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
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注意事项为确保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基层团委在申报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鉴于在以往“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工作中,部分推报人选入团年龄不符合团章规定,不具备参评资格,请各基层团委及有关推报单位务必严格把关。
2.团龄、团干部工作时间均截至2019年4月30日,所获荣誉应为2014年1月以后。
3.请各基层团委等推报单位指导申报候选人(候选单位)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
填写说明一、关于申报单位名称和个人的填写1.填写原则一是工作单位或地址要从省级行政区划写起,一直写到申报人(申报单位)所在层级的行政区划,基本的格式为“广东省+市辖区、县级市、县名称+乡镇、街道名称+村、社区名称+所在单位名称”。
其中,如果所在地区为县级市,则不用写地市级行政单位名称,相应的县级单位名称跟在省份名称后即可;如果单位是军队、中央企业或者高等院校,不用填写所在地域名称,直接写单位名称,其他各类单位的所在区域名称要写到对应的层级,如:省属企业要冠以省份名称,县级中学要冠以身份、地市和县区的名称。
二是所有行政区划名称和单位名称都要用规范全称,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三是单位有多个层级的,要从最高层级的名称写起,直到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的名称,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惠州市支队博罗县中队团支部”。
2.填写格式范例一般情况:所属行政区域+工作单位+身份职务,如广东省××县××局办公室科员;广东省××市××区××街道团工委书记。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6.22•【文号】中青联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 (教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 有关部门 (单位) 教育司 (局) , 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 我们制定了《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2018年6月22日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 切实发挥好共青团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 现就在全国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充分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 整体设计高校共青团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共青团组织实施的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高校学生参与共青团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一整套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重视和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冶的重要要求,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积极举措;是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 强化共青团育人职能,强化共青团组织建设的关键路径; 是完善学生发展服务体系, 促进学生素质素养提升,促进学生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团总支工作实际,制特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须遵循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坚持考评、培养和教育并重。
通过正确的育人导向和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引导优秀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发展对象。
第三条“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推优”标准推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学生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之前,须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考评。
第五条“推优”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 我校全日制团员青年;2. 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3. 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候选人,不能参与考评:1.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法律处罚的;2. 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章行为,受到校纪和团纪处分,尚未撤销的;3. 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学校各项正常工作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4. 截止到“推优”工作考评时,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第三章工作机构及时间第六条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成立“推优”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推优”工作。
工作组由院团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团总支组织部部长、各团支部书记组成。
院团总支组织部负责“推优”考评日常工作的开展。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一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通字[1992]18号),其中明确指出:“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院团总支特制定“推优”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一、各基层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各院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并坚持改革开放。
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
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11.11•【文号】中青办发〔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1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已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6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作为一名共青团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具体表现为:
1.爱国爱民,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积极支持国家建设和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
2.坚定信仰,热爱社会主义,相信共产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3.热爱学习,不断开拓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注重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提升,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4.法律意识强,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国家法律和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的约束,严格遵守道德底线,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5.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和志愿活动,提高自身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6.团结协作,尊重他人,包容不同,积极与团组织和其他团员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7.思想政治立场坚定,严格自律,不受利益驱使和个人情绪影响,做到言行一致,遵循正确的核心价值观。
8.敢于创新,勇于探索,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和团组织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不断创新发展。
9.保持良好形象,言行举止得体,维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的身体状态。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可以看出作为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需要全面发展,既注重思想道德层面的提升,也注重实践和组织领导能力的培养。
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
新时代高校共青团员统战工作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时代高校共青团员统战工作问题及对策研究作者:黄秋石陈志钊林芳邵金杏来源:《农家科技中旬刊》2018年第08期摘要:共青团员是高校知识分子中的绝对多数,是高校统战工作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团员意识形态教育,有效团结、引领最广大青年学生已成统战工作当务之急。
笔者从意识形态工作的角度,阐明了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对于高校统战工作的意义,分析了团员意识教育统战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并从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两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新时代背景下推动高校基层统战工作提供解决思路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统战工作;共青团员;高校;团员意识教育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的缩影,是党的统一战线的重要基础,其统战成员包含了党派、知识分子、归侨、民族、宗教等多个方面。
共青团员,是高校知识分子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高校大学生中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人数比例通常在90%以上,已成在校学生的“绝对多数”。
2017年中共十九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然而,由于经济体制深刻改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思潮也在高校里汇集激荡,如何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团结、引领最广大的青年学生,把他们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上来,是高校统战工作的当务之急。
鉴于此,笔者从意识形态工作的角度,阐明了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对于高校统战工作的意义,分析了团员意识教育统战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新时代背景下推动高校基层统战工作提供解决思路和决策参考。
