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接待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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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日制度
为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不断推动自贡二十三中学校向前发展,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民主意识,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日管理工作
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归口党政办公室,由分管党政办公室的校领导主管。
二、接待日参加人员
参加接待日工作的校领导包括: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
三、接待日时间和地点
学校领导轮流在接待日值班接待来访师生员工。接待日具体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每周周四上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接待地点为各校领导办公室。
四、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程序:
为方便师生员工反映问题以及接待日的管理,实行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管理,有问题需要反映时在周一至周三上午电话联系或直接到办公室负责人曾华东同志处进行预约,办公室登记后于周三下午两点前将整理好的名单报学校书记。待领导班子确定接待人员安排后,办公室将安排告知被接待师生员工。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处理:
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在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后,提出处
理意见。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答复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责成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交党政办公室督促执行。
2.对来访者提出的有关问题,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的回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拖延或推诿不办。
3.相关单位或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受党政办公室查询、督办,会同党政办公室向来访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保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效性。
六、校领导接待日工作人员职责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接待工作纪律,认真作好记录、落实领导批示精神;
2.严格遵守信访工作保密纪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来访内容。
七、校领导接待日的有关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来访者反映意见和问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任何来访者不得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经劝说无效者,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八、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