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搜寻区域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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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搜寻区域确定的计算机辅助方法

海上搜寻区域确定的计算机辅助方法

测搜 寻基 准 , 并考 虑位 置 总 或 然 误 差 、 用搜 寻 力 量 和覆 盖 因数 等 , 搜 寻 辅 助 系统 中 的 关键 部 可 对 分—— 搜 寻 区域 确定进 行研 究 , 建立搜 寻 区域 确定模 型 ,编制 相应 计算 机辅 助程 序 . 实例 验 证 该 方
法 的准确 性.
海 上搜 寻在 整 个 搜救 系统 中是 最 昂贵 、 危 险 最 和最 复杂 的部分 , 涉及 很 多计算 问题 . 国际海 事组 织 鼓励 有条 件 的 国家 开发 搜 寻 辅 助 系 统 或程 序 , 用 利
究成 果 ¨ 。 . 中 , 献 [ ] 用 P M 模式 模 拟 4发表 其 文 3利 O 计 算 东 中国海 8个 主 要 分 潮 的潮 汐 和潮 流 , 立 东 建 中 国海 的表层潮 流 数 值 预 报 模式 , 利用 潮 流 预 报 并
关键 词 :海上 搜救 ; 寻 区域 ; 寻 基点 ; 算机 辅助 方 法 搜 搜 计
中图分类 号 :U 7 . ; 9 5 1 ; P 9 .5 6 6 8 N 4 .2 T 3 1 7 文 献标 志码 : A
Co p t r a d d m e h d f r de e m i i g m a ii e s a c r a m u e - i e t o o t r n n rtm e r h a e
ec f e urn, idcr n a dl w yt sac be t, n esac raid t m n db o・ n eo sa r t wn ur t n e a rhojc a dt rhae ee ie ycn c e e e oe s h e s r
sd rn oa r b b e e r ro sto ie ig tt lp o a l ro fpo iin,a albl e r h ef r ,c v r g a tr,ec. F n l v ia e s a c fo t o e a e f co t ial y,t e a o e h b v c mp i g pr c s e r r n lt d i t o u e lo i m n o utra d d p o r m s c mp id o ut o e s s a e ta sae n o c mp tr a g rt n h a d a c mp e ・ i e r g a wa o le

船舶搜救方式(实用)

船舶搜救方式(实用)

搜救方式一、确定搜寻基点:根据1)收到遇险的时间和位置;2)当时的风流情况;3)本船位置;4)本船预计到达时间等确定搜寻基点的位置,位置确定以后,以此点为圆心,以10海里为半径作一个园,该园的外切正方形则定位开始阶段的最可能区域。

二、搜寻方式:1、单船扇形搜寻:用于很小的范围内搜寻。

办法如图,以一个航向接近基点2海里后,沿着此航向过基点航行4海里后,右转60°航行2海里后,再右转60°过基点航行4海里后,再右转60°航行2海里后,再右转60°过基点航行4海里后,再向右转向60°航行2海里后,再右转60°过基点航行2海里后,向右30°,然后在以上述方法进行又一次搜寻。

2、单船扩张方形搜寻:船舶以一个航向过基点航行4海里后,向右转向90°航行4海里,再向右转向90°航行8海里,再向右转向90°航行8海里,再向右转向90°航行12海里,再向右转向90°航行12海里,再向右转向90°航行16海里,再向右转向90°航行16海里。

如图:16´12´8´4´16´4´12´8´16´扇形搜寻扩展方形搜寻3、平行搜寻:适应于多条船舶一起进行搜寻。

如下图所示沿着基点的漂移基点漂移方向4´4´4´4´20´20´20´20´20´20´20´4´4´4´4´2 1 2 1 3两条船舶平行搜寻三条船舶平行搜寻4´4´4´4´20´20´ 20´20´20´ 20´20´20´20´ 20´4´4´4´4´4´4´42 1 3 4 2 1 35四条船舶平行搜寻五条船舶平行搜寻平行搜寻中1为搜救协调船4、船舶与航空器协作搜寻:如下图表示航空器;表示船舶。

