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备考考点: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最新)
【法考】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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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玖拾陆期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重点知识点2020版通关笔记,伴你过法考!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
根据判决内容分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六种。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的八种方式: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给付判决、确认违法判决、确认无效判决、变更判决和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判决。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胜诉、原告败诉)(1)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针对作为)(2)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
(针对不作为)2.撤销判决:(1)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或部分的否定①全部撤销:适用于整个行政行为全部违法或者部分违法但行政行为不可分割的情形。
②部分撤销;适用于行政行为部分违法、部分合法,且行政行为可分割的情形。
③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适用于违法的行政行为被撤销后尚需被告对行政行为所涉及事项作出处理的情形。
(撤销判决是主判决,责令重作是附属判决)(2)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择一即可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
(3)撤销判决的适用如果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造成损失的,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A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B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C 向被告及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D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进行处理。
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不受此限制。
对于被告重新作出的行为,原告或利害关系人如果不服仍然可以起诉。
(4)撤销判决与复议决定复议决定维持原行为的,原告应当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法院应当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维持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考备考中的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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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备考中的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的性质、组成、受理、审理、判决等方面的规定。
二、行政诉讼的主体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法院。
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通常是行政机关;法院是行政诉讼的审判机关,可以是行政法院或普通法院。
三、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包括法定主体、法定行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要求。
法定主体是指具有诉讼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定行为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权益是指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权益应当是合法的。
四、行政诉讼的起诉要求行政诉讼的起诉要求包括起诉状的形式、内容和送达等方面的要求。
起诉状应当采用特定的格式,包括格式、标题、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陈述等内容;起诉状应当通过法定的送达方式送达给被告。
五、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包括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和受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法院应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受理,并将受理决定通知原告和被告;受理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合法行政诉讼的范围。
六、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调查取证、举证质证、辩论和判决等程序。
法院应当根据审理的需要,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和陈述意见;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判决,并通知当事人。
七、行政判决的执行行政判决的执行是指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应当履行判决的决定。
行政判决的执行可以采取罚款、强制执行、行政监督等方式,被告应当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
八、行政诉讼的上诉程序行政诉讼的上诉程序是指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上诉状的形式、上诉理由、上诉期限和受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十二讲 行政诉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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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程序
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程序,是一个由诸多阶段组成的 并连续发展的过程,具体包括执行提起、审查、准备、 实施、阻却、完毕和补救等。 (一)执行提起 (二)执行审查 (三)执行准备 (四)执行实施 (五)执行阻却 (六)执行完毕 (七)执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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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概念与特征 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适用范围 三、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管辖与期限 四、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 五、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前的财产保全 六、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程序
执行组织的执行行为所指向的客体。 执行对象必须以生效的裁判文书所确定的 义务为基础。 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对象分三类:物、行 为和人身。
(三)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是指物、行为、人身成为执行对象的具体界限。 执行范围:
有以下几项限制: 1只有属于被执行人本人所有的财产才能成为执行的对 象,其他无论什么关系人的财产都不能纳入被执行的范 围。 2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 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 3被执行人如果是以生产劳动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则该 被执行人赖以谋生的生产工具不能纳入执行的范围。 4被执行人是法人或组织的,在法人或组织未宣告破产 或被撤销时,其必要的生产、工作设备、厂房、用房等 不能纳入执行范围。 5被执行人是行政机关的,除了可供执行的款项以外, 其他物是不能纳入执行范围的,如办公设备、用房等, 因为这些财物是该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必要条件。
答题思路: 本题考查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关于A项,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8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申请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 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A项错误。 关于B项,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 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 产担保。故B项正确。 关于C项,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 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故C项正确。 关于D项,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 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 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故D项正确。
行政非诉执行
![行政非诉执行](https://img.taocdn.com/s3/m/5cb4342a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d6.png)
行政非诉执行非诉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专指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具有起诉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制度。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行政执行是以人民法院非诉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执行机关依法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
