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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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条件
1. 天津集体账户转到个人账户的过程
要把集体账户转换成正式账户,最重要的条件实际上是要有一所房子。
无论房子是否有面积、数量或位置要求。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无论是全额购买还是贷款购买,都不重要。
一般来说,房子需要有70年的历史。
部分住宅和商品房也可以安置,但对于非70年产权房,最好提前咨询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安置。
对房子的产权归属,一般是要求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
部分人才类落户放宽到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或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
有了房子这个关键性条件之后,其他的资料都很容易准备,一般是户口页、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
办理之前申请人可以提前致电房屋所在地的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咨询清楚,准备好所需的资料之后,一并提交、现场办理即可。
二、在天津,哪些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
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
在天津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市,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
在天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
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
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
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三、夫妻都是集体户口,孩子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且名下无住房,不具备迁移条件的。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夫妻一方为天津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在具有家庭户口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天津市单位集体户口的,需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生子女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口;人才集体户口不予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想要将天津的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就需要有房子,如果没有房子那么是无法办理的。
一般需要是70年大产权的房子,部分商住两用的住房也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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