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0-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最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和规划设计要求(一)土地面积及位置。
出让宗地编号为X〔X〕1号,出让土地面积为1678.94平方米(折合2.5184亩),位于X区X村改造项目北侧。
(二)主要规划设计和出让年限要求。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X区X村改造项目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X建设〔X〕52号)等有关规定,该地块的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年限如下:1.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二类住宅用地)。
2.出让年限:70年。
3.容积率:≤4.5。
4.建筑密度:≤40%。
5.绿地率:≥30%。
6.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28.6米高程为基准面,以118.6米高程为上界限,以20.5米高程为下界限,高差为98.1米。
(本条款高程为56年黄海高程基准)7.建筑限高:建筑高度≤90米(屋面最高檐口底部到室外地坪的高度)。
8.停车数量:(1)机动车:不小于1车位/户或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机动车:不小于2车位/户或1.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9.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梧建设〔X〕52号文件。
二、出让方式由市国土资源局在《X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X)及本局网站(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刊登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委托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现场竞价结果(且不低于底价)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出让竞买人范围(一)除近3年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2008)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200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3•【字号】长政发[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发〔200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管理,规范和培育地产市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了评估调整,并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晋国土资技审[2007]167号文件批复,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一、基准地价一般由市政府每2年至3年调整一次。
二、宗地出让、转让要依据基准地价进行评定标定地价。
三、本通知从2008年3月3日起执行。
原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发[2004]第26号)同时废止。
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
附件:1、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概况)2、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区间表。
二○○八年三月三日附件1: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概况)长治市商业用地分布范围Ⅰ级商业用地1、太行东、西街两侧:东至长治市工行,西至长治市人民银行,南北平均进深150米。
2、英雄路:北至八一广场,南至英雄南路大转盘处,东西平均进深150米。
3、紫金东、西街:东至长兴路,西至工农巷,南北平均进深200米。
4、府后东、西街:东至地税大厦,西至城西路,南北平均进深100米。
5、东、西大街:东至安古巷,西至西大街石油公司,平均进深150米,包括英雄台批发市场等单位的土地。
6、解放东街:包括市金山国际广场、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务局、长治市军分区等单位的土地。
Ⅱ级商业用地1、太行西街:长治市人民银行以西,长治市液压厂以东,南北平均进深100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底价评估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底价的评估分析中图分类号:g449.7摘要: 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深化改革,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拍挂出让,有利于土地市场公平竞争,但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 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
本文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底价的确定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评估方法0前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依法行使土地处分权的过程。
但在利用市场机制, 选择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配置城市有限的土地资源时, 涉及诸多技术性要素和工作, 必须考虑并认真做好。
笔者认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际操作中, 要特别注重以下技术性要素。
1 从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方面确定出让地块价格土地价格的高低是由众多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要做好土地估价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各种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
通常状况下考虑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影响。
一般因素是指影响地价总体水平的自然、社会、经济和行政因素等,也是影响土地价格的一般、普遍、共同的因素。
主要包括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人口、行政区划、城镇性质、城镇发展过程、社会发展状况等,这些因素是决定地块价格的基础;区域因素是指影响城镇内部各区域之间地价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水平、区域环境条件、土地利用计划、产业集聚状况等(具体的因素会根据土地用途作出相应的调整),这些因素相互结合产生地区特性,直接影响该地区的地价水平;个别因素是指宗地自身的地价影响因素,又称宗地因素,包括宗地自身的位置、面积、用途、形状、宽度、临街深度、容积率、地质、宗地红线内基础设施条件、土地使用限制等因素,个别因素是决定同一均质地域内地块差异性的重要因素,是同一区域内地价差异的重要原因。
同时,同一地理位置不同的用地类型,其影响地价因素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参照规划设计条件、使用年限、开发程度,科学合理地选择影响因素,是科学合理地评估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底价的关键。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
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12.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5.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第一批)》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明确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公共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规定,现将《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政府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依据。
列入《目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应进场而未进
场交易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分析梳理本行业公共资源管理和配置情况,凡符合市场化配置条件的公共资源项目,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的原则,及时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定期补充列入《目录》内。
三、大冶市、阳新县参照本通知制定本级《目录》。
四、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4.06.05•【字号】济自资规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自资规发〔2024〕5号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持续推动全市经济巩固向好,服务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济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支撑1.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
2024年6月底前完成33个重点镇、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12月底前完成其他68个乡镇编制报批。
在规划正式批复前,县级或市级(区乡镇规划由市级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已经组织审查通过的,可作为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规划依据。
(村镇规划科牵头负责)2.允许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落实《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除单独选址项目外,允许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交通场站、文物古迹、殡葬设施等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零星城镇建设用地。
(空间规划科牵头负责)3.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
对于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平急两用设施项目和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允许按地块编制详细规划,作为出具规划条件的依据,加快土地供应。
(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牵头负责)二、加强要素供给4.优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指标、节约集约用地等奖励指标。
未纳入国家和省级保障的省重大准备类、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省级重点产业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项目,急需用地部分由市级统筹配置计划指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01•【字号】三府〔2021〕65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三亚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1日三亚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编制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一)编制目的。