海上搜救区域确定方法

海上搜救区域确定方法

海上搜救区域的确定方法海上搜救是通过量化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及搜寻目标最后的已知位置、搜救对象类型以及影响漂移的风况、海况等,计算搜寻区域以及搜寻时间随区域时间的演变,并且快速调动搜救力量再确定的搜救区域进行救援。

海上搜救区域的确定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搜救行动的成败,在本文中,重点介绍海上搜救区域的确定方法。

由于在确定搜救区域过程中涉及很多计算,我们将对搜救区域确定技术进行算法实现,并通过VC 编程实现搜救区域确定的辅助程序。

搜救区域的确定算法流程图基本信息采集系统遇险船舶基本信息海事卫星通信系统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搜救卫星系统1评估遇险情况在搜救事件的早期阶段,对事件的性质、时间和位置作出一些假设是不可避免的。

在确定搜救区域的过程中对遇险船舶的航线、最后已知位置、现场环境的的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都是十分重要的。

1.1船舶的目的地。

遇险船舶的计划航线是确定遇险位置的重要线索。

如果船舶的位置接近当时的计划航线,搜救人员则应该相信该位置的可靠性。

1.2遇险船舶最后已知位置。

遇险船舶或航空器最后已知位置和相对应的时间是一条重要的线索,因为它排除了在此的位置和时间之前遇险的可能性,同时显示遇险船舶沿计划航线航的准确性以及其到达最后已知位置的真是速度。

如果遇险位置而时间是已知的,那么搜寻计划人员可根据最后已知位置更好的估算其遇险位置。

1.3事故现场环境。

现场条件决定遇险人员是否还能生存,如气温极限和淡水供应情况等;另外,风和流导致的漂移会影响遇险现场。

2确定搜寻基准确定搜寻基准是搜寻目标在某一时刻的最可能位置。

根据遇险船舶的最后已知位置的情形,基准分为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区三种类型。

为了确定基准,首先要估算遇险船舶的最后已知位置,然后考虑风、流等漂移作用和目标的漂移时间,得出漂移的方向和距离,从而确定搜寻基准。

2.1遇险位置。

船舶或幸存者的最后已知位置的时间地点将决定基准的类型。

根据最初获得的信息,最后已知位置通常分为点、线、区三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障海上人命安全,使海上遇险人员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及承担的海上搜寻救助(以下简称搜救)责任区域内的人命搜寻救助活动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单位、船舶、设施、航空器或人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及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域以外,由中国政府组织的搜救活动或派出搜救力量参与搜救活动以及涉及中国籍船舶、船员遇险的救助活动,亦适用于本条例。

第三条[主管机关]国家建立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研究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研究讨论重大海上搜救问题,指导、监督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上搜救工作;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海事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海上搜救业务的管理工作;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设臵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作为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对全国重大海上搜救行动进行组织协调和指挥。

1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设臵省级海上搜救中心,由有关政府部门及当地驻军组成,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搜救责任区内搜救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设在所在地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由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沿海各地市人民政府应设臵市级海上搜救中心,由有关政府部门及当地驻军组成,在市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搜救责任区内搜救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市级海上搜救中心设在所在地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由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上级海上搜救中心应对下一级海上搜救中心的搜救行动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上一级海上搜救中心可直接对海上搜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第四条[其他成员单位]渔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协调渔业船舶参加海上搜救行动。

卫生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海上搜救中心指定适当的医疗机构负责对海上伤病人员提供海上医疗咨询、医疗援助。

海上搜救中搜寻区域确定方法研究

海上搜救中搜寻区域确定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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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 存者 的位 置 。通 常 有两类 力 量使 搜 寻 目标 产 生移 动 或漂 移 : 和流 。 为了计 算幸 存 者 的位 置 : 必须 风 就 估 算漂 移的方 向和速 率 。一 旦 估算 出风 压差 和 总流 压差 矢量 的大 小 和方 向 , 可 以根 据 矢量 迭 加 原 理 就 计 算 出漂移 的方 向和速 度 。从 而进 一步 确定 搜 寻 区 域 。 以对渔 船 M75 3 86 K的 搜 寻 为例 , 体说 明洋 面 具 模 式下搜 寻 区域 的确定 方法 。海难 事故 的基 本信 息 如图 1 所示 。
搜 寻是整 个 搜 救 过程 中最 昂贵 、 危 险 和 最 复 最
杂的一部 分 。无论 是 陆地 还 是 海 洋 , 划 搜 寻 的第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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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上搜 救 中搜 寻 区域 确 定 方 法 研 究

