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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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

为加强精神科门诊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门诊病人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本科疾病认真诊治,对他科疾病,要为患者联系好相关科室。

二、接待门诊病人态度要热情、耐心,禁止与病人发生争吵。

三、在接诊病人时,要详细采集病史,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并按照需要进行相关辅助检查,作出明确诊断。门诊接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四、对诊断不明确的或经治疗疗效不佳的病例,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查看,或请其他当班医师共同讨论。

五、门诊治疗本着“安全、有效”的原则,应严格遵照相关诊疗规范,治疗方案应向家属或患者告知。门诊治疗应选用不良反应少、用法患者易掌握的药物,禁止大剂量用药,要详细向患者交待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首诊病人和复诊病人都应交待相关复查事宜,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

六、对病情较重、不宜门诊治疗的患者,应收入院治疗,如患者或家属不同意住院,应交待院外的风险,并在门诊病

历中记录。

七、门诊处方严格按照相关处方管理规定,特别是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

八、门诊病人应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本,并遵照传染病、院感等相关规定。

九、门诊医师应注意保证患者(特别是有冲动行为的患者)就诊期间的安全,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接诊有冲动行为的患者时,可请其他当班工作人员在场,作好必要的防范。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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