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的会计核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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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节能效益分配型财务核算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节能效益分配型财务核算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节能效益分配型财务核算方法作为新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四方面的问题。

因此,本文在简要介绍和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现行状况的基础上,着重从财务核算角度探讨节能项目资产投资额的归集与确认、合同价款结算、成本费用的确认与收益分配等会计处理问题。

一、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公司的介绍1.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2.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国外也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

它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商业性,风险性,多赢性以及整合性。

二、节能服务项目投资的收回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下,投资的收回通常采用的做法是: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按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在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

客户最终获得高能效设备并享受节能设备在寿命期内的全部节能效益。

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投资收回具有明显的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

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1.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费用税前扣除等。

2.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

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在当今社会,能源问题日益凸显,节能成为了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创新的节能机制,逐渐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

其中,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因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和经济效益,在推动节能改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对于这种业务模式,准确的会计核算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反映业务的真实情况,还能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概述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业务活动。

在这种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了节能项目的资金投入、技术支持和运营管理等风险,用能单位则在无需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的情况下,通过分享节能效益实现节能减排和降低成本的目标。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节能效益的分享比例、分享期限等关键条款。

二、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要点(一)项目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公司为节能项目所投入的资产,如设备、技术等,其所有权在合同期内可能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也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转移给用能单位。

因此,在会计核算中,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合理确认和计量项目资产。

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保留项目资产的所有权,那么应将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并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和合理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如果在合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将逐步转移给用能单位,那么在会计核算上应根据资产转移的进度,逐步将其确认为用能单位的资产。

(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与用能单位分享的节能效益。

在确认收入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分享比例和实际产生的节能效益进行计算。

通常情况下,节能效益的计算应以节能项目实施前后的能源消耗对比为基础,扣除合理的成本和费用后确定。

【天职研究】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

【天职研究】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

【天职研究】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天职国际会计实务问题分析(50-02)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问题背景: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来比较创新的业务模式,其业务特点大致为:企业与客户签定合同,向客户提供节能设备,并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

在合同期内,客户基于产生的节能效益按约定比例支付给企业。

企业在合同期内享有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无偿转移给客户。

对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实务中目前有多种看法:“ 观点一:类似建设-经营-移交的模式,所以参考BOT的会计核算方法。

观点二:由于在合同期内不转移所有权,但结合节能设备的所有产出全部归客户所有等特点(参照IFRIC4的判断条件),判断属于租赁合同,进而判断其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

如果判断为融资租赁,其核算方式与观点四类似;如果判断为经营租赁,其核算方式与观点三类似。

观点三:由于在合同期内不转移所有权,且企业需要对设备进行运营维护,还应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进而再讨论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企业提出能不能基于预计收入来折旧)。

观点四:业务的经济实质是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观点五:因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需要计算节能效益,可能会形成一个会计主体,因此属于一项合营安排。

(本问题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14年一季度会计问题征询稿”本所反馈意见整理)问题分析:我们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属于租赁合同,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其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

如果判断为融资租赁,其核算方式与观点四类似;如果判断为经营租赁,其核算方式与观点三类似,也可适用BOT模式。

(一)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一项或一系列支付的协议。

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企业将相关设备交付客户,并按设备产生的节能效益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可以确定,企业已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并获取了一项或一系列支付,交易满足租赁的定义。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包含租赁》中规定,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应当以协议的经济实质为基础,并要求对下列事项进行评估:(1)协议的履行是否取决于某项特定资产或若干项资产的使用;以及(2)协议是否让渡了资产的使用权。

电力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探析

电力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探析

电力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探析随着我国清洁能源投资的加大,电力合同能源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主题。

电力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是核算经济活动的基础,对于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业经济发展和企业财务会计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具有较强的社会效应。

本文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背景介绍,从两个方面看,探讨了电力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内容,指出了其常见的难点。

电力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基本上以能源合同管理作为根本,包括实物管理和账务管理两个方面。