而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作为人民法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
审查标准非诉执行审查。
凡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都应当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司法解释第95条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审查形式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但应当告知被申请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仅进行形式审查,没有明显违法的,法院就应当裁定执行。
对案件影响重大,一旦执行错误将无法弥补或案外人提出异议,被申请人申请听证的,法院应组织听证,听证的形式可由合议庭主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交换证据进行质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最后,合议庭进行评议,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行政非诉执行期限一般为3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题集(第320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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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在商场买了一个日产日立牌电动剃须刀,认为质量有明显缺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认定该把剃须刀确系假冒产品,查封了商场尚未出售的10箱该商品,对该商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该商场不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仅提供顾客甲购买的剃须刀的质量鉴定结论,并未提供对查封的物品依法抽样鉴定的结论。
一审认为其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处罚决定,要求其重新处理。
被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期间对查封的剃须刀作出质量鉴定,结果证明该批商品是假冒商品,二审法院该A、证据充分,判决维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B、认为处罚过重,判决变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C、驳回上诉,维持原判D、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行政诉讼判决【答案】:C【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
根据《行诉解释》第34条、《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本案被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审过程中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二审法院不能因被告在二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而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
因此,BD项错误。
被诉行为违法,只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企订立订购合同。
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账户冻结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的财物C、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8章>第3节>行为要件【答案】:C【解析】:考查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5)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5)](https://img.taocdn.com/s3/m/e8068a5a48d7c1c708a1459b.png)
最新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人民法院在作出行政判决后,发现判决书中存在一个细小的笔误。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因系细小的笔误,可以不予理睬B、作出裁定,补正前述判决书中的笔误C、作出书面决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D、口头告知当事人判决书中的笔误,并进行改正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行政诉讼裁定【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中裁定的适用范围。
参见《行诉解释》第101条。
2.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
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2010年卷二43题,单选)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第3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从以上规定可推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时需要提交申请书。
故行政许可申请不可以口头3.以下有关申请撤诉的说法,错误的是:()A、申请撤诉的主体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第三人B、撤诉申请必须是自愿的、明确的C、撤诉申请必须在法院宣告判决、裁定前提出D、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6章>第3节>撤诉【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问题,比较简单。
司 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
![司 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https://img.taocdn.com/s3/m/83e3fa02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78.png)
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一、关键信息1、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2、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与废止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5、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6、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7、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8、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1 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均可以被理解为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
其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111 法律优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
112 法律保留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12 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21 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122 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123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3 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等方面。
131 行政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通用知识》必看考点《行政法》(2020年含答案)_19
![《通用知识》必看考点《行政法》(2020年含答案)_19](https://img.taocdn.com/s3/m/af0c0317700abb68a982fbff.png)
《通用知识》必看考点《行政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多选题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
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
赵某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不应作何种复议决定?_____A: 行政赔偿决定B: 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C: 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D: 维持决定参考答案: ACD本题解释:【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城关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城关派出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但是本题中因为瓜已经被抢,行政复议机关再作这样的决定已无实际意义,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
故B项为正确选项。
A项行政赔偿决定的作出,应基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
本案中赵某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本案又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复议机关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形。
所以不应作出赔偿决定,故而A项是错误的。
2、单选题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不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复议机关应当_____。
A: 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B: 决定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C: 决定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D: 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A项正确。
