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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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公告通知函

劳动仲裁公告通知函

劳动仲裁公告通知函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贵我双方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现正式通知您以下事宜:
一、仲裁案件基本信息
1. 申请人:(您的全名)
2. 被申请人:(公司名称)
3. 仲裁请求:(简要描述仲裁请求事项,如工资、补偿等)
4. 仲裁委员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称)
二、仲裁程序及时间安排
1. 仲裁委员会已正式受理本案,并将依法开展仲裁程序。

2. 仲裁开庭时间:(具体开庭时间),地点:(具体地址)。

3. 请您务必携带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及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仲裁庭审。

三、仲裁庭组成
1. 仲裁员:(列出仲裁员姓名)
2. 仲裁员:(列出仲裁员姓名)
3. 首席仲裁员:(列出首席仲裁员姓名)
四、注意事项
1.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认真对待本次仲裁活动,并按时参加庭审。

2. 若您在收到本通知后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3. 请您在参加庭审时保持冷静,尊重仲裁庭及其他当事人,遵守庭审纪律。

五、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2.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3.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
4.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我们深知劳动争议给双方带来的困扰,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公正、高效的仲裁服务。

在此,我们衷心希望贵我双方能够通过本次仲裁,妥善解决争议,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签名)
(日期)。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公正、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现就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中的若干程序和实体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第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诉人所诉被诉人主体不在本委管辖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依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因仲裁委员会的上述理由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4号文)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所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或应当审理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不应受理。

起诉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原则上应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人的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具有法定事由,一般包括超过申诉时效,或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或不属于该委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得以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找不到被诉人等为由扩大不予受理的事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进行申诉前调解,如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当事人正式提出仲裁申请前给予不超过15日的调解期限。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即仲裁委员会超过5日未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其仲裁申请时间的凭证,包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申请回执单、仲裁申请时间确认书和终止审查确认书等。

上述“5日”应指5个工作日,自仲裁委员会正式收件立案的次日起计算;案前调解的,自15日的调解期届满次日起计算。

第五条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和裁决尚未作出的确认书。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流程图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流程图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流程图一、申请与受理1、调解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调解组织:(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3、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

4、审查:(1)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劳动争议的,不予受理;(2)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3)对已经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调解委员会不应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申诉办理。

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做出受理《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不受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费用:不收费项目。

二、调查核实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应作《调查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调查工作一般包括:(1)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即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争议的焦点等。

(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尊敬的申请人:您好!根据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您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已经受理。

我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案件进行审理。

一、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请填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信息)被申请人:(请填写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案件受理时间:(请填写具体日期和时间)二、案件受理事项根据您的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范围涉及以下问题:1.(请将申请人具体提出的问题进行描述)三、办理流程和要求1. 我司将依法指派劳动仲裁员进行调解或仲裁。

您需要按照办案仲裁员的要求,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证件、材料等,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2. 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仲裁程序,配合劳动仲裁员的工作,是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

3. 案件仲裁期限为30个工作日。

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我司将会及时通知您。

4. 您可随时了解本案的办理进程和结果。

如有需要,请联系我司仲裁处,查询案件的办理情况。

四、案件受理通知书的送达和效力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并通过以下方式送达:1. 送达方式:(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的送达方式,如快递、邮寄、直接送达等)2. 送达地址:(请填写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具体的地址信息)请您注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请填写仲裁委员会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请填写仲裁委员会的办公地址)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您可随时联系我们。

感谢您对劳动仲裁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劳动仲裁委员会日期:(填写日期)。

劳动仲裁法院起诉流程及费用

劳动仲裁法院起诉流程及费用

劳动仲裁法院起诉流程及费用
一、起诉准备
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证据、整理诉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

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身份证明、证据材料、诉状等必要文件。

二、起诉立案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三、受理与调解
在案件受理之后,法院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判程序。

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和解协议达成,则调解程序结束。

四、庭审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法院将安排庭审,庭审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陈述、质证、辩论等程序,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五、裁决与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如果当事人不上诉,则裁决生效,当事人需要按照裁决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上诉
当事人如果对一审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同时需要提交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上诉后,案件将由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七、费用
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的大小进行计算。

不同类型的案件费用标准也不同,当事人需要在起诉前了解相关费用标准。

劳动仲裁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Growing up is a game against yourself. Don’t worry that others will do better than you. You just need to do better every day than the day befor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劳动仲裁办案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受理3、提出答辩4、开庭审理5、结案。