83海上搜救解析

83海上搜救解析
应,将不进行该搜救服务的决定报告相关部门; (3)如果未与搜救机构联系,可考虑不进行报告; (4)当遇险船位于远离陆地的海上或通航密度小
的水域时,应对不报告或不驶往的决定进行重新 考虑。
2.搜寻职能
1)搜寻行动计划和电文 2)制定自己的搜寻计划——考虑漂移影响,估计遇险船舶或
幸存人员最可能的位置;决定搜寻区域;选择搜救设施和设备以备使用; 选择搜寻模式;计划现场协调。
要求精确导航,因此,第一段航程通常顺风 航行,以减少航行误差。
5S 3S
6S 4S 2S S S 3S 5S 7S
2S 4S 6S
图6-2扩展方形搜寻(SS)
扩展方形搜寻方式
3S
S
2S
4S
(2)扇形搜寻
当准确知道搜寻目标的位置并且搜寻范围较小时 最有效。
可以在基准点位置放置一个适当的标志(如:烟 雾浮、无线电信标),用作标识该搜救模式中心 的参考或者助航标志。
动: 远洋事故: ①终止主动搜寻行动; ②通知赴援船舶继续其预定航程并通知陆基当局; ③向搜寻区域内的所有船舶发送信息,请求继续保持瞭望。 沿海事故: 与陆基当局就终止搜寻进行协商。
2)搜寻成功
当全部救助行动均已完成时,现场协调人应立即 通知所有搜救设施终止搜救行动。
现场协调人应把搜寻结束通知搜寻任务协调员, 并提供下列详细情况:
职责,直到搜救任务协调员SMC安排解除其职责为止。
二、实施援助
1.船舶援助的初始行动 2.搜寻职能 3.救助职能
1.船舶援助的初始行动
1)实施援助的船舶
(1)紧急行动 ①确认收到遇险信息。 ②收集可能收集到的信息。 ③在国际通信频率上保持连续值守:500kHz;2182kHz;
156.8MHzFM;GMDSS设备。 当船舶试图将情况转告搜救系统时,应保持与遇险船舶的通信联络。 应通知遇险船舶下列信息: ①本船的识别号、呼号、名称;②本船船位;③本船航速和预计到达遇

海上搜寻技术及方式(绝对专业)

海上搜寻技术及方式(绝对专业)