3、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_____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A: 被告B: 原告C: 行政复议机关D: 第三方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行政诉讼法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行政诉讼法](https://img.taocdn.com/s3/m/20fb751ea45177232e60a242.png)
【重点法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意思分解】要掌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同时要注意区别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或【重点法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八)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快捷记忆】拘罚吊销执照证,没收财物责令停。
限制自由查扣冻,认为侵犯自经营。
拒发不答执照证,人身财产不答行。
没有发给抚恤金,违法要求(去)履行。
【真题回顾】(2004年江苏真题A类)4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B )。
A司法拘留B治安拘留C刑事拘留D拘役(2008年安徽真题)99、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C )。
A 某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开除处分B 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在某一时期对某条街实行禁止通告的公告C 某环保局责令某企业停产整顿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定D 某行政机关对下属机关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的通报【重点法条】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快捷记忆】防交章规定命令,法定裁决免奖惩。
【意思分解】重点掌握《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六类行为,尤其是第(三)、(四)项所列行为。
司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
![司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43e4d7aa84868762caaed5c5.png)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考点精讲】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包括以下六大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这一原则包括两个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该原则具体包括三个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
包括三方面要求: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3.程序正当原则。
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
分为行政效能原则和行政责任原则。
【考查方式】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卷二第46题以及、和卷四的行政法主观题中都进行了考查。
客观题的考查主要是对基本原则的涵义的判断;主观题主要是考查考生对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二、行政主体【考点精讲】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虽然不属于行政主体的范围,但在实践中也履行部分的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在这里一并讲解。
(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由国家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掌管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构,它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31)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31)](https://img.taocdn.com/s3/m/cea34e83c77da26925c5b0a5.png)
最新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
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48题,单选)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4节>行政复议的申请【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据此,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原则上为60日,但“法律规定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即若法律规定的期限少于60日的,无效,仍然应当是60日。
题干引用的(2014年修订前的)《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复议申请期限为15日,少于60日。
如该企业申请复议,应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计算,故选项A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法律可2.下列哪一事项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给第三人?()A、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B、实施冻结行政强制措施C、要求当事人履行恢复原状义务的行政决定D、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设定【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参见《行政强制法》第50条。
3.某生态环境局对一企业作出罚款3000元处罚。
该企业以处罚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向区法院起诉,区法院驳回企业的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讼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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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实施
执行实施,是指开始适用执行措施的过程,是执 行实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要求:运用强制措施, 迅速实施,切实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内容,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执行阻却
执行阻却,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 使执行不能继续或继续进行已无必要,因而执行 程序中断的现象。简言之,就是执行过程被阻却, 没有进行到底完成执行任务。
执行阻却有: (一)执行中止 (二)执行终结 (三)执行和解
六、执行完毕 执行完毕,是指执行机关采取执行措施,实现执
行根据确定的义务,从而完结执行案。
七、执行补救 执行补救,是指在执行程序结束后,因法定事由
出现而需对已执行事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救。 执行补救包括: (一)执行回转 (二)再执行
等形式条件是否完备。
7.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三、执行准备
执行准备,是指经决定立案执行的,执行机构在 实施执行以前,仍有一些法律上或工作上的准备 事项,即深入了解案情,尤其是了解被执行义务 人拒不履行义务的原因,是否有能力及其财产状 况等。另外,在接到申请或移交后10日内,还应 通知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以内自动履行,并告 诫如逾期仍不履行的,即行强制执行。
(二)行政诉讼执行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 严
(三)行政诉讼执行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
三、执行的原则 (一)诉讼地位平等的原则 (二)依法执行的原则 (三)目的实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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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执行的条件、主体、对象 与范围
一、执行的条件
(一)须有执行根据 (二)须有可供执行的内容 (三)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 (四)申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以内提出了执行申
(二)执行的范围
执行的范围就是执行对象的具体界限,即执行对 象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https://img.taocdn.com/s3/m/f3937f1d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f1.png)
(⼀)⾏政诉讼的执⾏ 1、⾏政诉讼的执⾏ (1)概念 指⾏政案件当事⼈逾期不履⾏⼈民法院⽣效的法律⽂书,⼈民法院和有关⾏政机关运⽤国家强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当事⼈履⾏义务,从⽽使⽣效法律⽂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
(2)特征 ①执⾏的主体既包括⼈民法院,也包括有⾏政强制执⾏权的⾏政机关。
②执⾏申请⼈或被申请执⾏⼈有⼀⽅是⾏政机关。
③强制执⾏的依据是已⽣效的诉讼⽂书,包括⾏政判决书、⾏政裁定书、⾏政赔偿判决书和⾏政赔偿调解书。
④强制执⾏的⽬的是实现已⽣效的诉讼⽂书所确定的义务。
2、执⾏机关 执⾏机关指拥有⾏政诉讼执⾏权并主持执⾏过程的主体,包括⼈民法院和⾏政机关。
3、执⾏根据 法律⽂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作为执⾏依据: (1)据以执⾏的法律⽂书必须已经发⽣法律效⼒ (2)该法律⽂书必须具有可供执⾏的内容 (3)法律⽂书可供执⾏的事项具体明确。
4、执⾏措施 (1)对⾏政机关的执⾏措施 (2)对公民、法⼈或其他组织的执⾏措施。
根据⾏政诉讼法的⽴法精神,在公民、法⼈或其他组织拒不履⾏义务时,⼈民法院可适⽤《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执⾏措施。
5、执⾏程序的提起 当事⼈申请⼈民法院强制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执⾏⼈必须具有申请主体资格,必须是⾏政法律⽂书指定享有权利的⼀⽅当事⼈。
(2)申请执⾏的依据必须是已经发⽣法律效⼒的⾏政法律⽂书。