当我们发生劳动纠纷时,如果通过协商得不到解决,那么提请仲裁是最专业,最公正有效的做法。

很多人都知道劳动仲裁,但对于劳动仲裁办案流程恐怕了解的不详细。

从流程和需准备的材料两方面为大家进行讲解:(一)劳动仲裁办案流程需要如下程序:一、立案:1、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诉书后进行审查: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申诉,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诉人;(2)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审批。

2、仲裁委员会在七日内作出决定:(1)决定不予立案的,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诉人。

(2)决定立案的,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案件书面通知,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

同时,在七日内按规定组成仲裁庭。

(3)对于3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或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立案与否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二、审理:1、仲裁庭成员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

2、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交由法定部门或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并填写中止审理审批表,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3、仲裁庭于开庭四日前,将书面开庭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按《庭审规则》规定审理案件:(1)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疑难案件,宣布延期裁决,查明事实后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
写?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裁决时需要书记员来制作庭审笔录,庭审笔录能够有效的反映仲裁庭开庭的现场状况,而且庭审笔录还可以作为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的写法是有讲究的,针对这一情况,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的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裁决时需要书记员来制作庭审笔录,庭审笔录能够有效的反映仲裁庭开庭的现场状况,而且庭审笔录还可以作为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的写法是有讲究的,针对这一情况,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
写的知识。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范文
时间:年月日时到时
地点:
案号:×劳仲案字( )第号
案由:
调解主持人:
书记员: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审理情况:
说明:
1、本文书是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6条的规定制作的。

2、本文书是供仲裁庭开庭决案件时使用的。

3、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应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劳仲案字( )第号”。

4、裁庭开庭裁决时作的庭审笔录,应如实记录仲裁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包括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的活动,庭审过程中再进行调解的,也应将调解过程记入本笔录,不须另记调解笔录。

5、审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阅读后的最后一页的下方签名或盖章,如他们认为记录有误或有遗漏的可以进行补正。

6、拒绝签名盖章的应记明情况,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书记员签名。

7、增加续页应注明页数。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风险告知书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风险告知书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风险告知书当您准备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时,请仔细阅读本材料,以便您了解仲裁活动中的相关规定,方便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二、仲裁委受理哪些案件依据《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以下争议案件:(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当事人应当到哪个仲裁委申诉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一)劳动争议的管辖:1、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2、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央、市属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3、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城六区,而是位于远近郊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10《劳动仲裁案件业务档案立卷指南》

10《劳动仲裁案件业务档案立卷指南》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劳动仲裁案件业务档案立卷指南 第1条【宗旨】1.1 为指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下称“中心”)成员做好劳动仲裁案件业务档案(下称“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规范业务档案立卷行为,提高业务档案的质量和水平,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参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制订本指南。

第2条【案卷材料的收集】2.1 自案件承办人被指定后,主承办人即应开始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2.2 主承办人在收集纸质材料的同时,应当建立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首选扫描件。

如条件不具备,可以使用数码照片替代。

2.3 凡由承办人制作并入卷的文件,均应使用单面A4纸制作,确保纸张背面空白。

除本指南明确规定可以为固定抬头但主要内容手写文件外(下称“手写件”),均应为全部打印文件(下称“打印件”)或打印为主少量填空文件(下称“填空件”)。

第3条【不应立卷归档的材料】3.1 对于以下材料,不应立卷归档:(1)中心业务参考资料;(2)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3)各种文件的草稿;(4)未严格按照本指南规定制作的材料。

第4条【需要立卷归档的材料、顺序及要求】4.1业务档案应按照卷宗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材料应按照仲裁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及要求为:(1)卷宗封面。

应以打印件入卷。

主承办人应当首先完整填写电子表格,其中承办人、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以及仲裁委员会等均应填写法定姓名或者名称。

案由统一为“劳动争议”。

日期均按“201X年0X月XX日”的格式填写。

审级为“劳动争议仲裁”。

保管期限填“永久”。

立卷人填写主承办人姓名。

审理结果区分裁决结案、决定结案、调解结案、和解撤回仲裁申请结案、解除委托、终止代理共六种情况,每种情况后对结果做简单描述即可。

(2)卷内目录。

应以打印件入卷。

主承办人应当首先完整填写电子表格,包括序号、文件名称、日期及页码,其中日期以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页码以该文件首页在卷宗中的页码为准。