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三亚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用地保障。
(二)编制意义。
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产业用地发展政策及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重要保障。
通过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确保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稳定土地市场预期,促进全市产业升级、协调和统筹城乡发展。
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政府科学把握和灵活调控区域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的有效措施。
通过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可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有力引导社会投资项目按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及计划有序落地、建设发展。
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公共信息公开、国有公共资源依法公开配置的必然需求。
通过编制和公开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政府依法行使国土资源这一最重要国有公共资源管理权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行政行为向社会公开,确保城乡居民对政府依法配置国有土地资源行为的知情权,便于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建设诚信政府、规范土地市场的有力举措。
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有效避免国有土地资源供应的随意性和不规范做法,确保国有土地资源配置取得最大效益,有利于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投标竞买保证金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投标竞买保证金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0.04.07•【字号】沪规划资源规〔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投标竞买保证金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0〕5号各区规划资源局,市土地交易中心:为了顺利推进土地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现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投标、竞买保证金专户(以下简称为“投标、竞买保证金专户”)有关操作管理流程通知如下:一、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活动的投标人、竞买人应支付投标、竞买保证金。
二、土地出让公告发布后,投标人、竞买人应根据出让文件的具体要求,以贷记凭证、电汇或大额支付系统的形式将投标、竞买保证金汇入投标、竞买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三、投标、竞买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根据公告中规定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节点和投标、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节点来区分按期到账和逾期到账情况,并对该保证金专户中每次不同公告号下、不同地块、不同投标人、竞买人的保证金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信息表。
四、公告地块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银行须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统计,并将《保证金到账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入账凭证的银行回单(以下简称“银行回单”)及投标人、竞买人的保证金入账纸质信息表(以下简称“入账信息表”)以密封信函形式于保证金截止日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9点半之前送至土地交易市场。
五、土地交易市场应在收到保证金到账情况资料当日转交公证部门,由公证部门解封后进行资格审查。
六、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土地交易系统根据招拍挂结果自动生成《保证金退转名单》,土地交易市场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保证金退转名单》、银行回单以及银行制作的入账信息表送交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65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管理,规范和培育地产市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主城区、郊区马厂区、故县区的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与更新,并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长治市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晋国土资技审[2014]127号)文件批复,现予公布。
请遵照执行:一、基准地价一般由市政府每2年至3年调整一次。
二、宗地出让、转让要参照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地价。
三、本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发〔2011〕110号)同时废止。
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负责协调解决。
附件:1.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2.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区间表3.郊区故县区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4.郊区故县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区间表5.郊区马厂区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6.郊区马厂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区间表长治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12月17日附件1.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商业用地I级:城北街北侧以南(市检察院、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南)—长兴北路东侧100米以西—富华巷以南—延安中路延伸段以东—景新街以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城东北路200米以西—绿化带以西—东大街以北—城东路东侧150米—解放东街南侧200米以北—市农机局—和平西街以北至天晚集南路西侧50米—解放西街南侧50米以北—华丰南路西侧100米以东—城西路西侧100米以东—市中医院—府后西街南侧附城以北—西一环路西侧100米以东—紫金西街北侧200米以南—城西路西侧100米以东—太行西街至太行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城西北路西侧100米以东至城北西街II级:铁路以东—北二环街以南—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以南—北一环街以北—专线铁路以西—太行东侧北侧150米以南—市汽车客运东站—澳瑞特小区、澳瑞特健康产业公司、自行车小区—东外环路东侧150米以西—紫金东侧南侧200米以北—专线铁路以西—城南东街南侧100米以北—城东南路东侧100米以西-清华街南侧50米以北—长陵公路西侧100米以东—定级边界—南二环街(五针街)南侧50米以北—西一环路明新苑以东—长子门德义兴钢材市场南—堠南庄南—铁路以东—紫金西街西延南侧250米以北—西外环路西侧150米以东—太行西街北侧400米以南、体育中心—铁路以上范围除I级用地。
关于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化建设的探讨
关于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化建设的探讨[摘要]:本文通过介绍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的内涵、原则及范围,阐述了网上挂牌交易这一土地招拍挂活动创新举措的优势,并结合土地交易中的关键环节,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范化建设做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挂中图分类号:a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29- 0229 -01引言网络的逐步发展,势必使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变得可行和便捷,也更具开放性。
网上挂牌出让改变了传统的土地挂牌交易方式,这一土地招拍挂活动创新举措,防止了人为因素恶意扰乱交易的正常进行,更能有效杜绝隐藏的暗箱操作行为发生,从而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秩序。
网上挂牌交易对提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水平及质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网上挂牌交易必将成为土地交易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
1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内涵、原则及范围1.1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内涵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网挂系统发布出让公告,将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网挂系统上发布,通过网挂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等,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加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的行为。
网上挂牌交易将传统的挂牌交易行为与网络技术相结合,弥补了传统交易行为中存在的不足,是土地供应体系和土地交易方式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健全土地要素市场体系的重要措施,对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1.2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坚持“三公一诚”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开原则是首要的、第一位的,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来说,体现公开原则,要实行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宗地信息、公开出让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
