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7定额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B - 07
辽宁省 定额费用标准 人机取费正式 B
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整理)
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地建设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地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地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地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地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地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地规定进行工程计价.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三、本费用标准中地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地综合费用中.四、本费用标准中地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五、本费用标准中地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地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六、本费用标准中地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地规定.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地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地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地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地“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地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十、本费用标准中地“×××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地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地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地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地各项费用.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地工程.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地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等.(二)措施工程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地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地费用.内容包括:1.技术措施费: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在施工过程中耗费地非工程实体可以计量地措施工程,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容包括:(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工程定额中列项地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地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地安、拆、运输费用.(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地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4)垂直运输费.(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6)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地生活和生产用地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地面硬覆盖、临时围挡、大门、临时建筑、临时管线安装等临时设施地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7)其他工程2.一般措施工程: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措施工程中不包括地且不可计量地,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工程地费用,一般工程均有发生地.内容包括:(1)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地各项费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6〕16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地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地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地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地支出.(2)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地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地各项费用.(3)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需增加地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水,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3.其他措施工程: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措施工程中不包括地且不可计量地,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工程地费用,仅特定工程或特殊条件下发生地.内容包括:(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地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地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地费用.(3)冬季施工费:是指在冬季(连续三天气温在5℃以下环境)施工需增加地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地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地费用.(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中发生地边施工边维护交通及车辆、行人干扰等所发生地防护和保护措施费.(三)其他工程费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地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地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地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地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地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地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地费用.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地施工图纸以外地零星工程或工作所需地费用.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地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地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地费用.4.其他未列工程,如暂估价等.(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地费用.包括:1.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基本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基本医疗保险费.(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生育保险费.(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工伤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住房公积金.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地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4.其他应列而未列入地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五)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地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地增值税销项税额.二、建设工程费用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包括:(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地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地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地劳动报酬.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地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地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地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地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地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地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地加点工资.5.特殊情况下支付地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地一定比例支付地工资.(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地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地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地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地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地过程中所需要地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地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地设备和装置.(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地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地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地费用.(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地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地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地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地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地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地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地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地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地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地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地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地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地各种燃料及水、电等.(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地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地仪器仪表地摊销及维修费用.(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地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地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地工资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地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地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地交通工具地油料、燃料等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地属于固定资产地房屋、设备、仪器等地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地不属于固定资产地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实验、测绘、消防用具等地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地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地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地劳动保护用品地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地环境中施工地保健费用等.8.检验实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地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地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地实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实验地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地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地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地具有合格证明地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地,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地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地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地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地费用.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地保险费用.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地各种费用.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地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4.工程工程附加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地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5.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地费用.16.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地盈利.第二部分各项费用费率一、费用计取规则:本费用标准中地规费招标控制价费率应依据工程所在地人设部门地规定自行设定.(七)税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通知》(财税〔2016〕36 号)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2017定额费用实用标准化(人机取费正式)B - 07
说明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3·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4·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2017年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
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6.辽宁2017定额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整理)
工程项目附加税费(属于企业 管理费的内容,但在分部分 项工程费中未包括)
人工费+机械费
第三方材料检测费(属于企业 管理费的内容,但在分部分 项工程费中未包括) 利润(在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已
包括,不另行计算)
人工费+机械费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计算。
—
1.1*4%
4.1+4.2+4.3 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
7 工伤保险费(按建设项目计算) 施工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合计+规费(不
含按建设项目参加的工伤保险费)
8
人工费调整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
9
安全施工措施费
施工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合计+规费(不
(属于一般措施费内容) 含按建设项目参加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按建设项目参加)+人工费调整
市政 《市政工程定额》第3册 ~第9册、第11册、《园
林绿化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市政工程定额》第2册 人工费+机械费
1.1×0.65%
1.1×0.97%
2.2
雨季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1.1×0.65%
1.1×0.97%
3
其他措施项目费
3.1
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 需要照明费
3.2
二次搬运费
3.1+3.2+3.3+3.4+3.5 夜间施工合计32元/工日,白天施工所需要照明22元/工日。按施工组织设计和签证计算,应是符合夜间施工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条件的工程量对应的定额工日数。
辽宁地区2018年度定额费用实用规范标准(人机取费正规)B-07
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省2017定额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B - 07
精心整理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行。
费用。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1.2.1.(1(2(3(4(5(6(72.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一般工程均有发生的。
内容包括:(1)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6〕16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辽宁省定额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B 07
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就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得依据;就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得依据;就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与纠纷、审计与司法鉴定得依据;就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与概算定额得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得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得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得综合费用中、四、本费用标准中得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得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得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得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与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得规定、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得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得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得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得“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得企业管理费与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得“×××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得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得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得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她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她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就是指各专业工程得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得各项费用。
辽宁省2017年费用标准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其他未列项目,如暂估价等。
(四)规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4.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五)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建设工程费用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括: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辽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整理)
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地建设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地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地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地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地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地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地规定进行工程计价.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三、本费用标准中地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地综合费用中.四、本费用标准中地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五、本费用标准中地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地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六、本费用标准中地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地规定.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地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地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地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地“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地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十、本费用标准中地“×××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地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地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地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地各项费用.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地工程.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地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等.(二)措施工程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地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地费用.内容包括:1.技术措施费: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在施工过程中耗费地非工程实体可以计量地措施工程,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容包括:(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工程定额中列项地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地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地安、拆、运输费用.(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地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4)垂直运输费.(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6)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地生活和生产用地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地面硬覆盖、临时围挡、大门、临时建筑、临时管线安装等临时设施地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7)其他工程2.一般措施工程: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措施工程中不包括地且不可计量地,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工程地费用,一般工程均有发生地.内容包括:(1)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地各项费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6〕16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地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地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地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地支出.(2)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地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地各项费用.(3)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需增加地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水,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3.其他措施工程: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措施工程中不包括地且不可计量地,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工程地费用,仅特定工程或特殊条件下发生地.内容包括:(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地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地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地费用.(3)冬季施工费:是指在冬季(连续三天气温在5℃以下环境)施工需增加地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地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地费用.(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中发生地边施工边维护交通及车辆、行人干扰等所发生地防护和保护措施费.