1.高校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对于统战工作的意义意识形态至关重要,关系到旗帜、道路、国家政治安全等方方面面,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2015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7.11.29•【文号】中青办发[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11.2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07]22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的社会化,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
一、奖项设立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中国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中国百名优秀志愿者、中国百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中国志愿服务项目奖、中国志愿者工作组织奖、中国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授予“十杰”志愿者“中国志愿服务金奖”奖章,授予“百优”志愿者“中国志愿服务银奖”奖章。
二、参评条件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涌现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和优秀项目。
2.个人参评对象为年满14周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
(1)“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国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500小时。
(2)“中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中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300小时。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4.15•【文号】中青联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中青联发[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十次“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评选表彰范围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高专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从事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活动,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
“全国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称号。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先进事迹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先进事迹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共青团中央为推动全国“争优创先”活动的深入发展,树立青年身边的先进榜样,引导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健康的成长成才。
20XX年团中央授予刘××同学为20XX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20XX年泰安市优秀共青团员: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高中学生,现任学校团支部书记:刘××同学品学兼优,热爱劳动,有较强集体荣誉感,她为人和善,助人为乐,理想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该同学德智体综合素质发展,在团支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项团的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刘××同学热爱科学探究,勤奋钻研,创新创造。
荣获:“(IENA)德国纽伦堡国际青少年创新大赛金奖”、“(WIAF)、国际青少年创新大赛金奖”等六项、联合国授予其“爱迪生世界发明奖”荣获“全国青少年信息技术创新大赛一等奖”、荣获国家奖励办批准设立的“全国NOC信息技术创新大赛最高奖”、中国少科院“全国十佳小院士”、“中国青少年科技奖”、荣获“全国青少年劳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山东省第二十八届、二十九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专项奖,“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发明创新大赛金奖”,荣获“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全国A-Action小天使行动公益创想活动总决赛”一等奖,优秀项目奖、荣获“全国钢琴十级等级证书”、“山东省世正杯钢琴大赛一等奖”、市区优秀学生、“泰安第28届、29届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第一名”、“泰安市争创小小实验家一等奖”、“泰山区首届青少年科技创大赛一等奖”、“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体育比赛测试女子800米第一名”及省市运动会优异成绩证书”、等二十四项各类全国、省、市级大赛优秀佳绩,拥有二十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及科技创新成果。
荣获“泰安二中优秀共青团员”、“学校十佳创新之星”、“东岳中学科技创新大赛特等奖”、“学校演艺成果奖,“学校特殊贡献奖4次”,“泰山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证书”,在音乐、钢琴、绘画、田径、公益活动、泰山护林防火志愿者等活动中成绩突出,由国家推选代表中国学生在国际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祖国争光。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0.12•【文号】中青联发[2006]59号•【施行日期】2006.10.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06]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2006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2006年10月12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31号)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共青团等群众工作的领导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意义1.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力军,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执政地位的重要经济基础。
中央企业青年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0%以上,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宝贵人力资源。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使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展开,科学教育青年、正确引导青年、热诚服务青年,把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对于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0.12.17•【文号】中青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0〕1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团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并审议批准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2020年12月17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2020年11月17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2月17日共青团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团内制度规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员教育管理是团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团组织应当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引导团员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先进性。
第三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努力建设有信仰、讲政治、重品德、守纪律、肯奉献、争先锋的团员队伍,源源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新时期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的路径探讨
新时期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的路径探讨作者:王红晓来源:《河南教育·高教》2017年第06期摘要:增强新时期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是当前共青团改革的核心目标。
政治性是共青团的灵魂,是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根本保证。
先进性是共青团的旗帜,是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基本方向。
群众性是共青团的根基,是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力量源泉。
高校要以学习为引领、以榜样为抓手、以服务为核心,切实加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为广大青年学生贡献力量。
关键词: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2017年,各省共青团改革方案相继出台。
在全国共青团改革号角吹响之际,高校基层团组织如何落实共青团改革会议精神,在新时期加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是一个重要课题。
一、新时期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的意义2015年,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分析党的群众组织存在的问题,指明了改革的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以及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阐明了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加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讲话精神,确保共青团继续发挥生机活力,切实当好党的助手的关键所在。
加强新时期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是确保团的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青团改革全过程的重要保证;是坚持问题导向、正本清源,努力克服“四化”问题,确保共青团能够团结青年、围绕青年、服务青年的重要保证;是共青团能够顺应时代要求和青年特点,获得青年支持,做到引领青年跟党走的重要保证。
