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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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评价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3国民经济评价
一般规定
水利建设项目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设施,有许多费用和效益包括一些明显的费用和效益,不能用货币表示甚至不能定量。本条规定用三个层次来阐明国民经济评价中的费用和效益,目的是为了能全面地分析,评价水利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
项目经济评价的基本原理就是通过比较所达到的效果与所付出的耗费,分析判断所付出的代价是否值得。对于具有供水、灌溉、发电等功能且效果和耗费均可用货币计量的项目,通常采用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方法。
本条所指的费用效果分析专指耗费采用货币计量,效果采用非货币计量的分析方法。水利建设项目中经常有一些效益不能货币化的,如农村人饮抗旱供水效益、湿地生态补水效益等,费用效果分析方法回避了效果定价的难题,直接用非货币化的效果指标与费用进行比较,方法相对简单,适用于效果难于货币化的项目。费用效果分析方法是在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的前提下,制定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案,并以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效果为原则,通过多方案比选,提供优先选定方案或进行方案优先次序排队,以供决策。费用效果分析方法只用于比较不同方案的优劣,不能保证所选方案的效果大于费用。
本条规定了国民经济评价中费用和效益的计算范围和计算原则。水利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的直接费用,是指用影子价格计算的项目投入物的经济价值;间接费用也称外部费用,是指国民经济为项目付出的其他代价,如上游建库后引起下游千旱、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或损失等不利影响、环境与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所需的费用等。
水利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的直接效益,是指用影子价格计算的项目产出物(水利产品和服务)的经济价值;间接效益又称外部效益,是指项目为国民经济做出的其他贡献,如项目的兴建促进了地区的经济发展等。
计算间接费用和间接效益时的注意事项:
①)“间接”和“直接”是相对的。当把项目与项目以外其他措施结合起来进行评价时,相应的间接费用和间接效益就转变为直接费用和直接效益,即“外部效果内部化”。
(2)影子价格中已体现了项目的某些外部费用和效益,则计算间接费用和间接效益时,不得重复计算该费用和效益。
3)只计算与项目一次相关比较明显、能用货币计量的间接费用和间接效益,不宜扩展过宽。
(4)费用与效益的计算口径要对应一致,即效益计算到哪一个层次(范围),费用也相应要计算到那一个层次(范围)。
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整体角度,通过考察项目对社会提供的有用产品和服务及项目所耗用的社会资源,来评价项目的经济
合理性。税金,国内借款利息以及各种补贴等并不涉及社会资源的增加或消耗,因此不计入项目的费用或效益。
国民经济评价中费用和效益的价值量原则上都应采用影子价格计算。考虑到水利建设项目的费用和效益涉及的货物种类和参数十分繁杂,要测算每一货物的影子价格工作量浩大,远非规划设计单位所能办到。同时有些货物的价值量占项目总费用或总效益的比例很小,也没有必要都进行影子价格的计算。为此本条规定可在不影响评价结论的前提下,采用适当简化的办法调整主要投入物或产出物的价格。
社会折现率是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重要通用参数,表示从国家角度对资金机会成本和资金时间价值的估量。采用适当的社会折现率进行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有助于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引导投资方向,调控投资规模,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目前,国家规定全国各行业,各地区都统一采用8%的社会折现率。考虑到水利建设项目的特殊性,特别是防洪除涝等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建设项目,有些效益,如政治影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地区经济发展的效益等很难用货币表示,使得这些项目中用货币表示的效益比它实际发挥的效益要小。因此,本条规定对属于或主要为社会公益性质的项目,可同时采用一个略低的社会折现率6%进行国民经济评价,供项目决策参考。
费用计算
(1)项目建设期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2)项目运行期的流动资金。(3)项目运行期的年运行费。
(4)项目运行期内的更新改造费。
1 本条规定了国民经济评价中采用的固定资产投资计算范围、主体工程投资调整方法等。如供水工程一般计算到用户端的效益,因此,供水工程的配水管网等配套工程的相应投资也需列入,以体现费用和效益计算口径一致的原则,按完整的工程分析供水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和效益,进行整体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在此基础上,可再按主体、配套工程投资的比例,对供水效益进行分摊,分析拟建工程的效益。
2附录B规定了国民经济评价投资的编制办法。本条所指工程设计概(估)算中未计入的间接费用,是指为实现项目最终效益所需的其他环节费用,如项目效益计算中考虑了增加的梯级水电站的发电效益和供电系统内水电站的补偿调节效益,则国民经济评价的投资要相应增加为实现这些效益所需的费用。
3 参照类似工程估算配套工程投资时,需调查分析类似工程投资计算的条件和采用的价格水平。当被参照的类似工程使用的价格水平与本项目使用的价格水平不同时,要对其进行价格水平的换算。如果被参照的类似工程没有使用影子价格,则还需进行影子价格的调整。
4根据水利建设项目合理工期和施工计划做出国民经济评价投资分年度安排。
流动资金是指运行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运营资金,不包括运用中临时需要的运营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的流动资金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进行计算,堤防等工程也可以不计算流动资金。扩大指标估算法可以参照同类已建工程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水利建设项目的年运行费采用项目总成本费用调整计算时,需剔除项目总成本费用中的折旧费、摊销费、利息净支出及水资源费、固定资产保险费等,并采用影子价格代替财务价格。更新改造费是根据投资计划中的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等的固定资产投资分析确定,并在其经济寿命期满前完成投入。
效益计算
本款“有项目”是指实施了拟议中的水利建设项目后,在该项目影响范围内将要发生的情况;“无项目”是指不实施拟议中的水利建设项目时,在该拟议项目影响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无项目对比中,要注意分析、预测“无项目”时影响范围内社会、经济等发展变化的趋势,使计算出的项目效益能真正体现该项目对国民经济所做的贡献。
2水文现象具有随机变化的特性,水利建设项目各年的效益往往相差很大,因此必须以其多年平均效益作为项目的评价基础。但为了全面反映防洪、治涝、灌溉、城镇供水等建设项目在设计年及特大洪涝年或特大千早年对国民经济的重大贡献,本款规定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