####学院本科生课程作业课程名称:应急搜寻救援题目:海上搜寻技术与方式课程名称:应急搜寻救援院系名称:####学院专业班级:######班学生姓名:####学号:123456789125指导教师: ####目录一、海上搜寻技术......................................................... - 3 - 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 ............................................ - 3 - (1)海洋卫星通信系统.................................................... - 3 -①国际移动卫星组织( INMARSAT )系统....................................... - 3 -②全球卫星搜救系统( COSPAS /SARSAT系统) ................................. - 3 - (2)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 - 4 -①无线电数字选择性呼叫系统............................................... - 4 -②NAVTEX系统............................................................ - 4 -③船舶报告系统........................................................... - 4 -④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 5 - 1)脉冲多普勒雷达在VTS中的应用.......................................... - 5 - 2)GPS 在VTS中的应用.................................................... - 6 - 3)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技术的应用..................................... - 6 - (3)地面无线电通信系统.................................................. - 6 - ①甚高频(VHF)通信技术.................................................... - 6 - (4)国际搜救卫星系统.................................................... - 7 - (5)国际海事卫星标准岸站系统............................................ - 7 - (6)海上搜寻智能辅助决策系统............................................ - 8 -1、手机定位技术.......................................................... - 8 -2、声呐(声波导航和测距装置)探测技术.................................... - 8 -3、黑匣子技术............................................................ - 8 -4、基于蒙特卡洛方法的海上搜寻区域确定模型(海洋漂流模型)技术.............. - 9 -5、搜救优化计划系统(SAROPS)............................................ - 9 -二、海上搜寻方式......................................................... - 9 -1、视力搜寻.............................................................. - 9 -①扇形搜寻方式........................................................... - 9 -②扩展方形搜寻方式...................................................... - 10 -③平行扫视搜寻方式...................................................... - 11 -④航迹线搜寻方式........................................................ - 12 -⑤横移线搜寻方式........................................................ - 12 -⑥横移线协调搜寻........................................................ - 13 -⑦岸线搜寻.............................................................. - 13 -⑧移动矩形搜寻.......................................................... - 13 -2、夜间搜寻方法......................................................... - 15 - 直升飞机作为搜寻设施.................................................... - 15 - 单艘船舶作为搜寻设施.................................................... - 16 - 多艘船舶编队作为搜寻设施................................................ - 16 -3、电子搜寻方式......................................................... - 16 -三、海上搜寻方法的选择.................................................. - 18 -1、选择搜寻方法应当考虑的因素........................................... - 18 -2、搜寻方式的选择....................................................... - 19 -一、海上搜寻技术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GMDSS是一个为海上航行船舶提供自动紧急通信的全球网络系统,适用于国际航线300总吨以上的运营货船和所有的客轮。

海上遇险目标漂移与搜寻区域优化确定分析

海上遇险目标漂移与搜寻区域优化确定分析

海上遇险目标漂移与搜寻区域优化确定分析提纲:I. 导言A. 研究背景和意义B. 目的和研究范围C. 研究内容和方法II. 海上遇险目标漂移模型A. 目标漂移相关概念和理论B. 目标漂移模型的建立C. 典型漂移模型的分析和比较III. 搜寻区域优化算法A. 优化算法的原理和应用B. 算法选择和设计C. 应用实例分析IV. 搜寻区域优化与目标漂移模型的结合应用A. 搜寻区域优化和目标漂移模型的理论基础B. 应用实例和效果分析C. 建议和改进措施V. 结论和展望A. 研究结论和成果总结B. 研究局限和不足之处C. 研究展望和未来方向第一章:导言A. 研究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海域利用的不断扩大,船舶行驶中的海上遇险事件也频繁发生。

在海上遇险事件中,如何快速准确地搜寻目标物体是保证人命安全、限制灾害损失的关键环节。

而目标漂移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特别在海域排查、事故应对等海上应急工作中需要考虑到目标物体漂移的影响,因此研究海上遇险目标漂移与搜寻区域优化确定具有重要意义和应用价值。

B. 目的和研究范围为了解决海上遇险目标漂移与搜寻区域优化的问题,本研究旨在从漂移模型和搜寻区域优化两方面进行探析,通过理论分析和实例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海上遇险目标漂移与搜寻区域优化确定方案,并实现在应急救援中的应用。

C. 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主要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导言。

本章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研究目的,以及研究内容和方法。

第二章:海上遇险目标漂移模型。

本章首先介绍目标漂移相关概念和理论,然后在建立漂移模型的基础上,分析和比较典型漂移模型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第三章:搜寻区域优化算法。

本章介绍基于数学和信息技术的搜索算法,包括优化算法的原理和应用、算法选择和设计,以及应用实例的分析。

第四章:搜寻区域优化与目标漂移模型的结合应用。

本章结合前两章的研究内容,探讨了搜寻区域优化和目标漂移模型的理论基础,并在应用实例和效果分析中表现出它们的优势和不足之处,提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搜救志愿者课件:搜寻与救助

