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及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和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废气污染防治管理。
1.3定义(术语)1.3.1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经过排气筒,有规律地进行排放。
1.3.2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1.3.3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规定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1.3.4挥发性有机液体任何能向大气释放VOCs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机液体:(1)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单一组分有机液体;(2)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组分总质量占比大于等于20%的有机液体。
1.4参考文件下列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3157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3管理要求3.1基本要求3.1.1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并不得超过许可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1.2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3.1.3废气处理设施应与生产装置同步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停运。
3.1.4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保存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三年。
环保vocs治理管理制度

环保vocs治理管理制度一、前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VOCs排放量不断增加,加剧了空气质量的恶化,使得环保部门和企业都对VOCs治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有效减少VOCs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VOCs治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VOCs的来源和危害VOCs是一类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包括化工、印染、涂装、印刷、油漆等行业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气体。
VOCs在大气中长时间滞留,易与氮氧化物反应生成臭氧,导致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的生成,对野生动植物、农作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另外,VOCs还会在大气中形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对大气可见度和气候产生影响。
三、VOCs治理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降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VOCs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2. 原则:(1)依法治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排放标准。
(2)源头控制:加强企业VOCs排放源头管理,优化工艺流程,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量。
(3)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应对VOCs排放问题,确保治理效果。
(4)技术创新:加强科技创新,研发高效低耗的VOCs治理技术和设备。
(5)公众参与: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VOCs治理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VOCs治理管理制度的内容1. 排放标准:设定VOCs排放标准,包括不同行业、不同工艺环节的VOCs排放限值,确保企业排放VOCs的合法合规性。
2. 排放监测:建立VOCs排放监测系统,对企业的VOCs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放异常。
3. 治理技术:推广VOCs治理技术,包括焚烧、吸附、吸附等离子体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治理技术。
4. 废气处理:规定VOCs废气的处理方式,包括废气收集、净化、排放等环节,确保VOCs排放达标。
voc的治理方案

voc的治理方案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污染空气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了减少VOCs排放而产生的空气污染,国家推出了多项严格的排放标准,并通过有效的治理方案来加以执行。
一、VOC治理方案1.限制污染源排放VOCs:a)制定有关行业的VOCs排放限制规定,实行自我检查制度,不断提高行业经济效益;b)加强污染源的技术改造,提高排放效率,使VOCs排放标准达到规定要求;c)制定VOCs排放浓度监测规定,通过定期的监测来确定污染源的排放量情况以及监测数据;d)开展相关行业的科普教育,培养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减少VOCs排放量。
2.空气治理:a)采取空气净化处理技术,如过滤、催化净化、脱硫、吸附、烟气再循环利用、花火净化等,去除空气中的VOCs;b)实行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控制VOCs排放量;c)加强政府的环保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d)进一步积极发展绿色能源,减少由于燃烧石油等化石能源而产生的VOCs排放量。
二、治理VOCs的综合措施1.建立VOCs排放管理体系:a)实施VOCs排放许可证制度,严格管控污染源排放量;b)建立联防联控体系,制定技术标准和控制措施;c)加强环保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违法行为;d)实施VOCs排放费制度,调节环境污染的负面激励。
2.科技创新:a)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延缓温室气体排放;b)改进传统治理技术,如光催化净化、生物处理、生物降解、淋洗技术等,使VOCs排放量趋于稳定;c)进一步推进有机废弃物处理技术,将VOCs转化为安全无害理想状态物质;d)开发新型空气污染控制装置,有效降低VOCs排放。
综上所述,为有效治理VOCs排放、减少空气污染,需要采取有效的治理方案,以及科技创新,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系。
同时,政府要给予足够的资金投入,加大对VOCs排放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以期缓解空气污染危机,有效减少VOCs排放量。
vocs防治管理制度

