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调查内容调整-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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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调培训-相关规范调整

(2018年9月25-29日)

1、标准规范修改

1.1、思路调整

1、第三次土地调查从国家角度其目的是掌握真实的土地利用情况;从县级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的角度讲,更要能够满足地方的管理需要,满足地方空间规划的要求,因此在地类认定时需要充分结合地方已有的管理信息开展调查。

2、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程序是,地方先进行地类认定及调查,完成后提交国家核查;核查通过后地方再进行数据库建设用数据库成果上报。

3、地类认定的原则

三调是综合的基础性调查,原来二调做错的、漏掉的一律按实地现状开展外业调查,管理类的信息全部在属性标注、独立的图层中标识。

1.2、规范调整

一、图斑标注变化

1、所有耕地图斑都需要进行细化标注(根据影像或者附近的地类判断,原只需对基本农田范围外的河道、湖区、林区、牧区、沙荒进行标注);

2、GCCD、XSCD标注,需根据林业部门的调查资料进行套合标注;

3、MKGY(煤矿工业)修改为MTGY(煤炭工业);

4、工业用地细化标注增加“光伏工业”;GFGY

二、耕地种植属性

1、耕地种植属性增加LM1。即对耕地上种植速生杨、构树、桉树等不利于耕作层保护的树木,按耕地调查,标注为林木1(LM1)属性;

三、工作分类变化

1、工作分类增加湿地(00)一级类,8个二级类0303(红树林地)、0304(森林沼泽)、0306(灌丛沼泽)、0402(沼泽草地)、0603(盐田)、1105(沿海滩涂)、1106(内陆滩涂)、1108(沼泽地);

2、整个工作分类为13个一级类,55个二级类;

3、地类名称变化;

4、地类调整,并新增05H1(商业服务业用地)、0508(物流仓储用地);0508主要指物流公司的仓储用地;对于工厂的仓库,按工业用地认定。

1.3、规范发布

1、10月底、11月会下午正式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及《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目前正在部标准委员会审核,将会以行标进行发布。

2、军事用地调查实施办法在10月份会有文件下来,到时按文件开展军事用地调查。之前定的是军队自主调查,目前肯定是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调查。

3、自然资源调查(不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事情)目前国家正在定标准、制度,具体是国家干,还是地方干未定。

4、各省的遥感监测影像国家已经基本收集到位,省级部门可以向国家要;同时,各省级的控制界线国家10.1后将下发,县级控制界线由省级负责绘制。

5、可调整地类认定,国家后面会有具体发文,明确地类认定方式及要求。

6、11月份,数据库标准和建库指南会发布;

2、任务与内容变化

2.1、调查任务变化

1、专项调查增加“浅海湿地调查”。依据海军航保局提供的最新海洋基础测绘成果,查清沿海零米等深线到零下6m等深线之间浅海水域的数量和分布,作为浅海湿地录入调查数据库(单独图层),并做好数据接边,以形成完整的湿地调查成果。

2、在原现状调查、权属调查、专项调查基础上增加“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工作。

在开展三调的同时,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工作,按照三调的分类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东北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现状调查、第二次草地资源清查、湿地调查、水资源调查、海洋资料调查的数据汇总工作,并将相关调查成果整合进三调成果中。(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调查,我们只需要收集和上图,单独图层)

2.2、调查内容变化

1、增加“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工作内容,目前国家正在定标准、制度,具体是国家干,还是地方干未定。

2、增加地类样本采集。即对本区域涉及的所有地类,选取典型地块进行地类样本采集,以规范和统一土地分类标准。

3、增加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东北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现状调查和第二次草地资源清查的数据汇总工作,并将相关调查成果整合进三调成果中。具体上图要求以后续发的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4、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农村农业部、部整治中心

正在编制,后面会下发下来,目前调查工作不管。(国土其他部门开展,我们只负责收集上图)

5、水资源调查。查清河流、湖泊、水库、坑塘的数量及分布,以三调成果为基础进行数据提取,一定要听取水利部门的意见、相关资料进行认定及属性赋值。(单独图层,收集上图)

6、海洋资料调查。查清大潮平均高潮位线与零米线之间的土地利用情况,单独建立图层,目前水利部正在调查,后续按三调标准将图层转入。(单独图层,收集上图)

3、资料收集及下发

1、退耕还林、土地整治、增减挂勾等国土部分的数据必须要收集到,方便后面的外业调查及内业判定;

2、常水位线资料由水利部分提供。

3、批准未建设用地范围、基本农田数据等三调成果提交后,国家核查无误,根据部综合监管平台的数据自动生成相关图层数据进行下发。

4、基础数据下发变化

下发的图斑由原来一类不一致图斑变化为A、B两类,A类为不一致图斑;B类为地类一致图斑。

4、内业预处理变化

4.1、采集及地类认定

1、地类认定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影像识别,而是带管理属性的识别过程。比如抛荒耕地,

即使长了点草,长的有点高,仍应按耕地认定。整个认定的过程一是要按照原始地类做参考;二是要根据已收集的土地整治、基本农田等管理信息做参考。

2、原数据库中的可调整地类,建议尽量去K,标注种植属性;保留K的后续需要进行文字材料说明。

3、光伏板用地,不管有没有手续,全部按工业用地调查,标注为GFGY(光伏工业)。

4、田坎不允许以图斑的方式进行上图。

5、204、205原调查范围较大,按实际分类进行地类认定,有建筑的部分按0602、0603、09进行认定,并标注204、205属性;其他部分按实地利用现状认定,不需要标注城镇村属性码。

6、土地分类认定,城中村是指农民建房部分,已经建了高楼的按相应的建设用地分类认定,图斑按所有权界线描述进行分割,并赋值相应的权属性质。

7、对于公路用地的认定,不能是宽度小于等于8米的就一定是农村道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根据交通部门的道路网业认定公路用地。

8、线性图斑的宽度认定,正确的做法是外业量算,而不是内业根据影像进行丈量。

9、权属调查工作。主要工作就是根据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中的界址走向说明进行界线上图,上图的成果只是应用于第三次土地调查,原登记成果不做更新,由登记部门进行管理。

同时,权属调查建议只到村级,不要细化到组级(到组级,地类图斑会非常破碎),宗地根据组级权属形成村级的权属界,原组级权属界线独立存放一层,满足管理需要。

对于发生变化的宗地,需进行外业权籍调查,并将成果提交给登记机构。实际操作中建议对部分宗地进行调查,形成相应的权籍调查成果,满足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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