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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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活动房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相关条文条规,就该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本作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织金县花红湿地公园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新建板房采用双坡顶型活动房,一栋两层(室内均设吊顶),四栋一层(室内均设吊顶),其中部分房屋含卫生间,厨房采用可拆除的活动板房安装。

包括:材料购买、下料、安装、运输、保管、装卸、施工等全过程;不含活动板房的基础、室内外配套设备、水电安装。

四、材料和质量要求

1、材料

新建双坡顶型活动房所使用的材料详见下表:

2、质量要求

1)以上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进场材料必须由乙方提供出厂合格和质保书。

2)严格按活动房相关规范规定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及相关要求规定。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材料购买、制作、安装、运输、装卸、施工等全过程施工和管理。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单价:

新安装的活动房按实际施工面积288元/㎡(人民币贰佰捌拾捌元每平方米)计取包干,卫生间不单独计算面积和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单价已含税。

以上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含完成承包内容和范围所需的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含保险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不另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付款时乙方必需提供正规材料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方式

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楼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四周外墙正投影面积计算,卫生间单独计算面积,走廊按正投影面积的1/2计算一层,雨棚和屋檐不计算面积。

3、付款方式

材料全部进场预付30%,所有墙板安装完成支付至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星期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工程款的95%,预留5%质保金,待12个月保修期满,除去维修费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保修期间发生的费用大于预留5%的质保金,由乙方补还甲方。

五、工程工期和保修期

1、花红湿地公园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工期为日历天。从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在签订合同日内乙方必须进场。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

六、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1、技术要求

(1)楼层净空满足2700㎜;

(2)使用寿命满足3年;

(3)抗风等级8级;

(4)抗震能力7级;

(5)防火等级1级;

(6)平均自重60㎏/㎡;

(7)楼板承受活荷载大于160㎏/㎡;

(8)材料颜色一致,表面无瑕疵;

(9)具备防火、防潮、隔热、隔音、防漏等性能。

(10)门窗开启灵活,各配件安装牢固,无松动现象。

2、质量标准

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活动板房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或相关规定要求,并以甲方、乙方相关人员验收为准。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由甲方提供材料堆放的地点,和搭设地点。

2、由甲方监督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检查验收。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材料的自购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含与班组的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指导。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作好施工安全管理,凡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含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对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施工过程中的内外架、机具、水电等,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面

检查和维修,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住宿和生活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全套材料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6、乙方在施工中若材料、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或乙方有转包行为的,甲方有权更换施工单位(特别是材料不合格、乙方有转包行为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在2天内退场,其已施工部份甲方按合格部位工程的50%予以结算,工程款待工程全面竣工3个月后支付,同时处以10000元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7、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材料等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一切费用和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予以10000元罚款。

8、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做好人、材、机计划。

9、若是施工班组的工艺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班组;若是进场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格材料,并处以不合格材料总价20%的罚款或按本条第7项处罚,并追究乙方责任。

10、但在基础施工时,乙方有责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基础的结构类型,并指导、协助施工,同时提供满足要求的基础施工图。

九、其它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含施工班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书面通知罚款处理,不须乙方确认,可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100%从质保金内扣除,此费用不须乙方认可,当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时,甲方依法继续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并由乙方赔偿所需费用。

3、该工程乙方不得转包,若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本合同第八条中第六项约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公司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款清时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添加、涂改内容无效。

十一、本合同涉及价款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提前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代表人承诺在合同主体不能履行合同时,将以自然人的身份担保履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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