在实物管理方面,即物质管理,包括电力采购、销售及其他变动,以及库存管理、供应及配置等。

在账务管理方面,主要涉及能源合同的签订、解除、变更等财务审服务,另外还结合相关统计报告审计服务,以保证财务状况的可靠性。

由于电力合同能源管理整个系统会涉及到财务、法律、商业部门等等,其中的主要难点有以下几点:第一,合同内容及其转化为会计科目的关联性要求较高。

由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不同,会计核算时可能出现计量不符、指标不一致的情况,因此要求会计人员运用高水平的业务能力,充分理解法规标准,通过合理的会计报告,来体现能源市场的实际情况。

第二,根据不同能源合同、不同时期以及不同策略,确定能源交易价格较为复杂,因为其决定成本和利润,直接关系企业的财务效益,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到相关的经济动因,并综合分析,确定适当的价格水平,以便成功地完成能源合同购买管理。

第三,风险管理是能源合同运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能源交易价格的波动、发电负荷的不均衡以及其他因素所带来的潜在损失等,因此要合理建立损失及控制机制,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以减少市场风险。

电力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是关系企业财务收支及经济发展的变数,其在企业能源财务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合上述难点,行业内部应加强相关专家队伍的建立,积极开展系统培训,注重业务的和谐运作,以及企业及行业的发展,并逐步提高核算的水平、专业性,让企业更好地把握能源合同市场的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探讨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概述合同能源管理产生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最初是从欧美地区引进而来,是一种针对新型节能项目的现代化创新投资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签订契约来规定合同能源项目的节能指标,并提供项目设计、诊断、改造、融资、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运行管理等相关服务,以确保项目的节能率,协助用能单位利用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款项,促进自身服务机制的不断升级。

合同生效后,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设计方案来管理、运行、安装,其中涉及会计核算的内容有:1.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设置具体的计量方式和会计科目来对工时费、材料费等会计对象进行核算。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应用的设备既有自产的也有外购的,且工期普遍较长,因此对于到底是发出材料还是销售商品的问题,节能服务公司要制定详细的计量规则和会计科目;2.必须重视融资利息的归属问题,这是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工程款多、投资量大的特点所决定的;3.在合同期限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取决于用能单位的收益,所以每期收入情况具有不确定性,节能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要详细地记录确认收入的时间和地点;4.用能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所用设备的运行时间、需求数量都不稳定,这直接导致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出现波动,无形中增加了设备计提折旧的核实难度。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的现状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分为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效益分享型以及混合型等,各类型的项目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其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是国家主要支持的对象。

各个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专业的适用范围和会计核算方法,分别适用于处于不同条件下的合同能源管理企业。

具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办法,可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行业普遍形成了形成了存货核算、特殊固定资产、商品销售、经营租赁、融资租赁、BOT处理等会计核算处理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究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究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究合同能源管理(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CEM)是一种以合同形式来进行能源管理和节能的方式。

它通过将节能工作外包给专业的能源服务公司(ESCO),以达到节能降耗和能源成本控制的目的。

与传统的节能方式相比,CEM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可量化的节能效果以及更有效的成本控制。

在CEM中,能源服务公司通常会与建筑物或企业签订合同,约定一定的节能目标和实施措施,并对相关的节能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

同时,能源服务公司会根据实际节能效果,按照一定的方式与被服务单位进行成本分摊或分享。

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中,会计核算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通过准确、透明和符合法规的核算方法,可以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的探究。

首先,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问题之一是如何准确计量节能效果。

节能效果的计量是CEM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能源服务公司与被服务单位之间重要的约定和考核指标。

准确计量节能效果可以帮助双方确认节能工作的实际成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分摊或分享。

在计量节能效果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能源消耗的基准期、参考标准的选择、实际节能量的测量方法等。

其次,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问题之二是如何确定合同金额和费用分摊方式。

在能源服务合同中,合同金额的确定涉及到能源服务公司为被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节能工作的规模和节能效果的预期等。

费用分摊方式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选择,可以是按照节能效果的比例进行分摊,也可以是按照实际节能量进行分摊。