二、新时期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主要体现首先,政治性是共青团的灵魂,是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根本保证。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6.03.17•【文号】中青办发[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3.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中青办发[2006]6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现将《2006年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06年3月17日2006年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要点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共青团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持之以恒地抓导向、抓深化、抓建设、抓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进一步提高团的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团结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今年团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是:贯穿一个总的要求,突出抓好两项重点活动,认真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贯穿一个总的要求,就是要把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贯穿到全部工作之中。
突出抓好两项重点活动,就是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实施青年文化行动。
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是深入实施青年文化行动;四是加强团属新闻出版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五是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与管理。
团内推优试卷题库
一、团务知识部分:(参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125题)1、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 B 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A、四 B.五 C.六2、在团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B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A.团的中央常务委员会B.团的中央委员会C.团的中央书记处3、青年入团,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 C 。
A.家庭背景B.社会背景C.经历4、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 A 递补。
A、按得票多少B、按姓氏笔画C、按职务高低5、年龄在 C 的中国青年,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A、15—28周岁B、14—30周岁C、14—28周岁6、团员年满 B 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A、26B、28C、307、团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 A 年或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年。
A、两;三;三至五B、一;两;三至五C、两;三;三或五8、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 B 举行一次。
A、一年B、三年C、五年9、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是毛泽东、周恩来等同志亲自审定,并经党中央批准,于C 年5月4日由团中央委员会公布的。
A.1927 B.1949 C.19501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经党中央审定批准,于 C年5月4日由共青团中央颁布的。
A.1949 B.1950 C.19591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是在团的C上确定的。
A.一大 B.十三大 C.十五大1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 A 、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和五字的绶带。
A、团旗B、国徽C、党旗1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封面为 B ,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
A、绿色B、墨绿色C、红色14、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构成中,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额的 B 。
A.20%B.25%C.30%15、共青团开展的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的基本标准是: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和 A 。
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
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部署和要求,2009年以来,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直工委、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简称党群等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
全国党群等系统共撤销项目73726个,保留项目1862个,其中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保留项目135个,总撤销率为97.54%。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省一级的保留项目经联席会议批复后,由各省(区、市)自行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135项)
特此通告。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11。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的决定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7.07.18•【文号】教思政[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的决定(教思政[2007]13号)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充分发挥典型育人的作用,经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的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对两年来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班集体予以表彰。
决定授予清华大学谷振丰等10名同学“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东北师范大学李良等5名同学“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5级硕士2班等10个班集体“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朱浩等168名同学“全国三好学生”,北京师范大学王博雅等117名同学“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5级环境科学班等192个班集体“全国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是全国广大青少年学生和班集体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受到表彰的同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承担各项社会工作,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受到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希望广大青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8.03.30•【文号】中青办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8.03.3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4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现将《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17月3月30日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根据《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共青团2017年工作要点》内容和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有关部署,对201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青团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二、考核项目和指标本年度的考核项目共6个。
1.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工作考核重点:以喜迎党的十九大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突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题,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依托各类载体广泛设计开展青少年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和宣传工作的情况。
牵头部门:宣传部配合部门:基层组织建设部、学校部2.共青团改革攻坚考核重点:落实团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统筹研究推进青联、学联、少先队及高校、中学共青团改革的情况。
牵头部门:办公厅配合部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3.从严治团考核重点:落实《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有关工作部署、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情况。
牵头部门: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4.“网上共青团”建设考核重点:推进“青年之声”建设“四个融合”、“智慧团建”系统建设、网上思想引导和网络舆论斗争等工作的情况。
牵头部门:办公厅配合部门:宣传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5.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考核重点:开展“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8+4”“4+1”“1+100”、机关经常性开放等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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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
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中青办发[2010]19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10.03.17
【实施日期】2010.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0〕1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现将《“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3月17日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
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一、奖项性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团员和团干部的最高荣誉。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二、评选条件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