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设备与材料的界定
4.3设备与材料的界定4.3.1 在划分设备与材料时,对同一品名的物品不应硬性确定为设备或材料,而应根据其供应或使用情况分别确定。
4.3.2 设备的零部件、备用备件、专用机械工具均列入相应设备的设备费。
4.3.3 对随设备本体供应或者是设备本体的一个部件的,应属于设备的一部分,否则应属于材料。
例如:管道及阀门在一般情况下属于材料,但随设备本体供应的管道及阀门应属于该设备的一部分。
4.3.4 凡属于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组合体,不论用何种材料做成,或由哪个制造厂供应,即使是现场加工配制的,均属于设备。
例如:热力系统的工业水箱和疏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罐、水处理系统的水箱、油处理系统的油箱等均属于设备。
4.3.5 设备中的填充物品,不论其是否随设备供应、都属于设备的一部分。
例如汽轮发电机组冷却用汽轮机油,变压器、断路器用的变压器油,大型转动机械冷却系统用的机械油,润滑系统的润滑油,化学水处理箱、罐内的各种填料,蓄电池组用的硫酸,钢球磨煤机的钢球及润滑油,转动机械的电动机,化学水处理系统的用箱、罐的防腐内衬等,均属于设备。
4.3.6 凡属于各生产工艺系统设备成套供应的,无论是由该设备厂供应,或是由其他厂家配套供应,或在现场加工配制,均属于设备。
4.3.7 某些设备难以统一确定其组成范围或成套安慰的,应以制造厂的文件及其他供货范围为准,凡是制造厂的文件上列出且实际供应的,应属于设备。
4.3.8 对于设备扩大供货范围内的,应按照常规的成套供货方式和设计专业划分。
例如:某些水泵的进出口阀门,有时制造厂虽亦供应,但因不固定在本体范围内,并且也不计入水泵本体价格的,应属于设备。
4.3.9对于成岛供应的设备材料,在编制建设预算时,应根据常规单独采购时的划分方式进行划分。
4.3.10 自动阀门的动力装置随阀门主体划分,阀门属于材料的,其动力装置也属于材料,阀门属于设备的,其动力装置属于设备;门传送装置(包括远方操作装置),不分传动方式(手动或自动),也一律随阀门性质划分;随设备本体供应的阀门,需要在现场增加的远方操作装置属于材料。
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工程设备与材料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规定。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规定。
首先,在工程建设中,根据设备与材料的功能和用途,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常见的类别包括:1.建筑设备与材料: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修缮和维护的设备和材料,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搅拌站、钢筋、水泥等。
2.交通设备与材料:主要用于交通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的设备和材料,如挖掘机、压路机、沥青、道路标线材料等。
3.水利设备与材料: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的设备和材料,如抽水机、水泵、水管、阀门等。
4.电力设备与材料:主要用于电力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的设备和材料,如发电机、变压器、电线、电缆等。
其次,在划分工程设备与材料时,还需要考虑其重要性和复杂程度。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可以将设备与材料划分为主要设备与材料和辅助设备与材料。
主要设备与材料指的是对工程的建设起到关键作用的设备和材料,其选购和使用需要特别注意。
辅助设备与材料指的是对工程建设起到辅助作用的设备和材料,其重要性相对较低,但仍然需要合理的选购和使用。
此外,在划分工程设备与材料时,还需要考虑其质量和安全问题。
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关部门对工程设备与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例如,对于建筑设备与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且必须通过相应的质量检验和安全检测。
最后,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也需要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进行调整。
不同类型的工程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因此对于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也需要灵活调整。
例如,在沿海地区建设海洋工程时,需要有特殊的设备和材料来适应海洋环境的特殊性。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规定主要包括根据功能和用途划分、根据重要性和复杂程度划分、考虑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根据特定工程的特点灵活调整等。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合理选购和使用,从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一、工程建设设备的划分1.根据用途和作用,将工程建设设备分为主要设备和附属设备。
主要设备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建设规模较大、造价较高的设备,如塔吊、起重机械等;附属设备是指在工程建设中起次要作用、建设规模相对较小、造价较低的设备,如电钻、电锤等。
2.根据所处位置和使用范围,将工程建设设备分为施工设备和生产加工设备。
施工设备是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如挖掘机、打桩机等;生产加工设备是用于生产加工环节的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等。
二、工程建设材料的划分1.根据物理性质和用途,将工程建设材料分为建筑材料、道路材料、桥梁材料、水利水电材料等。
建筑材料是用于房屋建筑的材料,如水泥、砖块等;道路材料是用于道路建设的材料,如沥青、碎石等;桥梁材料是用于桥梁建设的材料,如钢材、钢筋等;水利水电材料是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材料,如水管、水泵等。
三、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管理1.统一管理。
建设部制定统一的设备与材料管理制度和标准,对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统一管理,保障设备与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2.定期检查。
建设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与材料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与材料正常运行和使用。
3.设备与材料使用记录。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设备与材料使用记录,明确设备与材料的具体使用情况,防止设备与材料的滥用和浪费。
4.质量监督。
建设部配备专业的质量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检,确保设备与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和规定。
综上所述,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规定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设备和工程建设材料的划分,以及设备与材料的管理措施。
这些规定帮助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主材与设备的区分
(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3)刀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针、各种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电表、照明配电箱等小型电器、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金属构件均为材料o
7.通风
(1)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各种空调机、风尘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设备,均为设备o