确定合同金额和费用分摊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合同各方的利益和实际情况。

第三,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问题之三是如何确定费用的确认和分配时点。

在能源服务合同中,费用的确认和分配时点对于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

能源服务公司需要及时确认和分配费用,以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

被服务单位则需要清晰明确的费用确认和分配时点,以便合理掌握合同成本和费用支出。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模式研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模式研究
间接成本
包括项目管理费用、市场推广费用、人员工资等。这些费用可以 通过分类核算的方式进行统计。
成本核算方法
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即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记录 和核算。
收益核算的内容和方法
收益核算的内容
包括能源节约收益、能源市场价格波动收益、环保收益等。这些收益可以通 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际运行效果和市场情况进行核算。
0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会计核算模式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可靠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可靠地反映企业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可比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可比性原则,确保企业 之间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
相关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当与企业的管理决策相关,满 足企业管理的信息需求。
重要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当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交易和 事项,确保其真实、完整地反映。
该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节 能服务公司与某企业签订合同,提供 项目所需资金、技术和设备,并负责 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会计核算处理
在项目初期,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 约定投入资金购买设备和原材料,产 生相应的成本。在项目运营期间,节 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分享某企业 的节能收益,同时计提设备折旧和利 息费用。在项目结束后,节能服务公 司将设备和节能收益一次性转让给某 企业。
资产类科目
设置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的资产类科目,如“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用于核算项目的投资成本。
负债类科目
设置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的负债类科目,如“长期应 付款”、“应付账款”等,用于核算项目的负债情况。
成本类科目
设置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的成本类科目,如“节能服 务成本”、“运营成本”等,用于核算项目的运营成本。

合同能源管理的核算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的核算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的核算方式目前主要有以下4种观点及核算方式: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与《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核算,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单位提供的是自产的节能设备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节能设备应作为存货核算,同时用能单位作为购入存货或固定资产核算。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参照BOT(基础设施特许权)项目处理方式进行核算,因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也要经历建造———经营———转移这一过程。

第三种观点是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属于一项融资租赁业务,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这是因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就是节能服务公司按照用能单位的要求建造的特殊固定资产,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间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合同期满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用能单位。

且资产多为专用设备,一般只有用能单位才能使用,与准则中的融资租赁规定相吻合。

第四种观点是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属于一项经营租赁业务,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经营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因为节能服务公司建造的设备是公司未来出租的固定资产,未来从用能单位获取的收益中,一部分是投资成本的回收,一部分是租金收益,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将各期取得的收益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收益;而用能单位由于只有使用权,按各期节能收益的一定比例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设备使用费,通常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支出,因此与经营租赁一致,而且简单、直接。

用哪种核算方式更妥当?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已出台的相关法规,从合同能源管理的实际经济内容来看,可以发现:第一,合同能源管理是一项资产投资业务,该资产可以是一条生产线或一个系统集成,也可以是生产线的组成部分或系统集成的组成部分。

该项资产可以是一项有形资产,也可以是一项无形资产,一般通过折旧或摊销转化为货币资产,并不符合存货准则的相关规定。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究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究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究合同能源管理(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CEM)是指将能源管理外包给专业的服务商进行的一种模式。

“能源管理外包”泛指企业将其能源管理业务委托给专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负责对企业的能源进行计量、监控、节约和管理,通过引入节能科技和设备,改善企业设施和运营流程,实现企业较佳的能源效益,并通过能效合同的形式将实际节能效果与企业进行绩效分成。

目前,CEM已经成为了全球能源行业发展趋势,成为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手段。

首先,合同能源管理的核算主要包括能源成本、费用分摊和绩效考核三个方面。

能源成本主要指企业在能源消费中支出的成本,包括电费、燃料费、水费等各种能源的费用,同时还包括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能源设备管理维护和服务的费用。

费用分摊是指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对能源消费和节能措施的实施进行后,通过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对节能措施的成本进行分类分摊。

绩效考核是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实际情况确定的绩效指标来评估和评定实际节能效果的。

其次,合同能源管理的核算涉及到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其中包括能源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环保部门和制造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