vocs防治管理制度VOCs的主要来源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装饰和日常生活。
工业生产中的化工厂、油漆生产厂、印染厂等都是VOCs的主要排放源。
交通运输中的汽车尾气、货车尾气和船舶尾气中都包含大量的VOCs。
建筑装饰中的涂料、胶水、油漆等也都会产生VOCs排放。
日常生活中的化妆品、清洁剂、香水等也都包含VOCs成分。
由于VOCs具有挥发性和毒性,对人体和环境都有危害。
为了有效防治VOCs排放,需要建立和实施完善的VOCs防治管理制度。
这个防治管理制度需要从立法、监管、技术和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落实。
首先,在立法方面,需要建立相关的VOCs排放限值标准和排放管控措施。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VOCs的排放进行限制和管控,推动企业和个人进行VOCs排放的减少。
同时,加大对违法排放的处罚力度,促使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的排放标准。
其次,在监管方面,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对VOCs的排放进行监测、控制和处罚。
通过建立监测站点,实时监测VOCs的浓度和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超标排放行为。
与此同时,建立响应机制,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严格追究责任。
再次,在技术方面,需要加大对VOCs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通过加强对VOCs治理技术的投入和研发,开发高效、低成本的治理技术和设备,降低VOCs的排放。
同时,鼓励企业加大VOCs治理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确保排放达标。
最后,在宣传教育方面,需要加强对VOCs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VOCs的关注和认识,促使公众积极参与VOCs防治工作。
同时,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VOCs防治的认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
综上所述,建立和实施完善的VOCs防治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立法、监管、技术和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VOCs的排放,保护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
希望各方单位和个人都能够积极参与VOCs防治工作,共同建设美丽的环境。
VOCs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V O C s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 VOCs 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 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 环保巡检。
为掌握公司 VOCs 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环境安全生产办下属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 检查结果填写“检查保养记录表” ,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环境安全生产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主任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环境安全生产办进行验收。
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
定措施、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
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 上报公司领导。
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2.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为加强公司 VOCs 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备利用率,使公司达标排放运行、减少VOCs 排放的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治理设施包括公司车间排放收集管道、活性炭吸附包等,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对各部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介绍

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 VOCs
0.15
折合每公斤排放量的费率 (RMB.元)
一般 VOCs
8元/kg
(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办法》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 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1)石油化工行业:已经发布实施(2015.01) (2)包装印刷行业:已经完成初稿 (3)表面涂装过程:正在制定过程中 (4)有机化工行业:计划今年开始制定
行业
VOCs
3
6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
行业
VOCs
3
7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广东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
VOCs
3
8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6-2010)
行业
VOCs
3
9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
NMHC NMHC NMHC
5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2-2008) 行业
VOCs (不含DMF)
3
6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2011)
行业
NMHC
3
7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
行业
NMHC
3
8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二、相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介绍
环境保护法 (已颁布新法)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提升公司关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的环境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此项制度适用于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生产场所。
三、名词解释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在常压下,沸点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
VOC按其化学结构,可以进一步分为:烷类、芳烃类、酯类、醛类和其他等。
目前已鉴定出的有300多种。
最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二异氰酸酯(TDI)、二异氰甲苯酯等。
2、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经收集管道通过专业的环保处理设施处理,经过排气筒有规律的进行排放。
3、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无密闭设备,或者由于密封措施不完善而导致泄露,使得废气不经过排气筒或烟囱直接排向外面环境4、集团、产业园各厂区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苯乙烯、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SO(二氧化硫)、NOx(氮氧化物)。
2四、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SB37/2376-2019)《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五、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各分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
六、职责1、安全管理办公室,1)依据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及完善,负责监督集团厂区、产业园厂区所有生产场所对本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和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分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2、各分公司、部门、车间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落实环保措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确保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符合国家标准。
3、环保专员,负责监测和记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提出环保建议和改进措施,协助各分公司、部门、车间开展环保工作。
4、生产人员,负责执行环保措施,保证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时上报环保问题和隐患。
七、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对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排放台账,定期进行审核和整改。
3、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密闭性良好,减少泄漏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
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建立环保奖惩制度,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环保工作不力或违反环保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或修订,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
3、本制度解释权归XXX所有。
1.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制度,并监督集团厂区和产业园厂区所有生产场所执行情况。
2.分公司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需要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境问题,并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集团的规章制度,承担因违法造成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同时,还需要监督本公司各部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过程,并制定考核机制。
3.生产部(工厂)是本公司的污染物产生源头,是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
他们需要积极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遵守集团的环保制度,并设置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他们还需要排查生产区域的环境影响因素,掌握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生源头,并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每日巡查生产区域并及时记录。
现场vocs管理制度

