
武汉城市圈交通网络衔接图
京广、沪汉蓉高速铁路衔接图
6、关于综合交通体系 构筑都市发展区一体化路网系统。
报省、建设部批准
总规修编工作大纲
总规修编现状 调研报告 武汉总规发展战略 规划研究报告
各部门编制修编建 议书 征集市民“金点子” 大型公众问卷调查
全国专家研讨会 18个专项规划 支撑报告
总体规划纲要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区、各部门 意见征集
总体规划上报成果
市人大常委审议
一、总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制的基本思路
1、全面评估上轮总规实施情况和现状存在的问题,找出 城市发展的主要问题和本轮总规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内容。 2、研究提出城市的目标定位、发展规模。 3、确定城市的总体发展框架,合理分布城市人口,科学 安排建设用地。 4、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主城区重在进行功 能和结构的优化调
整,实施城市功能
和用地布局的“两 降三增三保”。
主城区用地规划图
3、关于城乡统筹和城市空间集约发展
两降三增三保: 两降: 降低旧城建筑密度,降低旧城人口密度
三增: 增加绿地及开放空间,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增加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用地。 三保: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环境风貌,保护山体湖 泊及周边生态环境,保留改造高就业无污染的都 市型工业用地。
中规院
武汉市规划院
同济大学
1、重视了前期基础研究工作 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邀请国内外专家就经济产业发展和
城市空间布局开展课题研究,借鉴了国际国内城市发展经验。
1、重视了前期基础研究工作 2005年4月,选取
武汉市在中部崛起中的机遇与策略研究 武汉市城市经济转型与空间策略研究
了21个跨学科的课题,
规划在都市发展区构建
“环网结合、轴向放射” 的干道系统。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图
6、关于综合交通体系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加强轨道交通建设。
到2020年建成9条城市 轨道交通线路,总长
282公里,公交出行比
例大于35%。
轨道交通规划图
7、关于城市保障体系
建设可靠的城市防洪 安全体系
武湖滞蓄洪区
确保武汉防洪保
人防规划图
8、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完善了给水、污水处理、电力、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布局。
给 水 规 划 图
污 水 规 划 图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规 划 图
电 力 设 施 规 划 图
三、总体规划的创新点
1、重视了前期基础研究工作
2004年4月,邀请了4家设计机构同步展开战略规划研究。
北京大学
规划将武汉市域划分 为都市发展区和农业 生态区,将城镇建设 控制在都市发展区内, 都市发展区
适当提高开发强度,
实现城市空间的聚集 发展。
3、关于城乡统筹和城市空间集约发展
在农业生态区内严格
保护生态环境,引导 农村居民点适当迁并 和集中,有重点地推 动中心村建设。
农村居民点发展规划分区图
3、关于城乡统筹和城市空间集约发展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2004年初报经湖北省建设厅同意 和建设部的批准同意开展。
总规修编遵守的工作方针
政府组织、部门联动, 专家指导、公众参与 战略先导、研究起步, 科学论证、综合协调
工作程序
全市修编动员大会 业内判续(航片) 外业调查 数据入库 专家审核验收 四个战略规划征集 21个专题研究及系 列专项研讨会 建设部组织审查 专家咨询部门协调 市政府审查
5、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规划划定4个风貌区、 10个历史地段,保护 290处文保单位和160 处历史建筑,形成三 个层次保护体系。
“八七”会址片 一元路片 青岛路片 江汉路及 中山大道片 农讲所片 洪山片 昙华林片 青山“红房子”
片
首义片
珞珈山片
历史地段示意图
6、关于综合交通体系
优化港口布局,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将天河机场建成国际性航
组织了全国招标,28家 机构承担了研究任务。
产业经济系统 武汉市工业化发展和制造业空间布局研究
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布局研究 武汉市就业岗位预测研究 武汉市人口规模预测及人口构成分析研究
和谐社会系统 承担研究任务单位:
■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研究所 ■ 北京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长江委研究院 ■ 同济大学 ■ 武汉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江汉大学 ■ 市委宣传部
4、关于城镇空间布局
利用两江交汇、河湖 密布、生态绿地分隔
的自然地理特征,总
体形成“以主城区为 核、多轴多心”的开
放式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布局图
4、关于城市空间布局
以主城区为核心,沿主 要交通轴形成6条城市空 间发展轴,集中建设六
大新城组群,在各轴之
间控制6条深入主城区的 生态水系绿楔。
城市规划结构图
二、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关于城市发展规模
本轮总规对城市人口规模分别采用了五种方法进行
预测。通过比较,最终采纳了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1180
万人。这一规模是在所有方案中控制最为严格的。
规划严格控制主城区规模,将主城区人口控制为502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
市建设用地为89.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