能源管理部门提供企业的能源消费数据和能耗转换率,由此计算能源成本和费用分摊。

财务部门参与企业的决策制定,审计绩效考核报告,并负责管理绩效考核奖励的拨款和发放。

环保部门负责能源消耗的排放测量和监测,以及实际节能效果的检验和考核。

制造部门则直接参与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的实施,负责落实节能措施的实施和维护保养。

最后,合同能源管理的核算需要结合多种会计方法进行。

其中,静态法是一种基于统计数据进行的能源核算方法,主要用于对整体能源消耗情况的测算。

动态法是一种基于实际监测数据进行的能源核算方法,主要用于对能源消耗的细节情况进行追踪和测算。

成本单元法是一种基于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区分的能源核算方法,主要用于实现成本的分摊和核算。

【给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核算方法

【给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核算方法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核算方法作为新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四方面的问题。

因此,本文在简要介绍和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现行状况的基础上,着重从财务核算角度探讨节能项目资产投资额的归集与确认、合同价款结算、成本费用的确认与收益分配等会计处理问题。

一、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公司的介绍1.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2.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国外也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

它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商业性,风险性,多赢性以及整合性。

二、节能服务项目投资的收回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下,投资的收回通常采用的做法是: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按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在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

客户最终获得高能效设备并享受节能设备在寿命期内的全部节能效益。

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投资收回具有明显的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

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1.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费用税前扣除等。

2.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

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第一篇: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节能量保证支付型企业会计核算时间[摘要]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重视,各级政府、各行业都将节能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为加快节约型、环保型社会的建设,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的应用,需要着重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从会计角度探讨节能投资额的确定、节能量保证支付型合同价款结算等会计处理上的问题。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投资额;节能量保证支付型;会计核算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重视,各级政府、各行业都将节能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节能减排不仅是政府的要求和企业的需求,更是节能服务产业的追求。

然而节能减排工作推广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诸如企业资金短缺、诚信度低下、现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无法满足会计核算需求等,使得在国外普遍采用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国还不能广泛地推广应用。

为此,本文在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会计角度探讨节能投资额的确定、节能量保证支付型合同价款结算等会计处理上的问题。

一、节能项目投资额的确定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技改新机制,由专业节能公司(以下简称“EMCo”)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合同。

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企业单位节能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等特点。

根据我国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可以将其认定为融资租赁。

该节能模式是融资租赁的特殊表现形式,与现行准则规范的租赁企业至少具有二点不同:其一,EMCo是一个以提供节能技术而非向客户企业出售所需先进设备(甚至节能设备)的技术服务性企业;其二,EMCo为客户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和设备维护。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业务及管理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业务及管理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业务及管理探讨摘要:合同能源管理是由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机制,在北美及欧洲的主要发达国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新兴节能产业。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政策,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

目前,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制度中尚未对该类业务进行统一规范,各企业处理方法不同,本文对相关业务提出了具体处理方法,以和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会计业务管理探讨一、引言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由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投资服务管理机制,其实质就是用能单位通过节省的能源耗费支出来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北美及欧洲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新兴节能产业。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政策,倡导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逐步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也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资金两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以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类型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商务运作及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三个类型:(一)节能效益分享型:在该种模式下,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所需全部资金,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享有。

(二)节能量保证型:在该种模式下,由用能单位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所需资金(含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利润),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项目的设计及实施,如项目实施后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要赔付全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三)能源费用托管型:在该种模式下,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改进和管理能源系统,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减少。

合同能源管理核算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核算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核算存在问题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由于目前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会计处理方法各异。

笔者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进行了相关调查,针对节能服务公司会计实务核算模式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目前合同能源管理核算现状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是依据相关的节能设备以及节能技术或其他相关资产(以下统称为资产)的建设以达到节能的效果,其核算主要是建设形成资产的核算、效益分享期的核算以及资产移交的核算。

目前实务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做法主要有固定资产核算模式、融资租赁核算模式、PPP方式中的BOT 模式、分期收款销售模式。

(一)固定资产核算模式采用固定资产核算模式的企业认为,节能服务公司形成的资产是自有资产,只是在效益分享期结束时以零元的价格出售给用能企业。

节能服务公司将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为建设期、效益分享期、节能资产的移交期,并对节能资产按固定资产来处理的,效益分享期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节能资产移交时注销资产。