(三)其他工程费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地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地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地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地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地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地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地费用.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地施工图纸以外地零星工程或工作所需地费用.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地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地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地费用.4.其他未列工程,如暂估价等.(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地费用.包括:1.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基本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基本医疗保险费.(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生育保险费.(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工伤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住房公积金.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地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4.其他应列而未列入地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五)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地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地增值税销项税额.二、建设工程费用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包括:(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地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地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地劳动报酬.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地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地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地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地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地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地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地加点工资.5.特殊情况下支付地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地一定比例支付地工资.(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地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地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地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地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地过程中所需要地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地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地设备和装置.(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地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地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地费用.(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地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地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地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地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地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地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地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地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地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地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地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地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地各种燃料及水、电等.(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地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地仪器仪表地摊销及维修费用.(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地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地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地工资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地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地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地交通工具地油料、燃料等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地属于固定资产地房屋、设备、仪器等地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地不属于固定资产地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实验、测绘、消防用具等地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地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地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地劳动保护用品地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地环境中施工地保健费用等.8.检验实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地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地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地实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实验地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地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地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地具有合格证明地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地,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地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地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地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地费用.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地保险费用.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地各种费用.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地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4.工程工程附加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地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5.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地费用.16.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地盈利.第二部分各项费用费率一、费用计取规则:本费用标准中地规费招标控制价费率应依据工程所在地人设部门地规定自行设定.(七)税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通知》(财税〔2016〕36 号)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2017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详]
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 XXX以上”,不包括XXX本身,“XXX以下” 包括XXX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2017年度定额费用规范标准(人机取费最终)B-07
\\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4·\\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省2018定额费用实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B07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4·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省2017年费用标准
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 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 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 ,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 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 〕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整理)
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地建设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地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地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地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地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地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地规定进行工程计价.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三、本费用标准中地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地综合费用中.四、本费用标准中地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五、本费用标准中地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地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六、本费用标准中地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地规定.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地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地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地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地“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地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十、本费用标准中地“×××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地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地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地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地各项费用.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地工程.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地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等.(二)措施工程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地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地费用.内容包括:1.技术措施费: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在施工过程中耗费地非工程实体可以计量地措施工程,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容包括:(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工程定额中列项地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地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地安、拆、运输费用.(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地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4)垂直运输费.(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6)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地生活和生产用地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地面硬覆盖、临时围挡、大门、临时建筑、临时管线安装等临时设施地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7)其他工程2.一般措施工程: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措施工程中不包括地且不可计量地,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工程地费用,一般工程均有发生地.内容包括:(1)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地各项费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6〕16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地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地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地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地支出.(2)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地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地各项费用.(3)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需增加地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水,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3.其他措施工程: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地措施工程中不包括地且不可计量地,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工程地费用,仅特定工程或特殊条件下发生地.内容包括:(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地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地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地费用.(3)冬季施工费:是指在冬季(连续三天气温在5℃以下环境)施工需增加地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地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地费用.(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中发生地边施工边维护交通及车辆、行人干扰等所发生地防护和保护措施费.(三)其他工程费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地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地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地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地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地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地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地费用.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地施工图纸以外地零星工程或工作所需地费用.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地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地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地费用.4.其他未列工程,如暂估价等.(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地费用.包括:1.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基本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基本医疗保险费.(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生育保险费.(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工伤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地住房公积金.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地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4.其他应列而未列入地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五)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地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地增值税销项税额.二、建设工程费用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包括:(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地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地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地劳动报酬.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地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地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地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地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地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地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地加点工资.5.特殊情况下支付地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地一定比例支付地工资.(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地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地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地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地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地过程中所需要地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地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地设备和装置.(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地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地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地费用.(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地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地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地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地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地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地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地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地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地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地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地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地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地各种燃料及水、电等.(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地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地仪器仪表地摊销及维修费用.(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地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地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地工资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地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地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地交通工具地油料、燃料等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地属于固定资产地房屋、设备、仪器等地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地不属于固定资产地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实验、测绘、消防用具等地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地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地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地劳动保护用品地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地环境中施工地保健费用等.8.检验实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地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地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地实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实验地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地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地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地具有合格证明地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地,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地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地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地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地费用.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地保险费用.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地各种费用.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地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4.工程工程附加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地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5.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地费用.16.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地盈利.第二部分各项费用费率一、费用计取规则:本费用标准中地规费招标控制价费率应依据工程所在地人设部门地规定自行设定.(七)税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通知》(财税〔2016〕36 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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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内容包括:1.技术措施费: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非工程实体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内容包括:(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工程定额中列项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安、拆、运输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
(4)垂直运输费。
(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
(6)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地面硬覆盖、临时围挡、大门、临时建筑、临时管线安装等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7)其他项目2.一般措施项目: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一般工程均有发生的。
内容包括:(1)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6〕16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水,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3.其他措施项目: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仅特定工程或特殊条件下发生的。
内容包括:(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3)冬季施工费:是指在冬季(连续三天气温在5℃以下环境)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边施工边维护交通及车辆、行人干扰等所发生的防护和保护措施费。
(三)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其他未列项目,如暂估价等。
(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的费用。
包括:1.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4.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五)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建设工程费用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括:(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