(2)各种风管及其附件和各种调节阀、风口\风帽、消声器及其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3)随炉供应已安装就位的金具、耐火衬里、炉体金属埋件等均为设备。
(4)现场砌筑用的耐火、耐酸、捣打料,绝热纤维、天然白泡石、玄武岩、金具、炉门及罕视孔、预埋件、填料等均为材料。
(2)计算机、空调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机械量、分析、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传达器及调节阀、压力、温度、流量、差压、物位仪表等视为设备。
(3)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均为材料。
5.通信
市内、长途电话交换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电报和传真设备,中、短波通信设备及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通讯电源设备,光纤通信数字设备,邮政机械设备等各种生产及配套设备和随机附件均为设备。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产值的计算等方面。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和管理,现对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限不清,特别是通用性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并对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它机械等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设备的组成部分。
(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型施工或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2、工艺设备(1)制造厂以成品形式供货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材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催化剂等)及变压器油等,不论是随设备带来的,还是单独订货购置的,均视为设备和组成部分。
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
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1. 背景介绍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是建设部制定的关于工程建设中设备和材料分类的标准和规范。
该规定的制定旨在统一工程建设领域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2. 规定目的该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工程建设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原则和标准,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设备和材料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有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3. 划分原则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技术原则: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基于其功能、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差异,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和要求。
•经济原则: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考虑其价格、成本和使用效益,以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和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安全原则: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根据其安全性能和使用风险,以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管理原则: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便于工程进度控制、质量验收和成本管理。
4. 设备划分规定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设备划分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级划分:根据设备的功能和用途,将设备划分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设备等。
•二级划分:在一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应用范围,将设备进一步划分为各个细分领域,如土建工程机械设备、电力设备、通信设备等。
•三级划分:在二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性能指标,将设备进一步划分为具体的产品,如挖掘机、塔吊、电缆等。
5. 材料划分规定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材料划分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级划分:根据材料的性质和功能,将材料划分为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化学材料等。
•二级划分:在一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材料的特点和用途,将材料进一步划分为各个细分领域,如钢材、水泥、砂石等。
•三级划分:在二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材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将材料进一步划分为具体的产品,如角钢、硅酸盐水泥、粗砂等。
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是为了统一工程建设行业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设备与材料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设备划分规定1.设备的分类划分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类型和需求,设备可以分为土建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输设备等多个类型。
土建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用于土方工程施工的设备;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混凝土搅拌站、钢筋加工设备等用于工程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包括发电机组、变压器、开关设备等用于工程建设中的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包括汽车、卡车等用于工程运输的设备。
2.设备的评估标准设备的划分和评估标准一般以设备的功能、工作原理、能力等为基础。
例如,挖掘机的评估标准包括挖掘能力、挖掘深度、挖掘速度等;起重机的评估标准包括起重能力、起升高度、工作范围等。
3.设备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对于工程建设中的设备必须进行管理。
管理要求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操作培训和证书要求、设备的更新和淘汰等。
二、材料划分规定1.材料的分类划分根据材料的性质和用途,材料可以分为原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多个分类。
原材料是指用于生产和制造其他材料或成品的材料,如石灰石、铁矿石等;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材料,如水泥、砖块等;装饰材料是指用于室内装饰的材料,如地板、墙纸等。
2.材料的质量要求对于材料的质量要求,一般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评估。
例如,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一般涉及材料的强度、抗压性能、防水性能等;装饰材料的质量要求一般涉及材料的环保性、防火性能等。