核算的主要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案例一:甲节能服务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与乙用能企业签订一份《节能效益分享型改造合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外墙体改造、节能设备调试、安装、保养等,所需资金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解决,双方就本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进行分享,效益分享期限为10年。

合同规定改造期两年,第一年甲公司投入各项支出合计4000 万元,第二年各项支出6000万元,2014年1月1日办理竣工决算移交使用,根据测算预计效益分享期10年内每年分得收益1060万元,根据地方财政政策改造外墙体按改造进度给予财政补贴,第一年财政补贴2500万元,第二年财政补贴1500 万元。

每年发生运营维护费用100万元。

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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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简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耗能企业对节能项目以契约形式约定一定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耗能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耗能企业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多方共赢的节能服务模式。

一、会计核算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如何计量入账
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所有权最终归用能企业所有,但用能企业没有资金支出,如何将该部分资产列为自有资产成为核算的一个关键。

根据《意见》中规定,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意味着用能单位支付分享收益时,一部分作为设备的购买支出,用“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待合同到期后,设备所有权归用能企业所有后,再将“预付账款”转为固定资产。

二是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不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一般合同中没有单独的设备价款),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2.合同期内,支付共享收益如何入账
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分享效益,根据《意见》中规定,也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用能单位的分享收益支出,一部分作为设备的购买支出,另一部分作为费用列支。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处理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处理探讨
财政 监 督 C AI Z HE N GJ I A N[ I U 2 0 1 4 1 2 4 l
全 国节 能减 排 的大 背景 下 , 相 关企 业 更 需 要一 种 专业 、权 威 的会 计核 算 处理 方 法 , 使其 能真 正指 导企 业正 常 实施 运营 。 本 文 结合 从 业 经 验 及 以往 颁 布 的 相关 通 用会 计准 则 , 探 讨 了合 同 能源 管理 会计 核 算 的 方法 , 为合 同能源 管理 企 业会 计 核算 准则 的制订 提供 理 论参 考 。
与用 能 企 业 以合 同的 形 式 为 达 到 节 能 目 标 所 提供 的服务 , 用 能单 位利 用节 能 效益 支 付 节能 服务 企 业 的一 种节 能 减排 模 式 。 合 同能源 管理 作 为 一项新 兴 产 业 , 在 政府 部 门的大 力 支持 下 正在 迅猛 发 展 , 有 力地 促 进 了节能 减排 。 合 同能源 管理 在发 达 国 家 已运 行 多年 , 给用 能 企业 带来 了很 多实 实 在在 的好 处 ,如 加 快产 业设 备 升 级 、 优 化 工艺 及 操作 方 法 , 大 大提 升 了企 业 的盈
二、 合 同能 源 管 理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辨 析
节能 服务 产 业是 一个 战 略新 兴 产业 , 现 行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没 有 将新 兴 的合 同能 源管 理业 务 涵盖 其 中 , 节 能 服务 公 司 和 用 能单 位 的会计 核 算 工 作无 所 适 从 ,很难 进 行 规 范 的操 作 。根 据现 行有 关 会计 准则 、 解释 和 合 同能 源 管理 有关 税 收 政 策 的 精神 ,从合 同能 源 管理 项 目业 务 的 交 易实 质 进 行 判 断, 具 体情 况 具 体 分析 , 采 取 合适 的会 计 核算 方法 进 行 实 务 操 作 。笔者 认 为 , 现阶段 E MC项 目会 计 供 理 论 分析 基础。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模式研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模式研究

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会计核算模式研究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会计核算模式研究摘要: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业务是节能效劳领域的一项新兴业务,尚未建立统一的会计标准,实际工作中存在不标准的现象。

目前,实务中一般采用存货准那么核算模式、BOT工程核算模式、租赁准那么融资租赁核算模式和适用租赁准那么经营租赁核算模式等几种不同的核算模式,非常混乱和模糊。

笔者经过潜心研究,通过对现状和制度等层面的详细考量,提出了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业务分阶段的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模式。