(3)必须向有执⾏管辖权的⼈民法院提出。
(4)执⾏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诉⾏政案件的执⾏ 1、概念 指公民、法⼈或其他组织既不向⼈民法院提起⾏政诉讼,⼜不履⾏⾏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政机关向⼈民法院提出执⾏申请,由⼈民法院采取强制执⾏措施,使⾏政机关的具体⾏政⾏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2、适⽤范围 凡⾏政机关对具体⾏政⾏为没有强制执⾏权以及⾏政机关和⼈民法院对具体⾏政⾏为均享有强制执⾏权的,⾏政机关都可以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45)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45)](https://img.taocdn.com/s3/m/076f4aa1b9f3f90f76c61be1.png)
最新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某市市政府为了引进外资,搞活地方经济,发布一文件称:如果有关企业或个人介绍外国企业在该市投资达1000万美元以上,市政府奖励10万元人民币。
公民甲通过自己的海外关系联系一外商,该外商在该市投资2000万美元。
但事后市政府拒绝给予该公民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甲能否就市政府的拒绝奖励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A、不可以。
《行政诉讼法》并未列举行政奖励行为,因行政奖励行为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不可以。
市政府的文件是行政指导行为,对公民甲并不具有强制力,因而市政府拒绝履行行政指导所设定义务的行为是不可诉的C、可以。
因行政奖励是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不给予甲公民奖励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财产权。
市政府的行为是可诉的D、不可以。
公民甲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因市政府与甲之间是要约—承诺的民事合同关系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虽然在列举的受案范围里没有列举行政奖励,但是在排除受案范围里也没有排除行政奖励的可诉性,所以根据概括性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行政奖励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本题中,有政府的行政奖励,才有外商的投资,使用奖励引导该投资的,有投资就应有奖励,所以该奖励的10万元,属于投资者甲公民的财产,所以,甲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下列行为引发的争议哪个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场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B、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行为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所作的降职处分行为D、王某遭赵某殴打,王某寻求公安局保护,公安局不予答复的行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26)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26)](https://img.taocdn.com/s3/m/25a7dc9e81c758f5f61f67e2.png)
最新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执法人员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A、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C、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D、认为决定证据不足的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4节>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行政处罚的程序。
参见《行政处罚法》第49条。
2.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兴建天龙金湾小区项目,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47题,单选)A、公司应到市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B、公司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C、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规划局应作出不受理决定D、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可收取工本费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据此,A项错误。
该法第31条第1句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据此,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32条第1款第4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据此,C项“应作出不受理决定”表述错误,改成3.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
乙公司持有经某市政府批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第15号地块,位于某地区改造范围。
司 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归纳
![司 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归纳](https://img.taocdn.com/s3/m/5a652a11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b2.png)
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归纳行政诉讼法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考点,对于考生理解和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行政诉讼法考点的归纳。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界限。
明确受案范围对于正确处理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权利至关重要。
1、应当受理的案件包括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案件、行政许可相关案件、行政确认案件、侵犯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案件等。
2、不予受理的案件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行政调解行为、行政仲裁行为等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行政诉讼的管辖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
1、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但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1、原告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一般情况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四、行政诉讼的证据1、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2、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原告在特定情况下也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等。
五、行政诉讼的程序1、起诉与受理起诉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BT学院】2020年法考 行政法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BT学院】2020年法考 行政法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https://img.taocdn.com/s3/m/1a6a894c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18.png)
【注意】在行政诉讼中,若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以不同的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 由作出相同结果的行政行为,以及在因“违法法定程序”被撤销后,纠正程序错误作出的相同结果的 行政行为,不属于“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2020年法考——行政法
第十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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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解释今天学习内容
行政诉讼的程序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今天我们将学习行政诉讼中最为重要的“裁判”,不过本章的内容虽然重要但并不多 ,且与“行政复议”中的“复议决定”内容较为类似,如果你对“复议决定”的相关 内容掌握的较好,相信本章对你而言并不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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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目录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裁判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执 行★
5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本章学习内容】 本章内容是对上一章内容“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的补充,即重点介绍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在 行政诉讼中,比较独特的就是其裁判类型是明确而特定的,包括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撤销判决、 确认违法判决、确认无效判决与变更判决,其适用条件各不相同,但基本都来自于对具体行政行为效 力状态的判断(行政诉讼的裁判)。同时,由于行政机关往往“高高在上”。因此为了保证他们顺利 履行诉讼裁判,《行政诉讼法》特意对此规定了许多保障措施,以诉讼裁判的落实(行政诉讼的执 行)! 【本章学习方法】 本章内容虽然不多,却十分重要,需要大家重点记忆行政诉讼中独特的裁判类型以及对执行的保 障措施,最好的记忆办法就是结合图表记忆,准确把握行政诉讼中各种裁判类型的适用条件与相关特 殊规定!
