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汉江流域钟祥段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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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汉江流域钟祥段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为确保汉江流域钟祥段水质稳定达到类考核目标,根据《荆门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荆门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督办通知》(荆环督改指文[]号)及相关水环境质量考核要求,制定年汉江流域钟祥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汉江流域钟祥境内主要一级、二级支流,包括蛮河、南泉河、浰河、丰乐河、直河、南湖河、柴湖河、西引河、金刚口闸水系、西大河、竹皮河等水质得到改善,汉江皇庄断面、石牌李集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整治任务
(一)突出抓好污染源头治理
分区域、分行业、分阶段加快推进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政策,全面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
杜绝工业污染源无序排放现象,全面治理农业污染,大幅提高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
.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控。
仔细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环保部《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增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控能力。
加强监控平台建设,强化日产
监管,对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其正常发挥监控作用。
加快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防止偷排偷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积极推进化工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有序推进污染企业升级改造,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深度治理,从源头和生产过程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推行在线实时监控,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依法限产或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能达标的坚决关闭。
(责任单位:市科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推进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汉江流域钟祥段沿岸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大力推广“客店模式”。
汉江流域范围内所有村庄都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推行垃圾分类,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置”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
流域范围内所有村庄都要建设垃圾收集设施,配备保洁队伍,实现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所有流域范围内乡镇都要建设转运站,统一配备转运车辆和设施,确保所有垃圾及时外运。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实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
详细排查黑臭水体,系统分析
黑臭河段水质水量特征和污染物来源,结合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依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原则,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养护,确保水体不返黑返臭。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加大种植业污染治理力度。
优化汉江流域钟祥段范围内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效降低无机化肥施用量,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施用生物有机肥料以培肥地力。
推广病虫综合防治技术,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部分替代化学防治,使用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实行精准施药。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科学布局和粪便资源化利用。
在汉江流域钟祥段畜禽养殖适养区范围内推进发展农事体验畜牧业及休闲旅游畜牧业,限养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做到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同时,严格执行《钟祥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汉江流域钟祥段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内严禁新建规模养殖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环保局)
.加强船舶、码头环境监管。
全面清理汉江非法餐饮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允许使用年限的船舶,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限期淘汰,严禁新增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汉江干线水域航行。
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提高含油污水、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加强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危废运输等监管。
确保全市港口、码头、装卸站等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二)开展汉江流域钟祥段生态修复
实施围堤围埝清除、退耕还湿、增殖放流、水生植物培育等生态修复工程,尽快恢复汉江流域钟祥段自然生态功能。
.清除围堤围埝。
严格保护水面自然形态,禁止各类非法围堤围埝行为,坚决遏止水面碎片化趋势,对汉江主河道内现有养殖、种植和经营的围堤围埝,依法进行彻底清除,恢复湿地水面,促进水体自然流动,恢复汉江自然风貌。
(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实施退耕还湿。
科学确定湿地恢复范围和规模,严禁在汉江河道内从事开垦、填埋、取土等破坏行为,对湿地功能弱化的区域实施综合整治,恢复退化的湿地系统,提高湿地生态功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三)消除固废隐患
组织实施汉江流域钟祥段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或利用情况的拉网式排查和污染整治工作,根据废物类别特性和处置规定,摸清情况,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分类整治。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建立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等涉危险废物单位台账。
对所有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核查评定,确保其符合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妥善处置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对历史遗留的固体废物,严格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污染问题发生。
对暂时不能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安全贮存管理,实施封闭围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派专人驻场,实行小时监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科信局、市应急管理局)
.加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对汉江流域钟祥段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台账明确医疗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和处置去向,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符合相关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环保局)
(四)严格区域产业项目准入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环境标准,形成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
.严格产业准入。
按照产业准入目录确定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强化项目管理,严把规划、土地、环评、能评、洪评、安评等关口,严禁新上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加快对现有造纸、酿造、制药、印染、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提升改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同时,倒逼企业升级转型和产业退出。
(责任单位:市科信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
(五)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加强环境安全监控预警能力建设。
完善汉江钟祥段水环境监测以及各入江支流污染源监控体系,及时、准确掌握各入江支流污染源水质动态,提升环境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确保汉江水生态安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依法对涉水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依法采取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污染;严格环境监察执法、环境保护后督查,防止发生偷排偷放,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强化联合执法能力建设。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恶意排污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用足“四个配套办法”提高执法质效。
实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实施挂牌督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措施,进一步实现横向联合行政执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