3.材料的供应要求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供应和质量,对于材料供应商有一定的要求。
例如,材料供应商需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总结: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是为了统一管理和规范工程建设行业,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主要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筑和修缮工程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根据建筑材料的性质和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水泥和水泥制品:包括普通水泥、特种水泥、混凝土、砂浆等。
2.钢材:包括钢筋、钢板、钢管等。
3.砖瓦:包括红砖、耐火砖、空心砖等。
4.玻璃:包括平板玻璃、镜子、玻璃制品等。
5.木材:包括胶合板、刨花板、木地板等。
6.防水材料:包括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材料等。
7.装饰材料:包括涂料、石材、木地板等。
二、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工程建设和维修的各种机械设备和工具。
根据机械设备的功能和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建筑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等。
2.混凝土机械:包括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等。
3.塔吊和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汽车起重机等。
4.动力设备:包括发电机、压缩机、空调机组等。
5.工具设备:包括钻孔机、焊接机、切割机等。
三、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工程建设和维修的各种电气设备和配件。
根据电气设备的功能和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发电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2.照明设备:包括室内照明、室外照明等。
3.电气控制设备:包括电控柜、开关插座等。
4.电缆和线路设备:包括电缆、线缆桥架等。
四、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是指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事故预防的各种设备和措施。
1.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2.工地安全设备:包括安全网、警示灯、隔离栏等。
3.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
以上是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特点,具体的设备与材料划分还可能存在一些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和使用。
gb50531-2024《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gb50531-2024《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它适用于计价、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设备材料的划分:该标准明确了设备材料的划分原则和分类方法。
设备按其功能和用途进行划分,分为固定设备和流动设备。
固定设备包括
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内安装的设备,而流动设备则是用于建筑工地或临
时工程的设备。
3.设备材料的计价:标准中还规定了设备材料的计价原则和方法。
计
价应根据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因素进行,同时还考虑设备
使用寿命和维护成本等因素。
计价应尽可能基于市场价格,并充分考虑设
备材料的地区差异和行业特点。
4.设备材料的编码和计量单位:该标准还规定了设备材料的编码规则
和计量单位,以便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能够进行统一和规范的记录。
编码
应根据设备材料的类别和规格进行,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
5.设备材料的应用范围:标准还介绍了不同设备材料的应用范围和使
用要求。
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和工艺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材料,并保证
其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通过实施《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可以实现建设工程中
设备材料的分类、计价和计量的统一和规范化。
这有助于提高工程预算的
准确性,避免工程成本控制的偏差和纠纷,并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划分的规定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产值的计算等方面。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和管理,现对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限不清,特别是通用性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并对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它机械等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设备的组成部分。
(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型施工或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2、工艺设备(1)制造厂以成品形式供货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材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催化剂等)及变压器油等,不论是随设备带来的,还是单独订货购置的,均视为设备和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和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目前,在建筑各大领域,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造价以及财政等各方,对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都无明确的规定,划分上存在一些分歧,对我们的工作也产生不少影响。
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有关单位也出具一些适合自身的规定,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
为加深对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问题的认识,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的划分问题作简要介绍。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关于发布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公告GB/T50531-20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87号现批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为标准,编号为GB/T 50531-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三日前言统计本标准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会同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共同完成。