劳动仲裁申请受理通知书

劳动仲裁申请受理通知书

劳动仲裁申请受理通知书尊敬的[被申请人姓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本仲裁委员会受理,你(被申请人)将作为被申请方参与劳动仲裁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向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求对你(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申请书中附有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争议起因、要求和证据等相关内容。

二、仲裁受理及程序安排根据仲裁法规定,本委员会已受理了该劳动仲裁案件,并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仲裁:1. 传票送达:本通知书为劳动仲裁传票,传达案件受理事宜,并要求你(被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参与仲裁程序。

请务必确保收到本通知书后及时阅读并妥善保管。

2. 申请答辩:你(被申请人)应在接到传票后的法定期限内(通常为十五日内),向本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答辩意见。

答辩意见中应包括对申请人争议事项的回应、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供等。

3. 开庭调解:如双方均同意调解,本委员会将安排开庭调解,并协助达成争议解决协议。

调解过程中,如双方一方或双方均不满意调解结果,可选择进行仲裁程序。

4. 仲裁裁决:如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或经过调解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本委员会将安排仲裁庭审理。

仲裁庭经审理后将作出仲裁裁决书,解决劳动争议。

三、受理通知书送达与遵循1. 本通知书将以挂号信的形式或由办案人员亲赴你(被申请人)所在单位送达。

请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收悉通知内容。

如因提供信息错误或未及时告知变动而导致通知无法送达、延误或其他后果的,概由你(被申请人)自负。

2. 请你(被申请人)严格按照劳动仲裁程序参与调解和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时间出席或未提供相应答辩意见的,将按照法律规定视为放弃行使相关权利。

四、其他事项若你(被申请人)有其他需要向本委员会反映或询问的事项,请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及时与本委员会联系。

祝顺心如意!此致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文书类型:劳动仲裁文书发字文号:劳裁字(______)第号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劳裁字(______)第号:本委已接到你(单位)诉的申诉书,经审查符合的受理条件,本委决定立案审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内提交本委。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一经确定具体人选应即填写“授权委托书”提交本委。

三、本委决定此案由仲裁员承办,如要求回避,向本委提出回避申请。

四、你(单位)应在日内预交受理费元,处理费元。

其他具体仲裁事项另行通知。

五、请向本委补充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年月日(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份,授权委托书(格式)一份。

文书要点受理案件通知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案件通知申诉人时使用的格式文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填发对劳动争议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诉人仲裁申请的书面凭证,表明申诉人的申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范围。

其次,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填写、发送,表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已经开始。

特别提示填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第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会制发受理案件通知书。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该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这些事项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制发受理案件通知书的条件:①申诉人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如果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如申诉人不是被企业辞退的职工,而是被辞退职工的父母),或者有一定利害关系,但其权利不是直接受到侵害,而仅有某种间接关系(如被开除职工的子女),则都不是案件的当事人。

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②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待遇,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如果申请仲裁的争议是民事、经济纠纷,如职工从单位借款不还等,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受理案件通知书7篇

受理案件通知书7篇

受理案件通知书7篇第1篇示例:受理案件通知书尊敬的申请人:感谢您向本机关提交了案件申请,我们已经受理了您的申请并将尽快展开调查处理。

在本通知书中,我们将告知您关于您所提交的案件的一些重要信息和相关程序。

我们要提醒您,您所提交的案件将会被本机关进行认真审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我们会尽快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在适当的时候联系您了解更多情况。

根据相关程序,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和资料来协助我们进行调查。

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与您联系,告知您需要提供的具体材料和证据,并为您提供相关的协助和指导。

我们也要提醒您,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请您保持耐心和配合,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我们会尽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

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并尽力解决您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并祝您一切顺利!愿您的权益得到维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此致XXXX机关敬上第2篇示例:受理案件通知书尊敬的申请人:您好!感谢您选择我司办理您的案件。

根据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接受了您的案件委托,并将尽快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您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案件受理时间:根据您的委托内容,我司于(受理时间)受理了您的案件。

二、案件受理编号:根据受理系统生成的编号,您的案件编号为(受理编号)。

三、案件调查处理流程:我司会安排专业的工作人员对您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相关证据的搜集、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四、案件处理时限:根据我司的工作流程,我司将在(处理时限)内完成对您的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向您提交相关的处理意见和结果。