该模式包括:工程前期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期满移交资产等四个阶段的账务处理。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会计核算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业务是节能效劳领域的一项新兴业务,现行企业会计准那么中尚未对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会计核算作出相应的规定,在会计核算的科目、内容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都存在不标准的现象。

实际工作中很多节能效劳企业的会计核算非常混乱和模糊,迫切需要从理论和实务上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模式的研究,以利于节能效劳企业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工作。

一、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会计核算现状分析目前节能效劳企业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会计实务中,主要存在以下四种核算模式:存货准那么核算模式即认为节能效劳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向用能单位提供的是自产的节能设备销售、安装及售后效劳,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后续节能效劳的混合销售。

笔者认为:就“实质重于形式〞而言,节能设备购置在本质上是节能效劳公司的一项资产投资业务,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转化为货币资产。

取得的收入是节能效劳收入,而非销售节能设备的收入。

所以无论是从业务性质上还是从交易实质上分析,都不符合存货准那么的相关规定。

BOT工程核算模式此种模式即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解释第2号?的规定参照BOT工程处理方式进行核算。

BOT 是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根底设施建设业务,建造期间,工程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效劳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准那么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根底设施建成后,工程公司应当按照收入准那么确认与后续经营效劳相关的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式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节能服务业务会计核算采用“经营租赁会计模式”,会更加简单、直观、便捷,可以真实、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把提高节能服务企业管理水平落到实处。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节能服务业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项目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目前已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

直到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才登陆中国。

“合同能源管理”的本质是节能服务企业向用能单位提供一种减少能源使用成本的节能管理模式,该模式的实施主体以盈利为目的。

节能服务企业通过与业主签署节能服务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能单位提供系列节能服务,最终以分享节能效果的形式获得投资回报。

节能服务是以资产使用中能源消耗的降低为目标的经济活动,它有别于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属于第三产业中的应税服务业。

它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有清晰赢利模式的专业化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的市场容量非常广阔,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也越来越多。

面对这一新型的业务,节能企业怎样才能使资产管理、收益计算等做到准确、可靠,成为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节能服务业务会计核算的现状分析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的时间较短且属于一种新生业务,所以在理论研究和会计实务方面,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第一,按照“存货模式”进行核算:节能服务企业向用能单位提供的是节能设备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节能设备应作为存货核算。

第二,按照“服务特许权(BOT)模式”进行核算:一些节能企业提供的节能服务业务也要经历建造-经营-转移的过程,节能服务业务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虽存在差异但只是形式上的,不影响对交易经济实质的判断进而相同的会计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讨作者:吕婉菁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07期摘要: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问题越来越多,而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更是层出不穷。

但是,对于这些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来说,当前还没有统一的、公认的会计业务核算规范,因此,容易导致很多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混乱、模糊等现象。

本文主要探讨的就是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对于会计核算的科目、计量规则等给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计量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2近几年,合同能源管理以新兴产业的形式在我国大范围兴起,它可以利用市场机制对温室气体的排放、能源的使用等进行有效调节,得到我国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因此,合同能源行业的市场容量非常广阔,而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也越来越多。

但是,当前还没有完全统一的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体系,在核算的科目、内容以及披露的信息方面等都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因此,很多服务企业目前的会计核算非常混乱和模糊,需要我们进一步对其进行规范。

一、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基本内容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最开始是从欧美地区引进的,它是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发展而来,主要是针对一些新型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机制。

它的主要含义是从事节能服务的企业或单位以签订契约的形式规定节能项目的相关节能指标,这些企业主要提供节能项目中的设计、诊断、融资、施工等等服务,然后保证项目的节能率,而用能单位主要达到某种节能效益来支付项目的投资或者利用所得利益改进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之后,根据项目的设计方案开始进行施工、安装、运行、管理等,对于会计核算来说,主要的内容涉及到以下几方面:第一,在设备的安装过程中所花费的材料费、工时费等应该具有具体的科目和计量方式。

节能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很有可能是从外面购买的也有可能是自己产生的,而工程的时间通常比较久,因此,对于节能公司来讲,到底应该是商品销售还是发出材料应该具有详细的科目和计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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