行政诉讼的裁判大抵可以分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判、裁定与决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 一审判决的各种类型及其适用条件,内容相当于法院在完成对行政争议的审理后如何“ 帮助”原告救济权利,与“行政复议”中“复议决定”的各个类型大抵一致。 对于行政诉讼的执行而言,内容并非重点,无需特别记忆。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14)
![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14)](https://img.taocdn.com/s3/m/e5808868fad6195f312ba6ee.png)
最新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以下行为中哪个不属于不可诉的国家行为?()A、边检机关在认为是伪造的护照上加盖“无效”字样的行为B、国务院宣布某省市进入戒严状态C、中国政府驱逐某国使领馆人员出境D、宣布国家进入紧急动员状态的行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3节>国家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
国家行为主要是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等行为。
所以,BCD三项均为国家行为。
A项属于一般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题应特别注意题干中的双重否定“不属于不可诉”表示肯定“属于可诉”。
2.某县公安局为查明张某是否与他人打架斗殴,将其关押20天后释放,但当地对张某传言纷纷。
张某申请行政复议,某县公安局的行为被确认违法。
张某请求国家赔偿。
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市公安局应为复议机关B、张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90日C、张某申请复议时不能一并提出赔偿请求D、张某可以要求某县公安局为自己恢复名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国家赔偿的其他方式【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国家赔偿的方式。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故D正确。
3.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49题,单选)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行政机关是否以相对人的申请作为开始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依职权的和须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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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行政诉讼的执行
1.行政诉讼执行的含义
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行政案件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依法釆取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
行政诉讼执行的主要特征:
(1)强制执行的主体既包括人民法院也包括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2)执行申请人或被申请执行人一方是行政机关。
这是由行政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因为行政法律关系和由此延伸到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必然是一方当事人。
不过,当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时,申请强制者即为执行机关,二者融为一体。
(3)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生效的行政裁判法律文书。
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
(4)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执行主体
执行主体,是指在行政诉讼执行中享有权利、义务的各方主体,包括执行机关、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
(1)执行机关,也称执行组织,指拥有行政诉讼执行权、主持执行程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主体。
我国行政案件的执行机关除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外,还包括行政机关。
在人民法院维持被诉行政行为,而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自行强制执行该行政行为的权力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执行生效行政裁决,成为执行机关。
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当事人,指行政诉讼执行中的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执行当事人就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但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执行的执行机关时,该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同时又成了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
(3)执行参与人,指除执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执行过程的单位或者个人。
(4)执行异议人,指没有参与执行程序,但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提出不同意见的个人或者组织,也称案外异议人。
执行异议人提出异议时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执行人员应当及时审査异议理由,并作必要的调查核实。
如果异议确有理由和事实根据,报请院长批准后中止执行;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驳回异议申请,继续执行程序。
3.执行根据
执行根据,是指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或者执行机关依职权直接采取执行措施所依据的法律文书。
它是执行工作得以开始和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存在执行根据是开始行政诉讼执行的必要条件。
行政诉讼执行的依据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
上述法律文书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作为执行根据:
第一,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根据。
第二,该法律文书必须具有可供执行的内容,通常包括物的给付、特定行为的执行和对人身的强制行为等。
如果法律文书中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内容,不能作为执行根据。
第三,法律文书中可执行事项具体明确。
4.执行措施
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所承担的义务的法律手段和方法。
执行措施的采用直接涉及对被执行人人身、财产的限制和处分,关系到被执行人的切身利益,影响很大,因此执行措施的采取必须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进行。
行政案件中的执行措施,因对行政机关的执行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而不同。
5.执行程序
行政诉讼执行程序由一系列独立的环节所组成,主要包括:开始、审理、阻却、完毕、补救等。
这些程序与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基本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公布的《行诉法适用解释》对申请执行期限作出调整,规定所有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