搜救志愿者课件:搜寻与救助
4/9/2021
二、对航空器脱险者的询问 船长因对航空器脱险者询问有助于营救其遇险者的情况,
并将询问结果、本船位置和脱险者获救的时间、获救人数 通知RCC或岸台。
4/9/2021
三、搜寻无效
当援救遇险人员的一切希望已不存在时,RCC可授权协 调船或OSC必须作出终止无效搜寻的决定,但因考虑下 列因素: 1、搜寻区内存在生存者的可能性。 2、如果搜寻目标在搜寻区内,搜寻到目标的可能性。 3、搜寻单位留在现场还能利用的时间。 4、在当时的海水温度、风力和海浪情况下,遇险人员继续 活着的可能性。
4/9/2021
第二部分:搜寻方式
一、确定搜寻基点及搜救区域 1、确定搜寻基点(datum):搜寻基点并非发生事故 的最初位置点,而是从事故发生的原来位置为起点,考 虑到风、流漂移和救助者到达现场的时间差等影响后所 得出的目标最可能的位置(the most probable position)。具体来说参考的要素如下: (1)所报事故的地点、时间; (2)赴援船到达现场的时间间隔t; (3)难船或艇、筏在时间t内的漂移;可参照《国际航 空和海上搜寻救助手册》中的风压漂移估算表; (4)搜救航空器比赴援船先到达现场的可能性; (5)任何补充信息,如测向方位或观测信息。
4/9/2021
4/9/2021
谢谢!
搜寻与救助
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 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收到求救信号或发现有 人遭遇生命危险时,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 况下,应当尽力救助遇险人员,并迅速向主管机 关报告现场情况和本船舶、设施的名称、呼号和 位置。”
4/9/2021
主要内容
一、援助船应采取的行动 二、搜寻方式 三、搜寻结束
4/9/2021

海上搜救的最优规划与方法_任佳盈

海上搜救的最优规划与方法_任佳盈

天津航海 2016年第3期58海上搜救的最优规划与方法任佳盈(长春工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278065)项目名称:基于三维随机模拟的傍河型水源地污染物迁移规律研究,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20130101061)项目名称:向量优化问题的路径跟踪算法研究。

摘 要:文章介绍了最优搜索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历史,并介绍了近年来国内外发表的一些有关搜救方法的论文,深入地分析和比较了海上搜寻规划方法的优缺点。

最后对海上的最优搜索研究方面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最优搜索 发展 搜救方法 展望0 前言目前我国的航运业蓬勃发展,但是由于港口管理、自然条件、通行条件以及船员的操作水平等各方面的影响,近几年海上事故频发,这就要求我们有更高的海上搜救能力。

海上搜索就是按照搜索理论的指导确定最优搜寻区域和最优分配方法找到遇险人员或船只,使得找到目标的用时最短和消耗的人力物力最少。

海上搜救问题与各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各国政府高度重视。

海上搜救问题一直是各个国家的研究热点和难点。

在以前的搜救中,我们是利用以往发生此类情况积累的经验进行搜救,缺乏准确和系统的信息,经常造成搜救过程中资源分配不合理、时间过多地浪费等问题而延误搜救。

当前,国际上鼓励利用计算机功能帮助我们收集信息,全面系统的制定搜救计划,使搜救目标能更加准确地被发现与得到救援。

本文主要介绍了最优搜索理论的发展过程以及国内外的搜救方法,分析这些规划方法的优缺点,总结目前海上搜救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对将来的研究提出几点建议。

1 最优搜索理论最优搜索理论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时由于德国海军潜艇在海洋上招摇使得盟国受到威胁,迫切需求搜索技术,所以搜索理论迅速发展起来。

现代最优搜索理论目前已发展成为运筹学领域的一个分支。

近些年来,搜索理论除了应用在军事方收稿日期:2016 – 06 - 29作者简介:任佳盈(1992— ),女,山西省人,硕士研究生,现在长春工业大学就读。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7•【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海事救捞正文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搜寻救助组织第三章预警与报告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五章救援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搜寻救助海上遇险人员,保障人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管辖海域和国家划定由本省负责的海上搜寻救助责任区域内,从事海上搜寻救助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海上搜寻救助,是指船舶、设施、民用航空器以及人员在海上遇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失踪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遇险人员救援的活动。

海上遇险人员包括:(一)发生海难事故的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二)海上失事或者迫降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三)海上突发伤病需要紧急救治的人员;(四)其他海上遇险人员。