本标准是在有关设备材料划分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和各行业有关设备材料划分的规定制订的。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设备材料划分分类。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北顺城街11号,邮政编码:100035),以便今后修改。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参加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中国石油总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定额管理站主要起草人:吴佐民东薛长立德清红娜席小刚舒宇周尚洁琼维友林卢立明曙平梅霞自林维主要审查人员:春1 总则统计1.0.1 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的设备与材料合理划分,规建设项目的工程计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在工程计价活动中设备材料的划分,以及设备材料费用的归类和计算。
1.0.3 设备材料划分是建设工程计价的基础,在编制工程造价有关文件时,应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对属于设备畴的相关费用应列入设备购置费,对属于材料畴的相关费用应按专业分类分别列入建筑工程费或安装工程费。
如何界定主材和设备
如何界定主材和设备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产值的计算等方面,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和管理,现对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线不清,特别是通用性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并对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它机械等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蚵、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般包括以下各项:(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卑药品等设备的组成部分;•(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部对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做出了规定。
该规定旨在准确划分工程建设中所用到的各类设备与材料,为工程项目的计划、设计、施工等环节提供指导,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一、设备的划分1.建筑机械设备:主要指用于施工中砌筑、浇筑、吊装、输送、排水、挖掘等工作的各种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升降机、混凝土搅拌机等。
2.安装设备:主要指用于建筑物内部安装工程的机械设备,如升降机、电梯、消防设备等。
3.电气、照明及通信设备:主要指用于建筑物内部电气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系统的各种设备,如变压器、电缆、照明灯具等。
4.仪器、测试设备及专用设备:主要指用于各类工程建设中进行测试、监测、测量、分析等工作的专用设备,如测绘仪器、试验设备、分析仪器等。
二、材料的划分1.建筑材料:主要指用于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各类材料,如混凝土、砖石、钢筋等。
2.安装材料:主要指用于建筑物内部安装工程的各类材料,如管材、电线、开关等。
3.隔热、保温及降噪材料:主要指用于建筑物保温、隔热及降噪工程的各类材料,如保温材料、隔音板等。
4.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指用于建筑物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各类材料,如涂料、瓷砖、地板等。
三、划分原则1.功能性原则:根据设备与材料在工程施工中所起到的功能进行划分,确保选择和使用的设备与材料能够满足工程的需求。
2.技术性原则:根据设备与材料的技术特性及使用要求进行划分,确保选择和使用的设备与材料能够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
3.经济性原则:根据设备与材料的价格、使用寿命、维护保养成本等因素进行划分,以实现在项目经济可行性范围内的最优选择。
4.可替代性原则:根据设备与材料的互相替代性进行划分,确保选择和使用的设备与材料能够在需求变化时能够及时更换或替代。
通过以上的规定,建设部能够准确划分工程建设中所用到的各类设备与材料,为工程项目的计划、设计、施工提供指导,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是为了标准化工程建设过程,并便于管理与监督。
根据《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管理办法》,划分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主要根据设备性质、用途、技术参数等方面进行分类。
下面对常见的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进行分类和介绍。
一、工程建设设备划分1.工程施工设备工程施工设备包括土方机械设备、混凝土机械设备、钢筋加工和焊接设备、塔吊和起重设备、电动工具等。
这些设备用于各类土建工程施工,包括挖掘土方、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与焊接、物料搬运和起重等。
2.岩土工程设备岩土工程设备主要用于岩土工程勘察与处理,包括钻探机、取样器、采样器等。
这些设备用于获取地质勘察数据、取得土壤和岩石样品,并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处理。
3.机电工程设备机电工程设备包括电气设备、暖通设备、水处理设备等。
这些设备用于机电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例如供电与配电设备、空调和通风设备、水泵和管道设备等。
4.基础设施设备基础设施设备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建设设备、桥梁建设设备、给水排水设备等。
这些设备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例如路面铺设设备、桥梁建设设备、给水排水管道设备等。
5.建筑装饰设备建筑装饰设备用于建筑物内部的装饰工程,包括空调设备、智能家居设备、电梯等。
这些设备用于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和方便的生活设施,例如空调设备、智能家居系统以及电梯等。
二、工程建设材料划分1.混凝土及配合材料混凝土及配合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石子、砂子等。
这些材料用于混凝土的配制和施工,以及其他与混凝土相关的工程材料。
2.金属材料金属材料主要包括钢筋、型钢、钢板等。
这些材料常用于钢结构的建设,例如桥梁、高层建筑等。
3.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包括地板材料、墙面材料、天花板材料等。
这些材料用于室内装饰工程,例如木地板、瓷砖、石膏板等。
4.给排水材料给排水材料用于建筑物内部的给水与排水系统,包括塑料管道、排水设备等。
这些材料用于建筑物内部的给水供应与排水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物料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物料分类标准施工物料分类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建筑施工的特点和需要,同时也要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行业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物料分类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一般来说,施工物料可以按照材料性质、用途、规格等方面进行分类。
首先,按照材料性质进行分类。
建筑施工中用到的材料种类繁多,常见的有水泥、砂、石、钢筋、钢材、木材、玻璃、涂料、沥青等。
这些材料的特性各不相同,对施工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材料的性质来进行分类管理。
比如,水泥、砂、石等属于建筑材料,可以按照强度、规格等来进行分类管理;而钢筋、钢材等属于钢结构材料,可以按照材质、规格等来进行分类管理。
其次,按照用途进行分类。
