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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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一、工作定额标准

根据建设部2008年下发的《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我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现将永安街、平安街划分为人工清扫街,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作业面积是300㎡,滨河北街(二环)、滨河南街(三环)为人工配合机械清扫街,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作业面积滨河北街(二环)为7000cm2滨河南街(三环)为8000 cm2。

二、作息时间

1、永安街、平安街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00前完成,夏季(5月1日—10月30日)保洁从早8:00至晚20:00结束;冬季(11月1日—4月30日)保洁从早8:00至晚19:00结束(保洁实行三班倒工作制),不间断保洁。

2、滨河北街、滨河南街、小庙子三岔路、西北出入口、贾家湾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30之前完成,保洁从早8:00至中午12:00结束,下午13:30至晚19:00结束,实行两班倒工作制。

3、巷道和部分路段,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30前完成,实行上下午定时保洁制(根据清运组的清运时间,来完成巷道内垃圾的清除任务)。

三、工作职责

1、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不怕脏、不怕累。按照“十不准”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好清扫保洁任务。

2、上岗时,统一着工作服,戴工作证,严禁着便装上岗,严禁迟到、早退,严禁长时间脱岗,严禁坐岗和扎堆聊天。

3、各主、次街道,清扫和保洁收集的垃圾,都要收集到大小垃圾箱内,严禁将垃圾散落在街面上。

4、主次街道的保洁人员,要负责各自路段所有果皮箱的清洗工作。果皮箱和小垃圾桶有倾倒和损坏的,要及时处理或报请管理人员,严禁在果皮箱和大小垃圾桶内焚烧垃圾。环卫工负责各自区域内垃圾桶的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的由责任区的环卫工负责承担。

5、要爱护工具,凡丢失工具的,要照价赔付,环卫工人使用的小推车,严禁外借,要经常维护保养,需要修理的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修理。

6、垃圾箱、垃圾桶周围不得有垃圾积存,如有发现,要及时清理。

7、环卫工人上班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上访闹事,严格遵守环卫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违纪违规者按岗位责任制进行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

1、工作期间,因病、因事需请假的,要向分管队长请假,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2、病假、事假3天以内应提前向分管队长申请,并自行找好替班者,审批同意方可离岗;3天以上的,需持请假条向环卫

所所长请假,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请假条办公室保存,严禁私自换岗、顶岗。

3、请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顶替请假的环卫工人在此工作期间,如发生任何事情,环卫所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环卫所将采取日查和随时抽查的办法,对各队、组的工作情况将按《环境卫生检查内容》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对迟到、早退、旷工、离岗、干私活、不保洁的环卫工人,将进行扣款、情节严重者进行辞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同志,经环卫所评选后,给予奖励。

2、环卫工人上岗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上班期间不着工作服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不戴上岗证一次罚款10元。

3、环卫工人在当班日,无故旷工,发现一次罚款20元,发现第二次罚款30元,发现第三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次数三次以上的,辞退处理。

4、环卫工人在上班期间,不清扫、不保洁、扎堆聊天、干私活、收废品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累计发现三次以上者,辞退处理。

5、环卫工人严禁酒后上岗,一经发现,扣除三个工作日工资,因酒后上岗造成一切事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处罚适当,不得徇私舞弊。

六、管理人员职责

1、管理人员在环卫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分工包片,尽职尽责,完成好工作。

2、执行好跟班制度,做好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工作。

3、严格履行检查制度,不准离岗、脱岗,更不准敷衍了事,摆论人情。

4、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制度,如无故不签到、不巡查、不请假一经发现,将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人要实行连带责任,当包片的环卫工人罚款总数超过100元时,连带包片管理员需缴纳罚款总额20%的处罚费。

6、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通过奖惩制度的落实,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做好环卫工人的思想工作,以使尽职尽责。

7、管理员因工作监管不力,对单位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直至开除。

七、环卫所车辆管理制度及驾驶员职责

1、环卫所车辆由车队统一调度和管理。驾驶员根据自己车辆的工作性质,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好本职工作。

2、车辆时间安排:

(1)三轮车、压缩车开始工作时间:早上5:30,下午2:30,具体将根据辖区内垃圾而定,必须达到日产日清(垃圾车的垃圾

每次要倒彻底,不得倾倒在地面上。)

(2)摆臂车、吸粪车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垃圾箱和化粪池的情况而定,箱满就到,池满就抽。

(3)扫街车将按每周的一、三、五上下午清扫,每星期清扫街面3次。

(4)装载机对垃圾厂的填埋要及时,做到日清理日填埋。

3、车辆在工作中,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驶,由此造成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做到经常性检查维修,定期进行保养。真正做到了解自驾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凡因驾驶员不负责任,造成车辆部件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由驾驶员赔偿。

5、考勤制度

(1)车队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车队队长、驾驶员、跟车员每月从工资中上交单位100元,作为绩效工资的本金,经过单位的每月检查评比,对违规违纪不按规章制度工作的驾驶员,将从本人绩效工资中罚款。对于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驾驶员,经车队评选后,报环卫所领导批准,将从绩效资金中奖励。

(2)工作期间,驾驶员无故脱岗或旷工,延误工作,经核实后,扣除驾驶员和跟车员各50元。

(3)辖区垃圾日产日清,如发现巷道内有积存垃圾、大小垃圾箱(桶)堆满垃圾、不清运垃圾不填埋垃圾的、化粪池池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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