第四条海上遇险人员有获得无偿救助的权利。

具有海上搜寻救助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对遇险人员有进行救助的义务。

第五条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施救,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预防与救助相结合、专业搜寻救助与社会搜寻救助相结合、自救与他救相结合。

第六条省和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海上搜寻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海上搜寻救助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健全海上搜寻救助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海上搜寻救助能力。

第七条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上搜寻救助的宣传教育,普及海上避险与求生知识,增强公众海上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公众海上避险救助能力。

基于随机粒子仿真的海上搜寻区域确定

基于随机粒子仿真的海上搜寻区域确定

ls e fl ea d p o et o t ema i m x e t nmu sa c rao bet ,b iga rf,n e st ed — o s so i n r p ryt h xmu e tn ,amii m erh a e f jcs en d it ed o b e f o
e ft e s r i a u tca e s n i- t rt r e a e n smu a e a e n t e e s mb ed i d 1 ao h u v v l i ld p r o -n wa e a g th sb e i l td b s d o h n e l rf mo e .Si lto s t mu a in
第 3 4卷 第 3期
21 0 1年 9月
中 国 航

Vo . 4 NO 3 13 .
S p. 2 1 e 0 1
N AV I GA T6321)3 04 6 1o一45 (010—03 —0
基 于 随 机 粒 子 仿 真 的 海 上 搜 寻 区域 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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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L b r tr fM a ieSm ua in a d C n r l Ke a o a o y o rn i l t n o t o ,Da in M a ii i e st o l rtme Un v r i a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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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ta t n o d rt mp o ePr b b l y o u c s P )o e r h a d Re c e( AR)o e a i n n e u e t e s r c :I r e o i r v o a i t fS c e s( OS i fS a c n s u S p r t sa d r d c h o

海上遇险人员搜救方法探讨

海上遇险人员搜救方法探讨

海上遇险人员搜救方法探讨摘要:海上遇险人们搜救任务是非常艰巨以及复杂的,需要将海上的气象、海况情况、遇险方位导航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对遇险人员的生存机会以及剩余时间有所了解。

在进行海上遇险人们救助的时候,用来救助的船只以及装备都需要具备优秀的性能,建立起来一支拥有丰富经验,高度职业化的救助队伍是非常重要的,与此同时,还需要将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无私奉献精神给投入到海上遇险救助队伍当中。

关键词:海上遇险;人员搜救方法;分析;讨论0.引言从实际情况来看,关于人员搜救的具体情况,很多都是因为人员失踪被发现才进行搜索,再加上援救存在着局限性,导致搜救的效果非常差。

伴随着东海救助站的成立以及救助待命机制的成立,将以往搜救的经验结合起来,使海上搜救工作可以从制度建立和组织指挥等方面做到更加的规范化以及科学化,将海上搜救力量的职业能力给体现出来。

1.海上搜救的具体流程以及措施1.1组织搜救任务在执行海上救助任务的时候,需要通过五个阶段,而这五个阶段是从搜救系统开始到海上事故的发生以及对事故发生所作出相对反应的过程。

这五个过程被分为事故发生、最初行动、执行计划的制定、采取行动、救助结束。

发现海上事故,指的是搜救人员或者相关的机构各种渠道中知道了海上有可能存在着经济救助情况;最初行动就是报警,获取更多的讯息,情况过于紧急需要采取其他阶段的行动;行动计划制定包括了,搜救计划、救助计划、幸存者合适的运送方向、安全地点等;计划制定了就需要进行采取行动,将搜救设备运送到现场展开搜寻,对幸存者展开救助,如果受伤采取紧急处理并第一时间送往医疗机构;这一系列的工作做完了之后,需要返回单位将相关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汇报,并为其他的任务做准备[1]。

1.2实施海上搜救任务1.2.1扇形搜索如果发生事故的区域面积较小,就可以采用扇形搜索来完成搜索,这种搜索方法主要用在将基点作为中心的一个圆形区域,因为基点附近的区域非常容易航行,对有可能发现目标的区域进行仔细搜索。

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2022年)

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2022年)

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11•【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事救捞正文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2022年)(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公布根据2020年5月1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4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搜寻救助海上遇险人员,保障人命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域污染的有关活动。