现场vocs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理,保护环境,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减少污染排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现场和相关设施的VOCs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VOCs的监测、监控、排放管控、应急处置等。
第四条公司应配备专业的VOCs管理人员,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管理岗位,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
第五条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管理、技术手段,减少VOCs的排放,提高环保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定期开展VOCs的监测,确保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在发生VOCs泄漏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VOCs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VOCs管理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VOCs监测与排放管控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VOCs监测系统,对VOCs排放进行实时监控,并同时建立相应的数据记录和分析。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VOCs监测,对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等指标进行检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VOCs的泄漏。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生产工艺和生产工时,减少VOCs排放。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VOCs排放管控制度,加强对排放口的监督管理,保证排放口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VOCs排放管控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明确应急处置责任人,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保证在发生VOCs 泄漏事故时能及时处置。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环保部门、应急救援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协同应对VOCs泄漏紧急事件。
vocs环保管理制度

vocs环保管理制度VOCs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厂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员工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VOCs排放的生产、储存、使用和处理过程。
二、组织管理1. 成立VOCs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VOCs的日常监测和管理。
三、排放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VOCs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定期审查和更新排放标准,确保与最新的环保要求保持一致。
四、排放控制1. 对VOCs排放源进行识别和分类,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VOCs的产生和排放。
五、监测与报告1. 建立VOCs排放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2. 记录监测数据,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六、应急管理1. 制定VOCs泄漏和事故应急响应计划。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培训与教育1. 对涉及VOCs操作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开展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VOCs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采取纠正措施。
九、持续改进1.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VOCs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 定期评估VOCs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VOCs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需经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vocs管控管理制度范文

vocs管控管理制度范文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一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为了减少VOCs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VOCs管控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责任分工、监测与评估、减排措施、监督执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法规1. 制定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确立VOCs管控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2. 设立VOCs管控管理部门,负责VOCs管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完善VOCs排放标准,规范各行业、企业的VOCs排放限值。
4. 制定罚则和处罚措施,对违反VOCs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二、责任分工1. VOMs管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及实施VOCs管控政策,监督和检查企业的排放情况。
2. 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的VOCs管控政策,在本地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支持政策,并指导企业履行相关责任。
3. 企业负责制定VOCs管控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排放监测和报告。
三、监测与评估1. 建立VOCs排放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实施定期的VOCs排放监测和评估,对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
3.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并对企业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减排措施1. 优化工艺流程,使用低VOCs的替代品。
2. 安装VOCs治理设备,将VOCs从废气中去除或回收利用。
3. 开展节能减排技术研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VOCs排放量。
4. 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改善,加强员工培训,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五、监督执法1. 建立健全的VOCs排放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和抽查。
2. 定期检查企业的VOCs排放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惩处,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六、宣传教育1. 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VOCs管控知识宣传,提高相关方面的意识和理解。
2. 组织和开展VOCs管控技术交流会议、论坛等活动,促进经验和技术的分享。
vocs整治方案

VOCs整治方案背景介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指在常温常压下易挥发成气体状态的有机化合物。
VOCs的废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和实施有效的VOCs整治方案对于保护环境和维护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目标本整治方案的目标是降低VOCs废气排放量,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具体目标如下:1.减少VOCs废气排放的总量。
2.优化工艺和控制设备,提高废气处理效率。
3.采用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和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合规法规要求,确保企业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控制措施为达到上述目标,可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 工艺改进•优化工艺流程,减少或替代使用含有VOCs的原料和产品。
•优化操作条件,减少VOCs的产生和挥发。
•采用低VOCs材料替代高VOCs材料。
2. 废气回收与再利用•安装VOCs废气回收系统,实现VOCs的回收和再利用。
•将回收的VOCs用于其他工艺或产品制造。
3. 废气处理装置•安装适用于VOCs控制的废气处理装置,如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体氧化等。
•配置高效的废气处理设备,提高废气处理效率。
•定期检查和维护废气处理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定期监测与报告•确保对VOCs废气排放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编制VOCs废气排放监测报告,记录废气排放情况和控制效果。
5. 培训与意识提升•通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VOCs控制的认识和意识。
•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人员遵守VOCs控制要求。
经济效益实施VOCs整治方案不仅有利于环境和人体健康,还能够带来经济效益:•降低VOCs废气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治理费用。
•优化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利用废气回收再利用,降低原料成本。
•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不合规而导致的罚款和法律风险。
实施步骤实施VOCs整治方案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进行VOCs废气排放监测,确定废气排放量和主要排放源。
2.制定整治方案,并明确目标和控制措施。
vocs综合治理方案

