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馆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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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图书分馆的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法学院(以下简称乙方)
在前期法学学术文献中心共建的基础上,结合甲方学科服务深化改革和乙方学科建设需求,经协商,本着共建互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法学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进行深度合作,共建法律分馆。现就有关工作约定如下:
一、法律图书分馆人员及职责
双方各指定一名联系主任,甲方组建法律分馆项目团队,乙方组建法学资源荐购委员会。具体如下:
甲方指定一名馆员为法学分馆联系主任,负责甲方法学资源建设服务及联络,原则上由法学学科馆员担任。在全馆范围内,整合读者服务部、采编部、学科服务部人力资源,基于工作项目和人员岗位进行自愿报名,经选拔组建法律分馆项目团队。
主要工作内容有:原法学资料室图书编目上架及借阅服务、法学图书期刊的采访安排及编目加工、法学文献中心图书期刊管理及环境维护、法学电子资源与纸质文献盘点更新、法学文献资源推介与订购、法学院师生学科服务、法学院师生科研服务、法学院师生信息素
养及科研辅助讲座与培训、法学资源自建库建设等。
乙方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为法学分馆联系主任,负责法学资源建设服务及联络,并全院范围内协调相关人员推进工作。
乙方成立“法学资源荐购委员会”,以提高文献资源荐购和评价的质量和效率。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会成员应当包括分管教学科研的副院长、各学科方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乙方联系主任为委员会秘书长。
主要工作内容有:法学纸质图书现场采访、法学文献资源目录推荐、法学数据库推荐及使用评价、法学学科服务建议与支持、法学科研服务建议与支持、法学院相关讲座培训的参与和宣传动员等。
二、双方对于学生参与资源建设服务的分工
由于甲方人手十分有限,校学工部分派助管数量极为有限,且时间不足、非法学专业背景,严重影响服务质量与效益。为深入全面做好对乙方师生的各项服务,同时保障资源建设的质量,需要乙方协助安排法学资源服务学生助管2名;同时,根据工作项目,需要乙方研究生学生会、本科生学生会协助或参与。有关分工如下:
1.法学资源与服务馆员学生助管
甲方联系主任负责法学资源服务学生助管的选拔、上岗培训、任务安排、管理考核,每月将工作考核表报乙方联系主任。
乙方联系主任,负责协助通知乙方有关工作人员完成招聘通知
及工资的发放,协助学生助管的业务指导与日常管理。
法学资源服务学生助管的工资待遇参照学工部相关管理办法,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乙方研究生学生会、本科生学生会参与资源建设服务
乙方研究生学生会、本科生学生会应积极组织或参与法学文献资源各类讲座或培训,每年不低于2次。甲方联系主任负责联系数据商或讲课人员,指导学生会制作宣传资料,乙方联系主任负责参会人员通知、联系教室场地等事宜。
活动在双方联系主任指导下,由学生会承办,由学生会出具书面费用预算,须双方联系主任审定后上报乙方相关责任人。
根据法学资源建设服务工作项目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双方联系主任安排乙方研究生学生会、本科生学生会参与法学资源的自建项目。
乙方负责参与学生的奖励与评定方式,甲方仅负责出具参与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量评定与审核。
三、关于合作制度的一些事项的确定
双方本着共建互助双赢的原则,开展积极沟通,形成良性合作机制。
每自然年度初期,双方联系主任共同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征集工作意见或建议,列出本年度工作计划初稿,一并向双方工作组及部门(学院)领导汇报。
原则上每自然年度初期,双方召开一次法律图书分馆联席会议,确定当年工作计划。自然年度中期,双方联系主任进行半期工作与执行存在的问题汇报,必要时召开协调会议。
双方应重视联系主任的业务培训、岗位设置合理化与专业知识能力提升;乙方需对甲方联系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法学知识学习培训与专业指导;甲方需对乙方联系主任提供有关图书情报业务知识指导与培训。
乙方对于甲方超出一般或共性服务的工作,进行相应的激励。
乙方需将法学资源荐购委员会成员的实际工作,计入工作量,进行相应的激励,以保障资源建设与服务工作的有力开展。
关于资源培训与讲座的费用,数据商讲师、馆员原则上为免费授课,邀请校外专家或外校讲师需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四、其他相关事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