第三条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海上搜寻救助力量的组织遵循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实行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自救与互救相结合,军队力量与地方力量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海上搜寻救助的范围是:(一)海上船舶、设施发生碰撞、触礁、搁浅、倾覆、火灾、爆炸、操纵能力受损、失踪、人员落水、人员突发疾病、人员受伤、以及因自然原因使船舶或者石油平台、设施上的人员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等事故;(二)发生航空器在海上坠落或者迫降等事故。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省政府和广州军区统一领导全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其设立的省海上搜救中心是全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的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省海上搜救责任区的船舶和设施防热带气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和海上人命搜寻救助工作(以下简称“两防一救”工作)。

第七条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或者确定承担海上搜寻救助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市海上搜救责任区的“两防一救”工作。

沿海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或者确定承担海上搜寻救助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县海上搜救责任区的“两防一救”工作。

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1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事救捞正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1号《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现于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搜救能力建设和保障第三章水上搜救行动第四章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上搜寻救助工作,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海上搜寻救助责任区域以及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搜寻救助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上搜寻救助(以下简称水上搜救),是指船舶、设施、航空器及人员在水上遇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水域污染时,组织、协调、指挥搜救力量,搜救遇险人员、财产和处置水域污染的活动。

第三条水上搜救工作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生命优先、就近快速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上搜救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上搜救体系,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上海海事局、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海上搜寻救助责任区域和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搜救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搜救中心,负责本市水上搜救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搜救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由海事管理机构承担。

福建省政府令第155号——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福建省政府令第155号

福建省政府令第155号——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福建省政府令第155号

福建省政府令第155号——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正文:---------------------------------------------------------------------------------------------------------------------------------------------------- 福建省政府令第155号《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已经2015年2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26日起施行。

省长苏树林2015年2月16日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有效搜寻救助海上遇险人员,规范海上搜寻救助活动,保护海上人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管辖海域及国家划定的由本省负责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域内的海上搜寻救助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上搜寻救助遵循“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一指挥、科学安全、就近快速”的原则。

第四条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具有海上搜寻救助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参加海上搜寻救助。

遇险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人员应当配合海上搜寻救助行动,及时接受救助。

第五条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海上搜寻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海上搜救中心应当加强海上搜寻救助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海上风险防范意识和救助技能,对在海上搜寻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其设立的海上搜救中心,负责海上搜寻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

海事管理机构承担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具体履行海上搜寻救助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职能。

第七条沿海市、县(区)海上搜寻救助责任区域由沿海市、县(区)海上搜救中心提出划定方案,经省海上搜救中心审定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海(水)搜救行动协调联系规则》

《海(水)搜救行动协调联系规则》

《海(水)上搜救行动协调联系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水)上搜救协调指挥行动,及时、准确传递搜救协调指令,提高搜救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及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海上应急救助力量所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救助力量)开展海(水)上搜救行动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海(水)上搜救行动协调联系遵循及时、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负责与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交通运输部所属有关单位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搜救机构的协调联系。

第五条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负责与其他同级海(水)上搜救中心、本辖区海(水)上搜救责任区内的救助力量的协调联系;已与香港、澳门和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有搜救联络协议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已有联络协议的省级搜救中心)按协议协调联系。

第六条救助力量负责与相对应的海(水)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搜救中心)联系,服从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

第三章实施第七条发生海(水)上险情,并需要组织救助时,搜救中心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救助力量,具体协调内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信方式联系,特殊情况下亦可采取其他通信方式。

第八条搜救中心与救助力量的协调联系(一)协调搜救中心组织实施海(水)上搜救行动需协调救助力量时,应及时填写表A1,发送至相关救助力量,并予以确认。

救助力量接到表A1后,应及时填写回执并回复至搜救中心。

救助力量收到来自搜救中心以外单位和个人的海(水)上遇险信息后,应立即填写表A2,发送至所在水域的搜救中心,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做好现场搜救工作。

搜救中心应补发表A1至相关救助力量。

(二)调整和修正搜救中心发出表A1后,如有遇险位置、搜救区域、现场救助力量等重要搜救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发出表A3进行变更,并予以确认。