VOCS综合治理方案1. 简介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一类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
由于其高挥发性和易溶于空气的特性,VOCs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化学制品等领域广泛存在。
为了减少VOCs的排放并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定综合的VOCs治理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提出一套全面的VOCs综合治理方案,旨在通过技术改造、管理措施和法规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手段,降低VOCs的排放量并改善环境质量。
2. 技术改造2.1 VOCs监测技术改进为了更精准地监测VOCs的排放情况,应推广使用现代化的VOCs监测设备。
这些设备能够实时监测VOCs的浓度和种类,并提供准确的数据分析,以便为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2.2 VOCs治理技术研发开展技术研发,推广应用高效的VOCs治理技术。
例如,采用催化剂、吸附剂、膜分离等技术进行废气处理,降低VOCs的排放浓度。
同时,发展低VOCs含量的替代品,在生产过程中逐步替代高VOCs含量的化学物质。
2.3 资金扶持政府应加大对VOCs治理技术改造的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
通过资金的引导,促进企业积极参与VOCs治理,提高治理效果。
3. 管理措施3.1 VOCs排放标准制定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对不同行业和生产工艺设定不同的限值要求。
同时,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抽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排放达标。
3.2 排放许可制度建立VOCs排放许可制度,对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实施许可管理。
通过许可制度,可以对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控,有针对性地推动企业改善排放状况。
3.3 清洁生产推广清洁生产理念,在生产过程中减少VOCs的生成和排放。
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以及推广环保材料,降低VOCs污染风险。
同时,鼓励企业实施废气、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4 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和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众对VOCs污染的认知度。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VOCs治理知识,引导公众和企业共同参与实施VOCs综合治理。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的监督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各级环保部门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所属辖区内的VOCs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通过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单位加强VOCs污染防治,促进绿色生产。
第五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建立VOCs污染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数据和监督管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VOCs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对于VOCs污染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第二章 VOCs污染防治管理第八条企业和单位在生产、储存、运输VOCs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排放。
第九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VOCs排放监测系统,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第十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VOCs管理台账,记录VOCs的使用情况、储存情况、排放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VOCs污染防治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二条企业和单位应当配备相关设备和设施,确保VOCs的安全生产和防治工作得到落实。
第十三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定期进行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企业和单位应当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五条环保部门对企业和单位的VOCs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六条对于未按要求进行VOCs污染防治工作或者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单位,环保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废气污染物防治管理制度