五、案件保密:我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您的案件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案件信息更新:您可以随时联系我司,了解您案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配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做好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与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经广泛深入的讨论,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

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出租汽车司机的劳动合同及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京高法发〔2001〕282号 2001年11月6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租车相关纠纷案件协调会会议纪要》(2002年8月16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年8月17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社会保险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年11月2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及出租汽车司机的劳动合同及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通知》(京高法发〔2013〕426号 2013年12月21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京高法发〔2014〕220号 2014年5月7日实施)、《2014年部分劳动争议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15年1月5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7〕142号 2017年4月24日实施),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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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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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相关的纠纷,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

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仲裁不是很清楚,为了解开大家的疑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劳动仲裁立案通知书的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仲裁立案通知书模板
受理案件通知书
劳仲字( )第XX号:
XX年XX月XX日你(单位)送来的申诉书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经本委审查,申诉书中所提及的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受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本通知。

二、请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的请填写授权委托书,于XXXX年XX月XX 日前提交本委。

三、按照规定,请在接到本通知书X日内向本委缴纳预交受理费XX元。

四、请向本委补充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您好!根据您的申请,我司已经受理了您的案件,并决定对此进行调查和处理。

特此通知您相关事宜,请您予以关注。

一、案件基本信息案件编号:XXXXXX案件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人姓名:XXX申请人联系方式:XXX被申请人姓名:XXX被申请人联系方式:XXX案件受理日期:XXXX年XX月XX日二、案件调查和处理程序1. 调查阶段根据我司的规定,我们将对您的申请进行调查,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和相关证据。

在此过程中,我们可能会与您和被申请人进行沟通,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我们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的真相。

2. 处理阶段在调查阶段结束后,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案件的处理。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方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调解:如果双方愿意,我们可以协助双方进行调解,寻求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2)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仲裁,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3)诉讼:如果案件需要进一步解决,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将案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

三、案件处理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司将在受理案件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处理程序。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期限,我们将及时通知您,并说明延长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

四、案件处理结果通知在案件处理完成后,我们将向您发出案件处理结果通知书,详细说明我们的处理意见和决定。

请您注意查收,并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后续的工作。

五、联系方式如果您对案件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六、案件保密为了保护您的个人隐私和案件的公正性,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请您放心,我们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尽力解决您的问题。

董刚、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董刚、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董刚、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06【案件字号】(2021)冀01民终11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楠周玉杰聂瑞强【审理法官】张楠周玉杰聂瑞强【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董刚;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当事人】董刚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当事人-个人】董刚【当事人-公司】石家庄市第三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孙志坚河北冀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志坚河北冀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志坚【代理律所】河北冀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董刚【被告】石家庄市第三医院【本院观点】本案中被上诉人为事业单位,上诉人为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确认董刚工资、暖气费、奖金劳保福利、房租费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的情形,原审据此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并无不妥。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证据罚款不予受理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被上诉人为事业单位,上诉人为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确认董刚工资、暖气费、奖金劳保福利、房租费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的情形,原审据此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并无不妥。

综上,董刚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0 10:03:25【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被告市三院系事业法人,原告董刚原系被告市三院在编工作人员,其于2018年8月在被告市三院办理退休手续。

原告称2005年5月至2009年10月其被被告派至建明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该期间原告长期看管固定资产,同时为被告垫付了房租、罚款及房屋管道修理费,且被告未向原告发放该期间的工资、暖气补助费和奖金劳保福利,被告不予认可。

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_全文

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_全文

第八条
依法负有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在仲裁委员会仲裁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或拒不提交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该用人单位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首次提交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不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九条
在同一案件裁决结果中既有终局裁决事项,也有非终局裁决事项的,仲裁委员会可在同一份裁决文书中表述,但终局裁决事项与非终局裁决事项应分开表述,分别注明属性,并告知当事人与之相对应的诉权及行使该诉权的期限。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中法[2008]238号
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
第十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裁决的主体条件仅限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情形。对于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反申请的,不适用一裁终局的规定。
只有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仲裁裁决被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可以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用人单位撤销申请的,仲裁裁决仍然有效。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仲裁员,均应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埋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查明事实,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及时裁决。

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管辖第六条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条例》确定。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第三章仲裁参加人第九条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条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仲裁参加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第四章案件受理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