招拍挂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方案(纯方案,17页)
二、服务方案(一)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工作内容为沂源县招拍挂出让土地价格评估。
其具体内容为:招拍挂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招拍挂出让土地评估目的是为出让方通过集体决策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主要内容包括:接受估价委托、确定估价基本事项、编制估价作业方案、现场踏勘、搜集估价所需资料、选用估价方法进行测算、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审核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在中估协电子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形成二维码、交付估价报告、保存估价资料,并辅助委托方准备各类汇报材料。
(二)工作流程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和以往工作经验,制定沂源县地价评估项目工作流程如下:(三)关键要素与路径选择1、土地估价关键要素与路径选择1.1土地估价主要内容土地估价工作主要包括:(1)明确土地估价的基本事项;(2)编制估价工作计划;(3)资料收集、整理和实地踏勘;(4)资料的检验及价格形成因素分析;(5)土地估价方法的选择;(6)地价测算、调整和估价额确定;(7)撰写估价报告。
1.2土地估价程序及工作重点(1)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实施时间,组织具体宗地评估工作的开展。
在进行宗地估价之前,初步确定估价对象的宗地类型、范围、权利状况、宗地条件及估价期日等;确定委托估价的目的;确定使用年限。
(2)编制估价工作计划在明确土地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制定估价工作计划,需确定估价项目内容、资料类型及来源、调查方法、人员安排、时间安排与成果组成等。
(3)资料收集、整理和实地踏勘资料收集、整理:①估价对象位臵、形状和各种权利资料。
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批文、地籍图、总平面图、市政管网图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并对其予以核实;②影响估价对象价格因素。
主要包括:一般因素(城市资源状况、房地产制度与房地产市场状况、产业政策、城市规划与发展目标、城市社会经济状况等)、区域因素(宗地所在区域概况、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产业集聚状况、城市规划限制条件等)、个别因素(宗地位臵、土地面积、用途、形状、临街情况、对外交通情况、宗地内外基础设施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③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交易案例等。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长政发[2011]63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1]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市有关单位:《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修订稿)已经2011年4月7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2001年12月27日发布执行的《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区、郊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以及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收购储备,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实行政府授权实体运作,按照法定程序,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以下简称收购)取得的国有土地进行前期整理和开发,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置土地资源。
第四条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市政府指定的土地收购储备主体,隶属长治市国土资源局,受市政府委托在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收购、储备土地。
第五条经营性用地或工业项目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禁止划拨供地。
协议出让土地的,应当经市政府批准。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岳晓武雷爱先段春华王小雨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了解修订《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国土资源部11号令)的背景,正确理解和把握39号令的基本原则、总体内容、操作程序和重点条款,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为此,我们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下称39号令)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物权法》扩大了“招拍挂”出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范围,11号令修订成为必然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11号令全面确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述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11号令第一次明确了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第一次对招拍挂出让的原则、范围、程序、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
11号令确立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这一既具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规定的部门规章一经面世,既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的反响,被业界称为“第二次土地革命”。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的不断提高,11号令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局限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比如,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上,11号令只规定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四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相对于各地已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11号令规定的出让范围显得窄了。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长政办发〔2018〕42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96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
二、列入本《目录》的交易活动,未实现电子化交易及信息化系统未对接成功的相关交易环节,集中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交易。
三、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各级、各部门不得对交易活动设置非法定管理环节或限制办理相关手续。
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主动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按照新的交易运行模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五、鼓励暂未列入本《目录》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
六、本《目录》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际适时予以调整。
七、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7日附件。
第一阶段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1政府投资类项目)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办理事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核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招投标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时限不含需要转报州级以上部门审批时间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2社会投资类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办理事项:项目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时限不含需要转报州级以上部门审批时间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3社会投资类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办理事项:项目核准/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用地批准书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报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报批原土地使用权收回、出让方案报县政府签批、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评估、招拍挂出让、专网公示、专网签订出让合同时间;不含需要转报州级以上部门审批时间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2-1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城规委、政府办、住建局办理事项:划拨决定书、用地批准书、规划方案审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办理时限:26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报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报批原土地使用权收回、供地方案报县政府签批、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评估、专网公示、专网签订划拨决定书时间;不含需要转报州级以上部门审批时间;不含上报县城规委审查时间。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2-2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城规委、政府办、住建局办理事项:规划方案审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办理时限:26个工作日时限不含上报县城规委审查时间。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沪规划资源规〔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土地资源正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0〕17号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市土地交易中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经2020年11月19日第2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11月27日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开发区成片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出租等可参照执行。