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有很多种用途,比如地基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不同用途的材料和设备在施工中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根据用途来进行分类管理。
比如,地基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可以按照地基类型和工程要求来进行分类管理;而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可以按照装修方式和装修要求来进行分类管理。
再次,按照规格进行分类。
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有很多种规格,不同规格的材料和设备在施工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根据规格来进行分类管理。
比如,钢筋的规格有很多种,可以按照直径、弯曲度等来进行分类管理;而玻璃的规格也有很多种,可以按照厚度、透光度等来进行分类管理。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施工物料分类标准的制定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为工程施工提供科学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能够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因此,各地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加强对施工物料分类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以适应建筑施工的需要,促进建筑施工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173298_《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公告GB/T50531-20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87号现批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531-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三日网站统计前言本标准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会同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共同完成。
本标准是在国家有关设备材料划分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和各行业有关设备材料划分的规定制订的。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设备材料划分分类。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邮政编码:100035),以便今后修改。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参加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中国石油总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定额管理站主要起草人:吴佐民陈东薛长立张德清张红娜席小刚舒宇周尚洁张琼刘维陈友林卢立明赵曙平刘梅主要审查人员:霞李自林沈维春1 总则网站统计1.0.1 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的设备与材料合理划分,规范建设项目的工程计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在工程计价活动中设备材料的划分,以及设备材料费用的归类和计算。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公告 GBT50531-2009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公告GB/T50531-20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87号现批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531-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三日网站统计前言本标准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会同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共同完成。
本标准是在国家有关设备材料划分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和各行业有关设备材料划分的规定制订的。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设备材料划分分类。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邮政编码:100035),以便今后修改。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参加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中国石油总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定额管理站主要起草人:吴佐民陈东薛长立张德清张红娜席小刚舒宇周尚洁张琼刘维陈友林卢立明赵曙平刘梅主要审查人员:霞李自林沈维春网站统计1 总则1.0.1 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的设备与材料合理划分,规范建设项目的工程计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在工程计价活动中设备材料的划分,以及设备材料费用的归类和计算。
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山西
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山西
根据山西省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如下:
1. 建筑设备材料:
- 混凝土搅拌站
- 扬尘装置
- 装载机、挖掘机等施工设备
- 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
- 安全防护设备(安全帽、安全网等)
- 维修设备材料(维修工具、设备备件等)
2. 电气设备材料:
- 发电机组、变压器、配电箱等电气设备
- 电缆、电线、接线盒等电气材料
- 开关插座、灯具等照明设备
- 控制器、仪表等自动化设备
- 电气工具、电气器材等
3. 水暖设备材料:
- 水泵、管道、阀门等水暖设备
- 管材、管件、接头等水暖材料
- 给排水设备(卫生器具、水槽等)
- 水处理设备、泵站等水处理设备
4. 通信设备材料:
- 电话、网络设备、监控设备等通信设备
- 电缆线、光纤等通信材料
- 通信工具、测试仪表等
以上仅是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的一些常见标准,具体的划分还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设计说明及其他相关规定来确定。
建议在具体项目中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划分。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是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建设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建设部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完成。
首先,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建设部将工程建设设备分为大型设备和小型设备两大类。
大型设备是指那些体积庞大、重量较大并需要通过专门的运输工具运输的设备,如塔吊、吊车等。
小型设备则是指那些尺寸较小、重量较轻、易于携带和组装的设备,如电钻、焊机等。
这样的划分有利于对工程设备进行合理的分类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其次,根据工程建设设备的使用方式和功能的不同,建设部将工程建设设备划分为固定设备和临时设备两大类。
固定设备是指那些需要长期安装在工程项目中,供长期使用的设备,如电线电缆、管道等。
临时设备则是指那些仅在建设项目的一些特定阶段或特定工序中使用的设备,如脚手架、支模等。
这样的划分有利于对工程设备的使用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建设部还对工程建设设备进行了技术性的划分。