案件受理通知书8篇

案件受理通知书8篇

案件受理通知书8篇第1篇示例:【案件受理通知书】尊敬的当事人:您好!经我单位审查,决定受理您向本单位提交的案件,并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特此通知如下:一、受理案件您提出的案件已经被我单位受理,案件涉及内容如下:(在此简要描述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1. 案件登记:我单位已经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了登记并建立了相关案卷。

2. 调查核实:我单位将对案件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了解情况并搜集证据。

3. 相关通知:在调查过程中,我单位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调查。

三、案件处理方式及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我单位将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处理方式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您将会及时收到处理结果通知。

四、联系方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补充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单位联系:地址:(相关联系地址)在此,希望您能配合我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及证据,以便本案能够顺利调查处理。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此致XX单位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2篇示例:案件受理通知书尊敬的申请人:您好!感谢您选择本单位进行法律援助服务,我们已经收到您的申请材料,并对您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

根据您的申请,我们决定受理您的案件,并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申请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请求,由该机构派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分配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我们承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申请人的隐私权。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处理案件,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与我们联系确认相关事宜,并配合我们开展后续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法律援助机构,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帮助,您的法律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

关于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3篇)

关于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复杂化日益凸显,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建立了劳动仲裁制度。

本文将对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概述,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二、劳动仲裁的概念及法律依据1. 概念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活动。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仲裁的程序、仲裁机构、仲裁员的资格、仲裁期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劳动合同纠纷:包括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争议。

2. 劳动报酬纠纷: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纠纷: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方面的争议。

4. 劳动安全卫生纠纷:包括工作场所安全、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争议。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纠纷: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6.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补偿金、赔偿金纠纷。

7. 劳动者权益保护纠纷:包括劳动者权益被侵害、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争议。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四、劳动仲裁案件的仲裁程序1. 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规定缴纳仲裁费。

2.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3. 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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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
文书类型:劳动仲裁文书
发字文号:劳裁字(______)第号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
劳裁字(______)第号

本委已接到你(单位)诉的申诉书,经审查符合
的受理条件,本委决定立案审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内提交本委。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一经确定具体人选应即填写“授权委托书”提交本委。

三、本委决定此案由仲裁员承办,如要求回避,向本委提出回避申请。

四、你(单位)应在日内预交受理费
元,处理费元。

其他具体仲裁事项另行通知。

五、请向本委补充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年月日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份,授权委托书(格式)一份。

文书要点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案件通
知申诉人时使用的格式文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填发对劳动.争议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诉人仲裁申请的书面凭证,表明申诉人的申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范围。

其次,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填写、发送,表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已经开始。

特别提示
填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会制发受理案件通知书。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该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这些事项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制发受理案件通知书的条件:①申诉人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如果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如申诉人不是被企业辞退的职工,而是被辞退职工的父母),或者有一定利害关系,但其权利不是直接受到侵害,而仅有某种间接关系(如被开除职工的子女),则都不是案件的当事人。

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②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待遇,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如果申请仲裁的争议是民事、经济纠纷,如职工从单位借款不还等,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③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仲裁处理的争议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因.
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四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争议。

④该劳动争议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即申诉人只有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县、市、市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才会被受理,如果出现几个仲裁委员会都主张管辖权的情形,可由其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⑤申诉时间仍在规定的时效范围内,即申诉人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方可被受理,超出60日的,如果没有不可抗力或者正当理由的,其仲裁申请将不被受理。

⑥仲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必须齐备并符合要求,如果材料不齐备或者有关情况不明确,仲裁机构应指导申诉人补充,而不能随意拒绝受理。

第二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及时报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批。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
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第三仲裁委员会有权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本通知书应在决定受理案件7日内送达申诉人。

第五送达本通知书,应随同送达授权委托书(格式)1份,如果申诉人是单位的,应随同送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份。

第六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发送给申诉人,一份留存备查。

送达时,应当使用送达回证。

应诉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送达申诉人后,申诉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

第七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应明确告知申诉人交纳仲裁费用。

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人在其争议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受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由申诉人预付的费用。

它由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

案件处理费是在仲裁过程中所需的差旅费,勘验费,证人误工
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刷费等。

案件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5日内预付。

在案件处理后,按实际开支负担。

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

仲裁委员会对职工当事人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减、缓、免交仲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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