加强国际合作,引入先进的废气处理技术和理念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环保合作和交流,引入先 进的废气处理技术和理念,推动我国废 气污染防治水平的提升。
VS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我国 废气处理的技术水平和设备制造能力,推 动我国废气污染防治事业的发展。
06
废气污染物防治管理 案例分析
02
废气污染物防治管理 法律法规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 进法》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
04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05
《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06
重点地区和行业的相关排放标准
01
02
03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PM2.5、SO2、NOx等污 染物的排放限制更加严格 。
长三角地区
对VOCs(挥发性有机物 )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制更 加严格。
重点行业
如钢铁、电力、化工等行 业,根据其生产工艺和排 放特点,制定更加严格的 排放标准。
环保法规的执行和监管力度
加强环保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和 责任。
对人体的影响
废气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非常显著,如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 ,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癌症。
废气污染物防治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必要性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废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环 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防 治废气污染是十分必要的。
重要性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VOCs污染的防治工作,减少VOCs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使用、储存、运输VOCs排放的单位。
第三条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VOCs监测、排放控制、治理措施,推动VOCs排放的减少和治理,确保环境和人体健康不受影响。
第四条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对VOCs排放单位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 VOCs污染监测第五条 VOCs污染监测是VOCs污染防治的基础,各排放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设置合格的VOCs监测设备,定期对VOCs排放进行监测。
第六条 VOCs监测数据应及时上报环保部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对于监测数据不达标的VOCs排放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环保部门。
第三章 VOCs排放控制第八条 VOCs排放单位应当制定严格的排放控制措施,合理利用资源,降低VOCs排放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 VOCs排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减排技术装备,进行VOCs排放的有效控制。
第十条对于VOCs排放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建立VOCs排放监控系统,对VOCs排放进行实时监测。
第四章 VOCs治理措施第十一条对于VOCs排放超标的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包括安装VOCs净化设备、优化工艺流程等措施。
第十二条 VOCs治理措施应当经过环保部门认可,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VOCs治理措施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长期有效运行。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四条 VOCs排放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对其VOCs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VOCs排放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环境应急预案。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一类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它们在常温下易于挥发进入大气中。
这些化合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许多潜在威胁,包括光化学烟雾的形成、臭氧层损坏以及空气污染相关疾病的发生。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VOCs 排放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一个完善的VOCs排放管理制度应该强调源头管理。
这意味着在生产和工业过程中,应该优先选择低挥发性化合物或者替代物。
例如,工业部门可以引入更环保的溶剂替代品,减少有机溶剂的使用与排放。
监管机构也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VOCs的排放量。
其次,监管机构应该制定针对VOCs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并确保企业严格遵守。
这包括限制VOCs排放的浓度和数量,以及规定必须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
此外,监管机构还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定期对企业的VOCs排放及其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
第三,培训和教育是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管机构应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使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VOCs 排放的危害性以及控制和减排的方法。
此外,还可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众对VOCs排放问题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减排行动。
最后,建立一个监督和应对机制也是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关键。
监管机构应具备足够的执法能力和监测能力,以确保企业的VOCs排放符合相关法规。
对于那些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应采取合适的惩罚措施,并督促其改正。
同时,应对突发的VOCs排放事件做好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遏制和处理排放事故,减少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
综上所述,一个科学、有效的VOCs排放管理制度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源头管理、法规和标准、培训和教育以及监督和应对机制的综合运用,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VOCs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
继续完善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并推进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以实现更全面、严格和可持续的VOCs排放管理。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制度名称主管单位XXX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文件编号页码主管岗位GD-00-01-环04主任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提升公司关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的环境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此项制度适用于XXX所有生产场所。
三、名词解释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在常压下,沸点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
VOC按其化学结构,可以进一步分为:烷类、芳烃类、酯类、醛类和其他等。
目前已鉴定出的有300多种。
最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二异氰酸酯(TDI)、二异氰甲苯酯等。
2、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经收集管道通过专业的环保处理设施处理,经过排气筒有纪律的举行排放。
3、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无密闭设备,或者由于密封措施不完善而导致泄露,使得废气不经过排气筒或烟囱直接排向外面环境4、团体、产业园各厂区触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苯乙烯、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SO2(二氧化硫)、NOx(氮氧化物)。
四、法律、法规依据《中华群众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2020)五、原则名称主管单位XXX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文件编号页码主管岗位GD-00-01-环04主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各分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
六、职责1、安全管理办公室,1)依据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律例制定公司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及完善,卖力监督团体厂区、产业园厂区所有生产场所对本项制度的执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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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 VOCs 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 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 环保巡检。
为掌握公司 VOCs 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1.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1.2环境安全生产办下属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 检查结果填写“检查保养记录表” ,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环境安全生产
办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3环境安全生产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主任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环境安全生产办进行验收。
1.4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
定措施、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
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 上报公司领导。
1.5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2.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为加强公司 VOCs 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备利用率,使公司达标排放运行、减少 VOCs 排放的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2.1VOCs 治理设施包括公司车间排放收集管道、活性炭吸附包等,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对各部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2.3污水站负责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
2.3各部门的环保治理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设备划分到人,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 公司 VOCs 控制。
要求公司各部门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从产废源头摸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达到控制 VOCs 排放的目的。
3.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建立公司环保各类迎检数据,保存好涉及大气防治的相关资料、通知等。
及时发布上级环保信息, 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和检查情况, 发布相关消息, 规避检查所带来的风险。
3.2生产车间、污水站要时刻关注厂区气味大小情况,遇气味较大时,应及时排查气味来源,采取必要整改措施,降低气味浓度。
3.3VOC废气塔中的活性炭要根据要求进行更换,保证 VOCs 治理措施符合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及各类监测指标。
3.4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跑冒滴漏及密封不严、管道损坏现象进行彻底摸查, 并纳入日常巡检中, 对能够通过维修、更换的要尽快整改, 对不能独立完成整改的及时上报环保部,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从源头有效的控制 VOCs 的挥发。
4. 考核细则。
针对以上管理要求,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并纳入考核范围内,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4.1发生以下情况,环保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批评:
4.1.1各部门环保员巡检不及时,无巡检记录。
4.1.2各部门迎检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
4.1.3对污染防治设施保养不及时,没有纳入保养记录。
4.1.4限期整改未完成,且未说明原因。
4.1.5对环保部所下达的通知及要求没有落实或执行不到位
4.2发生以下情况,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经济处罚
4.2.1环境安全生产办不知情情况下,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的。
4.2.2上级环保部门检查,迎检资料不齐全,现场发现异常。
4.2.3对现场环境异常,监测数据异常没有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