救助力量接到表A3后,应及时填写回执并回复至搜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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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搜寻区域确定方法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无论陆地还是海洋,,该范围用于指导搜寻力量开展
,最
图2 确定搜寻区域流程图
如图2所示:
2. 2. 1搜寻基准
在搜寻计划中作为参考的地理位置点、线或区域称为基准,它是在某一时刻遇险目
标最可能(目标存在概率最大)的位置。

利用基准和位置总或然误差可以划定遇险目标
的可能区域,在该区域范围内遇险目标的位置服从一定的概率分布,作为搜寻区域。


寻基准的类型不同,搜寻区域的形状、范围也有所不同。

此外,海难事故往往发生于恶
劣的气象海况条件下,加之目标可能失去动力,会随风、流在海上漂移,基准会随着漂移
作用而发生变化,因此搜寻基准要做出调整以弥补对遇险后目标移动的估算,从而计算
新的搜寻基准。

为了便于采取搜寻行动,在某一段时间内,可以认为搜寻基准保持不
变。

最后,分析评估新基准的不可靠程度,并且估算包含遇险目标所有可能位置的最小
范围,作为搜寻区域。

确定搜寻基准除了考虑上述因素外,根据搜寻计划人员对遇险目
标最后已知位置的掌握情况,搜寻基准可分为基点、基线、基准区域三类。

基准的类型
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搜寻区域的几何形状,进而影响搜寻区域的剖分方法,因此,有必要
说明搜寻基准如何决定搜寻区域。

通过查询资料,本文选择基线作为搜寻基准。

在基线情况下,搜寻区域是以基线的
两个端点以及中间的转向点为圆心,以搜寻半径R为半径作圆,这些圆周的切线所围成
的多边形区域,如图所示。

图3 由基线确定的多边形搜寻区域
如图3所示,通过查阅有关
资料,
我们综合考虑了风漂、风海流、海流、潮流等因素的影响,将各种漂移力合成为一个总漂移力,即图中的漂移矢量。

考虑到不同区域的漂移力有所不同,因此适当改变漂移力的值。

同时扩大搜寻区域以保证其有效性。

基线确定后,就必须考虑可能产生的偏差,以便确定搜寻区域的形状和大小。

这包括漂移估算值的偏差、最后落水点的偏差以及搜寻设施本身的航行偏差。

可以用统计学方法来估算总偏差E ,即各种偏差的平方和等于可能产生总偏差的平 方
表1 漂移后搜寻区域的半径值
漂移距离 总偏差E 半径值R
≤5 5% 5~10 10% ≥10
15%
2. 2. 2飞机残骸位置的概率分布
在可能区域内,飞机残骸位置可能性的概率分布是在搜寻计划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因为它影响到如何使用搜寻设施。

本文以基线作为中轴线,通过查阅资料,飞机残骸位置的概率分布采用标准正态分布,其概率分布图如图5所示。

计划航迹线线(基线)
LDP
图5 基线区域内概率密度分布图
2. 2. 3搜寻
方式的确定
海上常用搜寻方式根据使用探测设备的不同可分为视力搜寻和电子搜寻两种。

视力搜寻包括扇形搜寻、扩展方形搜寻、航迹线搜寻、平行线扫视搜寻等方式。

根据之前的分析,本文采用航迹线搜寻方式,如图6所示。

图6 航迹线
搜寻 2. 搜寻力量
的优化
选择
海上立体搜寻是空中搜寻力量(航空器)与海面搜寻力量(船舶)协同开展的搜寻行动,是发现海上遇险目标最有效的方式。

当存在众多可用搜寻力量时,如何选择搜寻飞机和搜寻船舶并使其协同工作,以最短的时间对待搜寻海域实施快速高效的搜寻覆盖,是海上搜寻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本文针对该问题建立全局优化数学模型,通过求解模型的最优解,得到使海空立体搜寻力量的利用率达到全局最优的选择方案。

消失飞机的计划航线
(a )单程航迹线搜寻
消失飞机的计划航线
(b )往返航迹线搜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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