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金融所存在的风险与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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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金融所存在的风险与隐患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能否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宏观经济能否健康发展至关重要[1]。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开放的、新的金融体制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又推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改革进程的稳步推进,这也对规范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金融领域还潜伏着较大风险。
一、银行的不良贷款,较低的资本充足率,是中国金融业最大的风险所在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中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业务,以致经济结构的调整使得商业银行的风险不断增加,目前银行已有和已剥离尚未处理的不良资产数额较大,很难消化,如果不是我国高储蓄率的支撑,金融的运行和平衡就难以为继。“高储蓄——高信贷——高投资——高增长”的机制,掩盖了我国金融业的高风险。
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仍然偏高。由于部分行业的盲目建设,防范新的不良贷款难度加大;部分银行损失类贷款增加、潜亏问题仍很严重;不良贷款的行业和地区集中度仍然较高;风险准备金缺口仍然较大;资本充足率仍然偏低;贷款五级分类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必须对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给以持续和充分的关注,不能因为现在不良资产比例有所降低就放松警惕。
资本充足率过低是我国银行的又一个“软肋”。由于近年来银行信贷超常规增长,中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目前处于较低水平。按中国现行的计算标准,不考虑拨备等因素,也只有国有银行中的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中的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的资本充足率基本达到了8%,其余银行,如国有银行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都未达到8%的要求。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严重制约其抗风险和扩张的能力。资本金不足消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和偿付能力,而且有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2]。
显而易见,高不良贷款比率、低资本充足率使得中国的银行体系异常脆弱,并且现有的银行业体制性问题所形成的高信贷风险还在不断产生新的不良资产。
如果一个突发事件使得人们预期银行业特别是国有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存在问题,银行挤兑就有可能发生。银行挤兑一旦发生,就会引发金融危机,导致社会动荡。尽管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但银行系统脆弱的基本因素时存在的,潜在的威胁是现实的。
二、国外资本非法流入
我国金融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为国外资本流入创造了一定的外部条件,但由于监管经验不足、监管手段不当,至今我国尚无法有效控制国外资本的非法流入,特别是大量热钱(亦称游资)的涌入[3]。大量热钱涌入,直接冲击了我国货币体系的流动性管理,限制了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加剧了国内资产价格波动,并助推通货膨胀,增加了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难度。更为严重的是,游资还可能引发经济动荡和金融危机。
三、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
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经济相关问题的连带更加紧密,政治与经济、经济与贸易、金融与投资等多种关系组合与重组的加快与密切,不仅使得国家、区域间影响加大,而且也使相关市场的联系愈加紧密。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的金融安全。
四、金融监管理念落后,不适应金融实践的要求
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责任主体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者构成,这个体系优势是有利于分清职责,提高执法专业化,但由于历史沿革,仍存在很多不足。第一,依法监管意识淡薄。金融监管的实质是法制管理,但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靠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法律手段比较缺乏;第二,监管部门职责仍不明晰,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仍举足轻重,银监会自成立以来,与央行的职责分工并不明晰,影响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根据当初的监管能力设计原则,银监会从央行独立出来负责金融风险监管,而央行只管货币指标,但这种功能的划分只是在字面上可以说清楚,在实践中却往往混淆在一起,甚至导致两者在多个问题上隐隐碰撞。第三,三者之间存在着各自为政的局面,没有建立共享信息系统,难以发挥执法合力和协调能力;第四,监督滞后、监管力量和视域有限,存在有监管权、无监管责任和监管风险等弊端:第五,金融监管和控制手段远远落后于金融创新趋势,如外汇监管存在“名紧实松”问题,对大量热钱的流入无法起到抑制作
用;对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贷款风险问题尚未加以重视。
五、金融创新使我国金融业面临新的风险
金融创新在给我国金融业带来金融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将其在面临传统风险的同时面临新的风险。在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过程中,随着金融自由化、信用证券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各种信用形式得以充分运,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4]。目前,我国金融业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任何金融改革和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创新的积极效应大打折扣,甚至会产生较大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真正建立,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健全,如果对金融创新管理不善,业务监督不力,不把金融改革和创新活动纳入法制和规范的框架中,也会使商业银行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
六、金融领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腐败现象
近十多年来,我国银行业连续不断发生了国际银行界所罕见的案件,如刘金宝案、王雪冰案、段晓兴案、朱小华案等。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表明:在过去的近l0年中,中国被撤换的国有商业银行各级行长达数百人,所涉金额以百亿元计。而证券、保险等行业也是不乏此类事例。金融官员的次第落马及其频频涉及的巨大金额,表明金融业成为腐败高发的领域。相对于那些人们容易看到的表面消极现象来说,腐败行为对我国金融安全的破坏性或许更加严重,因为从各种事实来看,大量银行的呆坏账腐败原因造成的,而大量银行的呆坏账是危害我国金融安全的一个突出因素。另外,腐败特别是金融领域的严重腐败现象将直接降低公众对自身金融资产的安全感,这对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也会产生负面效应。
[1]霍建军.欠发达地区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潜在风险不可小视[J].经济研究导刊2010 (25) :62-63.
[2]王尚武.金融风险的隐患与防范[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99-101.
[3]李健,侯兴国,曹广明.当前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审计重点[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0 (4) :6-7.
[4]陈景艳.浅谈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J].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0(7)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