一、接收地块出让资料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土地交易中心)从信息系统接收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拍挂办公室)提交的地块出让信息,并收取地块出让资料文件,对其类型、数量、内容进行查验、初审,若地块出让资料中基础文件缺失、有误、不符土地出让研判意见的,作退件处理,招拍挂办公室须收回地块出让资料,重新确认后,再行提交。
地块出让资料中的基础文件包括:土地储备计划批文、供地批文、出让方案批文(附出让方案)、规划部门规划条件批文、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公益诉讼办案难题与对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公益诉讼办案难题与对策作者:卢义颖姜廷松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1年第12期摘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在线索、证据、实体等环节面临不少实践困境,有待逐一突破。
线索方面,可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线索发现机制;证据方面,应对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实体法方面,应以民法典为指引破解监督界限不清、办案领域交叉时监督精准性不足的困境。
关键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公益诉讼证据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是自2015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始就明确的办案领域,一直以来案件占比较小、起诉率较低,办案实践面临不少难题。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办案提出明确要求,优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办案结构,进一步提高办案量,提升办案质效。
要实现这一工作要求,需在分析实践困境的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数据分析(一)全国基本数据情况公益诉讼全面開展以来,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26件,占案件总数2.25%,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9.2亿元。
[1]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69件,占比仅为1%,较上年度同比减少0.2%。
[2](二)Y省基本数据情况Y省作为13个试点省份之一,2015年7月至2020年6月办案数据情况如下:1.诉前情况。
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线索284件,占线索总数1.58%。
在全省公益诉讼线索总数呈总体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线索数反呈总体下降趋势。
试点第2年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线索129件,达5年最高峰,占线索总数15.3%,此后每年均呈下降趋势。
立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趋势与线索受理大体一致,立案267件,占总数1.6%;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5份,占总数1.9%。
长治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第一部分概况一、本部门职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一)、长治市国土资源局于2001年7月在机构改革中由原市土地局、地矿局整体合并而成,下设14个科室、9个事业单位、城郊区两个直属分局。
纳入预算的下属单位包括:长治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长治市土地资源管理站长治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长治市测绘管理中心长治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长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长治市规划勘测局下设11个科室、1个事业单位。
无纳入预算的下属单位。
(三)、长治市林业局下设备11个,13个事业单位。
纳入预算的下属单位包括:长治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长治市林业调查规划院长治市林业工作站长治市国有林管理站山西省长治市林木种苗站长治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长治市森林远程监控中心长治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治市林木良种繁育基地长治市林木育种试验中心长治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长治市林权服务中心(四)、长治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土地分局下设7个科室、8个事业单位。
纳入预算的下属单位包括:长治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自收自支)长治市城区国土资源所长治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城区分队(五)、长治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土地分局下设6个科室、13个事业单位。
纳入预算的下属单位包括:长治市郊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长治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自收自支)长治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郊区分队长治市郊区国土资源所因“三定”方案未审批,机构设置按原有单位统计。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409.67万元,比去年减少38.04 %。
原因项目安排减少,下属单位减少。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52036.89万元。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山西正信房地产评 估有限公司
\
TOP5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 分局 2022 年度服务类框架协议 询比采购项目
山西星宇测绘有限 公司
\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05-24 2022-05-24 2022-05-24 2022-05-24
(2)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3)
长治市成鑫电力工 程有限公司
43.3
2022-08-26 2022-07-29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4)测绘地理信息服务(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 年度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成交结果 公告
长治市跃马测绘有 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交结果公告
司
2022-05-3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7)其他土木工程建筑(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 年度 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项目成交 结果公告
山西地质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23.0
2022-08-31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6 2.1 节支率分析 .......................................................................................................................6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6 三、采购供应商 .............................................................................................................................7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7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8 四、采购代理机构..........................................................................................................................9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9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9 五、信用风险 ...............................................................................................................................11 附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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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0-01)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我局于 2020年1月21日拍卖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2019-32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449917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2654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382353
零售商业用地0.067564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宗地编号2019-34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883468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419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777778
零售商业用地0.105690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宗地编号2019-35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1.001645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612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8875
零售商业用地0.114145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二、公示期:2020年1月21日至 2020年1月2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