根据设备的结构和功能的不同,将工程建设设备分为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两大类。
机械设备是指那些通过机械原理和运动学原理来实现工作的设备,如挖掘机、压路机等。
电气设备则是指那些通过电力原理和电子技术来实现工作的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等。
这样的划分有利于对工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精确的安排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最后,建设部还要求对工程建设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建设部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相关设备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
同时,建设部还要求对工程建设设备进行备案登记,以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这样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设备的使用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施工安全。
总之,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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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的控制和管理,现对金陵公司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线不清,特别是通用性比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
本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文件,参照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一些惯例编制,并对《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
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触煤、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为设备。
(5)设计文件中明确列出的设备(变更单中需明确材料项)。
2、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它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1 通用机械(通用设备)
(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空压机、空分机、各种过滤机、离心机、各种挤压造粒机、加氯机、加药机、曝气机、刮泥(沫、砂、油)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2、工艺设备(专用设备)
(1)制造厂以成品形式供货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各种滑阀、鹤管、装卸油台、牵引设备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时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材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等)及变压器油等;无论是随设备带来的,还是单独订货购置的,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3)制造厂以散件或分段、分片形式供货的塔、器、罐(如球罐的球皮)及成套供应的内件、塔盘、浮盘、网壳顶等为设备,在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及安装内件或改制所消耗的物件为材料。
3、热力设备
(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烟机及其附属设备、蒸汽发生器、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均为设备。
(2)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水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等均为设备。
(3)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视为设备,钢板闸门及拦污栅为材料;启闭装置的启闭机视为设备,启闭架为材料。
(4)随锅炉墙砌筑时埋置的铸铁件、看火孔、窥视孔、人孔等各种成品的预埋件、挂钩等为材料。
4、自控装置及仪表
(1)成套供应的盘、箱、屏(包括接线箱、分线箱、配电箱、保温箱和已经安装就位的仪表、元件等)及随主机配套工艺的仪表均为设备。
(2)计算机(卡件、模块、电源)、空调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机械量、分析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单法兰变送器、双法兰变送器、液位变送器)、传送器及调节阀(包括定位器、电气转换器、电磁阀、继电器)、压力、温度、流量、压差、物位仪表等视为设备。
节流元件(如:孔板、文丘里、喷嘴、V锥)、测温元件(如:热电偶、热电阻、温包)、输入输出安全栅、记录仪等均为设备。
(3)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均视为材料。
5、通信
(1)自动电话交换机、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面站设备、载波通讯设备、电报和传真设备、话务站、光端机、基群设备、微波设备、火灾报警设备、手动报警按钮、探测器、有线广播设备、闭路电视设备、工业电视监视设备、电源电设备、蓄电池、发电设备、整流器、开关电源、调度电话总机、总配线架、交接箱、分线箱、电缆充气维护设备、滤波器、室内外通话站、稳压器、系统均衡装置、电话机、扬声器、扩音机、变压器、扬声放大箱、无线电话等均为设备。
(2)各种电缆、电缆挂钩、挂带、各种电线、电线杆、金具、管材、桥架、型钢、各种支架等均为材料。
6、电气
(1)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磁力启动器、交直流报警器、操作柱、变频器、微机保护系统、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盒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2)刀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器针、各种避雷器、铁壳开关、插座、按钮、电铃等小型电器、各种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金属构件均为材料。
(3)各种在现场或加工厂制作的非防爆照明配电箱、小型装在墙上的照明配电箱、千伏安照明变压器、电扇、电表、铁壳开关、电铃等小型电器均为材料。
7 通风
(1)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各种空调机、风尘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设备,均为设备。
(2)各种风管及其附件盒各种调节阀、风口、风帽、消声器及其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8、管道
(1)各种管道、阀门(除电动阀、气动阀)、管件、配件、弹簧支吊架及金属结构件等均为材料;
(2)各种栓类、低压器具、卫生器具,供暖器具、现场自制的钢板水箱及民用燃气管道和附件、器具、灶具等均为材料。
9 炉窑砌筑
(1)各种安置在炉窑中的成品炉管、各种预热器、吹灰器、燃烧器、阻火器、消音器、电机、鼓风机和炉窑传动、提斗装置均为设备。
(2)属于炉窑本体的金属铸件、锻件、加工及测温装置、计量仪表、消烟、回收、除尘装置等,均为设备。
(3)随炉供应(已安装就位)的金具、耐火衬里,炉体金属预埋件等均为设备。
(4)现场制作与安装的炉管及其他所需的材料或填料均为材料;现场砌筑用的耐火、耐酸、捣打料、绝热纤维、天然白泡石、玄武岩、金具、炉门及窥视孔、预埋件、填料等均为材料。
10消防及安全防范
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前端传输设备、无线报警发送设备、报警信号接收机、可视对讲主机、控制器、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金属武器探测门、摄像设备、监视器、镜头、云台、控制台、监视器柜、支台控制器、视频切换器、全电脑视频切换设备、音频、视频、脉冲分配器、视频补偿器、视频传输设备、汉字发生设备、录像、录音设备、电源、CRT显示终端、模拟盘等为设备,其它均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