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方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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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审理新闻案件,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主 要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国家。
3、相关条文。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
是将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 等条款中。主要在中国、日本、新加坡、印度等 国家。
上编 新wenku.baidu.com法制
第一章 新闻立法的历史发展
任何一个科学、民主的社会都是一个法制的社会。
第二节 新闻记者的社会权利
一、新闻自由
《独立宣言》 国际新闻学会1951年:采访、传递、出版、批评
二、知情权
20世纪40年代 美联社:肯特-库伯
第三节 记者的职业权利
一、发表权
新闻工作的前提条件
三种直接的消极后果:
1、心理伤害
2、精神伤害
3、物质伤害
二、著作权
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英国 1586年 出版管理蓝本《星法院法令》
二、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以及西方 新闻立法的进程。
1、约翰.弥尔顿简介 2、主要观点:新闻自由-意见的自由市场-自我修正
1881年7月29日 法国 新闻法-《出版自由法》
简介
约翰·弥尔顿
三、西方国家的主要新闻法规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法国--《新闻出版自由法》 英国--《诽谤法》 瑞典--《出版自由法》
保护作品完整权。
物质权利(财产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三、舆论监督权
第四节 记者的个体权利
一、采访权 二、上情下达权 三、下情上达权
第五节 记者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
一、在正常的采访中,记者的正常权利难 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记者的维权要求 难以满足。
三、必须用法律来保护记者正当必要的权 利。
在当今媒介社会中,公众越来越依靠“第三只眼” 去看世界——获取信息,掌握动态,增长知识,享受 娱乐。
以电视传媒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已构成:人类整体 生活环境+人文环境。
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和迅速普及又 正引发着一场全球性的媒体革命。并且,渐形成一个 全新的传媒环境空间。人类的社会生态和精神生态经 历着前所未有的“气候”变迁。
媒介伦理学
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方法
1、司法控制(国家法律监控社会传媒) 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规定、税收
来控制新闻传媒) 3、资本控制(垄断媒介市场) 4、媒体自律
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形式
1、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采取此种方式,其特
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依据和服从《新闻法》。
2、判例法。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
三、大量的新闻纠纷和案例--鲜活素材和现实
基础
四、大批学者--初步成果
第三章 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新闻记者的宪法权利 一、《宪法》中有关记者权利的法律规定
《宪法》35条、40条、41条、47条、51条
二、记者的权利
1、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 2、言论出版自由(新闻自由)(35条) 3、依据《宪法》享有舆论监督权 4、《宪法》中记者的其他权利
孙旭培
1944年12月出生,汉族,安徽省怀 宁县人。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 息传播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 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博士生指导组成员。并任中国新闻史 学会会员、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理事、 《中国新闻年鉴》编委。
1981年10月起任人民日报记者, 1983年6月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 闻研究所任研究室主任,副所长,代 所长,所长。曾任、《新闻与传播研 究》主编、中国新闻法起草小组成员。 现在重点研究新闻理论和新闻法。出 版过《新闻学新论》、《新闻侵权与 诉讼》、《华夏传播论》等书,以及 《社会主义新闻法是新闻自由保护法》 等论文数十篇。
宋--“定本制度”
(中国新闻史上最早的新闻检查制度)
二、中国近代的新闻立法过程
清政府-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政府-国民党
三、新中国的新闻立法
1、建国初期新闻立法没有受到重视
(以党代政)
2、80年代后,大批有识之士开始新闻立法的拓展工作。
魏永征 孙旭培
新闻诉讼--新闻官司--新闻侵权
魏永征
第二章 新闻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节 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新闻事业
一、中国法制的历史进程
“人治”:封建社会-近代中国-新中国-1978
二、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新闻事业
十一届三中全会--市场经济
1、新闻事业必须成为独立的法人单位
(名义和实质)
2、管理者必须依法管理新闻事业
3、新闻记者必须依照法律要求开展新闻工作。
第二节 新闻立法的必要性
一、法制社会给新闻立法提出了要求 二、新闻立法是新闻事业发展的自身要求。 三、层出不穷的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要求
新闻立法。 四、世界范围内的新闻法制化趋势。
第三节 新闻立法的可行性
一、我国数十年来的法制建设和新闻实践,为新
闻立法提供了社会环境
二、法学研究和新闻学研究的深入--理论基础
第六节 记者的义务
一、记者的宪法义务
义务是权利的对应物,义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法律义务 广义--法律以及在其他一切社会领域内的义务
浙江宁波人,复旦大学新闻系 毕业。1988年至1998年任上海 《新闻记者》杂志主编,现任香港 树仁学院专任教授、上海社会科学 院研究员、研究生导师。主要学术 著作有《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 侵权论》(1994)、《中国新闻传 播法纲要》(1999)、《新闻法新 论》(2002)、《新闻传播法教程》 (2002)。在互联网上有“老魏说 法”专栏。
四、西方国家新闻法的不足
1、以自己的意见压制反对意见 2、屈从于庞大的工商业 3、常常抗拒社会变革 4、新闻报道中过分注意浅薄和刺激的描述 5、新闻报道常常危害公共道德 6、新闻报道无理侵害人的私生活和秘密 7、被工商阶级控制(新闻法的阶级性)
第二节 中国新闻史上的新闻立法
一、中国古代的新闻检查制度
第一节 西方新闻法概述
一、封建统治者的新闻管制与现代新闻事业的发展
经济、政治---政局稳定、战争
---报业的发展
1569年 红衣主教--手抄报纸诋毁教廷(记者死刑)
1572年 教皇“谕旨”--严惩新闻记者
1587年 又一名记者:断手、拔舌、吊死
近代报纸--资产阶级的耳目喉舌
VS 封建统治者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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